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乱停放车辆倡议书实用三篇》
不乱停放车辆倡议书(精选3篇)
不乱停放车辆倡议书 篇1
广大车主朋友:
自东海水晶城投入运营以来,我们一直在努力打造一个文明有序的停车环境。为进一步提升停车场使用效率,营造良好的购物配套环境,我们倡议:
一、请将车辆停发在泊车位内,一辆车不占用两个泊车位,不在泊位划线以外停放,不在行车道、消防通道口停放车辆;
二、车辆行驶至岗亭处时,请减速慢行,注意道闸杆起落,注意保护车辆及道闸口设备设施;
三、离开车辆时,请锁闭车门、车窗及后备箱,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四、进出地下停车场出入口时,请减速慢行,注意车辆限高标识,避免剐蹭您的车辆;
五、停放或启动车辆时,避免碾压泊车位内挡车器;
六、保持停车场环境整洁,不乱扔垃圾;
七、自觉维护公共停车秩序,不争抢强占停车位。
文明停车,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一起为营造东海水晶城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停车环境共同努力!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不乱停放车辆倡议书 篇2
各位车主、驾驶人:
您们好!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窗口。文明交通不仅体现在安全、畅通的通行秩序,而且还体现在规范、文明的停车序。近年来,随着塔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区停车难,停车秩序乱、不文明、不规范停的现象比较突出,为进一步提升广大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做“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塔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广大车主及驾驶员发出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道两侧的机动车停车泊位上,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人行道的非机动车位内,并做到“按位、统一顺向”停车。
二、车辆停放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车辆入框停车、不一车骑占用两个公共停车泊位停车以及一半停在泊位内,不超出泊位划线以外停放;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到人行道板划定的停车位,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不得随意、无序停车。
三、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行车安全,不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做到即上即下。
四、借道进出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
五、凡在没有明确划分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混合路段停车后,没有留足2米以上(含2米)的距离,妨碍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的,一律按照违法停车处罚;如违反上述行为的现予警告,再次违反者予以处罚。
六、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规范自己的停车行为,希望广大车主及驾驶人朋友们要往车上放移车电话卡片,方便其他人联系您们。
“美丽塔城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我们需要广大驾驶人的积极配合、理解和支持,敬请您们自觉遵守停车规定、规明停车、拒绝乱停乱放,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一起为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努力。
不乱停放车辆倡议书 篇3
为解决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难题,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停车秩序,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现就文明规范停放非机动车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1、请将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自觉停放在已划设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机动车位、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通道口和盲道等。
2、非机动车应当按照停车区域内箭头标识方向(车头向外),统一朝向,整齐有序摆放,严格停放在划线的停车区域内。
3、沿街单位和商铺需严格按照市容环卫责任人的要求,拒绝非机动车在门前乱停乱放,对非机动车随意停放的,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并引导按规定有序停放。
4、对违反规定乱行驶、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采取拖车、现场锁车、媒体曝光、接受学习教育及依法进行处罚等措施。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文明停车,规范停车,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增强文明意识,做城市文明的引领者、践行者、守护者,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x街道办事处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