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高考地方专项计划 广东高考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县市(优秀4篇)》
近日,广东省地方专项计划录取规则公布了,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具体的规则到底是如何的,以下是敬业的小编给家人们找到的4篇广东地方专项计划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1年广东高考地方专项计划 篇1
4月14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宣布今年高考专项计划正式启动。
通知要点
高校专项计划申请网址
4月25日前,同时在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完成申报。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http://ga
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
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 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资格。
地方专项计划申请网址
4月19日至25日,考生凭考生号和密码在 “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
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
通知原文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拓宽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渠道,提高我省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比例,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精神,现就我省2021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高校与专业、实施区域及招生方式
(一)实施高校与专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有关试点高校,招生学校及专业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我省部分本科高校承担,招生专业以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理工类 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为主,招生学校及计划数详见附件1。省招生办公室将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在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及具体专业。
(二)实施区域。为落实教学司〔2021〕3号文“2021年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报考条件、招录办法等相关政策保持不变”的工作要求,2021年,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范围仍为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及我省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范围共30个县(市、区),具体实施范围县(市、区)见附件2 。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的要求和实际,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城乡区域的划分标准,以及广东省最新行政区划,我省将“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确定为上述实施范围内,除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区〔即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联接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之外的区域。其中,民族自治县全县纳入实施区域。具体实施区域区划名称见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三)招生方式。“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录取时间原则上在本科批次前进行。录取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相关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纳入本科批次进行,实行单独划线,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
二、报考条件
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并已报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一)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内。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节点为2021年8月31日。
(二)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分别达到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相应的分数线。
三、填报志愿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报名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方能在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参见省招生办公室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文件。
四、报考方式和资格审查公示
(一)报考方式
1.“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报考的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查看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了解各学校招生要求,须于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完成申报,并于4月19日至25日期间,凭考生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 (以下简称“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网址:中同时完成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资格。
2.“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4月19日至25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凭考生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地方专项计划”报名工作。
3.“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信息采集。“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将采集考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的市、县、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以及考生高中三年的学籍等信息。
(1)考生须上传本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监护人页电子版。对于因行政区域撤并或名称调整,考生申报的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簿上呈现的信息不完全相符的,考生须上传两者实属同一区域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否则视为虚假信息。
(2)考生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考生的父亲、母亲,或者被监护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法院等依法指定的监护人。考生在申报法定监护人信息时仅需申报符合条件的一名监护人相关信息。法定监护人非父亲或母亲的考生,须上传相关监护关系证明材料电子版。
(3)考生申请报名时,如“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呈现的考生学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考生须上传加盖高中阶段实际就读学校公章的学习经历证明材料电子版。
(二)报考资格审核及公示
“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报名点属地原则,由考生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负责,实行网上审核。“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与公安部门、学籍管理部门进行相关数据对接,提供辅助审核建议。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申报信息、辅助审核建议,以及考生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完成审核,并加具审核意见。
1.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4月19日至27日,报名点完成考生资格初审。报名点必须指派专人认真审核考生申报的信息以及考生上传的户籍信息、学习经历等证明材料,将初审合格的考生设置“同意”标志。初审不通过的需注明具体原因。撤回给考生补充相关材料的,需注明待补充材料内容,提醒考生于4月27日前重新提交申请。
初审完成后,由中学报名点在校内公示本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县(市、区)招生办报名点公示初审通过的社会青年考生名单。
(2)资格复核。4月30日前,相关县(市、区)招生办完成初审通过的考生资格复核,将复核合格的考生设置“同意”标志。
(3)资格审核。5月10日前,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对县(市、区)招生办复核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将审核合格的考生设置“同意”标志。逾期未完成考生资格审核而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省教育厅与省公安厅、省招生办公室进行考生资格联审审核通过后,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
2.资格公示。
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公示本辖区内报考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审核通过考生的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户籍地信息,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姓名、户籍地信息。各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站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对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地级市招生办进行调查核实。经地级市招生办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时不得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将所有被“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名单,还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违规违纪处理
对在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未如实填报法定监护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有关地市及高校要严格按照我省及当地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各环节工作防疫措施,压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严格考生资格审核。各有关地市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工作的重要性,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报考组织到位、管理措施到位、服务保障到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公示等工作,防止出现漏审、错审等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置各类信访问题,及时为考生解疑释惑。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切实做好资格公示工作。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有关地市及高校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从报名环节开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政策宣传。实施区域的有关中学,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班级板报、信息推送等形式,或是印发或推送考生报考指南、填报须知等材料,让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内容,动员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确保“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真正惠及农村和贫困地区的考生。
请各地市教育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中阶段学校。
附件:
1.广东省2021年“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计划安排
2.广东省2021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县(区、市)列表
综上就是小编收集的全部关于2021年广东高考地方专项计划和广东高考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县市的内容。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想了解更多高考地方专项计划的最新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可圈可点哦。
大一新生入学注意事项 篇2
1、自己准备行李,不再让爸爸妈妈帮自己打包行李,提前规划好自己应该带什么,自己准备所有的行李,并整齐的打包行李,知道自己的物品在哪里摆放,做一个整洁细致的人。
2、可通过大学官方网站阅读学校介绍,熟悉学校情况,了解学校所在地域、校史、组织机构等信息,自己将就读的学院、系和专业的基本情况以及就业情况等。
3、查看新学期课程,提前为大学专业课的学习做些准备。还可以关注大学的官方微信、微博等,获取更多的入学攻略。
4、可以通过学长学姐来提前了解学校内部的设施和构造,了解食堂、教学楼、宿舍楼、操场、超市、菜鸟驿站等主要设施的方位。
5、从第一天开始,就自己来完成报到所需的各项填表、注册和缴费,毕竟之后这些事情都要由我们自己来完成。
6、忘掉自己的高考分数,在新的学校里,优秀需要我们重新来证明。
7、整理好自己的钱包,习惯自己带好钱、卡、身份证和钥匙的日子。
8、如果你需要申请贫困生贷款,不要有所顾虑,提前办好证明,通过刻苦学习提高自己,然后堂堂正正地来还这笔钱。
9、为自己做好规划,保证今天和昨天不一样,习惯充实的生活而不是浑浑噩噩的度过每一天,养成早起的良好习惯。
11、提前联络同门师兄师姐,多向他们提出你的疑问,记录下他们给你的各种意见。
12、做好自我检测,开学前进行连续14天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上报学校。
13、及时掌握学校的各项防控制度和本地及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
14、提前准备好足够的口罩和洗手液等个人防护用品。
广东地方专项计划录取规则 篇3
在广东省2021年的“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将纳入本科批次进行,实行单独划线、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也就是说广东省的地方专项计划会在普通本科批中进行录取,也就是说广东省想要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同学,须在高考后填报志愿时将地方专项计划与其他专业志愿同时进行填报。
符合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控制线的考生,都会把档案投递给相关招生院校。然后招生院校再按照已经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因为此过程会与普通专业志愿一起进行,并且在广东省2021年高考是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每位考生在同一批次内只有一个被投档的机会。所以同学们要谨慎安排地方专项计划的志愿,一旦被地方专项计划的志愿投递档案,将不能在被其他专业志愿录取,一旦被退档就只能参与下一个批次的录取工作。
地方专项计划基本介绍
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因地制宜确定。
地方专项计划”则是本省结合本地实际,安排一定数量的本地所属一本招生高校招生名额,实施招收本省农村学生的地方一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按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签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均实行单设录取批次。地方农村专项批次安排在国家专项批次之后、自主招生批次之前进行投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和其他批次同时填报、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新学期开学返校防疫须知 篇4
1、你不能对学校隐瞒任何事情,也不能如实报告你的健康信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2、了解和掌握基本的防护知识。在上学之前,我们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其他方式了解正确的防务知识。例如,正确的洗手方式、口罩的使用时间和丢弃口罩的正确方式等。不要靠近拥挤的地方,以减少接触他人身体的机会。
3、尽量减少口头交流。到目前为止,新的冠状病毒肺炎主要通过飞沫传播。然而,开学后,与学生和教师的语言交流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在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下,我们仍然需要尽可能减少语言交流。虽然这可能不礼貌,甚至影响学生之间的感情。然而,目前的情况是特殊的,这样做是无害的。
4、注意自控管理和个人卫生习惯。上学时戴口罩。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口、鼻、眼等部位。我们应该养成经常洗手的习惯。保持个人卫生。你必须在吃饭前洗手。你可以带一些消毒剂,比如免洗洗手液。
5、当你回到学校时,你必须服从老师的安排。在学校的安排下,饮食要正确有序。不得拥挤或拥挤。如果学校规定疫情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学生也应积极服从,不得无故离开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