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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热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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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精选3篇)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 篇1

光阴催人老,转瞬又到了述职的时刻,回顾这一年平庸而又忙碌的工作,虽没有显著的业绩和令人羡慕的成功。但也小有收获。

与*年相比,自己的思想觉悟或说对问题的认识虽不敢说已达到了与时俱进,但跟着时代的步伐自认为有了很大的提高。

积极参加了委里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政治活动。主要有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xx大精神的理论学习;贯彻落实市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精神的理论学习;“与时俱进,争创一流”大讨论活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主题实践活动等等。通过学习明确了中国共产党今后的方针、路线、政策,明确了一个科技人员今后努力的方向,增添了工作动力。在这里我要特别提出的是感谢组织的培养和信任,使我荣幸地成为一名政协委员。

今年在领导的安排下,主要负责信息和微机管理工作。

一、信息

1、东丽区科委网站建设

在领导的指导下,完成了“东丽区科委网站”建设。完成了网站内容的策划、筹备与网站的建立工作。网站的主页版面共修改两次。共制作子网页面200余份,修改子网页面100余份。这项工作的技术难度虽不算很高,但俗话说的好,会者不难、难者不会。这是一项对我委及我个人来说都具有创新意义的工作。因任务量大、任务急,故很难坐下来仔细推敲网页制作技术问题。但为了更好的完成这项工作自己时常要早来晚走并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一些网页制作的知识(如动画制作、免费计数器插件的下载、时间插件的改动等等)。

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我委的知名度、扩大了我委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了政府职能的透明度、方便了企业、加大了我们的服务力度。也使我个人感受到开拓新知识领域的愉快、感受到劳动的愉快。

2、《科技参考》的编制工作

20xx年第3期以前所刊发的《科技参考》的内容是由天津市农科院提供的。从20xx年第3期始根据委领导的意图由我来负责搜集选定。这也是一项新工作,工作的难度虽说相对加大了,但为委里节省了经费开支。且通过“科技动态”栏目加大了科委工作的宣传力度。全年共完成12期960份《科技参考》的摘癣排版、分送工作。

3、共发送《天津科技》6期108份。

二、微机管理工作

1、协调电信部门完成了我委ADSL宽带网入网连接及委内局域网上各台微机入宽带网的调试工作。

2、完成了我委局域网上所有微机日常入网连接维护、协调工作。如计划科、管理科电脑故障排除后入网连接设置、调试工作。总线(宽带网)掉线排除的协调工作等等。

3、微机故障排除

利用Ghost克隆软件排除计划科电脑死机故障一次、笔记本电脑软程序故障两次。虽然自己到科委后才从事微机专业方面的工作,所掌握的专业知识有限,但自己竭尽所能去维护委里计算机的正常运转。

4、根据区里指示精神完成了我委盗版软件的清查工作和微机设备及正版软件的调查、填报工作。

5、完成了微机配件的修复与采购工作。如激光打印机硒鼓充分数次;色带、软盘、键盘等配件的采购。

6、参加了市科委举办的“硬件基础知识及局域网组网”培训班。提高了专业能力,有利于微机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如参加了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的考试等。非常感谢领导给了这次机会,虽只通过笔试进入了面试,但没有通过面试,最后以失败告终。但能和领导们一起考试已是我的光荣。而且通过这次考试扩大了自己的知识视野、找到了自己的差距。这是一个难得的学习与锻炼机会。

成绩也好失败也好都已成为过去。

在明年的工作中要竭尽全力去学习、去工作。不断提高、不断进步。尽自己的最大能力去完成领导制定的工作目标。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 篇2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报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材料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xx年度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救助标准

(一)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在20xx年度内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补偿后,其个人负担超过19000元以上的费用,按以下标准予以救助。

19001元至39000元的费用,按60%给予救助;

39001元至69000元的费用,按70%给予救助;

69001元以上的费用,按80%给予救助。

(二)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发生的其他治疗费用,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需要救助的,在《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范围内的部分,其个人负担超过20xx0元以上的,经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初审、省财政厅复审后,按以下标准予以救助:

超过20xx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50%的比例给与救助;

20xx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救助。

二、申报材料

(一)患大病人员或其直系亲属的书面申请一份;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医疗保险手册及IC卡原件;

(四)医疗费用明细表、规范的医疗收费票据;

(五)与申请救助医疗费用相关的住院病例(须有医院病案室专用印章)和诊断书。

三、申报要求

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涉及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参保职工按通知要求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20xx年12月29日。

申报地点:服务中心六楼-人事处工资福利科。

咨询电话:-16

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

20xx年12月7日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 篇3

一、 救助条件和救助标准

(一)救助条件

救助对象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商业补充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规定报销后的部分,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过高且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二)救助标准

1 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定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年平均缴费基数50%的部分,按50%的比例予以救助。

2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定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年平均缴费基数50%的部分,按60%的比例予以救助。

3 患重大疾病发生的其他治疗费用,且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经研究批准的,参照以上标准予以救助。

二、 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申报时间

根据辽劳社发【20xx】4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省社保局将按规定的期限受里被救助对象的救助申请。被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医疗费用所属期(一个自然年度)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3月30日为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申报时间,超过这一期限申报的不予受理。

三、 患者或家属申报需向单位提供的材料

(一)患大病人员或其直系亲属的书面申请一份;

(二)填写好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原件;

(五)与申请救助医疗费用相关的住院病例(须有医院病案室专用印章)和诊断书;

(六)医疗费用明细表,规范的医疗收费票据。

四、 单位需向省社保局提供的材料

(一)经过认真审核、签署意见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上报给单位的全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