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条据书信 > 承诺书 > 中层干部公开承诺书(精选3篇)正文

《中层干部公开承诺书(精选3篇)》

时间:

中层干部公开承诺书(精选3篇)

中层干部公开承诺书 篇1

学校党委:

我向党委做出承诺,在任职期间积极履行以下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规定,自觉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

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凡本单位的重大事项提请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独断专行。认真开展院(处)务公开工作,做到常规工作定期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

三、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私设小金库。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

四、慎独、慎微、慎初。不贪、不占,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用公款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处处以身作则,事事做好表率。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在本单位树立良好风气。

五、慎守生活圈、社交圈。自觉抵制高消费娱乐活动。不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盈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自己的亲朋好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自觉遵守中央纪委“八条”禁令和教育部党组对高校领导干部“六不准规定”。在干部选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科研项目申报评审、教职员工招聘、招生录取、招标采购、选派出国、评奖评优、住房和经济分配等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不以权谋私。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贵重礼物、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七、严格遵守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杜绝不正之风。不为利所驱,不为钱所惑,努力做一名让党组织放心、广大师生满意的好干部。

上述各条,自觉接受学校党委、纪委的监督、检查、考核,如有违反,愿意接受责任追究。

承诺人(签名):

单位(职务):

年月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校党委、校纪委、承诺人各存一份。

中层干部公开承诺书 篇2

一、讲学习,明方向

讲学习,多学习,坚持学习,学习法律知识,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专业知识,不断用知识充实自己,牢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使自己面对各种复杂的关系,面对各种诱惑,能够坚定信仰,牢记宗旨,坚持原则,明确方向,把握自己,分辨是非,不迷失方向,不迷失自己。

二、重民主,善决策

公正办事,公平办事,公开办事,干净办事,尽职尽责。坚持重大事情集体决策,坚持民主决策,善于科学决策,反对独断专行,反对“一言堂”,同时要完善相关制度。

三、慎权力,严约束

正确认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慎重、正确对待权力,绝不能利用权力来谋取个人利益。绝不能拿原则、人情、甚至金钱做交易。完善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

四、正心态,现价值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金钱观、享乐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清白做人,正确理解金钱不能换来快乐,财富不能保证快乐,要摆正心态,要抵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甘于平淡,从工作中体会充实和快乐,从事业中体现人生价值。

五、遵法纪,常鸣钟

遵守法律法规,始终牢记廉洁无小事,廉洁只能防微杜渐,不能亡羊补牢,要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做到自重、自省、自励、自律,警钟长鸣,洁身自好。

承诺人:李建民

20xx年8月

中层干部公开承诺书 篇3

我向组织郑重承诺:

一、切实强化自身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二、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和其他利益。

三、不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不越权干预招生录取、职称评聘、科研项目评审等工作正常开展;不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四、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不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不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不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营私舞弊。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遵守财经纪律。工作中不讲排场摆阔气;不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违反规定使用小汽车;不用公款报销或者用本单位的信用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或变相出国(境)旅游;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六、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不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不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学习、培训的费用;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出国(境)旅游、探亲、留学向国(境)外个人或者组织索取资助,不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不得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七、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八、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履行好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管理好分管的干部和职工,坚决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接受组织的处理或引咎辞职

承诺人签字:

承诺时间:200x年xx月xx日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保管一份,上交学院纪委、党委工作部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