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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读者读书心得感想2022(推荐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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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读者读书心得感想2022(通用17篇)

论语读者读书心得感想2022 篇1

今天,老师带我们走进了一篇课文——《藏羚羊跪拜》。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感触。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发生在藏北高原的故事,那时候随意狩猎野生动物是并不犯法的。所以,常有一些人上山打猎,那些人里总能见到一个老猎人,他以打猎为生,云游四方,经常将许多钱财用来救济路遇的朝圣者,残忍与善良,在他身上共存。而直到那一天,老猎人遇见那只伟大的藏羚羊母亲的那一天,当他拿枪要去瞄准时,惊人的一目发生了——藏羚羊非但没跑,还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老猎人虽很吃惊,但还是扣动了板机。次日,解剖时,他发现藏羚羊的子宫里,静静地卧着一头小羊。老猎人惊呆了,他手中的屠刀掉在了地上。那天,他把藏羚羊母子连同杈子枪一起埋掉了。从此消失在藏北草原,永不再杀生,下落不明。

这篇课文使我想起了那个虽短小却足以让人潸然泪下的故事:在一个乡村,儿子因养不起年迈的老母亲,决定把她背上山丢下去。傍晚,儿子说要背母亲上山走走,母亲吃力地爬上她的背。他一路都在想爬高点再丢下她,当看到母亲在偷偷往路上洒豆子,他很生气地问:“你洒豆子干什么?”结果母亲的回答让他泪流满面:“傻儿子,我怕你待会一个人下山会迷路回不去!”

是啊!母爱,是润物的细雨、是醉人的春风。母爱,是一个摇篮,抚养儿女健康成长。母爱,是一盏明灯,点亮自己,为儿女照亮前方的路途。母爱是一支民歌,歌唱团结,唱响文明。母爱啊!还是一座丰碑,铭记历史,畅想未来!

论语读者读书心得感想2022 篇2

这个暑假,我读了《世说新语》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刘宋临川王刘义庆,整本书共36门学说,1130则。主要记载了东汉末年至刘宋初年300年间的人物故事。

《世说新语》主要记述了士人的生活和思想及统治阶级的情况,反映了魏晋时期文人的思想言行和上层社会的生活面貌。这本书是好多典故的源头,比如我们课本所学的“未若柳絮因风起”。脍炙人口的佳言名句,为全书增添了无限光彩。

其中,我觉得最富有哲理性的是记录晋人谈话的“言语”。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口吃的邓艾,自称时便经常重复说“艾,艾……”经常这样,难免被人取笑。有一次连晋文帝也和他开玩笑:“你总是说……作文艾,……艾,究竟是几个艾啊?”邓艾没生气,也没尴尬,镇定地回答说:“凤兮凤兮,本来只是一只凤。”借孔子之言说明自己虽然常常连说“艾,艾”,但只有一个“艾”罢了。

身在庐山的远公,年龄很大了,但仍然不停地给弟子们讲论佛经。他时常告诫弟子:“我如黄昏时的落日余辉,自然不会照得久远了,只愿你们像早晨的阳光,越来越明亮!”远公用恳切的言辞,将“一寸光阴一寸金”和“活到老学到老”的道理深深印刻在弟子们的心中……

正因为《世说新语》有这样的特点,明代的学者胡应麟才如此评介《世说新语》:“读其语言,晋人面目气韵,恍惚生动,而简约玄淡,真致不穷,古今之绝唱也。”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例文二

在虚无、厌世的思想基础上,魏晋士大夫都消极、颓废,或乖僻、放荡,时时流露出生死无常,叹老嗟伤的感慨,饮酒浇愁和养生服药,也成为一种风尚。《世说新语》从很多方面写下了这些内容。“任诞”篇说张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及时一杯酒”;“言语”篇记桓温因见旧时种的柳树长大,哀叹“木犹如此,人何以堪”而流泪,即足以反映当时士大夫的没落、灰色的人生观。此外,《世说新语》还记叙了一些人的优良品质,如荀巨伯的重义轻生救护朋友,周处为民除害、勇于悔过等。全是有意义的小故事。对魏晋统治阶级的凶残、丑恶、奢侈等也做了具体的描述。这些内容可以为研究历史做参考。读了一遍《世说新语》,内心颇感世事沧桑变换之快。在这纷繁的世界上,保持一颗平常心是何等重要,可想而知。我非常欣赏那些在乱世中还能力挽狂澜的人物。这些人物都有自己独特的才能。我欣赏他们的个性。也许有的人会说这些人都太怪异了。是的,我也承认他们的行为怪异。但我更看重的是他们的能力。

我欣赏他们的魄力。读过这本书后,我感觉到了自己行为的随意性不强。当然,我是愿意做一个真正的自己的。做我自己是我现在要追求的,也是我将来乃至终生都要追求的人生境界。这本书中有许多经典的故事是值得我们去深思回味的。我愿与大家共同分享我的读后感。我觉得这本书中的许多事情似乎在我们身边发生过一般,闭上眼你就能想得清清楚楚。我们不会觉得这些事离我们太遥远了。确实是这样的,如果细细想想,还真的是这样。

但是我在这里要说的是我最近发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世说新语中所述的事简直是太正常了。这是我读后所有所思的地方。这本书中的故事有许多启人深思的地方。我本人是很喜欢读这本书的。

比如书中的乘兴而来,无兴而返。这个故事就挺有意思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是在我们在做某件事时,我们可以根据我们自己的真实需要去决定我们是否一定要做或是暂时不做。我们完全有对所要做的事做出我们做与不做的决定。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权利。没有人能够干涉我们的决定。只要我们做的合乎我们自己的意愿,没有违背常理,我们的决定就值得去做。

论语读者读书心得感想2022 篇3

看完《小妇人》了,感觉真不错啊!惠得,未得,贤得,仁得。

剧中的每个情节都牵动着我的心弦。

本人最喜欢的还是未得,还经常觉得自己像她。

想起她们的妈妈,就觉得这个女人太可怜了,嫁了这样一个不思进取的人,弄得要去赊鸡蛋,被人笑话……

聪明漂亮的大姐惠得啊,刚开始的生活实在太苦了,活得累啊,虽然身体没受什么伤害,但内心一而再再而三地受伤害着。看到她后来终于替自己做主了,真替她高兴。

率真帅气的二姐未得啊,看着她以前的生活,真的很生她爸爸的气,为什么总喜欢借---,把一个家置于天天被人逼债的地步,然后都要她替这个家承受着皮肉苦呢?看到她离家出走两年有余,一边在餐厅打工,一边在拼命考大学,好不容易,非常有希望成为一个律师了,却又因为她爸爸这个始作俑者毁了她的生涯,真的很替她惋惜啊!最后看她终于成了名出色作家,真替她高兴啊!

乖巧柔顺的三姐贤得啊,虽然外表看过去像个听话的小羊羔,但也会一直为自己的幸福执着着。她的宝宝好可爱,特别是她的头发,好有趣的。

努力加油的仁得啊!从小就看到她蹦蹦跳跳,小曲不断。终于因为她的坚持不懈,一直努力,成了一名风靡一时的歌手,可天意弄人,她的声音却没办法保持下去,但从哪里趴下就从哪里爬起的她还是迎向了东升的旭日,继续生活着。

她们都活得很好了。生活磨练了她们,她们迎向了生活。

虽然韩剧给人感觉有些慢,但我觉得它很细腻,品位着,感受着,影响着观众。

论语读者读书心得感想2022 篇4

夜阑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一片静穆之中,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细品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思绪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起伏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而现在谁会放弃自己的爱情呢?在当今这个社会谁主动放弃自己想要的东西,完美的爱情都是我们想要追寻的。在《边城》中傩送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亲情固然重要,但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也是可悲的。而翠又在不知道天保是因不能得到她的爱而忧郁出走落水身亡,不知道傩送是因为不能得到她的爱而离乡远行,也不知道爷爷突然离世全是由于替自己的幸福思虑奔忙而心力交瘁。后来在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说明后,她才如梦初醒,这实在让人不免为她感到惋惜和可悲。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怎样?给人留下了悬念,傩送最后回来了吗?她们俩最后在一起了吗?我不禁陷入了幻想之中,希望他们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看过《边城》,让我对世间完美的爱情又一次产生了怀疑,对人性多了一份了解,但又明白了自己的幸福就应该去争取,争取了,得不到,也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边城就是这么一出健康纯洁,而又弥漫有淡淡哀愁和浓浓诗意的爱情悲剧和人性的悲剧

论语读者读书心得感想2022 篇5

在寒假中,我找出了爸爸珍藏的书《茶馆》。

《茶馆》是老舍的著作,里面写了一个掌柜和他的茶馆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叫王利发的人,因为丧失了父亲,所以他二十岁就当上了裕泰茶馆的掌柜。在这个茶馆,你没事有事都能待很久。

可是,好景不长,大清的警察宋恩子吴祥子天天来捣乱,搅得生意一塌糊涂。好不容易等到了民国,宋恩子吴祥子的儿子居然也当上了警察……

裕泰茶馆一天不如一天,悲剧就天天发生:先是妻子被车撞了没人管,又是伤兵天天来搅生意,最后竟然让刘麻子给要走了。

最后的一天晚上,老掌柜叫来了朋友秦二爷、常四爷一起说起了自己的遭遇,朋友走后,老掌柜将常四爷拣来的纸钱点燃了。一会儿,就火光冲天,老掌柜依然坐在哪儿,他想起了年轻的时候……

《茶馆》这部小说看后总是叫人悲愤不已。为什么可以让小唐铁嘴儿、小刘麻子、小宋恩子、小吴祥子这样的家伙过得有滋有味,天天不愁吃不愁穿。而就不许像王掌柜、常四爷、秦二爷、松二爷这样的大好人过上好日子?这种世道也太不公平了,但那时的人们又能说什么呢?

一锅老汤、一壶酽茶,一幕震撼人心的人间悲喜剧在百年老店“裕泰大茶馆”里上演,演绎着老舍先生蘸着沧桑写出的旧时代里黑暗的一页,把一幅沾满了人世坎坷的老北京历史民俗画卷生动地展示在读者面前,留下永恒的记忆。

论语读者读书心得感想2022 篇6

这几天我读了《论语》,觉得这句话不错,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友,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对品德高尚的人肃然起敬;侍奉父母能尽全力;服侍君主可以不惜生命;与朋友交往,能言而有信。这样的人即使没读过书,别人也会认为他读过书。

在我们生活中,也要讲文明、讲礼貌,这样的话,别人才会认为你是一个有文化、有教养的人。这也是为什么《论语》要这么说的原因吧。

我们每天走进校园时,都要向在大门口值勤的老师问声好,以表达谢意;老师也微笑着点着头表示赞许。不管在校园内外见到老师问好时,老师的心理便会有丝丝暖意,就像被春天暖暖阳光照过一样。

我认为同学之间也要讲礼貌,有一次,一个同学撞倒了我,却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大家都认为他没教养。还有一次,在餐厅排队吃饭时,一个同学突然插了队,别的同学让他按秩序排队,他竟然还动手打人;这时,他在大家心中的位置就大打了折扣。

作为一个学生,不光要学习好,还要思想品德好,在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在家要孝敬父母,有一颗感恩的心。

在生活中,处处有文明,处处讲礼貌,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吧,争做一个文明人吧。

论语读者读书心得感想2022 篇7

边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边忆起了儿时的童真童趣,一张张天真烂漫的笑脸,一块块黄登登的油菜田……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童趣自然画。

读完课文,里面的片段,让我记忆犹新,也让我突然间,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给我的感受一切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这一篇,也许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如今,我已经远离了童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工作之中,纷纷挠挠的家庭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小时侯,我家附近有一大片田野,经常和同伴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门采得一塌糊涂的麦田,倘若有大人碰到,“哄”的一下就爬在麦丛里躲起来,一会儿唱着自编的儿歌,在田间的羊肠小路上追逐着蝴蝶,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只顾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而如今老家附近那片田野上造起了一排排的新房,一条条的道路,儿时的同伴也都在为自己的工作前程,家庭生活的幸福努力着,即使回到了那个地方也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如今读这篇文章使我有了这么多的感动。也许是因为童年的渐渐遥远,也许是对幼时的那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天真烂漫的留恋吧!

论语读者读书心得感想2022 篇8

这个暑假里,一只来自1961年的蟋蟀带我领略了一段非凡的传奇,传奇中,有成功的愉悦,有离别的伤感,还有引人深思的种.种悖论,让我在品味的过程中,回忆起了昨日温暖的记忆以及对生活的无限感动。

这只蟋蟀叫柴斯特,它原先只是乡下默默无闻的土老帽,却在阴差阳错间被意外的带进了纽约最繁华的地铁站里,在人情冷漠的纽约,他幸运地遇见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这对好朋友以及爱它的主人玛利欧。不知怎的,蟋蟀柴斯特靠着自己的天赋异禀和高超的演奏技巧,竟在一夜之间成了地铁车站的演奏明星,并为玛利欧一家带来不菲的收入。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开始思念起家乡自由宁静的生活来,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最终回到了自己牵肠挂肚的故乡。

对于柴斯特来说功成名就并非他所愿,纯粹出于偶然,自由才是它的选择,如若换成现在?有一个不必煞费苦心而一举成名的机会,又会有多少人选择放弃呢?好不容易能够红的发紫,稍感疲倦,便选择退隐大众?这有那么容易吗?成名固然是件好事,但又同时使柴斯特感到特别疲倦,以致失去了快乐。“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亨利猫的这句话将我夹在了矛盾里,返璞归真固然好,可却无从认知自己的身份,价值和地位;大红大紫固然好,可是自由,快乐和真挚却由此埋没.生于21世纪的我们,面对喧嚣的社会,根本不能够深入的理解”自由”的真正意义,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使人类在物质的压榨下流失了那份真正的快乐,“自由”早已变得像生命一样金贵。

盖上书那一刻,这段心灵之旅随着地铁站的广播一同结束了,柴斯特嘹亮而韵味的鸣叫萦绕在我耳边,我仿佛停留在了1961年的温暖回忆里,聆听着自然的乐音,享受着远离喧嚣社会的自由生活。

论语读者读书心得感想2022 篇9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强暴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强暴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现在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论语读者读书心得感想2022 篇10

书中主要叙述马奇太太一家的简朴生活,美国的南北战争在书中仅是一个淡淡的背景。马奇太太的丈夫马奇先生参加了战争,为祖国的和平战斗。他们有四个女儿,大女儿梅格十六岁,风姿卓越,一头褐色的头发,皙白的皮肤,性格温婉。十五岁的乔,黝黑的皮肤,高挑的身材,穿着宽大的衣服,男孩子般的性格,天性乐观调皮,希望能够成为一名作家,灰色的眼睛能洞察一切;十三岁的贝丝,缅甸又善良,志向与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总是默默地为家人付出着,别无他求;而小艾米,极有绘画天赋,是一家人的宝贝,天性乐观的她去想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淑女。这四个姐妹在一起快乐地生活,互相爱戴。她们的邻居是个十五岁的男孩——劳里,爱开玩笑,性格开朗,虽然只有十五岁,看起来却有十七岁高大的身材。他们在一起玩耍,圣诞节时在一起表演乔的话剧;夏日一起去河边:劳伦斯的营地“野餐”;创立于“匹克威克俱乐部”与他们所属的邮局,尽显童趣的美好,在他们那个小镇里,尽情的欢乐。

书中处处洋溢着爱,圣诞节早上,他们得知贫穷的赫梅尔一家人饿了几天,便将自己早餐全部都送过去,自己饿着。然而这事被她们的邻居,劳伦斯先生知道后,却为她们送来了极其丰盛的晚餐,这就是善良的馈赠吧。

孩子们的爸爸虽已过了参军年龄,却依旧当做随牧师上前线。虽说是自愿的,但马奇太太心里也十分担忧。但有一次,马奇太太与一位老人聊天时,得知那位老人原有四个孩子,两个已经战死,一个被俘,另一个生病躺在华盛顿医院,老人为国家,几乎贡献出了自己的一切,马奇太太对这位老先生肃然起敬。她的丈夫上前线,她觉得牺牲了许多,而老人牺牲了四个儿子,却无半句怨言,马奇太太终于放宽了心态。书中最善良,最温柔的贝丝为了帮助赫梅尔一家照顾小孩,被感染上猩红热而不幸夭折。劳里爱着乔,乔也爱着劳里。但乔误认为生病的贝丝也爱劳里,在亲情与友情中,她选择了亲情,她拒绝了劳里的求婚,事后知道真相之后,她又搓和劳里与艾米,而把所有的痛苦都一个人默默的承受着。

《小妇人》像我们诠释着童年的美好,爱与牺牲的精神,每个人读了后都会有不同的感悟。书中主人公们乐观的心态,勇于付出的精神,正是我从她们的故事中领悟到的,书中处处洋溢着生活中的“真”“善”“美”“苦乐”与“得失”,教我们如何去面对生活中的苦难,享受生活。

论语读者读书心得感想2022 篇11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的,最后逼得儿媳妇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论语读者读书心得感想2022 篇12

当夜幕笼罩大地,远处灯光依稀,闪烁在建筑工地,我的心灵也随之渐渐超凡脱俗于喧嚣的世俗,回归于一片沉寂。无论白天的事物多么纷繁难解,它们都会沉积,铺在瓦尔登湖之底。每个人心底都可以拥有一片自己的天地。

《瓦尔登湖》带给我的是这种心境,一种自然和返璞归真的思考方式,以及将实物升入精神的思想境界。《瓦尔登湖》不是小说,没有故事情节,有的是自然的事实和深沉的思考,但它值得细细思读,理解出自己的哲学体系。这是一本寂寞、恬静、智慧的书,凝结了作者的感悟与思想,描摹出生活的本味模样。

《瓦尔登湖》记述了梭罗在他两年中的湖边隐居生活。他描绘了大自然的新奇与美好,延伸了无限的感慨与思考。他将两年的观察与思考合成一年来写。自然的规律是恒久不变的。梭罗是一个自由的人,他拥有非凡的生活技能,能摆脱世俗的羁绊。最重要的是,他乐于探索未知世界——这个世界还包括他的内心。他鼓励人们纯洁与简单,勇于按照人们更高的天性行事。

瓦尔登湖的寂静给了作者思考的空间,使作者一定程度上摆脱了无聊的应酬和社交活动等。他在湖边似乎孤身一人,但他其实并未断绝与外界的联系。准确地说,梭罗所厌恶的是毫无真诚与热情的社交活动,而且它们常常与豪奢联系在一起。相反地,自然往往更接近真理。

立在清澈的碧蓝色湖水旁,那幢他亲手建造的木屋是他思考的居所。他凭直觉和自己的意愿,来到这里进行他的生活实验。整整三百页的纸张,都透露出对“我”这一种生活方式作为固定的习惯。作者在湖边隐居的确——正如他所说的那样——是一个生活的实验。并且带领读者同他一道,在情节的发展之中,获得无法言喻的启迪。

限于人生阅历和学识的浅薄,我不敢说这十几万字我都能读透,更何况它囊括了太多的内容。然而无论如何,每个人结论都会是相同的,只不过理解的程度深浅不一而已。的确,这本书很难读,凡是浮躁的心情都不得不抛弃这本书。另一方面,唯有沉静的人在沉静的时空中方可与这高尚的思想共鸣。一旦沉静的心读进来了这本书,必获益匪浅。

我们所阅读的,并非是褒贬“仁义道德”之流,而是真理。书中描写的全部是真实的大自然,与城市中灯红酒绿的嘈杂迥异,湖边的鸟兽虫鱼鸣叫的喧嚣更接近于自然的真理。更广义地来讲,作者竭力强调的心灵和精神上的宁静和探索,并非简单的远离世俗退居山林。有人渴望像他一样,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山林。这显然不符合他的思想境界。真正的瓦尔登湖是一种生活方式,存在于作者以及每个人的心中,不是一成不变仅存在山林中的,并且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瓦尔登湖边始终是一位占住者。即使作者生活在一座大都市中,他同样能够凭自己的意愿,到内心的海洋中探索。

尽管如此,作者还是可惜地感觉到,城市离真理太远了。城市在人们的意识中建造起来,早已被人类狭隘的观念充满了。作者逃离都市,隐居湖畔;同样他也逃离固定的思维模式,隐居到自由、孤独的思想中去。作者因为贞洁,以至于他都感到自己永远不能拥有绝对纯洁了;来不及为自己的兽性哀悼,他又向自己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以人类更高的天性去生活。他不去追名逐利,又困惑于我们顽固的思维方式。有时你感到他在颠倒是非,其实每次都有一个思维敏捷的人紧跟他的思想,跃过腐朽思想的栅栏,体悟到其中真正的含义。因此,贫穷可以是富有,劳动可以是苦役,虚度光阴、野蛮可以是高尚,聪明可以是愚蠢,购买可以不花费任何钱财,最终复杂也可以是简单。要想做到这一切,就得回归到最基本的精神实质。

水的简单赋予了它最丰富的内涵。就好像科学家合成出的物质,无论多么复杂,都不可能超越水的简单一样,《瓦尔登湖》也是一座不能逾越的巅峰。

论语读者读书心得感想2022 篇13

读完《小妇人》这本书,我最喜欢书中的马奇家的四姐妹。大女儿叫梅格,俏丽温柔,美丽善良,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但品格高尚的家庭教师。二女儿叫乔,富于男子气,很有活力,心中充满了热情,想象力丰富,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写出惊人的作品。三女儿叫贝思,她很害羞,但很温柔,充满爱心,热爱音乐。小女儿叫艾米,有艺术细胞,多才多艺,向往优雅而高贵的生活,梦想成为大艺术家。

《小妇人》这本书描绘 美国战争时期的平凡的一家,四姐妹的父亲马奇先生在参军时生病了,而且有性命之忧。女儿们和她们的母亲感到悲痛万分,母亲要去照顾父亲,把四个女儿留在家里。女儿们在家里都很着急,而且很难过。她们比以前勤奋多了。勤奋的贝思每天都去赫梅尔家,那里偶一个小婴儿。有一天婴儿生病了,赫梅尔太太出门上班了,她们家的大女儿罗姗照顾婴儿比,病情加重了。贝思想请姐姐们替她去看看,但姐姐们后来都把这件事忘了。于是贝思亲自去了,而赫梅尔家的那个婴儿死在了贝思的怀里了。贝思受了刺激,医生说贝思也会得上这种病,是猩红热。结果,贝思真的得了猩红热,而且病情相当严重,一直在发高烧。有一次烧得厉害,她居然认不出周围的亲人,拉住乔叫“妈妈”。这时华盛顿来信说马奇先生的病又恶化了,真是雪上加霜!

到了夜晚,贝思还在昏迷着,原来玫瑰色的小脸现在没有一丝血色。最后,贝思退烧了,身上也出汗了,真为她捏一把汗。最后她们一家终于又团聚了。

这四个姐妹里,我最喜欢贝思,因为她热爱音乐,很喜欢弹钢琴。她很害羞,有一次去邻居家做客,老先生向她打了一声招呼她就害羞得跑回了家。她充满爱心,离她们家不远处有一户人家,她们家很穷,充满爱心的贝思每天都拿着一点儿零碎的礼物送给孩子们。

梅格也不例外,她美丽漂亮,善良大方,是一位家庭教师。她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的布鲁克。

论语读者读书心得感想2022 篇14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假期里我去了很多地方,我也读了很多书,天文的,故事的都有,我最爱看的是是《笑猫日记》——孩子们的秘密乐园。《笑猫日记》是杨红樱阿姨的著作。《孩子们的秘密乐园》是《笑猫日记》系列之一。

《孩子们的秘密乐园》讲述了春节里的一天,一个马戏团来到了翠湖公园,这个沉寂的冬天终于热闹了起来!可是,马戏团里,没有动物明星,没有空中飞人,亲爱的西瓜小丑也不能登台表演,所有的节目都让孩子们好失望!

在我和万年龟的帮助下,西瓜小丑在楠木林里组建了一个酷极了的马戏班。从此,楠木林变成了一座藏满了故事的神秘森林,变成了一个永远只属于孩子们的秘密乐园…… 大家在里面尽情欢乐,在这个楠木林孩子们找到了那些曾经被大人所忽略的快乐和梦想。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我一直被快乐围绕着,仿佛我就是那只猫,躺在草地上晒太阳,而那只球似的可爱老鼠就在我身边快乐地滚过来又滚过去 。这本书以一只猫的角度看世界,以一只猫的口吻讲述一些神奇有趣的故事,用写日记的方式写作,让我觉得很神奇又很亲切。这本书语言有趣、生动、内容丰富多彩,人物可爱,性格独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楠木林是一个能让孩子充分自由和享受童年的地方,我也希望有这么一个地方玩,虽然可能大人们认为我们幼稚,但是我们觉得真实,美丽。

论语读者读书心得感想2022 篇15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

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

“(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

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

“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

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锻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持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步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世舫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人——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此时,七巧是自己家的主人,财富的拥有者和绝对控制者,但这个家庭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团黑暗之中,黑暗腐蚀着她日渐孤独的灵魂,也让她们的女儿都成了不健康的人。她的家是“一级一级没有光的所在”,一个阴郁的、黑暗的、没有光明、没有梦想、没有希望的地方。七巧的服饰变化正是她一生的写照:颜色上,由红到白道黑,色彩从鲜艳到灰暗;款式上,从年轻时的明朗、时尚,到老年时的肃穆森然,暗示着她的生命一点一点地变得枯萎、灰暗。

通过《金锁记》,我们可以看到张爱玲对人物服饰的细腻描绘。一个女人,服装是的掩饰亦是最显露的情绪,一部离不开女人的小说,同样也离不开服饰的渲染。

论语读者读书心得感想2022 篇16

21世纪是人才的竞技场,比的是人得知识素质还有性格。性格决定了人的成败,其中令我受益匪浅的一本书是《八十天环游地球》。

《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主人公是福格先生,福格先生是一位绅士,他很守时,从来都不迟到。有一天福格先生和他的朋友们打了个赌——赌福格先生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福格先生接受了。别人们都认为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然而福格先生就是在这样艰难的情况下完成了打赌。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深奥又浅显的道理——做任何事都要严谨认真,不能慌乱。做每件事前都要考虑一下,只有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才能做,否则吃亏必当的是自己,也有可能在自己的不慎下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滔天大罪。福格先生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只有像福格先生这才有可能会成功。我也有这样的体会。上学期第一次月考试,我答完了试卷没有检查,心里沾沾自喜,成绩出来了我考的一塌糊涂,第二次月考我仔细检查,果然不出我所料,我考了一个非常理想的成绩。

让我们一起领略《八十天环游地球》的跌宕剧情吧。

论语读者读书心得感想2022 篇17

春秋时期,有个楚国人,他叫伍子胥,他是一个身材高大,眼睛炯炯有神,目光和电一样,是一个非常有才的才子,还是个孝子。楚平王欣赏他的才华让他做了太子的老师。楚平王让他的父亲写信然后让他们父子三人一起去送死,伍子胥的哥哥看了这封信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们先到吴国躲一躲再说吧!伍子胥白天躲着,晚上赶路,眼看要到吴国了,可吴国查的很严,他愁到头发都白了,突然,他看到了一个和他极像的老人,伍子胥高兴极了,后来,伍子胥蒙混过关,假的伍子胥被抓了起来。到了吴国后在大街上要饭,公子光看到后把伍子胥带到了吴王面前说,想让吴王帮他攻打楚国,可公子光却一直反驳,伍子胥看出来他的阴谋,他想,那就等公子光成王之后在攻打楚国吧。现在的伍子胥一心只想着复仇,后来吴国去攻打了楚国,吴国赢得了胜利,但是后来秦国帮助楚国把吴国打败了。

这篇故事告诉了我这样三个简单的道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能只为眼前的事着想,而要立足长远。

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这不是一个好的行为。

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适可而止,对不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