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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合集2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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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精选25篇)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1

于连一个底层出生的孩子,智慧聪明,会说拉丁文,《圣经》也倒背如流,但是在那个年代里有好的才华并不意味着就有一个好的前程。于连曾拥有过,但是却被他的欲望所葬送了前程。

在法律面前,合乎“自然的”只有师子的力量,或者动物饥寒时的需要,更简单的一个字表示,便是“欲”。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短暂的恋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吗?这个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呢?难道是与德莱纳先生不和的婚姻?还是19世纪早期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社会风气?德莱纳夫人不缺钱但是却缺少了精神的寄托,也许市长与她的婚姻只是逢场作戏,但是谁能够说这样的婚姻不是普遍存在呢?

文中有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坟墓,用来埋葬所爱的人”是的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个深爱的但是却不能一起厮守的人,当所爱的人离去,在心里就有了不能倾诉的秘密就如同坟墓一样。于连与市长夫人短暂又美好的恋情结束了,因为市长夫人的懦弱,一位小儿子的病是上帝对她的惩罚,有时候我们明明知道有很多事情如同烟花般漂亮且短暂,但是却无法抗拒那股力量带给我们心灵的快感。

难道才华出众的人都会高估自己吗?在做家庭教师时肆无忌惮的爱上了市长夫人,在教堂里他的聪明战胜了同伴不满的目光,他的确很优秀,但是在处理感情的问题上却是那么地不理智。我认为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激情,是于连报复上层统治者对他的鄙视,而德.莱纳夫人的柔情却使他真正地感受到恋情的美好,相比之下与玛蒂尔德这位贵族小姐的恋情更像是为了权利和金钱。有人说于连与市长夫人是“心灵的爱情”而与德.拉莫尔小姐是“头脑的爱情”。尽管她们追求爱情的方式不同但是都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她们对自己本阶级的厌恶和对封建门阀的叛逆。而于连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青年,他相信勃勃,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沸腾的生活,希望青云直上,但是在王朝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统治下的法国,他看到从军建功立业已经行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才能使他跻身名流,在上流社会中,他如同一丝丝柔弱的阳光,想放射光芒却微不足道。

于连与侯爵夫人偷偷的恋情,也许是一种偶然,但是他的心里一定是想希望这样来达到飞黄腾达的美梦,但是生活却不尽人意,市长夫人因为嫉妒写了一封举报信,使他的美梦被打破了。于连也因为刺杀市长夫人而被抓,玛蒂尔德为了于连最起码的声誉也不要了,为了他的获释而东奔西走,也许她真的爱于连,但是于连爱的却是市长夫人,玛蒂尔德的狂热,市长夫人的深沉,,两个不同的女人都深深地爱过他,也为他付出了深深的代价,一个以死来结束了余生,而另一个丧失尊严去乞求爱情。有时候爱情真的不是金钱才是万能的,只有真正的相爱才能超越金钱。

有人说“红”象征拿破仑的军服,“黑”代表王政复古年代僧侣的黑衣,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是德莱特夫人的鲜血,但是我却认为红是代表于连对自己人生的追求,而黑代表了他人生的遭遇和不幸,代表了各种各样的诱惑。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2

前段时间读法国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主人公艾玛不断地追求爱情,屡次出轨而导致家破人亡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女人是如何一步步堕落,一步步走向死亡。是虚荣?是叛逆?是放荡?回忆小说情节,艾玛是一个爱幻想爱做梦的女人,当包法利先生向艾玛的父亲提起婚事的时候,听到的回答是“我不能马上回答你,你今晚在楼下等半个时辰,如果看见窗户的灯是亮的,就表示艾玛同意了”,没有深入了解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只因为艾玛还未成熟,她期待美好的爱恋。但事与愿违,包法利先生是一个平庸的人,固执木讷,没有浪漫,没有激情。“在她的灵魂深处,她一直等待着发生什么事。就像沉了船的水手,遥望着天边的.朦胧雾色,希望看到一张白帆,她睁大了绝望的眼睛,在她生活的寂寞中到处搜寻”。

他们在乡村生活了一段时间,可艾玛的精神生活却非常空虚,平淡的婚姻生活并不像她想象的美好。新婚之后的寂寞,迷茫,无聊,使她对感情生活的向往,对自己婚姻的某种悔恨和生不逢时的想法时刻迸发,如小说写的“爱情仿佛是一只玫瑰色的大鸟,只在充满诗意的万里长空的灿烂光辉中飞翔;可是现在,她也不能想象,这样平静的生活,就是她从前朝思暮想的幸福。”

于是,当莱昂赶着马车来到小镇时,艾玛动心了,莱昂不俗的谈吐,绅士的风度,勤奋踏实的工作态度,深深地打动了艾玛,他们努力寻找共同语言,从文学,从音乐,一步步相互试探,就像是精神式的柏拉图的恋爱,他们都保持着道德的原则,不敢越界。本以为艾玛就这么和莱昂发展下去,可镇里的议论纷纷,莱昂家里的催促,莱昂走了。只剩下艾玛的郁郁寡欢与等待。

如果将艾玛对爱情的追求看做一只风筝,那么莱昂就是牵着风筝飞翔的人,当莱昂离开,风筝断线,摔在地上,艾玛的心不是一蹶不振,而是更加努力寻找飞翔的快乐,她渴望飞的更高,飞的更远!欲望就是这样慢慢积累的,就像给饥饿的人一口面包,结果只能是想要的越来越多。

命运好像给了艾玛一次机遇,罗多尔夫的到来,给了艾玛希望。罗多尔夫是典型的花花公子,流连于众多女人中间,他看中了艾玛的年轻美貌,艾玛看中了他的英俊潇洒,甜言蜜语。小说有个很讽刺的情节,他们挑选的约会地点不是罗多尔夫的木屋,也不是艾玛喜欢散步的树林和花园,而是一次农业展览会的会议厅里。其间,罗多尔夫对爱玛的甜言蜜语式的语言攻势一直被大会主席的讲话所打断。虚伪的爱情誓言和表白就和令人发笑的“公牛”“种子”“奖章”“粪池”一类的话语完全并列在一起。从此以后,艾玛偷偷与情人约会,甚至为了准备约会的服装,饰品,礼物等,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负债累累,最后在悔恨中自杀。

我第一次看这部小说时,很讨厌艾玛,觉得她属于红杏出墙的类型,不符合伦理道德规范,但是,随着我对西方文化的慢慢了解,对人性的逐渐探究,现在,可以很释怀的谈起艾玛的故事,甚至可以站在艾玛的角度,重新审视《包法利夫人》。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3

上周一口气读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是一本在美国很有名的书,在美国人心目中,它对美国人的心灵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空气里弥漫着欢歌与纵饮的气息。一个偶然的机会,穷职员尼克从美国西部来到纽约追寻自我的梦想,从事起债券生意,无意中他闯入了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隐秘的世界,惊讶地发现,他内心惟一的牵绊竟是河对岸那盏小小的绿灯——灯影婆娑中,住着心爱的黛西。

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缥缈的梦,到头来,盖茨比心中的女神只可是是凡尘俗世、任性不负职责的物质女郎。而盖茨比走后,却无人问津,无论生意伙伴还是朋友门客。

当一切真相大白,盖茨比的杯具人生亦如烟花般,璀璨只是一瞬,幻灭才是永恒。最终尼克纽约没有带走一片云彩,而选择了回家,而盖茨比却留给了他一个现实的故事和深刻的思考。

此刻的中国,有多少怀揣梦想的“尼克”,我想自我也是其中一个。当然不是每个尼克都会遇到并执著于某个物质女郎。有些“尼克”功成名就,可是却也伤痕累累;有些“尼克”想明白,看明白了,选择了对自我真正重要的东西。更多的“尼克”迷失了。往往我们过份执著于什么,就越容易在什么中迷失,经常走的太远。我想我们需要停下来,休息一下,静静的思考,让自我的灵魂跟上。

生活仅有一次机会,不可重来。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4

古人说不烂的一句话: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诚然,在精神世界里享受美女与财富确实是值得人欣然一动的乐事。

对现如今的我们,有一件很值的偷懒的事情,我们不用费心的去寻思着应该看什么书,这一点我们的前人给我们提供了近乎无限的财富,上至春秋浩瀚轮廓的《论语》,中有唐代韵律顺畅的诗词歌赋,下有明清天马行空的小说《西游》,太多太多的书籍赋予我们不尽的心灵慰藉。不知大家曾有否静下心来默默的享受过一本书,真真的体会作者构建的真实而又玄幻的世界,虽没有视觉上震撼的效果,却留给我们无限的遐想,在任何你执着的地方添砖加瓦,找到自己的专属空间。

中华的传承,我们透过一本本的现实小说看透历史的齿轮刻划的痕迹。

古代的这片大陆有着浓厚的信仰文化,对佛家和道家的执迷到了绝对的高度,《封神演义》当中体现的更是淋漓尽致,尤其是对生活中无法达到的心愿,更是寄希望于神灵,请求获得庇佑。而对于现在的我们,就现实很多,科学为我们验证了没有牛鬼蛇神的存在,而在文化的衔接上就会出现断层,我们永远蔑视古人的愚昧,却同时少了古人那份执着的追求。

《红楼梦》无疑是中华沉淀最精华的一本书,它不仅仅透过一对年轻爱侣求而不得的悲剧体现一个家族的兴盛与衰败,同时也警预着时代的更迭给老百姓所带来的疾难与困苦。

现在美好生活也是在一片黑暗与斗争结束后才换取的重见光明。《平凡的世界》当中,人心的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也为我们展示了我们不曾体验到的那种或许是撕心裂肺的痛苦,年代的隔阂,也只能让我们在书中体悟而已。

而在外国名著当中,我更倾心于《傲慢与偏见》,它也是在伊丽莎白和达西的身份地位有着巨大偏差的情况下,当两人发觉对对方的真实情感,依然执着着自己的内心,最终终成眷侣的心路成长历程。

无论国与国的文化有多少的差异,却永远少不了爱人之间追求幸福的主题旋律,不管是梁山伯与祝英台,还是罗密欧和朱丽叶,他们都为自己争取过,就都不会有遗憾。

耶稣曾说:你得不到,是不求;你求也得不到,是妄求。而往往人们就是看不到求与得的本质,在这条不归路上执着的觅着路。

书中的确有财富,就看你如何对待。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5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 God`s boy 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6

加入老约翰绘本馆北京东城馆不久,就有幸参加了3月领读活动,《洋葱头历险记》一下子就跃入了我的眼帘。会给孩子挑的这本书的第一感觉源自这本书的名字,因为我想着这样一个蔬菜王国里的人物,应该是可以让孩子们更有亲切感吧。

一直坚持每天给孩子睡前讲两个故事,或读绘本或自编小故事,而这一次则是把《洋葱头历险记》作为每日必读书目了。《洋葱头历险记》是一本很“童话”的作品,故事里塑造了很多活灵活现的任务形象,像番茄骑士、南瓜老大爷、青豆律师等等等等。

开始时,孩子不是很感兴趣,第一个故事结束后,我也有点挫败感,因为对于4岁的孩子来说,纯文字的书籍,纯靠妈妈读,孩子听,似乎有些枯燥,于是我改变了方法,边读边带着孩子一起思考,适时的提出一些问题,引导孩子们跟着往下读。慢慢地,孩子被故事吸引了,她们会为洋葱头的勇敢机智欢呼,会为洋葱头小樱桃他们的友谊开心,会为南瓜老大爷、梨教授他们的遭遇担忧,会因为柠檬王、番茄骑士等“坏人”的恶行愤怒,孩子们跟着洋葱头一路走来一路心情跌宕起伏。

《洋葱头历险记》把日常生活中的蔬菜瓜果作为主人公,活灵活现的人物非常的生动,都有自己的特点,也都有鲜明的个性,而这些孩子们熟悉的蔬菜瓜果在无形中就拉近了孩子们与故事的距离,会让孩子们忍不住的想去亲近,想去了解,想跟着去探索。

每天的故事时间结束后,孩子们都会摸摸封面的洋葱头,轻声地道一句“晚安,明天见”,每天故事时间开始的时候,孩子们就会开心地把《洋葱头》放在最上面,当读完别的故事结束后,会迫不及待地跟我说“妈妈,该讲洋葱头了”。

故事很不错,如果你想知道洋葱头是怎样在历险中成长的,就快点来阅读《洋葱头历险记》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7

本周看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今天又把电影版的小说也看了一遍,选择这部小说,还是因为它是财经主持人芮成钢在一档节目中提及的,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今天看完后,果真不假。

这部原著小说被选入美国高中语文教材。所以在美国,但凡受过中学教育的人,没有不熟悉这个故事的。作者菲茨杰拉德(简称菲氏)创造了尼克.卡拉韦这一角色,他既是叙事者,又是故事中的人物。有了这样一个“身兼二职”的人物,也使作品具大的客观性,效果更集中。

1920xx年春天,尼克离开中西部来到东部,偶然住在了富豪盖茨比的隔壁。他发现盖茨比的巨型豪宅中日夜欢歌纵饮,而他本人却心事满腹,总隔水凝望对岸住所夜里闪耀的绿光。因为那里住着他初恋的爱人黛西。盖茨比走过漫长的道路才站在这豪宅的草坪上,他第一次认出黛西家的绿光时,觉得自己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几乎不可能抓不到。他没想到,其实那个梦早已离他远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中……

在故事开展的整个过程中,尼克只记事,而不作评论,他对盖茨比本人及其生活态度一直抱着矛盾的心态,既吸引又反感。但是在故事结束时,他又站到了盖茨比这一边。他赞美他,认为汤姆等等一伙人都比不上他。盖茨比所迷恋的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起和盖茨比一样的梦想,她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

盖茨比本人也是咎由自取,也许他并不是什么上帝之子,有的只是某种了不起的品质,即为自己误导的梦想顽强拼搏的意志。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得到它,然而并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多么可悲啊!盖茨比一心向往的未来已经不复存在,他那个在农业社会培育的梦想­-美国梦-已经烟销去散。

虽然这部小说的结局带有怀旧伤感的情调,但我们也能感受到作者菲氏所在的美国当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完成,原来的价值观念和生活准则都必须改变。不管他的梦想如何高尚,带有“美国梦”的特色,但它是荒诞的,城市中无美可言,而出自盖茨比的柏拉图式自我观念中的美也是不可企及的。

以前,我对美国梦都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直到看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葬礼上,盖茨比的父亲小心保管的那张少年盖茨比认真执行的日程表,我突然领悟到,所谓美国梦,就是只要你努力,你就可以过得更好。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一路披荆斩棘的人,他当然了不起。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8

今天,我读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故事,故事讲的是:古时候有个人积攒了三百两银子,害怕被别人偷走,就找了个木箱,把银子放在里面,然后埋在一棵大树下。回到家里,他还是不放心,就在纸上写了“此地无银三百两”七个字,然后把纸挂在树上。他的举动都被邻居王二看到了。半夜,王二把三百两银子全偷走了。为了不让他知道,王二在纸上写了“隔壁王二没有偷”七个字,也贴在了树上。

我觉得这两个人非常的愚蠢,因为他们越是想隐瞒,掩饰,结果就更加暴露了。

其实,仔细想一想,很多时候,我们自己做的一些事情也是这个样子的,就像是上课的时候,明明没有专心听老师讲课,还假装做出认真听讲的样子。做作业明明没有好好完成,还找好多的理由。

同学们,你们有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

我翻开第二页,有一段话很搞笑:并且通常,头儿的上面有头儿,头儿的头儿上面也有头儿,头儿的头儿的头而上面还有头儿!

现在,我已经读到了第一篇的第五张,读了这么多,我可以说我自己读懂了,也可以说没读懂,也可以说是半懂半不懂!

总之,我读了这么多,得出了一个结论:当头儿不好!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9

盛夏八月,闲来无事,不如手捧一本书细细品读。

最近在读《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个霸权建立破晓时分的故事。那是百余年前的北美大陆,经济发展的火车疾驶向前;机器的摩擦轰鸣,却也过多地掩饰了一时的人心。这本书,便是那段历史点滴的印记。

究其然是一个人的杯具,还是整个社会的杯具,也许并不重要。酒天花地的派对,奢靡豪华的住处,五彩绚丽的衣衫,只是为了他心中挚爱的黛茜。回想初见之时,年轻美丽,一段草样的年华;荏苒而逝,奈何命运弄人,心中的挚爱已然他人的红颜知己。爱得愈深,伤得愈切;不干现实,沉浸于夙愿的完美,却模糊了前行的视野。无力的枪声,所有的梦想与完美,不堪一击地破灭,散于风中,了无踪迹。

盖茨比,他了不起,因为他因时度势的魄力,更因为他追寻完美的情愫。他没有做错什么,却也只得这人去楼空。一个梦想,如何极尽,唾手可得,却也如何之远,难以到达。在人人追求物质的时代,真实的情感那般一触即溃。浮华众生,沾染了铜臭气味,失却了是一颗至真纯净的内心。不留一片净土,那个时代,注定要湮没无畏的追梦者。

文中最终一句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前行,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后推,直至回到往昔的那段岁月。”

心中不禁一搐。习惯了争权夺势,习惯了勾心斗角,人们,究竟幸福吗浮躁的世界,寸步难行的时代,掩饰了流俗,口口声声追忆似水般的年华。这,难道就是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吗

“日复一日,兴奋之情被渐渐吞噬。”现实,抹杀了太多如真似幻的意象。那些似空中楼阁一般的完美,与空洞的人群已然渐行渐远。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我们该何去何从

盖茨比的选择是前者。纵然现实残酷,命运无常,他的形象依然伟大;单纯的难以阻挡的爱,左右了他的是是非非,也使之以一种壮美的势态划过一个过往时代的苍穹。悄然而逝,少有人注视其光芒。穿越了百年,正是这缕光,给那个昏暗的时代留下了一个值得留忆的故事。

即使逆水行舟,在现实的洪流中,依然印记一个追梦无悔的背影。那个值得悲悯的时代,这些动人的文字,带给我们无限的遐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我曾经一度认为,我们是被抛到这世界上来的。只因世界偌大却空旷,我们无处躲藏,从而衍生了胆怯与孤独。可当我阅读到《孤独之旅》中杜小康的成长蜕变的片段时,我才渐渐清晰地意识到,我错了。

生活中处处充满阳光,就算是黑夜里也会有影子,身处黑夜里也不至于被黑暗侵蚀、吞没,更何况,我们还能穿越黑夜,去寻找黎明之路。正如经历暴风雨洗礼后的杜小康把脸埋在鸭的蓬松的羽毛里哭泣一样,这哭,并不是悲哀,而是他穿越黑夜,战胜孤独后的喜悦。而我呢,我何时才能把头埋进臂弯像杜小康那样好好地哭一场呢?除了穿越黑夜的路,我们不能到达黎明。或许行走在黑夜里,潜伏在黑暗中的孤独会从四面八方袭来,如同四堵高墙困住你,让你只看到长方形的四角天空。你推不开的是墙,推得开的也是墙。只不过一种是由砖堆砌而成的石墙,你推不开。而另一种是衍生胆怯、孤独的心墙,你推得开。我轻轻苦笑,只把头埋在书堆里。我知道,我必须安于这种单调,琐碎的生活。正如《孤独之旅》中的杜小康一样,耐得住寂寞,学会坚强,微笑面对生活,才不至于被孤独所侵蚀、吞没。黑夜里,我静静听着那些漫长的岁月。或许昨天我还在被孤独所牵扰,此刻,只瞬间就被冲散得支离破碎。因为我在推开心墙,穿越黑夜后,蓦地,看见刺眼的倾城之光!

还没有读过《孤独之旅》的小伙伴们,一定要找时间读一下,因为读过之后你会从中学到很多的东西!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波丽安娜》。

波丽安娜是一个乐观的女孩。自从她玩过“快乐游戏”之后,便一直与父亲在玩。可父亲死后,波丽安娜就来到她姨妈波丽。哈林顿的家生活。

波丽姨妈的脾气十分古怪,每次都已“责任”为借口叫波丽安娜适应什么,可是不论什么事,波丽安娜都能从中寻到快乐,是自己不伤心。她的乐观精神感染了她周边的每一个人,甚至是一整个城镇,都因为波丽安娜有所改变,不论是性格孤僻的人,还是绝望了的人都在她的带动下学会了“快乐游戏”。

读了这本书,我似乎也被波丽安娜的快乐感染了,不论是多么悲伤和忧愁的事,似乎都在“快乐游戏”的帮助下化解。当我的脚摔痛时,我会想还好只是轻伤而不是重伤;但我因作业太多而苦恼时,我会想作业那么多能提高我们的答题技术;当我丢失钢笔时,我会想幸好只丢了一只而不是全部。我渐渐发现,“快乐游戏”已经渐渐融入了我的生活。

这本书不仅教会了我玩“快乐游戏”,更使我从中明白了一个道理:快乐就是幸福,人生没有不高兴的理由,你要从不快乐的事里找到快乐,学会快乐,你就等于找到了幸福!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近期,我捧读了美国著名童话作家埃莉诺・霍奇曼・波特的巨作《波莉安娜》。

故事的大致内容是:小女孩波莉安娜丧失父母、身无分文,只能同脾气怪戾而冷傲的姨妈一起生活,但她偏偏能在每一个困难与打击面前 欢天喜地地去发现快乐,并诚心诚意地去享受这快乐。她的热情与欢乐不仅没有使自己被严酷的现实所压制,同时还深深地感染了她身边的每一个人,甚至让整个小镇度都重新获得了生机,让么每个人都真心诚意地喜欢上了她。

作品以单纯的童心和乐观、健康的精神向我们传递了一种来自生命本质的、元气十足的“快乐”,给现实世界中的我们―尤其是那些正身处艰难时期的人们带来了莫大的鼓励与慰籍。

读了这篇小说,我千头万绪涌上心头。我觉得波莉安娜对人生非常乐观,无论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变成快乐。而我呢?遇到困难就退却,向困难低头,总是把困难抛到后面。有一次我有一道数学题不会做,于是就把它留下来,先做别的作业,结果做完了别的作业,却把“困难”忘做了,最后总免不了老师的一顿数落……有时我实在被“困难”逼得迫不得已,才绞尽脑汁,终于克服了“罪魁祸首”―困难。

同时,我情不自禁地想起张海迪大姐姐的故事。她五岁时患脊椎病,胸以下部分全部瘫痪,可是她却以顽强的毅力和乐观的精神与病魔。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看任何小说都是在其中寻找与自己的契合点。某句话和某个词在小说特定的场景下引起我们思想上的共鸣,或者是安自己的思维联想到和小说毫无关系但自己感处很深的遥远的地方。我的读后感都是“自我式”的注解,不是对小说本身的解读,而是由小说联系到我自己和小说本身并无关系。我的思维面很窄,每本小说的读后感都是万变不离其宗,那就是我的理想和处事原则及一些很常识的小想法。很幼稚!但我想留下一些成长的痕迹,呈上自己的拙见,请看过本文的大家指点迷津。谢谢!

带着功绩从战场回来的盖茨比头脑中抱着自以为很权威的思想~“只有金钱能够捕捉和把握青春和密秘”这是曾经可怕的过去给他留下的至理名言。以这句话为信仰,盖茨比在自己编织的幻想中怀抱着梦想守望了黛西五年!待到相见时,其实黛西并不是他梦想的那个人,他的幻想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作为旁观者的尼克清醒的看到了一切,但盖茨比的幻想还是停留在最初的美好上。我喜欢看小说的主要原因就是我可以站在小说的整个情节之外鸟瞰一切,像尼克一样把他人的一切清楚的看透但不说透,不参与事情的发展。但是尼克没理清他和乔丹的关系,他也参与了盖茨比的幻想,而且更不幸的是独自收拾幻想破灭后的散落一地的碎片与悲凉。

盖茨比幻想中的黛西,使我更加坚信“距离产生美”。距离给人以想象的空间,人在潜意识中会把对方想成你理想中的样子,在无形中使其形象越来越美。我相信距离产生美,但我会克意的不用想象评论一个人,我更坚信“主观臆断”这个词的无孔不入。这也是我不支持网恋的主要原因,仅仅靠聊天就能情深意动拿一生来承诺?我很怀疑,感觉这样太冒险了,在双方眼中都对对方添加了很多的想象成份。这只是我目前的看法可能以后会转变吧?我身边还是不乏网上相识的例子,他们很幸福。祝福他们永远幸福,用行动来驳倒我的想法。尼克很识趣,总是把自己的评价藏在心里,对所有的人都保留判断。这使我想起了两句话:“当一件事有两个人知道就不再是秘密”和“能保守秘密的人才会知道更多的秘密”。我其实对他人的秘密没有多大的好奇心,但我应该和尼克一样,闲谈莫论他人非,不是不感兴趣,只是怕自找没趣。

我对于幻想的看法对我的梦想产生了消极的情绪,为了不失望就不抱着希望,这样很有因噎废食的嫌疑。担心失望就不敢再有憧憬,这使我感觉梦想就是一个泡沫,被幻想吹的越来越大,一天没有实现,我就得为它的爆破而提心掉胆,而且这种恐惧感还会与日俱增。怎么办?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想的太多会变的无力,很多时候我们应该像小时候想努力了就会勇往直前而不去想那么多的成功还是失败,也不去计较付出的回报率是多少。傻傻的执着,没心没肺的埋头,水到渠成时也感觉不到那就是所谓的成功。

这本小说写的是一战以后的故事,但没读出过失的沧桑感。我个人喜欢读年代久远的小说,很少看现在网上传的现代小说。我总认为一本好的小说能时间上驰骋,不受岁月的侵蚀,而且是历久弥新,在今天看来仍不失当年魅力。就像盖茨比对黛西的爱之深我们体会的到,但是我不能理解。我知道男和女之间有种超过同性别的吸引力,很遗憾我没有感同身受的经历也想象不出那有多大的力量。所以我的读后感与这部小说的主旨有偏颇。

我没看出爱的伟大但我看出盖茨比爱的慌唐,盖茨比是个很有能力的人,当他叫“杰伊,盖茨比”的时候就用自己的薄力选择了别样人生,很欣赏他的魄力!他对生活的承诺具有超乎寻常的敏感,这种敏感和“创造性气质”无关,它是一种异乎寻常的满怀憧憬的天赋。

每一本小说中都能找到人性的真善美和丑恶!人之初,性本善。但每次都感觉描写丑陋比刻画善美逼真。我应该怎样寻找人性的真善美呢?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每个中国人都有一颗爱国心,不论男女老少。

我拿起《小铁道游击队》这本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游击队的队员 每经过一个村庄,村里的孩子都围上来要参军可都被洪大队长拒绝了,可在一个村子里遇到小银、小袁、小张之后游击队里就有孩子了。

洪大队长为了测验他们的能力交给了他们一个任务送信给吴师长,吴师长的根据地在马寨沟,不得不穿过蒋伪军所在的火车站,他们几次硬闯都被蒋伪军打发走了,他们想了想硬闯不行得智取,他们伪装成赶路回家的小孩,蒋伪军见了只是几个小屁孩儿,不碍事便让他们过去了。信成功的交给了吴师长,吴师长赞叹不已,直叫了不起。完成了这个任务,洪大队长就任命他们是正式的小铁道游击队正式的一员了。

我们要向书中的小银、小袁、小张学习成为一个爱国的中国人,在这和平的时代我们只需要好好学习,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报效祖国。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今天老师把新课本发给了我们,我贪婪的读着书上的每一篇课文,其中我最喜欢《草船借箭》这篇文章了。

这篇文章讲的是:心胸狭窄的周瑜发现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处处高于自己,于是他一心想把诸葛亮置于死地,周瑜就想出一计,让诸葛亮在十天之内造十万支箭。但是,独具慧眼的诸葛亮看出了周瑜的阴谋,不但满口答应了他,还立下了军令状,三天之内保证就能造出十万支箭。果然,诸葛亮在三天之内“借”了十万支箭,当周瑜知道了诸葛亮的借箭详情后,对他称赞不已、自叹不如。

早就听说诸葛亮是三国时期杰出的军事家、政治家。今天读了《草船借箭》这篇文章,我发现诸葛亮的确是一个多谋善断、长于巧思的人。在这篇文章中,他顺利地完成了周瑜交给他的任务,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他推测第三天有大雾,实操君不知虚实,还不停地把船头、船尾来回地调换,使两边的草人都插满箭,他还知道第三天刮的是什么风,使船顺风顺水,像飞一样地行驶20多里,让曹军追也来不及了……更重要的是他了解了鲁肃和曹操的性格。他了解曹操做事有分寸,看不清虚实,不会轻易出动,只叫弓弩手射些箭;他也了解鲁肃是个老实、厚道的人,所以只把妙计跟鲁肃说,不让他告诉周瑜,要不然就借不到箭了……我读完这篇文章心里想:为什么诸葛亮会这么聪明呢?于是,我查了资料才得知:原来诸葛亮读书与大多数人不一样,他不是拘泥于一章一句,而是观其大略。通过专心钻研,他不但熟知天文地理,而且精通战术兵法。

我们要向诸葛亮那样专心钻研,仔细思考,刻苦学习,更重要的是要向他那样虚心,宽宏大量,心胸宽阔,用自己的智慧证实自己的成绩,而不要像周瑜那样心胸狭窄,高傲自大,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早日成材,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这本书是由杨鹏著作的,他是童书作家,动画编剧,影视剧片人。中国首位迪士尼签约作家,杨鹏还是幻想大王。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是杨鹏在某天写作时,看见桌上一张草稿纸,突然浮想联翩,幻想草稿纸下面是不是躺着一个拇指小人,于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最初的创意就诞生了。

每一本的第一篇都会一个故事情节来引出爸爸为什么会只有我们拇指那么大,原因是因为妈妈老师骂他,骂他一次缩小厘米,时间长了就成了拇指大了,整天呆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见识杨歌的一举一动,正因为这样,他成了名副其实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爸爸,变小以后,发明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聪明饭,后悔药,摇钱树等等。

百变昆虫想写了杨哥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一直被欺负的螳螂,杨哥把它救了螳螂,螳螂给他一片金叶子,杨哥把金叶子交给了爸爸,爸爸__了金叶子的一部分,按金叶子找来一些昆虫,杨哥还被蜈蚣咬了,但是爸爸却从动物体内提炼出液体,射入杨歌体内,杨歌变成了大力士,一下子把桌子拍碎了。

后来,杨哥的爸爸发明了百变魔表,神奇戒指等发明杨哥带上他的拥有了昆虫超能力。他见义勇为,杨歌利用超能力抓劫匪,打击____,预知地震?有一次班上来了一位转校生绿蒂,原来他是绿星人,正是她化做为螳螂,警告杨歌地球即将受到邪恶力量的功击,最后杨歌靠爸爸发明的昆虫超能力,拯救了地球。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记得在小学的时候,读了《唐吉诃德》这本书。初看,真的不懂,但回头再细细品味这本书时,确实有不少感悟。

《唐吉诃德》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原名叫阿伦锁﹒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效仿骑士出外闯荡。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到一副破烂不堪的盔甲,自己取名叫唐吉诃德,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为自己终生效劳的意中人。然后他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唐吉诃德按照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他的行为荒诞不经,自己也经常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这本书时,我以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种道理,人的一生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粱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品质,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唐吉诃德的行为有时是疯狂的,但是有时候却能说出有哲理的话,看来,唐吉诃德这个人说他聪明,却很疯傻,说他疯狂,却很有见地,说起话来,他总是头头是道,理论正确,谈吐高雅,而他的行为,却又常常冒冒失失,荒谬不已。我从书中读到许多类似的疯狂与明智之间的强烈对比,他,不疯,疯的是这个世界,没有公理,只有强权。

唐吉诃德将所遇到的奇事,全部归咎为与他作对的`坏魔术师,这些坏魔术师是谁?毫无疑问,那就是他谴责的对象——腐朽的封建统治阶级。唐吉诃德所效忠的情人是谁?不是那杜尔西内娅,而是他的精神支柱。但是,所有的一切全不真实,所以,唐吉诃德在临终的时候,才悔悟,虽然他最后充满喜悦地求得了上帝的宽恕,但是却为全书定下了悲剧的基调。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了不起的盖茨比》描述的故事发生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故事是以尼克的视角展开的。尼克从他的中西部故乡来到纽约。他住所的.旁边,是书中主人公盖茨比的豪宅。在他的这所豪宅里,盖茨比每晚都会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在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与盖茨比相识了。

后面故事一波三折的情节便也从这里开始展开,盖茨比向尼克讲述到:他年轻时是位少尉军官,爱上了姑娘黛茜,两人都分别深爱着对方。但好景不长,他被调到了欧洲,而黛茜也从此嫁给了富家子弟汤姆。当盖茨比回来的时候,黛茜已经因为金钱,改变了对爱情的认识,舍弃了原本与盖茨比的那份爱情。他得知这个消息后,悲痛不已。

为了挽回与黛茜的那份爱情,他便发誓要成为一位富翁,经过几年努力,他真的成为了富翁。尼克听完盖茨比与黛西的故事,被盖茨比感动了。正好黛西又是他的表妹,于是他联系了久未联系的表妹黛茜,起初黛茜还和盖茨比热情的交谈着。但后来尼克发现黛西越来越不对劲,可为时已晚,黛茜碾死了丈夫汤姆的情妇,汤姆嫁祸给了盖茨比,盖茨比最终被杀,而黛西则是一脸微笑。

这本书告诉我们人是有多面性的,不能光看人的表面。是不是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丑陋的自己,我们该怎么面对他?这让我困惑不已,以至于现在还在思考。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荆棘鸟》是一部澳大利亚的家世小说,以女主人公梅吉和神父拉尔夫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写了克利里一家三代人的故事,时间跨度长达半个多世纪。拉尔夫一心向往教会的权力,却爱上了克利里家的美丽少女梅吉。为了他追求的“上帝”,他抛弃了世俗的爱情,然而内心又极度矛盾和痛苦。以此为中心,克利里家族十余名成员的悲欢离合也得以展现。

小说情节曲折生动,结构严密精巧,文笔清新婉丽。在描写荒蛮广漠的澳大利业风光时,颇有苍凉悲壮之美;同时女作家对女人爱情心态的探索,又十分细腻感人,故而这部作品有澳大利亚的《飘》之誉。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20

我曾无数次期待过,可以背着行囊四处流浪……在夕阳笼罩的原野上,在茫茫无边的沙漠里,在潺潺流淌的小溪边,在百鸟齐飞的山林边,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让这些地方都留下我的身影。

读《美洲纳粹文学》,我赫然发现几乎所有的作家都有四处流浪的习惯,他们喜欢把自己的足迹印遍地球的每一个角落。

然而,现实生活中,在无边的时间里,我选择看书。

我读了《百年孤独》,恍然发现,这世上有很多人比孤独的旅人还要孤独。

马尔克斯笔下的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更孤独。

你看,他来无影去无踪,在沙漠上得热死病后,还把孤独的灵魂留在人间,留在那间曾经居住的屋子。他孤独的灵魂乞求的不过是有人跟他对话,有人了解他的世界。他在不朽的羊皮卷上预知了布恩迪亚家族百年的历史: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他使布恩迪亚家族的几个男人都跟他一样陷入“实验”的疯狂和探索未知的狂乱。在那无人理解的无边的科学的、带有无穷魔力的世界里,他和布恩迪亚家族的男人们交流的其实不是生活的科学,而是彼此抚慰无法安放的灵魂。

乌尔苏拉是布恩迪亚家族里活的最久的人,应当也是这个家族里最孤独的人。

她的孤独,在于有一个陷入无穷无尽探索世界境地的丈夫,这个丈夫时而有指点江山的魔力,时而又陷入梅尔基亚德斯设置的怪圈,只要梅尔基亚德斯一出现,他的生活之钟就停止了旋转。不仅如此,她的儿子、孙子、孙女以及孙子、孙女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孩子,无不纠缠在自我的世界里,以至于乌尔苏拉一说起家里的男人,常常恨恨地称家里生活着一群疯子。读书笔记.她死在圣星期四早上,死之前本已经失明的她彻底失去了理智,走进卧室,会遇见生命里经历过的无数人,她在与这些亡灵的对话里,迷失在自我的世界里,也彻底迷失在亡灵的迷宫里。她死得很凄惨,只被放进一口比当年装奥雷里亚诺的篮子略大的小棺材,也只有很少的人。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21

最近看完的一本书就是百年孤独,但是现在还没有读完。最先接触到这本书是在一个娱乐节目,那时候仔仔和大S还很甜蜜,所以可以在节目上肆无忌惮的说两人的甜蜜生活,记得仔仔说大S很喜欢看书,而且喜欢把她喜欢的书推荐给别人看,硬性推荐给仔仔看的一本书 就是百年孤独。

那个时候,仔仔正在看,不晓得看完了没,最后两人还是分手了,我觉得很遗憾。然后我就突然对那本书特别感兴趣,网上下了电子版的看了几页,眼睛痛,就去书店购买买回家看了几页,实在是因为外国人名字太长,且比较相似比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然后他其中一个儿子叫何塞·阿尔卡蒂奥,他的其中一个孙子也叫阿尔卡蒂奥看的我头大了然后就扔在一边,一直没碰过。直到前几个月看到新闻说84岁马尔克斯授权新经典正式出版《百年孤独》于是,我又奔向书店买了这本重新包装的百年孤独。 重新翻看这本很厚的书,讲为什么马孔多会消失,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七代人为什么一个个都在孤独寂寞中死去。

好像孤独是这个家族的遗传,最终在孤独中这少有的百年家族终于合上了自己的页章。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22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儿童读物《百家姓》,作者是北宋年间吴越钱塘地区的一位儒生,全书一共涉及到504个姓氏,以此排列,宋朝的皇帝姓赵,所以赵排在了第一位。《百家姓》里从各姓的来源、名人、名事来演说他们的历史和名人故事。比如说我爸爸姓谢,关于谢氏起源有3种说法:

1、谢姓出自姜姓,是炎帝后裔申伯的后代。

2、出自任姓,为黄帝之后。相传黄帝之子25宗。

3、为他姓改为谢姓。

据《旧唐书不文苑传》,卫州人谢偃之本为鲜卑族人,姓直勒氏,后改为谢氏,亦为河南谢氏。主要以广东、江西、湖南等分布较多,约占全部谢氏人口的36%,安徽的谢氏人口分布相对较少,但我的家乡有一个村子全部是谢氏家族,听爸爸说,我们就是爸爸的爷爷辈从那里迁来的,现在我们都还有联系呢。

谢姓历史悠久,杰出人才不绝于史,从古到今出了不少名人呢。如古时候东晋的谢安,曾率领弟谢石、侄谢玄、子谢琰迎战苻坚的百万大军,在淝水一战中大获全胜,使晋室赢得偏安于江左的机会,谢氏家族从此也成为东晋的高门世族;南朝诗人谢灵运开创了中国山水诗一派,世称“大谢”,其后人谢朓,则为永明体作家中的代表诗人,世称“小谢”,二人在我国古代文学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等、当代有中国音乐人、歌手、词曲唱作者、演员、老板、商人、特效制作人、青年企业家、朝霆创始人的谢霆锋;出生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的著名主持谢楠及著名的模特谢东娜等等许多名人。我们学校也有几名谢姓的同学,想不到我们谢氏家族有那么多杰出人物,我要以他们为榜样,不怕困难,努力学习,好好生活,要对得起自己的姓氏,不给自己的祖先丢脸,立志长大后为家族争光,做社会有用的人才。

读了《百家姓》,我感觉有了动力,有了奋斗的目标,对自己的谢氏产生了自信和自豪。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23

毕淑敏,在我高中之前,这个名字我根本没有听过。但是,在第一次阅读了她的文章之后,不可否认,在我心底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她写的《我很重要》这篇文章,带给了我的心灵极大的冲击,我看,在很久以后,我也会记得,曾经有一篇这样的文章,深深的打动了我。

是否发现,世界上大多人都不可避免的出现一种想法,觉得自己太卑微了,自己的存在太举足轻重了,如果我不在了,是否也无人发觉。连我自己有时候都这样想着,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个世界上的人太多太多了,所以总是会认为自己太卑微、太渺小了。才会常常去想:是啊,世上那么多人,少了我一个又会怎样呢,地球还不是照样在运转,我太渺小了,渺小到就算我消失了,也不足以让人发觉。可是,在看过这篇文章之后,我发觉我错了,错的离谱!我们是微小,但绝对不是渺小的。

《我很重要》文章里面举例了几个我很重要的原因:1、我们是大自然辛苦孕育出的孩子,我们的出生绝非是

偶然的,那是命运的安排,让我们到这个世上来证明自己的重要。2、对于我们的父母,我们都是独一无二的。无论他们有多少儿女,我们都是唯一。如果我们不存在了,那么他们,将会感觉到天塌下来似的。3、对于朋友、对于孩子、对于社会,我们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看到这些原因,是否还会觉得自己不重要呢?我沉迷了,这些话语在我心中好像大海打出的浪花、波涛汹涌的翻滚着,我感觉自己的心快要跳出来似的。我要呐喊,我要呐喊,我要释放自己的那份激动,我要让全世界都回响着我的声音,我要让世界的人民跟着我一起呐喊,我——很——重——要!!!让世界各地都在盘旋着这些声音,一字一字的,浑厚有力,动人心魄……

发誓着,终有一天要登上高峰,抬头仰望,对着蓝蓝的天、白白的云,平静地在心底静静说出最让人振奋的字语,我很重要!那一刻,我的心,找到了依靠的港湾,灵魂,找到了温软的怀抱,就像一个迷失已久的孩子,终于找到自己的家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24

《白牙》这故事大意讲的是白牙是一个混血儿,它的爸爸是只狼,妈妈是只雪橇狗。幼年时,它和母亲在荒野度过,但还未满周岁,就遇到母亲从前的主人灰胡子,而跟着母亲来到印地安人的聚落,成为一只小小的雪橇狗。灰胡子是白牙的第一个主人,但因为酗酒,便把白牙卖给狠毒的帅哥史密斯,它的第二个主人。在帅哥史密斯的逼迫下,白牙展开了残忍、无望的“战狼”岁月,变成一只令人惧怕、嫌恶的职业斗犬。如果不是第三个主人──年轻、仁慈的采矿专家卫登。史考特即时的援救,白牙早已死在某场战役上。后来,卫登史考特凭着爱心与耐心,终于抚平了白牙心里的创伤,让白牙发展出善良的本质。这本书比较棒的句子有:

(1)一片银色的大地,美丽、荒凉寂静无声。雪几乎封闭了一切。

(2)巴西克装腔作势的摆出一付凶恶的架势,阴森森的怒视白牙,喉间发出可怕的低吼,彷彿要撕烂任何一只狗,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3)它心满意足的趴在卫登脚边,合起眼睛,在阳光下打起瞌睡来了。

每个人都是一块黏土,在不同的环境下,会被塑造成不同的样子,如书中,白牙也是一块黏土,捏柔它的环境把它的坚硬软化了,而捏柔它的那个拇指,其实卫登。史考特就是那一跟拇指,它让白牙散发出原本善良的本性。只要我们学会如分辨是非善恶,控制自己的冲动,每个人都有机会得到新的生命,一个美好的新生命。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心得体会 篇25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