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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主要培训内容(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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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主要培训内容(精选4篇)

入党积极分子主要培训内容 篇1

一、多了解党的光辉历程,多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熟知新党章。

二、退休职工办退休时应将党员关系一并办理。组织关系必须跟着人走,人到哪儿组织关系要转到哪儿。

三、 填写积极分子表或入党志愿书的日期一定要写到“日”。比如某人的出生年月,就应该写某年某月某日,填写八位数字。即年份四位,月日四位,如19660123,代表1966年1月23日。另入党申请书不能有错别字,积极分子表和志愿书不能有修改涂抹印痕。

四、调入、调出,或是集团内部调动,都应该到政治部(党委)转接组织关系,备案。另外组织关系转接信的填写,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包括有些管党务工作的领导搞不清楚,政治部是组织关系转接的一个中间站,填写的时候不能填写转到“政治部”,很多同志都说反正转到政治部就没我们的事儿了,这是一个错误。转入地点要写最后的党员落脚点,而不是政治部,比如北基地或其他别的党组织,就得写某某党员从某某单位到北基地,而不能写某某党员从某某单位到政治部。

五、申请入党人员、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定义。

申请入党人员是写了入党申请书有入党意愿的同志,这是入党的第一步; 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指那些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发展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按照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程度,把积极分子划分为一般、重点和计划发展对象三个层次。

发展对象,是指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与考察,党组织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对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人。

发展对象与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凡符合党章规定,向党组织提交书面入党申请的人,均称作“申请入党人”。

申请入党人经党组织研究同意,被列为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对象,称作“入党积极分子”。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是对要求入党的同志不同阶段的称谓,也是衡量要求入党同志成熟程度的标志。

六、什么是双推?

“推优入党、推干荐才”工作,简称“双推”。

推优:集团团委的“双推优”要达到两个80%和两个90%,即在发展的青年党员中有90%是经过团组织推优的、在培养的青年后备干部中有90%是经过团组 1

织推荐的;推荐优秀青年入党的成功率达到80%。

七、什么是双争双评一公开?

“双争双评”制度 :“双争”即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争创先进党支部;“双评”即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评议党支部;“一公开”即评议结果公开。

八、为什么规定发展对象入党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所以这样规定,一是为了使党组织对被介绍人的考察更加全面、客观,避免片面性,以便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二是不致因一名介绍人的变动而影响党组织对申请入党的人的考察,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三是预备党员尚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期间,在党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而不能做入党介绍人,而必须由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

九、 怎样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党组织指定党员作入党介绍人需征得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因培养联系人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培养、教育的连续性,也有利于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十、 一名正式党员能否同时做几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为了使入党介绍人能够认真担负起对被介绍人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责任,一般情况下,一名正式党员不宜同时做几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十一、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入党介绍人应该认真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及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如实地向党组织作负责的汇报。

(2)要经常找被介绍人谈心,对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教育。向被介绍人解释清楚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帮助被介绍人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并要负责地、实事求是地指出被介绍人的缺点毛病,帮助其尽快成熟起来。还要在培养考察期间认真写出培养考察情况。

(3)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对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

(4)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好《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情况。

(5)在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上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6)被介绍人被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介绍人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他克服缺点,不断提高觉悟,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努力争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十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入党积极分子言传身教,鼓励和帮助他们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经常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并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意见。

(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党小组提出能否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十三、入党介绍人与培养联系人的区别在哪里

入党介绍人与培养联系人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具体任务上的不同。他们的任务总体上讲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协助组织,做好对申请入党人的教育和培养、考察工作,具体任务之间不同表现在: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指导下,培养联系人负责对所联系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具体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填写考察记录,在党组织研究发展党员时,对所联系的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提出意见。而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了解被介绍人各方面的情况,向他介绍和讲解党的基本知识,针对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足进行切实的教育和帮助;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在读者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负责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其次二者的区别表现在时间先后的不同。培养联系人是与写入党申请书的入党积极分子保持联系并对其加以培养考察的人;入党介绍人是在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由发展对象自己约定或由党组织指定的人。

十四、不是同一支部的党员是否可以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本单位党支部正式党员担任。因为同一单位党支部的党员对申请入党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比较熟悉和了解,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十五、 预备党员可以做入党介绍人吗

预备党员要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在党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十六、是否可以不同意做入党介绍人

当发展对象约请或党组织指定做入党介绍人时,如果对被发展对象的情况不甚了解,无法向党组织做出负责的报告,或有其他特殊的情况,可以不同意做入党介绍人。

十七、入党介绍人怎样向支部大会报告被介绍人的情况

在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上,介绍人要将被介绍人的全面情况向全体党员做负责的介绍。这与在入党志愿书填写的“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应当是一致的。但介绍时不宜照文宣读,而应当根据自己所了解掌握的情况,详细、具体地介绍清楚,以便给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提供充分可靠的依据。

十八、 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可否当他的入党介绍人

按党章规定,凡是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就可以担任入党介绍人。但为了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避免党内外群众产生误解,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一般不宜担任其入党介绍人。

十九、入党介绍人因故不能出席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怎么办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两名介绍人在通常情况下都应该出席会议。如果在支部大会讨论之前,介绍人已经把被介绍人的情况向支部做了负责的报告,支部大会讨论时,因特殊情况两名介绍人中的一人不能出席,也可以照常讨论。

二十、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表决自己所介绍的人入党时,能否弃权?

作为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对自己的被介绍人进行表决时,不能投弃权票。这是因为,入党介绍人对被介绍人是最了解的,通常情况下,只有入党介绍人认为被介绍人确实已具备入党条件,才会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如果介绍人认为被介绍人不具备党员条件,应及时向党的支部委员会说明情况。如在发展对象约请或党组织确定介绍人时,自己不愿意当入党介绍人,可事先向党组织提出。 二十一、预备党员能否被评为优秀党员?

预备党员正处于接受党组织考察的阶段,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的资格。对他们当中表现好、成绩突出的,可以进行表扬,并将其事迹记录在案,作为讨论转正或评选先进生产(工作)者的依据,但不能被评为优秀党员。预备党员可以参加评选优秀党员的活动,在评选过程中,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二十二、怎样划分党小组?

党小组的划分,一般应根据党员教育、工作需要和党员分布情况来决定。为了有利于发挥党小组的作用,应尽量同行政、生产组织相一致。党小组的人数不少于3人。如不足3人,可同党员较少、工作性质相近、联系方便的行政、生产组织的党员合编一个党小组。有的支部人数较少(比如不足6人),党员的工作岗位比较集中,活动比较方便,也可以不再划分党小组。

二十三、 党员为什么要交纳党费?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它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二十四、交纳党费的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通知,20xx年4月1日起执行新的党费收缴管理标准。

新标准规定: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交纳比例变更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二十五、党费使用范围有哪些?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二十六、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如何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支部,一般不设支委会,只设一名书记,必要时增设一名副书记。这样的支部因党员人数不多,对一些重大问题,可以直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不能由支部书记个人决定,也不能由正副书记两人商量决定。至于支部的日常工作,可由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处理,并定期向支部大会报告。 二十七、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几种?

党组织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按照党章的规定、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上,视其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党章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二十八、党员调动工作后,发现他在原单位犯了严重错误怎么处理?

党员调动工作后,发现他在原单位犯了严重错误,需要给予纪律处分时,应由现在工作单位的党组织作出决定,征求原工作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在查处中,原单位党组织应给予协助。

二十九、哪些是党组织的工作,如何开展?

党务工作不是可以一条一条的列举出来的,党务工作就是做好发展党员和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支持和带动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发挥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总而言之,就是管理好党员开展好党员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服务职工服务企业,所有能调动职工积极性、推动企业发展的工作都是党组织的工作。

比如说,畅通诉求渠道,建立员工之声网站,或设立意见箱,召开青年职工座谈会等;比如说交友连心,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有的企业设立“企业开放日”,让职工家属现场参观,让家人放心,支持,比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等;比如说宣传企业文化,采取局域网络、标语、展板、内部刊物、电视电台、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企业文化,打造企业软实力等等都是党组织工作的范畴。

做好党组织工作首先最基础的就是清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再就是管理好党员。及时转入转出,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按要求收缴党费。强化党员意识,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和评先选优等各项活动。

入党积极分子主要培训内容 篇2

今天的培训主要讲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党的奋斗历程和光辉成就;二是党的性质、党的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三是党的组织和纪律;四是党员的基本条件、义务和权利;五是入党程序;六是争取早日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

一、党的奋斗历程和光辉成就

1、全国党员情况

据中央组织部公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xx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达8260.2万名。

从党员队伍来看。全国有女党员1925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3.3%;少数民族党员556.2万名,占党员总数的6.7%;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3191.3万名,占党员总数的38.6%;35岁以下党员2062.2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5%。

从党员职业来看。工人704.7万名,农牧渔民2483.4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699.9万名,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1925万名,学生277.8万名,离退休人员1518.2万名,其他职业人员651.3万名。

从党组织构成来看。全国7135个城市街道、3.3万个乡镇、8.4万个社区(居委会)、59.1万个建制村建立了党组织。98.3万户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党组织,占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数的99.91%。2.65万个社会团体建立了党组织,占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团体数的97.43%。2.74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了党组织,占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数的99.33%。

2、中国共产党的成立

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是中国革命发展的客观需要,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

1840年***战争以后,国际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的势力侵入中国,中国的社会结构由封建社会逐步演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战争到五四运动,中国人民为了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统治进行了英勇不屈的斗争,其中主要的是太平天国农民战争和资产阶级领导的辛亥革命,但都相继失败了。历史证明,中国的农民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由于他们的历史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都不能领导民主革命取得胜利。 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和现代工业的发展,中国产生了无产阶级,而且在不断发展壮大。1920xx年爆发的五四运动,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为中国共产党的建立作了思想上和干部上的准备。 1920xx年3月,在俄共远东局和共产国际的建议和支持下,召开了各共产主义小组的代表会议,发表了关于党的宗旨和原则的宣言,并制定了临时性的纲领,确立了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计划,表明了党组织对社会主义青年团、工会、行会、文化教育团体和军队的态度。这次会议为党的成立作了必要的准备。

1921年7月23日—31日,在上海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和决议。纲领规定:党的名称是“中国共产党”;党的性质是无产阶级政党;党的奋斗目标是推翻资产阶级,废除资本所有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党的基本任务是从事工人运动的各项活动,加强对工会和工人运动的研究与领导。大会选举产生党的领导机构—中央局,陈独秀为书记,张国焘负责组织,李达负责宣传。

党的一大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从此,中国诞生了完全新式的、以共产主义为目的、以马列主义为行动指南的、统一的工人阶级政党。由于党的“一大”召开于7月,而在战争年代档案资料难寻,具体开幕日期无法查证,因此,1941年6月在党成立2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发文正式规定,7月1日为党的诞生纪念日。

3、党的光辉历程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92年,是为中华民族独立、解放、繁荣和中国人民自由、民主、幸福而不懈奋斗的92年,是推动中国发生翻来覆去变化,不断实现历史性进步的92年,也是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紧紧依靠和紧密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顽强奋进的92年,这92年的奋斗历程可以归纳为6个字:革命、建设、改革。从时间顺序上讲,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也是前后相继的3个30年。

第一个阶段,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21-1949),是探索中国革命的道路的30年,即探索如何在一个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大国通过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夺取政权。党领导和推动了1920xx年-1920xx年的大革命,1920xx年-1937年的土地革命,1937年-1945年的中国战日战争,1946年-1949年的解放战争。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斗争、推翻“三座大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了由半殖民地半封建向新民主主义的伟大历史转变。

入党积极分子主要培训内容 篇3

第一讲 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条件是什么?

所谓入党积极分子,是指学习和工作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近党组织,已经提出入党申请的非党同志。

xx大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时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另外,一般说,还应具备以下五条:

第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二,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第三,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勇于进取,钻研技术、业务,在生产、工作、学习等方面做出成绩。

第四,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能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第五,本人政治历史清楚。

第二讲 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要正确把握

与处理好十种关系

1、党员标准与做人标准的关系

党员标准是党章对党员提出的条件和要求。党员标准具有整体性,它由申请入党的条件(党章第一条)、党员的基本条件(党章第二条)和党员义务与权利(党章第三、四条)三个方面的内容构成,这三个方面互相联系、各有侧重,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规定了党员标准的有机整体,任何将这些各方面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做法,强调某些方面而否定其他方面的做法,各取所需、任意解释的做法,都是对党员标准整体性的贬损和破坏。党员标准具有阶级性,不同阶级的不同政党对其成员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体现这一阶级属性。党员标准具有时代性。不同时代,不同时期,由于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对党员提出的标准和要求各不相同。时代变化了,对党员提出的标准也应与时俱进。

而做人标准,则是社会为维护自身正常的运转秩序对所有社会成员提出的基本要求,是社会道德在人们日常生活和行为中的具体体现。现阶段的做人标准,应当集中体现为公民基本道德“二十字”规范, 即: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做人标准具有广泛性,它适用于全体社会成员;做人标准具有稳定性,它不会在短时期内发生变化,如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至今仍然为广大人民所继承并发扬光大;做人标准具有非强制性,它决定了人们应该做什么,而不是必须做什么,即使有些人违反了做人标准的某些规定,只要不触犯党纪国法,也不会受到严厉的制裁,至多也就是遭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在党员标准与做人标准两者的关系中,做人标准是基础,是前提,做一名好党员必须首先做一个好人,人都做不好,如何谈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党员标准是做人标准的升华,是更高层次的要求,一个好人不一定能成为一个好党员,若想成为一名好党员,还必须经过千锤百炼。总之,好人不一定是好党员,但好党员必须是好人。作为已加入党组织的新党员和矢志入党的积极分子,一定要处理好做人标准与党员标准的关系,既要遵守做人准则,更要坚持党员标准;既要按照《纲要》要求做一个好公民,更要执行党章规定做一名好党员。

2、组织上入党与思想上入党的关系。

组织上入党是指经过严格程序和考验,经批准加入了党的一个组织;思想上入党则是指一个人不论其是否成为一名党员,都能够按照党章规定和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听党的话,与党同心同德保持一致,并勇于承担,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思想上入党是根本要求,组织上入党是表现形式。一方面,组织上入党并不等于思想上完全入党,思想上入党比组织上入党更难。这是因为思想觉悟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能“比其功于一役”,它是一个长久的过程,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终其一生的过程。同时,人的思想是不断变化的,过去正确并不表明将来正确,今天正确代表不了明天正确。因此,组织上入党只是第一步,党员在组织上入党后,必须通过党这个大熔炉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忽视思想上入党,放松党性修养锻炼,疏于世界观的改造,终将同党离心离德,并做出有损于党的事业的事情来,这样的人即使加入了党组织也不是合格的党员,必须会被党和人民抛弃。必须明确,思想上入党是对党员永恒的,一生的要求,思想上不入党的人绝不能让其组织上入党。另一方面,思想上已入党的人要尽力做到组织上入党。组织上入党是党员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是党员成长进步的标志。只有把更多的思想上与党保持一致的同志吸收到党内来,才能保证党的队伍的发展壮大,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兴旺发达。所有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一定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组织入党与思想入党的关系,既要组织上入党,更要思想上入党;不仅要在组织上入党,而且首先要在思想上入党。“未进党的门,先做党的人”,只要思想上能够入党,组织上入党就只是个时间问题,因为党的大门永远是向“思想上入党”的人敞开的。

3、党组织培养同个人自我教育的关系。

这个关系亦即外因和内因的关系。在党员个人成长史中,党组织的培养是外因,个人的自我修养、自我教育是内因,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首先,组织的培养是党员个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鸟儿的翅膀再完美,没有空气也飞不起来”。一个人的本事再大,脱离了组织和集体,也会一事无成。没有党组织的指引,便不能明确前进的方向;没有领导的支持,便不能取得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前进的动力;没有同志们的帮助和配合,便不能顺利完成艰巨的工作任务。其次,加强自我修养、自我教育是党员个人健康成长的决定因素。“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外部环境再好,条件再有利,没有个人的艰苦努力,没有克服困难的勇气和毅力,没有党性修养的自我锤炼,终将成就不了什么大事。

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加强自我修养,是党员个人提高素质、健康成长的内在动力;思想颓废,不思进取,信念动摇,言行失范,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组织培养和个人自我教育两者相互依赖,互相促进,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共同作用于党员的成长过程。在处理两者关系上,一定要坚持“两点论”,切忌“单打一”。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既要虚心接受组织的培养教育,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光荣任务,又要不断提高自我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既不能强调组织培养重要而忽视、放松个人的自我教育,消极、被动地坐等组织的培养;也不能借口自我教育重要而拒绝组织培养和同志们的帮助,关起门来搞所谓的个人自我教育。“党给千斤担,我使万斤力”,只有将组织培养和个人自我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保证党员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

4、政治骨干和业务骨干的关系。

贯彻“三个代表”,实践“三个代表”,要求共产党员既要在政治上当先锋,又要在业务上当尖兵,做到政治业务双过硬。一方面,政治骨干必须业务上当尖兵。只有业务上当尖兵,才能取得“三个代表”的资格,才能很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赢得群众的信赖。业务上拿不起来,工作上顶不起来,在群众面前就没有说服力,党员的先进性就不会得到充分体现,就当不好“三个代表”。另一方面,业务骨干必须政治上当先锋。只有政治上当先锋,才能团结群众、凝聚人心,才能实现人生的理想和追求,才能促进业务向更高的层次发展。政治上不要求进步,业务上最终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失去理想和追求,便失去了前进的动力,便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最终必然会影响到业务的发展。业务过硬是基础,政治过硬是保证。共产党员必须既当政治骨干,又当业务骨干,既要政治上靠得住,又要业务上有本事,做到又红又专,德才兼备。

5、党员与群众的关系。

党员与群众之间存在三个数理逻辑关系。首先,党员高于群众。主要指的是党员要比群众思想境界高,业务水平高,工作热情高,党组织对党员的要求标准高,群众对党员的期望值高,而不能理解为党员比群众的社会地位高,生活待遇高。党员高于群众,要求共产党员必须增强党员意识,努力为群众当表率,充分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同样一句话,群众可以讲,党员不能讲;同样一件事,群众可以做,而党员不能做。其次,党员等于群众。主要指的是党员和群众的社会地位平等,法律地位平等,纪律面前平等,待遇面前平等。这就要求共产党员必须摆正同群众的位臵关系,遇事多同群众商量,绝不能凌驾于群众之上,绝不能在群众面前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绝不能在法律和纪律面前搞特殊,绝不能在待遇面前吃偏饭,绝不能在群众面前表现出优越感。第三,群众高于党员。

主要指的是群众对智慧高于党员,群众的利益高于党员,群众的力量大于党员。每个共产党员都要注意从群众中汲取营养和智慧,虚心向群众学习,甘当群众的小学生;都要牢记党的宗旨,关心群众利益,多为群众办好事。绝不能今天依靠群众,明天抛开群众;需要时依靠群众,不需要时抛开群众;难办的事依靠群众,顺利时事抛开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待遇上抛开群众。只要我们正确树立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就一定能处理好同群众的关系,一定能够团结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6、入党动机与行为实践的关系。

首先,入党动机决定个人的行为实践。一般地讲,有什么样的动机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入党为人民,就会时时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规范个人言行;入党为个人,则会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即使表面上严于律己,但终究会因私欲膨胀而撕开伪装的画皮,干出违反党纪国法和损害人民利益的事情、从而被党和人民所唾弃。其次,行为服务于动机。党员的个人实践,都是为了实现入党动机;党员的每个行动,都是在为实现入党动机进行最的积累。在具有良好入党动机的前提下,行为规范能为入党动机添姿增彩,行为失范则是对入党动机的严重破坏。再次,行为和动机相辅相成。光有动机,没有行为,就会变成盲目的实践。只有将动机和行为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共产党员的人生价值。每个共产党员,都要深入思考并正确处理好“三个什么”的关系,即:“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为党留什么”。即要端正入党动机,解决好“为什么”的问题,又要规范行为实践,解决好“干什么”的问题,从而实现动机与行为的统一。如果每个党员既端正了入党动机,又规范了行为实践,就会创造出有价值的人生,“为党留什么”的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7、提出入党申请与接受组织考验的关系。

一方面,提出入党申请是一个人政治上追求进步的表现,是加入党组织的前提条件。只有提出入党申请,才能为自己树立追求的目标,才能增加前进的动力,才能取得接受组织考验的资格。很难设想,一个连入党申请都不敢或不愿意提出的人,能够勇敢地接受组织的考验,能够承担组织交给的急难险重任务。另一方面,接受组织考验是入党积极分子走向成熟的关键环节。不经过组织的培养,不接受组织的考验,就很难得到严格的党性锻炼,很难在政治上成熟起来。组织考验是多方面的,既有工作任务的考验,也有工作环境的考验;既有政治鉴别力的考验,也有理想信念的考验;既有组织纪律的考验,也有入党时间的考验,等等。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得起组织的考验,在组织考验中增强党性修养,在组织考验中提高工作水平,在组织考验中磨练和砥砺意志,在组织考验中坚定对党的信念。

8、入党前与入党后的关系。

加入党组织,成为一名共产党员,是非常光荣的,值得自豪的。有的同志把入党看做是自己的第二次生命,把入党之日作为自己的又一个生日,说明入党对人的影响确实非同一般。但是,入党不是最终目的,不是船到码头车到站。因此不能有“万事大吉”、“轻松、歇脚”的想法。加入党组织,说明你站在了新的起点上,又将开始新的冲刺;意味着党组织对你的要求更严,标准更高了;意味着你的责任更大,担子更重了;意味着你要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付出更大的心血、做出更多的贡献。入党是加油站,而不是终点站,入党后更要严格要求自己,更要鼓足干劲。绝不能入党前“加油干,入党后松一半”;入党前小心谨慎,入党后我行我素;前后不一,判若两人,而应当前后一致,始终如一。那种前紧后松、前高后低、前大后小的人,只能说明他思想上还没有真正入党,必须对之加强教育,提出严格要求。

9、新党员和“老党员”的关系。

这里的新老之分,主要是以党龄长短为依据的。新老党员之间要摆正位臵,相互学习,共同进步。主要应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新党员要虚心向老党员学习。学习他们的……。其次,老党员要搞好传帮带。再次,新老党员要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10、带头与带领的关系。

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过程中,共产党员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先行一步,当好带头人;又要团结群众,动员群众,当好带领人。这既是党的先进性的体现,又是由共产党人的使命所决定的。首先,党员要在工作和学习等方面带好头。要带头工作、带头学习,带头冲锋陷阵,带头搞技术革新,带头钻研专业技术,带头搞好安全生产等。你的作风比别人正,你的贡献比别人大,你的技术比别人好,你的工作责任心比别人强,你的工作积极性比别人高,你的工作比别人干得多,别人就佩服你,就会向你看齐;事事落后于群众,干得还不如我,群众就瞧不起你,又怎么能谈得上去带领群众?其次,党员必须带领群众前进。共产党员是旗臶,是标杆,是方向。

要组织和带领群众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前进,跨入新世纪(二十一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要带领群众一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进程多做贡献。只有带领群众,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才能产生无穷的智慧源泉;唱独角戏,跳独步舞,单枪匹马,独来独往,便不能凝聚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便不能形成声势浩大的亿万人的同声合唱,最终必然会影响党的事业。总之,带头是基础,只有带好头,才能取得带头的资格;带领是职责,是党组织交给党员的光荣任务。只要广大党员既带头前进,又带领群众共同前进,党的事业就会日益兴旺,生机无限。

入党积极分子主要培训内容 篇4

按照安排,今天主要讲三个问题:一是党的基础知识;二是如何端正入党动机;三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第一个问题: 党的基础知识

一、中国共产党的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什么性质的党,它与其他政党和社会团体有哪些区别,这是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首先应该弄清楚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从1920xx年诞生起,就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原则建立的完全新型的工人阶级政党。xx大以来的党章把党的性质概括为: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段话从党的阶级性和先进性,党的地位和作用、党的根本宗旨、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等四个方面,阐述了党的性质。

具体分析:

1、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这是从党的阶级性和先进性两方面阐述党的性质。党的阶级性,是指中国共产党以中国工人阶级为基础,代表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党的先进性,是指党是由工人阶级中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所组成,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南,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党是以工人阶级为基础的。

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认为,政党是某一阶级、阶层或集团为实现其根本利益,以取得政权和巩固政权为主要目标而建立起来的政治组织。任何政党都有其阶级基础,代表着一定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是这个阶级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工人阶级政党产生于资产阶级政党之后,它是在资本主义进入社会化大生产,工人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发展到自觉阶段,马克思主义同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1847年6月,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工人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次年制定了第一个周详的党纲-《共产党宣言》。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它以中国工人阶级为基础,集中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的特性。在旧中国,我国工人阶级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工人阶级一样,没有任何生产资料。它同大工业生产相联系,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它在同资产阶级作斗争中锤炼了高度的团结互助精神和严格的组织纪律性,是历史上最先进、最革命和具有远大前途的阶级。

建国前,由于中国工人阶级产生的历史条件和所处的社会环境,它还具有一些特殊优点。一是中国工人阶级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三重压迫,它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所受的压迫和剥削比中国其他任何阶层都要沉重,这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因此,中国工人阶级具有最坚决、最彻底的革命性。二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分布比较集中。这一优点弥补了中国工人人数少的不足,便于组织起来,形成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三是中国工人阶级与农民有着天然的联系,便于同广大农民结成亲密的联盟,使中国工人阶级领导中国革命具有极其广泛的社会基础。中国工人阶级的这些特点和优点,决定了它是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是现代中国最进步的阶级。

党是由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组成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共产党人是工人阶级中最坚决的、始终推动运动前进的部分。列宁也指出:“党是阶级的先进觉悟阶层,是阶级的先锋队。”这表明,党同工人阶级之间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党是工人阶级的先进组织,而不是工人阶级的一般阶级组织。如果把党降低到工人阶级的一般阶级组织,把共产党员降低到普通工人群众的水平,实际上就是否定了党的先进性。我们党从建党开始就十分重视党员的先进性,集合了一大批工人阶级中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

中国共产党由工人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并不是说其他阶级出身的具备党员条件的人不能入党,也不是说吸收这些人入党就改变了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党员成分会影响党的性质,但并不是决定因素。列宁指出过:“确定一个党是不是真正工人的政党,不仅要看它是不是由工人组成的,而且要看它是由什么人领导以及它的行动和政治策略的内容如何。只有根据后者,才能确定这个党是不是真正无产阶级的政党。”

2、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句话,从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方面概括了党的性质。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当明确两个观点: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是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的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必然要从阶级社会走向没有阶级、没有剥削和压迫的社会,这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能够领导这种社会变革,完成这一历史使命的力量,只有工人阶级。但工人阶级并不能依靠自身的力量,直接地、自发地完成,而只能通过工人阶级的政党即共产党来实现。列宁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党的领导的学说,指出:工人运动本身不能自发地产生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向工人运动灌输科学社会主义思想。

工人运动才能实现由自发性到自觉性的飞跃。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并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共产党领导的思想,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指出:领导中国民主主义革命和中国社会主义革命这样两个伟大的革命到达彻底的完成,除了中国共产党之外,是没有任何一个别的政党能够负担的,进入社会主义时期他又反复强调: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邓小平指出:中国由共产党领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核心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在新形势下,强调:中国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前进,必须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二是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和人民的必然选择,(体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而是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他是中国人民的正确选择,是中国革命历史发展的必然,如抗日战争、***战争等能从最悲惨的境遇向着光明的前途实现伟大的历史转变,就是因为有个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以上通过学习,对党的性质的一些理解,肯定不全,会后在探讨。

二、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做为申请入党的同志,必须了解共产党员的条件:

党章: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这是共产党员最起码的条件,我数一下共82个字,每一个字都不能少,82个字分三个层次:

第一,必须“年满18岁”,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必须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第二,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第三,必须“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

三、共产党员的义务

党章: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四、党员的权利

党章: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做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到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的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权利——什么叫权利?就是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共产党员的权利就是依据党章规定所享有的权力和利益。此“权利”非彼“权力”(权力——政治上的强制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