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法院院长表扬信(三篇)》
写给法院院长表扬信(精选3篇)
写给法院院长表扬信 篇1
尊敬的临淄区人民法院领导:
你们好!
我是淄博市公交公司职工田洪良,在此谨向贵院领导、稷下法庭及卢有增法官道一声辛苦,并表示最诚挚的谢意!感谢贵院及卢有增法官在我儿子的伤害案办案过程中,为我们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服务,也感谢贵院培养出了这样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法官!
我家住稷下街道办的淄博王庄煤矿,前些时候,我儿子在孙某开办的幼儿园上学的时候,幼儿园里遭到意外伤害,因孙某拒绝调解,不负责任,我们便诉至法院,经过审理,法院判决生效后,孙某以种种理由推脱,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案情复杂,稷下庭的徐庭长亲自出面指导协调,卢有增法官具体办案。卢法官在整个办案过程中,被告人为逃躲责任和债务,到处藏匿。卢法官认真分析案情,筛选证据,带领法警先后数十次查堵被告人,做到了不怕得罪人,大公无私,办案准确,下手稳准狠,雷霆出击,人、车俱获。他起早贪黑,作风正派,对自己要求严格,从来没有吃过一次请,收过一分钱的礼品。他自己甚至还为我们买来饭吃。我们的案件现在已经执行完毕,我儿子的身体权、健康权得到了依法保障,我们对案件结局表示满意。这一结局充公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也为建设和-谐临淄社会树立了一个优秀的典范。通过这个案件,我们既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与神圣,也深深为贵院这个优秀文明团队的敬业精神所感动。
最后,谨祝临淄区人民法院的各位法官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也希 望贵院培养出更多让老百姓依赖的优秀法官!
xx年x月x日
写给法院院长表扬信 篇2
尊敬的院长、各级领导及全体同志:
你们好!
我是上月七日因“房屋评估费”一事与李某发生争执,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丢下孩子愤然离去。没想到此举却给执行局造成了不应有的误解,尤其给马力庭长、邓守熙二位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为此,我向二位深表欠意,并道一声:“对不起!”
孩子在被他姥姥送回贵院的四天期间,受到马力庭长和小邓等好心人的关照与呵护,使他幼小而坎坷的心灵得到极大的安抚。他回来后对我说:“马大大家有小哥哥、马大大给我洗澡了。”法院有蚊子,马大大和邓大大给我喷花露水,抹牙膏,还让我吃排骨肉……。”牟姑姑给我买好吃的了,还有穿绿色半袖上衣的胖大大……。”孩子的妈妈为了再婚而不要孩子,其奶奶为了赌气而弃孙子不管。这两个不称职的女人在那些颇具爱心而又高尚的法官面前,是多么的渺小与可耻!
马力庭长为了孩子有个归宿,亲自且多次到有关单位及我的住处,欲协商解决,付出了宝贵的时间与辛勤的汗水。
邓守熙为了孩子的户口及抚养费问题,几次到孩子妈妈的单位做工作,为了孩子的户口能启过来,小邓同志又不辞辛劳的跑双方的户籍科,仅用了两天的时间就解决了某某能解决而不给解决,困扰了我近二年时间的孩子的户口问题,终于使我放下心来。他们这种对工作、对当事人特别是对我这样的弱者负责任的精神,让我很感动。
他们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树立了法官在百姓心目中的高大形象。虽时隔一个多月了,每当我想起此事,仍使我激动不已,毕生难忘,值得记忆终身。
世上还是好人多,法院还是廉洁的法官多!
最后让我代表早在年6月就到南方打工的儿子,年幼就念恩的孙子及我本人再次向那些为孩子献出爱心的可敬的法官表示迟来的衷心的感谢与深深的敬礼!
xx年x月x日
写给法院院长表扬信 篇3
尊敬的法官叔叔:
您好!
我是怀着无比“愤怒”的心情给您写这封信的。今天,我要向您检举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我的妈妈。她在对我的教育中竟然使用了我非常推崇的孙子兵法里的“三十六计”!现在我要把他对我的所作所为昭示天下,让天下所有的小学生一起来审判她。
第一计:欲擒故纵
三年级的时候,我发现妈妈总是在我做作业或干别的的时候,偷偷摸摸地把买回来的是藏在她的卧室抽屉里,而且千叮万属,在她出去的时候千万不能翻那个抽屉。可是,她越这样说,我的好奇心就越激烈。于是,我就在她前脚刚出门的时候,我的前脚也同时踏进了她的卧室,打开抽屉,拿出一本就看,没想到竟然入了迷。就这样,整个暑假我囫囵吞枣地读完了《三国演义》《安徒生童话》《童年》,虽然当时看得似懂非懂,但是却有一种神秘感不被妈妈发现的快乐。现在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妈妈为了让我看名着竟然使用了欲擒故纵的手段。
第二计:无中生有
我到现在还不懂,我从哪里找来这么多优点?在妈妈眼里,我简直是十全十美的,她几乎每天在每个角落都能找到我的优点:啊!今天的脸洗的真干净啊;啊!今天吃饭的速度真快啊;啊!今天的字写的真好啊;哎哟!这么乖,主动帮妈妈洗完啦哎哟,我的妈啊!法官叔叔,您知道吗?其实我只是偶尔有那么一天多洗几把脸,偶尔有一次吃饭吃快点,偶尔有一次把字写的很好,偶尔有一天心情好,洗了一次碗而已啊!可是妈妈她愣把偶然当必然,愣说通过这些优点可以看出我长大了,懂事了。这真是无中生有。从此以后,我只好硬着头皮保持这些优点了,我哪儿能忍心让她失望啊,只好让它“有中生有”了。
敬爱的法官叔叔,妈妈是最爱我的人,也是我最爱的人,可是她竟然用“三十六计”中的招数来“欺骗”我幼小的心灵,幸亏我“饱览群书”,从而使破了她的“阴谋”。至于她是否还用了“三十六计”的其他计策,尚待我观察、侦破。
敬爱的法官叔叔,针对妈妈的上述行为,我建议对她行使以下处罚:
一、终身监禁,永远做我的妈妈
二、禁止废除7天工作制,周末必须休息,由本人来料理家务。
法官叔叔,我不贪心,就处罚这两样就行了。不知以上处罚是否公正、得当,请您指教。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