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违规收受礼金承诺书范文(汇编4篇)》
不违规收受礼金承诺书范文(精选4篇)
不违规收受礼金承诺书范文 篇1
为确保个人绝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病人以及家属索取、暗示和收受红包,并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林业医院“不收红包”主题活动之中,加强医患沟通,廉洁行医,文明行医,本人重承诺如下:
一、积极响应院部“不收红包”医院活动号召,自觉投身于无“红包” 主题活动之中,个人绝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病人以及家属索取、暗示和收受红包,并要做到加强医患沟通,廉洁行医,文明行医;
二、积极组织实施无“红包”医院活动的开展,有效推进科室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和医疗质量的信任度。
三、杜绝吃、拿、卡、要行为,监督科室和个人均无收受“红包”等不良行为;对“红包”问题“潜规则”说不,有效抵制“红包”问题,坚决拒绝和不 3 / 7
收“红包”。明确红包的危害性以及收受红包的'严重性,改善服务,切实做到一视同仁。
四、病人或者家属给予的“红包”,要在第一时间(24小时内)设法退还;对无法拒收的“红包”,要及时上缴院办,做好登记,另设法退还。
五、对私自收受“红包”的科内人员,科室将提出处理意见,绝不护短;并愿意接受院部和上级的检查和考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对有损医院和科室形象的行为,个人将负主要责任。
承诺人:
日期:
不违规收受礼金承诺书范文 篇2
为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切实做到为人师表,规范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格贯彻执行《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xx市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和《xx区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x教体〔20xx〕号),我向社会、学校、学生及家长郑重承诺并坚决做到:
1、教师不得将正常教学时间内应教授内容留到课后以此吸引学生参加其组织的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
2、教师或学校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诱导、暗示、动员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含社会培训机构),并从中获利;
3、教师不得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4、教师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或为他人介绍生源,提供信息取酬;
5、教师不得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教师不得索要或接受家长及学生赠送的礼品礼金等财物;
7、教师不得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
8、教师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9、教师不得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10、教师不得有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或违规兼职取酬的其他行为。
家长朋友,xx区第一幼儿园保证以“零容忍”态度,按照“从严查处、形成长效”的原则整治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落实主体责任,畅通投诉渠道,将政策落到实处。如果您发现xx区第一幼儿园教师存在以上违规行为,请第一时间告知学校,我们将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承诺人:
20xx年9月xx日
不违规收受礼金承诺书范文 篇3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根据xx市教育局印发《xx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幼儿园结合实际,制定本承诺书。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时刻铭记教师的神圣职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德治学,以德施教,知荣明耻,以高尚的'人格和品德去教育、影响孩子,自觉成为孩子的表率和楷模。
二、自觉遵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文件精神。不举办或以他人名义举办任何形式的课外辅导班;不到任何培训机构兼课,不参与外培训机构或其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不以“个别辅导”“帮助学生”等名义对学生/幼儿有偿补课、有偿托管等;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孩子参加有偿补课,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自觉抵制和拒绝收受礼品礼金:
①不索要、收受幼儿及家长财物;
②不让幼儿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③不发生用公车送子女入学或以出差名义送子女入学、公款报销差旅费用等行为。
我们会时刻遵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牢记“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的庄严承诺,努力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
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幼儿园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上级教育部门的严肃处理。
不违规收受礼金承诺书范文 篇4
我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执行《xx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拒绝有偿补课、校外机构兼职兼薪。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不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二、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恪尽职守,廉洁从教。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