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空调管理办法【汇编三篇】》
办公室空调管理办法 篇1
为贯彻勤俭节约、节能减排、安全使用原则,更好地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切实加强办公室用电管理,确保安全运行,现制定集团办公室空调使用管理规定,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一、科学使用 夏季室内温度高于32摄氏度方可开启制冷系统,冬季室内温度低于5摄氏度方可开启制热系统(按照办公室内悬挂的温度计所显示的温度值为准)。空调等办公电器设备作为办公设施,仅用于各办公室在办公期间使用,节假日、双休日、晚上非工作加班不得开启。
二、合理调控 为做到节能降耗,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20℃);以免空调长时间工作,造成压缩机发热、发烫,影响正常使用,根据温差科学定时。
三、空调运行 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坚决杜绝开门窗使用空调现象。如需通风换气要先关闭空调,实行机停人走。下班要提前15分钟关闭空调,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负责关机,严禁开启无人空调。
四、夏季雷雨天气 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遇上节假日,公司将统一切断电源。
五、实行专人负责制 集团行政管理部物业班负责办公室空调管理,空调开启过程中若出现跳闸及异味等情况时,应立即关上空调并通知集团行政部解决,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六、会议室空调 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开关与管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使用。
七、未经批准配发 不得私自将电器带入办公室使用(如电风扇、取暖器、电吹风等),如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八、为了本人和他人的健康,严禁在空调开启的办公室内吸烟。
九、违规责任
1.凡违反上述“空调使用条件”开启空调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给与现场责任人罚款50元/次。
2.凡发现办公室人员已下班离开工作场所,空调仍开放的,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和部门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和第二责任人,将分别交纳100和50元的违规使用费。
3. 如涉及使用不当或者故意损坏,由使用单位/部门或故意损坏者负责修理或承担赔偿责任。
本规定自通知之日起执行。
集团行政人力中行政管理部
20xx年5月23日星期五
办公室空调管理办法 篇2
为加强办公室空调管理,确保空调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现将办公室空调的使用规定如下:
一、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各办公室负责人为空调使用的负责人,主要负责掌握空调的使用时间,管理所属空调的正确使用,避免人为损坏,以保证空调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二、为做到节能降耗,需在办公环境达到一定要求时方可开启空调。每天下班后要及时关闭空调和电源,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定期对各办公室空调用电费用进行统计比较,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关调控。
三、全体员工必须增强安全用电意识。
四、使用条件
1.夏季室温≥28摄氏度,方可开机使用空调制冷。
2.冬季室温≤12摄氏度,方可开机使用空调制热。
3.公司将在各办公室空调开关上方配备温度计,是否达到使用条件均以对应温度计显示温度为参考。
五、使用要求
1.制冷空调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6℃;制热空调设定温度不得高于26℃。
2.空调由各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使用。未经允许他人不得随意开关空调。
3.空调使用过程中,为节约用电,各办公室应关闭门窗,但要注意利用中午就餐时间(12:00-12:30)关闭空调开窗通风,以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六、管理维护及赔偿
1.空调设备使用期间,使用部门办公室负有保管空调设备的责任。
2.如在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请各部门及时联系物业并报行政管理部备案。 东南大学成贤院物业联系方式:62997286
3.如涉及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由使用的部门或故意损坏者负责修理或赔偿的责任,行政管理部将视设备损坏情况会同工程部对故意损坏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并处于罚款处理。
七、本规定自20xx年3月10日起施行。
办公室空调管理办法 篇3
为加强空调管理,确保空调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现将办公室空调的使用规定如下:
一、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各办公室负责人为空调使用的负责人,主要负责掌握空调的使用时间,管理所属空调的正确使用,避免人为损坏,以保证空调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二、为做到节能降耗,要求夏季室温在30摄氏度,方可开机使用空调制冷,其余时间(晚间、阴雨天等)不得开启空调;冬季室温在5摄氏度以下,方可开机使用空调制热。每天下班后要及时关闭空调和电源,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三、全体员工必须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除办公室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不得私自拆装空调面板,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开启空调,由此造成的问题自行承担。
四、公司将定期检查或抽查空调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有违规使用或损坏现象,将对当事人处理,损坏还要增加赔偿费用。
五、使用条件
5月10日以后连续3天天气预报温度超过32°方可开启制冷,空调温度设定28°,不得低于此温度。原则上冬季不开空调。
六、使用要求
1、制冷时,空调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8℃。
2、空调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和使用。需要使用必须申请,未经允许,其他人不得随意开关和调试空调。
3、空调使用过程中,为节约用电,各办公室应关闭门窗,但要注意利用就餐时间(夏季12:00-13:30,冬季12:00-13:00)关闭空调开窗通风,以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七、违规情况处理
行政部对各办公室空调使用情况作不定期检查,若发现有违反第六条(使用要求)中的任何一条,发现一次,停止使用空调3天,并对违反规定者处人民币100元的罚款。
八、管理维护及赔偿
1、空调设备使用期间,使用的部门办公室负有保管保护的责任。
2、如在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填写维修单报送物业工程部维修。
3、如涉及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由使用的部门或故意损坏者负责修理或赔偿的责任,行政部将视设备损坏情况会同工程部对故意损坏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并处于罚款处理。
五、本规定自20xx年5月1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