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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头盔倡议书【推荐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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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头盔倡议书(通用33篇)

戴头盔倡议书 篇1

近年来,摩托车(包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作为短途出行交通工具,环保、方便、节能,深受市民青睐。但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事故频发。为此,xx市公安局就骑乘摩托车(包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一、佩戴头盔我带头。广大摩托车(包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要遵守交通法规,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动员党员干部、职工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出行,并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二、安全出行我推崇。乘骑摩托车(包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尽量选择识别性较高的浅色头盔佩戴,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识别的头盔。购买时一定要试戴选择适合自己头型、大小合适,且经过国家3C认证的安全头盔,护目镜透光性要好,头盔佩戴贴合舒服。佩戴头盔时,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不可前仰或后翘。

三、文明驾驶我践行。在驾驶和乘坐摩托车(包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不乱停乱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不私自加装雨篷(伞),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平安、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交警部门将对骑乘摩托车(包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并通过“双微”平台进行警示曝光。

xx市公安局

20xx年8月1日

戴头盔倡议书 篇2

亲爱的家长们:

你们好!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家庭的希望,孩子们的健康平安是我们的头等大事。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守护行动,倡导大家从我做起,守护我们的生命防线。戴上头盔、系上安全带,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更是对自己和家人的一份责任,也是对生命的敬畏。

在此,平安幼儿园谨向全体家长们发出倡议:

戴好头盔保安全

接送孩子时,摩托车和电动车骑乘人员要自觉佩戴安全防护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佩戴安全头盔时,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佩戴安全头盔时不可前仰或者后翘。给您的孩子同时也戴上合适的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温馨提示:购买头盔时,一定要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头盔。

以身作则树榜样

家长们在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的同时,教会孩子正确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座椅、系安全带的方法。还要劝告身边的人员,在出行过程中也要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给孩子们做出好榜样。

知法守法我先行

无论您是汽车驾驶人还是乘车人都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安全带扭曲使用,不要让座椅靠背过于倾斜,否则安全带将不能正常伸长和收卷,建议孩子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并系好安全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自觉“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为孩子们的幸福、平安成长保驾护航!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戴头盔倡议书 篇3

尊敬家长、老师和奉浦幼儿园的小朋友们:

据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通知,在上海市各学校全面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深入推动安全守护行动,在全社会倡导“遵守交规除隐患,一盔一带保平安”文明交通理念,我园特向全体教师、家长和孩子们发出如下倡议:

戴好安全盔,系好安全带

安全头盔是用于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骑乘人员头部免受伤害的护具,汽车安全带是用于保护机动车驾乘人员的保护装置。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对保护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驾驶

12周岁以下学生不骑自行车或共享单车,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自行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12周岁以上学生骑自行车或16周岁以上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乘坐机动车须系好安全带,12周岁以下学生不得坐副驾驶座位。幼儿园幼儿应使用安全座椅。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车。

自觉文明出行,安全意识记于心

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或开车出行都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争当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和维护者。“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我们应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戴头盔倡议书 篇4

群众朋友们:

你们好!“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交通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群众交通出行日益增多,交通安全风险增长。特别是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屡见不鲜,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人员伤亡,从而加重了事故后果。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降低交通事故人员伤亡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自20xx年x月起,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助推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安全习惯。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提出以下倡议:

一、戴牢安全头盔,系紧安全带。

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规范使用安全带;搭载婴幼儿时应将孩子置于后排座位上,并使用合格的婴幼儿安全座椅,同时也要系好安全带。

二、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驾驶。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应各行其道,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不得在禁行区域行驶,驾驶车辆要坚决杜绝酒驾醉驾、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遇有执勤交警依法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路检路查时,请主动配合和服从管理。

三、自觉文明出行,规范有序停车。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或驾乘汽车出行都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争当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和维护者。无论摩托车、电动车,还是机动车,都应在规定的停放区域有序停放;未设停放区域的,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在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应急救援通道、非机动车道、盲道、人行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车辆。

四、亲朋好友多提示,大小单位管好人。

每一位市民都要以身作则,时时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快递、外卖、客运企业等单位要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纳入安全管理范畴,督促大家佩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交通陋习,引领文明出行新风尚。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请让“戴牢安全头盔”“系紧安全带”成为习惯,让我们行动起来,告别交通出行陋习,营造文明出行风尚,让“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成为城市文明的座标,文明交通的基石,安全出行的保障!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戴头盔倡议书 篇5

广大市民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文明出行维系社会繁荣稳定。整洁有序、和谐通畅的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也是每一位市民安居乐业的前提条件。电动车以其轻便、环保等特点,为市民朋友的出行提供了很多便利,但我们也常常痛心地看到,由于驾乘电动车或摩托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法规导致的伤亡,正在极大地危害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我们倡议:

一、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在驾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道行驶,文明出行。坚决杜绝酒驾醉驾、占道逆行、擅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切实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二、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宣传者。

提醒、劝导身边的亲朋好友及其他驾乘人员,依法正确佩戴头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宣传者,认真呵护挚爱亲朋的生命健康。

三、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推动者。

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运输等重点行业要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对不佩戴头盔作业人员采取零容忍态度,从严从重惩戒不安全、不文明的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从行业做起,从职业做起。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推动者,坚决维护行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安全无小事,日日须关注。让我们一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戴头盔倡议书 篇6

群众朋友们:

你们好!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大力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全力减少事故人员伤亡,推动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安全文明出行良好习惯。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一盔一带”我践行,规范戴系保安全。

“一盔”是指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应自觉佩戴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一带”是指驾乘汽车应系好安全带,前后排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儿童应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二、“公职带头”走前面,身体力行做示范。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应将“一盔一带”行动纳入安全管理,加强交规学习,落实监督责任,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党员干部应带头遵法守规,践行“一盔一带”行动,提醒、带动亲朋好友共同参与。

三、“警钟长鸣”记心间,多管齐下创平安。

不断加强宣传倡导,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我先行”活动;文明规范执法,加大查纠力度,落实监管职责;创新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和“登记抄告”方式,适时将交通违法行为抄送违法主体所在单位,并依法公开曝光。

四、“安全守护”齐尽责,和谐幸福千万家。

大力倡导开展“为职工配发安全头盔”“买电动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学交规送头盔”等公益活动。倡导全省所有摩托车、电动车销售点、保险公司为前来购买摩托车、电动车及保险的驾驶人免费赠送安全头盔。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为了社会的安宁与和谐,请自觉养成“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的`良好习惯。让我们携起手来,摒弃交通陋习,共同构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平安甘肃做出贡献。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戴头盔倡议书 篇7

尊敬的家长和宝贝们:

目前,浦东新区正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了积极倡导文明交通风尚,增强幼儿及其监护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保障平安出行,新区教育局、浦东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联合向全区幼儿及家长朋友发起如下倡议:

一、骑乘电动自行车主动佩戴安全头盔

据研究数据统计表明,骑乘电动自行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在发生意外情况时保护头部,避免头部受伤,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请家长和幼儿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扣。

二、驾乘私家车请系好安全带

在驾乘车辆时正确佩戴安全带,能起到约束位移和缓冲作用,汽车事故调查表明,在发生撞车时,正确系好安全带,可使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约60%至80%。在驾车接送幼儿上下学或外出时,请家长和幼儿自觉正确系好安全带,同时,我们倡导幼儿坐后排座椅,低龄儿童建议使用汽车安全座椅。

三、遵守交通法规,正确骑乘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允许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但不得搭载两名以上人员。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骑行自行车和共享单车,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戴头盔倡议书 篇8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交通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省会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和乘车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并向大家提出倡议如下:

一、系紧“安全带”

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时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外,乘车人员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使用安全带,包括后排成员。搭载婴幼儿时应将孩子置于后排座位上,并使用合格的婴幼儿安全座椅,同时也要系好安全带。

二、戴牢“安全盔”

在驾乘摩托车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按法律规定佩戴安全防护头盔;驾驶电动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也应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

三、亲朋好友“多提示”

每一位市民都要以身作则,时时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四、大小单位“管好人”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部门要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纳入安全管理范畴,督促大家佩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交通陋习。

五、爱心企业“担责任”

呼吁和鼓励富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事业单位积极投身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来,踊跃开展“买保险送头盔”“买电动车送头盔”“买汽车送儿童安全座椅”等活动,让公益性文明交通活动蔚然成风。

日前,省会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查严管不戴安全头盔、不使用安全带等行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与幸福,请您牢记“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倡议人:

戴头盔倡议书 篇9

分宜是我们工作学习的乐土,生活休息的家园。整洁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是每一位市民的共同追求。电动车以其轻便、环保等特点深受市民青睐,但我们也看到,驾乘电动车或摩托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法规导致的交通伤亡事故也在逐年增加。在此,我们郑重向您发出倡议:

一、做佩戴头盔的`践行者。

在驾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按法律规定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

二、做佩戴头盔的宣传者。

带头践行“戴头盔”行动,时时劝导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及驾乘人员,依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三、做佩戴头盔的推动者。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运输等重点行业要发挥示范作用,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惩戒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佩戴安全头盔,事情虽小,安全事大。生命只有一次,文明出行从我做起,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携手创建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分宜县创建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3月9日

戴头盔倡议书 篇10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做文明人,行文明路。“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聚焦预防交通事故,减轻交通事故后果,于今年5月开展了“一盔一带”守护行动。“盔”是指安全头盔,“带”是指安全带。家长朋友们,这项活动旨在要求我们在行驶过程中坚决做到: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头盔;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头盔不仅可以吸收撞击等意外伤害对头部的撞击力,还可以防止尖锐物穿透而伤害头部。安全带不仅可以防止驾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被抛出车外,还可以防止与车内物品发生二次碰撞。为切实保障学生及家长的人身安全,全面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我校开展“一盔一带”进校园,交通安全记心中活动。现在有如下几点要求告知家长:

1、学校禁止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不提倡骑电动车上下学;如确需骑电动车上下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1、遵守相关要求,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只能搭载1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同时,请您和您的孩子必须佩戴好安全头盔。最后,所有学生不得驾驶摩托车,不得乘坐封闭三、四轮电动车。

2、如您驾车接送孩子,请系好安全带,学生坐在汽车后排。

3、从下周起,秦安县交警队和学校将进行检查,并记录违反上述规定的同学的姓名、学校和班级,学校会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告知家长。

4、请家长们以身作则,发挥榜样作用,自觉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并及时督促学生遵守。

5、所有家长和同学们要积极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并向亲人朋友广泛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家校携手”的形式做家长们的监督员、宣传员,加强“警察、校、家”工作联系,努力实现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的宣传效果,大家一起参与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来。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请让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深入人心,请把“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成为习惯。为了您的家人、孩子,也为了您自己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让成长与安全一路同行。如您已悉知并承诺为了孩子的安全能做到以上几点,请在右下角签字确认。

此致

敬礼!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戴头盔倡议书 篇11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

文明出行是城市交通文明的窗口,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二、三轮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能力,保障交通参与者人身安全,巩固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倡议:

一、模范带头,行业引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快递、外卖、保险行业、中小学校,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将骑乘电动车出行的本单位员工、专兼职业务员和接送学生家长的头盔佩戴率纳入部门安全管理范畴,督促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自觉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带头弘扬文明交通风尚。

二、从“头”做起,幸“盔”有你。安全头盔是电动车骑乘人员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无论您是骑行还是乘坐电动车出行,都应佩戴大小合适、符合CCC认证标准等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牢安全卡扣。家长们搭载儿童出行时,也请一定给孩子们戴好安全头盔。

三、遵法守规,安全不亏。骑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xx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不逆行、不闯红灯、不随意穿插、不违法载人,依法取证挂牌(长期号牌或过渡期号牌),靠右侧通行,牢记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骑行时不得搭载12周岁以上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等规定,守法安全出行。

四、倡导全民,文明骑行。人人行动起来,以身作则,从“头”做起,知行合一,自觉养成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大力倡导“安全盔=保命盔”、“骑乘戴盔百分百,安全守护一等一”的防护理念,积极带动、引导身边亲朋好友,从现在做起,戴好安全头盔,共建共享文明交通成果,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让安全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xx年4月3日

戴头盔倡议书 篇12

全体干部职工: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成为大家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但我们也看到,驾乘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法规导致的交通伤亡事故也在逐年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现发出如下倡议:

1.正确佩戴头盔。

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正确、有效佩戴安全头盔。在购买头盔时,一定要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2.及时上牌照。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并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规范停放。

3.遵守交通法规。

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行驶途中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酒后驾驶。

4.增强安全意识。

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摒弃交通陋习,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5.主动劝导。

每个驾驶者都要以身作则,并主动劝告朋友、家人驾乘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且未满16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

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保护,请大家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戴头盔倡议书 篇13

群众朋友们:

你们好!

随着天气转暖和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不少群众开始选择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出行。同时,摩托车、电动车的危险性也是客观存在的,如果驾驶员及乘客能够做好安全防护,同时在路上骑行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便会大大降低。“头盔是个护身宝,骑乘车辆要戴好”。

汽车安全带作为一种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被誉为“生命带”。从交通事故的情况来看,未系安全带的比规范使用安全带死亡率高约6倍。在车辆发生碰撞、紧急制动或侧翻时,安全带能将驾驶人和乘客牢牢固定在座位上,防止人体与风窗玻璃、车体发生碰撞或被甩出车外,造成伤害。“安全带是生命带,发生意外防伤害”。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家人平安出行,伊宁交警郑重倡议:

1、文明交通,安全第一。行为规范,从自己做起。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观看电视、视频等,牢记行车规范,安全驾驶。

2、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

3、在购买头盔时,一定要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4、以身作则,并劝告身边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

5、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为了自己及家人幸福请让“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成为习惯。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戴头盔倡议书 篇14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作为短途出行交通工具,因经济、便捷、节能倍受大家青睐。但由于部分人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因缺乏有效保护而受到严重伤害,甚至会导致严重的事故后果。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安全防护水平,减少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伤亡事故,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特发出如下倡议:

1、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2、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使用安全头盔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并选择经过产品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4、广大交通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要积极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进行劝导教育。

5、电动车驾乘人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道路畅通靠大家,安全连着你我他。佩戴安全头盔,事情虽小,安全事大。请大家驾乘电动车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滑县文明办

20xx年3月14日

戴头盔倡议书 篇15

全体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成为广大居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但部分驾乘人员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和驾乘人员的伤亡。为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佩戴头盔的践行者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按法律规定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同时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

二、做佩戴头盔的宣传者

带头践行“戴头盔”行动,时时劝导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及驾乘人员,依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三、做佩戴头盔的推动者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运输等重点行业要发挥示范作用,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惩戒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请“戴好安全头盔”。让我们共同携手,摒弃交通陋习,共创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向自觉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致敬!

20xx.x.x

戴头盔倡议书 篇16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人们出行方式开始快捷化、便利化。轿车、摩托车、电动车等成为基本的代步工具。但随着这些机动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也成增长的趋势,很多人在惨烈的交通事故中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究其原因,这与当事人漠视交通安全、不遵守交通法规等陋习不无关系。开车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不良习惯屡见不鲜。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保护好我们的生命安全,养成遵守法律的良好交通习惯,请自觉抵制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陋习,学会保护自己,避免交通意外的伤害,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一盔”是指安全头盔。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在开玩笑,也是对他人安全的不负责。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危险性是客观存在的,是目前交通事故致死率较高的一种交通方式,其安全防护性能差是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如果驾驶员及乘客能够做好安全防护,同时在路上骑行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便会大大降低。超强学校特别提醒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请自觉佩戴,安全出行。

“一带”是指安全带。汽车安全带又可以称之为座椅安全带,是乘员约束装置的一种。它起着约束乘客移位和缓冲作用。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避免驾乘人员发生二次碰撞,甚至被甩出车外,从而减轻及避免伤亡。汽车安全带是有效的安全装置,在车辆的装备中很多国家是强制装备安全带的。从交通事故的情况来看,未系安全带的比规范使用安全带死亡率高约6倍。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都请正确佩戴符合安全规格的头盔。开车要系好安全带,小朋友们要坐在驾驶员后排的安全座椅上,更要系好安全带!

头盔是个护身宝,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戴好;安全带是生命带,发生意外防伤害。“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自己和亲人的平安、家园的幸福,请自觉遵守!

倡议书:

戴头盔倡议书 篇17

尊敬的广大家长、学生:

为全面贯彻落实《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日常出行中,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时应系好安全带。为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生命安全,郑州市第五十四中学发出“佩戴头盔,安全出行”的活动倡议:

1佩戴安全头盔

家长朋友们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为孩子树起第一道“安全防线”。以“小手拉大手”提高“一盔一带”的知晓率、参与率,学生要积极督促家长佩戴安全头盔,家长未戴头盔不坐家长车,争做人人是“首席安全官”。

2杜绝违法驾驶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逆行、不闯红灯,不随意穿插;教育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要年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只需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载多人,骑行共享单车不得载人,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岁,不违法驾驶,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示范者。

3规范有序停车

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骑行后要有序停放在规定的区域内,未设置停放区域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在黑色路面、消防通道、盲道等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域内停放。

“一盔一带”,小事不小,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日常做起,细节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交通出行陋习,努力做到“骑乘戴头盔,自觉遵法规,为城市增辉”,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规范、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郑州市第五十四中学

20xx年8月15日

戴头盔倡议书 篇18

市民朋友们:

文明出行,平安相伴。佩戴安全头盔是保护电动自行车骑乘者生命安全的有效举措。为凝聚文明交通共识,共建共享平安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中共xx市委文明办、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1.从我做起,人人践行齐参与。骑行安全无小事,佩戴安全头盔事关骑手人身安全,事关家庭幸福美满。请市民朋友们务必摒弃“车技好不出事”“戴头盔不方便”等侥幸心理和片面思维,自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出行,做到“万无一失”,防止“一失万无”,护自己安全,让家人安心。

2.示范先行,机关单位作表率。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要开展“佩戴头盔·安全骑行”文明交通主题活动,通过文明劝导、专题教育、发出倡议、签订承诺等方式,推动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提醒身边亲人、朋友、同事戴好安全头盔,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出行氛围。

3.关爱职工,重点行业先落实。安全是最重要的关爱,外卖寄递行业企业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将骑车佩盔纳入日常管理,提升骑手交通安全意识,确保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为骑手的交通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文明出行,福运相伴。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骑行做起,戴好安全头盔,养成良好习惯,为生命安全护航!

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xx年x月x日

戴头盔倡议书 篇19

群众朋友们:

你们好!

春风和煦,万物生长,随着天气转暖和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不少群众开始选择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出行。同时,摩托车、电动车的危险性也是客观存在的,如果驾驶员及乘客能够做好安全防护,同时在路上骑行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便会大大降低。“头盔是个护身宝,骑乘车辆要戴好”。

汽车安全带作为一种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被誉为“生命带”。从交通事故的情况来看,未系安全带的比规范使用安全带死亡率高约6倍。在车辆发生碰撞、紧急制动或侧翻时,安全带能将驾驶人和乘客牢牢固定在座位上,防止人体与风窗玻璃、车体发生碰撞或被甩出车外,造成伤害。“安全带是生命带,发生意外防伤害”。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家人平安出行,伊宁交警郑重倡议:

1、文明交通,安全第一。行为规范,从自己做起。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观看电视、视频等,牢记行车规范,安全驾驶。

2、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

3、在购买头盔时,一定要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4、以身作则,并劝告身边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

5、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为了自己及家人幸福请让“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成为习惯。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此致

敬礼!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戴头盔倡议书 篇20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据统计,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致死比例占此类事故死亡总数80%以上,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可使受伤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为了增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意识,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倡议:

1、请您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全程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要服从交警指挥,注重文明礼让,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不在机动车道骑乘电动自行车。

2、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主动宣传“骑乘电动自行车戴好安全头盔”。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和感染身边的人,告别交通陋习,引领文明交通良好风尚。

3、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请选择识别性较强的浅色头盔佩戴,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识别的头盔,且一定要购买并佩戴经过国家3C认证的安全头盔。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从“头”做起。佩戴安全头盔,平安幸福常在。衷心祝愿大家一路平安,一生幸福。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xx年6月10日

戴头盔倡议书 篇21

广大居民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成为广大居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但部分驾乘人员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和驾乘人员的伤亡。为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生命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1.人人都要戴头盔。

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的负责,更是对家人、家庭负责,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

2.党员干部要引领。

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安全头盔。

3.重点行业做示范。

外卖、快递、运输等行业企业要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4.教师家长做表率。

各位教师、家长要以身作则,为孩子做出表率,主动从小培养孩子安全意识,守法意识。

5.质量安全要重视。

从安全性考虑,建议佩戴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浅色头盔,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视线判断的头盔。

关爱生命,从“头”抓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携手创建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戴头盔倡议书 篇22

广大市民朋友:

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支持和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员

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都要遵守交通法规,规范戴好安全头盔。要服从交警指挥,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不在机动车道骑乘电动自行车,购买头盔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二、争做文明创建的宣传员

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主动宣传和传播交通文明,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和感染身边的人,告别交通陋习,引领文明交通良好风尚。要将“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头盔”行动纳入安全管理,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

三、争做文明城市的监督员

发扬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主人翁的姿态,从文明交通的点滴做起,从行车走路的细节做起,自觉按规定佩戴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头盔,共同为文明交通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为了您和家人安全,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积极践行“小手拉大手”,自觉戴好头盔。让佩戴头盔成为城市文明的标志,携手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助力文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戴头盔倡议书 篇23

全体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成为广大居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但部分驾乘人员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和驾乘人员的伤亡。为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佩戴头盔的践行者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按法律规定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同时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

二、做佩戴头盔的宣传者

带头践行“戴头盔”行动,时时劝导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及驾乘人员,依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三、做佩戴头盔的推动者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运输等重点行业要发挥示范作用,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惩戒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请“戴好安全头盔”。让我们共同携手,摒弃交通陋习,共创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致

敬礼!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戴头盔倡议书 篇24

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近年来,我市部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导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70%左右,佩戴头盔是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最有效的保护办法。为切实提高师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兴庆区大新第九幼儿园在此郑重倡议:

1.师生、家长骑乘电动车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一部电动车只能载一名12岁以下未成年人。骑电动车出行时,骑乘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

2.杜绝危险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严禁逆行、闯红灯、超速、双人骑行、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3.教职工、家长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电动车骑乘人员出行过程中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给孩子做好榜样。

4.电动车骑乘人员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生命只有一次,为了您的家人、孩子,也为了您自己的安全,请师生、家长骑乘电动车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xx市兴庆区大新第九幼儿园

20xx.6.17

戴头盔倡议书 篇25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做文明人,行文明路。“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聚焦预防交通事故,减轻交通事故后果,于今年5月开展了“一盔一带”守护行动。“盔”是指安全头盔,“带”是指安全带。家长朋友们,这项活动旨在要求我们在行驶过程中坚决做到: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头盔;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头盔不仅可以吸收撞击等意外伤害对头部的撞击力,还可以防止尖锐物穿透而伤害头部。安全带不仅可以防止驾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被抛出车外,还可以防止与车内物品发生二次碰撞。为切实保障学生及家长的人身安全,全面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我校开展“一盔一带”进校园,交通安全记心中活动。现在有如下几点要求告知家长:

1、学校禁止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不提倡骑电动车上下学;如确需骑电动车上下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1、遵守相关要求,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只能搭载1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同时,请您和您的孩子必须佩戴好安全头盔。最后,所有学生不得驾驶摩托车,不得乘坐封闭三、四轮电动车。

2、如您驾车接送孩子,请系好安全带,学生坐在汽车后排。

3、从下周起,秦安县交警队和学校将进行检查,并记录违反上述规定的同学的姓名、学校和班级,学校会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告知家长。

4、请家长们以身作则,发挥榜样作用,自觉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并及时督促学生遵守。

5、所有家长和同学们要积极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并向亲人朋友广泛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家校携手”的形式做家长们的监督员、宣传员,加强“警察、校、家”工作联系,努力实现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的宣传效果,大家一起参与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来。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请让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深入人心,请把“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成为习惯。为了您的家人、孩子,也为了您自己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让成长与安全一路同行。如您已悉知并承诺为了孩子的安全能做到以上几点,请在右下角签字确认。

倡议书:

日期:

戴头盔倡议书 篇26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出行是展现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也关乎个人安全和家庭幸福。为了城市更文明、生活更美好,我们倡导“排队上下车、礼让斑马线、遵守红绿灯”“马路不乱穿、车辆不乱停、垃圾不乱扔”“开车系好安全带、骑乘戴好护头盔”,共同打造文明有序、和谐畅通、安全放心的城市交通环境。我们在此倡议:

一、守安全,践行一盔一带。文明交通,安全第一。驾车时请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观看电视、视频,牢记行车规范,做到安全驾驶。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员请自觉戴好安全头盔。在购买头盔时,主动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二、爱淄博,践行文明出行。倡导文明行车,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或非机动车辆,行经人行横道和学校路段时,主动减速慢行。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乱闯红灯,不车窗抛物,不并行占道,不随意调头,不加塞并线,不乱鸣喇叭,不乱停乱放,文明使用车灯,共同守护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倡导文明行路,行人在过马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自觉走斑马线;不与非机动车争道,自觉服从交警和交通劝导员的指挥。积极参与公益活动,踊跃加入文明出行志愿者行列,弘扬“爱淄博·文明出行”生活新风尚,以实际行动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三、展形象,争做文明市民。积极维护出行秩序,乘坐公交车时自觉排队上下车,拒绝插队现象,严格遵守“一米线”。出行途中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一言一行讲文明。倡导绿色出行,通过选择乘坐公交车、使用公共自行车、驾驶非机动车或步行等绿色、低碳、环保的出行方式,共建文明美丽时尚新淄博。

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为建设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贡献力量!

此致

敬礼!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戴头盔倡议书 篇27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关爱生命,从“头”抓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生命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1、接送孩子时,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要自觉佩戴安全防护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佩戴安全头盔时,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

2、以身作则,并劝告身边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给孩子做好榜样。

3、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4、教会孩子正确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座椅、系安全带的方法。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让我们继续齐心合力,守护学生、守护家庭;让我们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习惯,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携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xx年6月1日

戴头盔倡议书 篇28

亲爱的同学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日前,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查严处不戴安全头盔、不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为此,岱岳区开元中学向大家倡议:

一、“时时遵守”法律法规

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三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会失去整个人生。对于驾车者和乘车人来说,如果行车之前都能正确使用安全带,那么安全带将成为安全的伴侣、幸福的纽带。

二、“牢牢带好”安全头盔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常常谨记”载人规定

1、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广大中小学生要牢记:

2、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3、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4、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

5、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

6、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四、“多多提示”亲朋好友

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戴头盔倡议书 篇29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交通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省会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和乘车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并向大家提出倡议如下:

一、系紧“安全带”

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时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外,乘车人员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使用安全带,包括后排成员。搭载婴幼儿时应将孩子置于后排座位上,并使用合格的婴幼儿安全座椅,同时也要系好安全带。

二、戴牢“安全盔”

在驾乘摩托车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按法律规定佩戴安全防护头盔;驾驶电动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也应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

三、亲朋好友“多提示”

每一位市民都要以身作则,时时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四、大小单位“管好人”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部门要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纳入安全管理范畴,督促大家佩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交通陋习。

五、爱心企业“担责任”

呼吁和鼓励富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事业单位积极投身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来,踊跃开展“买保险送头盔”“买电动车送头盔”“买汽车送儿童安全座椅”等活动,让公益性文明交通活动蔚然成风。

日前,省会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查严管不戴安全头盔、不使用安全带等行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与幸福,请您牢记“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此致

敬礼!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戴头盔倡议书 篇30

广大市民朋友们: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轻巧便利,深受市民朋友的热爱,但部分驾乘人员在骑行中未正确佩戴安全帽,致使在交通事故中人员伤亡占比较大。为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此,县文明办和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倡议如下:

一、“戴帽”工程要重视。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的负责,更是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市民朋友

在骑行中一定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时刻牢记生命只有一次,珍爱生命,从我做起。

二、干部职工做表率。

广大干部职工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积极参与交通文明劝导,教育、引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安全头盔。

三、学生家长做榜样。

学生朋友们,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开展“小手拉大手”实践活动,提醒家人、同学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家长朋友们要积极响应文明交通倡导,使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时请佩戴安全头盔,为孩子筑起第一道“安全防线”,为孩子做好榜样。

四、重点行业做示范。

外卖、快递、运输等行业企业要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恪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成为戴盔行动的带头者和示范者,文明递送,平安回家。

关爱生命,从“头”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骑乘习惯,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一起构建文明和谐社会,共同打造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戴头盔倡议书 篇31

广大市民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生活,文明参与交通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我们每个人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我们的出行才会更加安全。为了我们的生命安全,我们郑重倡议:

1、上、放学路上,要遵守纪律排好队,有秩序地在人行道上行走。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我们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路边行走。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或一边看书,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更不能追赶车辆嬉戏打闹。

2、驾驶非机动车要戴好头盔,走非机动车道,转弯前要减速慢行。要定期对非机动车进行检修,避免因车闸失灵等原因而引发交通事故。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能载乘12周岁以上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准闯红灯,逆向行驶,遇红灯时不越线停车。

3、学生家长要带头并教育自己的孩子不乘坐无牌无证及由无证人员驾驶的机动车。不把自行车叫给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行,把电动自行车交给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

4、每一个学生要自觉学习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学会如何保护自己,避免交通以外的伤害,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劝告家长文明参与交通,不酒后驾驶、不超速、不违法超车、不超员、不违反规定车道驾驶,不疲劳驾驶、不无证驾驶、不闯红灯、不违法停车。

生命只有一次,遵守交通规则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而共同努力。

戴头盔倡议书 篇32

尊敬的各位家长、小朋友:

你们好,为切实保障幼儿及家长的人身安全,全面提升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幼儿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根据市公安部统一部署,结合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联合市教育局在各学校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因此,城北幼儿园向全体家长和小朋友们发出倡议,相关内容如下:

1、年满16周岁方可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1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好安全头盔,幼儿不得驾驶大功率电动自行车,不得乘坐封闭三、四轮电动车。

2、驾乘汽车人员均应当系好安全带,幼儿乘坐汽车时,应当坐在车辆后排。

3、即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对幼儿佩戴头盔和系安全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违反上述规定的幼儿的姓名、学校、班级及身份证号码,并通报到所在学校。

4、7月1日起,《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对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作出强制性规定。届时,交警部门将对不戴安全头盔行为进行查处。

5、家长们要带头做好榜样,以身作则,督促幼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6、幼儿要向自己的父母、亲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做家长们的监督员、宣传员,努力实现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的宣传效果,大家一起参与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来。

请大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养成文明安全的出行习惯,给自己的生命安全加分。“一盔一带”,从我做起,安全守护,携手同行。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戴头盔倡议书 篇33

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交通出行日益增多,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大,特别是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陋习屡见不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非常严重。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局面,我们向广大市民倡议:

一、做佩戴头盔的践行者。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均要正确佩戴安全防护头盔。

二、做佩戴头盔的宣传者。带头践行“戴头盔”行动,时时劝导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及驾乘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三、做佩戴头盔的推动者。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运输等重点行业要发挥示范作用,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惩戒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请戴好安全头盔。让我们共同携手,摒弃交通陋习,共创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xx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