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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子之梁【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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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子之梁【精选14篇】》由精心整编,希望在【惠子之梁】的写作上带给您相应的帮助与启发。

惠子之梁 篇1

责任――需要“尽心”

梁惠王,作为一国之君,国富民强、安居乐业是他的责任,梁惠王所采取的措施是“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而梁惠王的“移民移粟”跟邻国统治者的治国不尽心,实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形式上不同而已。“在其位,谋其政”,梁惠王应该承担起一个国君的责任,就要采取休养生息政策,鼓励生产。

责任――发乎情,落于行

“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社会关系,其核心就是人与人的关系。只有这个关系处理好了,整个社会才可以充满温情与温暖,才会变得有序而稳定。通常,维护一个社会正常有序地发展有两种途径,一是法律制度,二是道德约束。“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供之。”儒家认为要“以德为政”,主张以道德的手段来达到治理的目的。只有搞好道德教化,才可以“一以驭百,坐以待劳”“垂衣裳而天下治”。在“百德孝为先”的古代,人们自然而然就把推行孝道放在了首位,并且在“孝敬父母”的层面上扩大了“孝”的外延,形成了处理兄弟关系的“悌”,为国效力的“忠”以及处理人与人关系的“仁义礼智信”等。儒家历来是十分重视“孝悌”的,孟子也是大力提倡推行“孝悌”之道的,认为从“孝”上可以演化出处理所有人际关系的法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我们的责任。从内心情感来讲,老人、孩子是弱势群体,帮助他们是我们的责任,不仅要“发乎情”,更要“落于行”。

责任――无畏的担当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借口可以暂时缓解内心的压力,但它却会长久腐蚀人的责任感。

惠子之梁 篇2

关键词:周代;多字谥;省称

周代王公的谥号,多以单字谥相称,如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等。《逸周书·谥法解》也是以单字介绍谥法。这就给人们造成了一种错觉,似乎只有到战国中晚期,才会出现魏惠成王、赵武灵王、秦昭襄王等多字谥的君主。其实不然,在西周和春秋时期多字谥就已经出现了。童书业曾指出:

周代谥号往往多至二三字,而文献中常简称其主要之一字,如卫武公之为“睿圣武公”,齐灵公之为“桓武灵公”是也。余如周贞定王亦称“定王”或“贞王”,考哲王亦称“考王”……又若韩桓惠王亦称“悼惠王”,“宣惠王”亦称“威侯”,秦悼武亦称“武烈王”,则或为三字谥,盖古谥法颇为错出也。《檀弓下》:“公叔文子卒,其子戍请谥于君……君曰:‘昔者卫国凶饥,夫子为粥与国之饿者,是不亦惠乎?昔者卫国有难,夫子以其死卫寡人,不亦贞乎?夫子听卫国之政,修其班制,以与四邻交,卫国之社稷不辱,不亦文乎?’故谓夫子贞惠文子。”则古谥法三字似为常例。1

童先生推断“古谥法三字似为常例”,颇为值得重视。按卫武公(公元前853年—公元前758年在位)值两周之际,其三字谥见于《国语·楚语

上》;齐灵公(公元前581年—公元前554年在位)值春秋中期,其三字谥见于齐国青铜器叔夷钟、镈铭文。公叔文子值公元前500年前后的春秋晚期。此三人皆有多字谥号,表明多字谥并非战国才出现。

两周青铜器铭文中,多字谥亦不乏其例。李零指出,西周穆王时器《班簋》铭文云:“班非敢觅,乍(作)邵(昭)考爽益(谥)曰‘大政’。”“大政”即为双字谥。春秋中晚期《禾簋》中的“懿恭孟姬”,春秋晚期《哀成叔鼎》中的“哀成叔”,战国田齐桓公午在齐侯因齐敦铭文中称为“孝武桓公”,皆多字谥的例证。2另外叔夷钟、镈铭文末尾云:“至于世曰武灵成子子孙孙永保用享。”李家浩认为“‘武灵成’应当是叔弓的谥。”3

出土简帛文献中亦有不少多字谥。《史记·楚世家》的平王,上博简《平王问郑寿》、《平王与王子木》和清华简《系年》均作“景平王”;《史记·楚世家》的惠王,清华简《楚居》和《系年》皆作“献惠王”;《史记·楚世家》的简王,上博简《柬大王泊旱》和清华简《楚居》作“柬大王”,清华简《系年》作“简大王”;《史记·楚世家》的声王,清华简《系年》作“声桓王”;《史记·楚世家》的悼王,清华简《楚居》、《系年》作“悼折王”;《史记·晋世家》的平公,清华简《系年》作“庄平公”。清华简《系年》中楚国的封君也多为双字谥,如平夜悼武君、阳城桓定君、郎庄平君等。

以上材料表明,多字谥在周代出现很早,在各诸侯国的使用也不为鲜见。值得注意的是,传世文献所载周代同一历史人物的谥号,有时是多字谥,有时是多字谥的省称。由于对多字谥省称现象缺乏足够认识,一些学者在校释古籍时,往往对原作中的谥号做出一些误释。兹列举四例:

1、《墨子·贵义》:“子墨子南游于楚,见楚献惠王,献惠王以老辞,使穆贺见子墨子。”1

孙诒让《墨子间诂》云:

毕云:“检《史记》,楚无献惠王也,《艺文类聚》引作‘惠王’,是。又案《文选注》引本书云‘墨子献书惠王,王受而读之,曰良书也’,恐是此间脱文。”……诒让案:此文脱佚甚多。余知古《渚宫旧事》二云:“墨子至郢,献书惠王,王受而读之,曰:‘良书也。是寡人虽不得天下,而乐养贤人。’”……余书“献惠王”亦止作“惠王”,疑故书本作“献书惠王”,传写脱“书”、存“献”,校者又更易上下文以就之耳。2

吴毓江《墨子校注》云:

“献书惠王”与下句“惠王以老辞”九字,道藏本、吴钞本、唐本、潜本、绵眇阁本、陈本、毕本作“见楚献惠王献惠王以老辞”十一字,陆本、茅本、宝历本、李本、堂策槛本、四库本作“献惠王献惠王以老辞”九字。案陆本等无“见楚”二字者,比较近古。此文本作“献书惠王,惠王以老辞”。3

于省吾云:“孙诒让疑故书本作‘献书惠王’,是也。”王焕镳亦云:“吴、于说是,墨子于惠王仅一献书耳。”4

上述学者皆以《墨子·贵义》中的“献惠王”

为“献书惠王”的脱文。现据清华简《楚居》与《系年》,楚惠王确被称作“献惠王”,《墨子》原文无误。《楚居》:“至献惠王自媺郢徙袭为郢。”《系年》:“献惠王立十又一年,蔡昭侯申惧,自归于吴。”可见,“献惠”其实是个多字谥,楚惠王系楚献惠王的省称。

2、《越绝书·外传·记地传》:“自秦以来,至秦元王不绝年。元王立二十年,平王立二十三年,惠文王立二十七年,武王立四年,昭襄王亦立五十六年,而灭周赧王,周绝于此。”5

这段关于秦国世系和年代的记载,钱培名《越绝书札记》云:“案《史记·秦本纪》,惠文以前,献公二十三年、孝公二十四年,无所谓‘元王’、‘平王’,亦并未闻秦有追尊献、孝二公为王之事,不足据。”6李步嘉《越绝书校释》、7

俞纪东《越绝书全译》8均采其说。而张仲清《越绝书校注》则指出,秦献公在《史记·索隐》引《世本》中作“元献公”,“然则此称元王者,王字固误,而称‘元’,盖自此乎?”9张氏之说颇有见地,《越绝书》中的“元王”与《世本》所载“元献公”应有联系。《吕氏春秋·当赏》:“公子连亡在魏……公子连立,是为献公。”可见,《当赏》篇中的公子连即秦献公。然而,关于秦献公的名与谥,古今学者却持有不同的看法。《吕氏春秋·当赏》高诱注:“公子连一名元。”毕沅注:“公子连即献公……《索隐》云‘名师隰’。”10梁玉绳认为“元”乃秦献公之谥,而非名。他认为:

秦诸君多失名,《吕氏春秋》称献公为公子连,高诱注一名元,非也,则献公名连,《史》何以

不书?《索隐》谓名师隰,未知所出。又《秦记·索隐》引《世本》作“元献公”,疑《史》脱“元”字,盖两字谥也。1

杨宽《战国史料编年辑证》赞成梁说,并推测“连或即师隰之合音”。2陈奇猷与梁玉绳、杨宽的看法不同,他认为:

献公之名,此作“连”,高注谓一名“元”,《史·索隐》谓名“师隰”。考连、元古音同隶元部,则元为连之同音假字,非公子连一名“元”也,“师隰”乃为别名耳。由此亦可知“元”亦非谥号,《索隐》:“《世本》作‘元献公’”,盖误以献公名连之异文“元”为谥耳。梁氏从《索隐》引《世本》说,失之未考。3

按:梁玉绳、杨宽的看法是正确的,“元”应是秦献公的谥号。传世文献对战国时期秦国君主的多字谥多有记载,如《史记·秦本纪》厉共公,《秦始皇本纪》作“剌龚公”;《秦本纪》的灵公,《秦始皇本纪》作“肃灵公”;《秦本纪》的孝公,《帝王世纪》作“孝襄公”;《秦本纪》的秦武王,《秦始皇本纪》作“悼武王”,《世本》作“武烈王”;惠文王、昭襄王、孝文王、庄襄王等都是多字谥。《世本》所记“元献公”也应为多字谥,献公、元公系“元献公”的省称。《越绝书》称秦献公为“元王”,当有所本。

3、《史记·魏世家》载:“三十六年,……惠王卒,子襄王立……十六年,襄王卒,子哀王立……二十三年,……哀王卒,子昭王立。”4

《史记·索隐》云:

《系本》襄王生昭王,无哀王,盖脱一代耳。而《纪年》说惠成王三十六年,又称后元一十七年卒。今此分惠王之历以为二王之年,又有哀王,凡二十三年,纪事甚明,盖无足疑。而孔衍叙魏语亦有哀王。盖《纪年》之作失哀王之代,故分襄王之年为惠王后元,即以襄王之年包哀王之代耳。5

司马贞坚信《史记》无误,怀疑《世本》、《纪年》失载哀王一代。其实,《世本》、《纪年》记载无误,襄王、哀王乃襄哀王一君之两谥,《史记》与《索隐》误分襄哀王之历为二王之年。对此,钱穆先生考证曰:

《史记》:“梁惠王三十六年卒,子襄王立。十

六年卒,子哀王立。”《竹书纪年》梁惠王立三十六年改元,又十六年而卒。其后称今王,至二十年而书止。杜预《左传后序》谓:“《史记》误分惠成之世

以为后王之年。哀王二十三年乃卒,故特不称谥,谓之今王。”崔述辨之云:“杜氏以《史记》襄王之年为惠王后元之年,是已。至谓《竹书》之今王乃哀王而无襄王,则非也。《孟子》书称见梁襄王,孟子门人记此书者,皆当时目睹之人,不容误哀为襄。则是梁固有襄王也。《世本》称惠王生襄王,襄王生昭王,则是梁有襄王,无哀王也。”黄式三辨之曰:“韩宣惠王子谥襄哀王,见《留侯传》。魏惠成王之子亦谥襄哀王,二君薨同年,亦同谥欤?史止称襄者,正如魏惠成王之称惠王,韩襄哀王之称襄王也。《史记》既分惠王之一世为二世,因分襄哀之一谥为二谥矣。”今按三晋之君,自梁惠成以下,率多一君二谥,且有三四谥者,黄以韩有襄哀证魏襄哀为一君,说最可信。《史》误分襄哀二君,犹如后人误以韩威侯与韩宣王为二人也。6

按:黄式三、钱穆的看法是正确的,魏襄王即魏哀王,襄王、哀王乃襄哀王的省称。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 1号墓发掘出土的汉简《年表》记载了从西周“共和”到秦统一期间各国君主的谥号、年代和大事记,只是竹简残损严重,生从残简中辨识出《年表》中的“襄哀王”是一位魏王。7这为魏襄哀王是多字谥号提供了可靠的证据。

4、《燕召公世家》载:“自召公已下九世至惠侯。”8

《史记·索隐》云:“并国史先失也。又自惠侯已下皆无名,亦不言属,惟昭王父子有名,盖在战国时旁见他说耳。燕四十二代有二惠侯,二厘侯,二宣侯,三桓侯,二文侯,盖国史微失本谥,故重耳。”9司马贞认为谥号重复的原因大概是燕国“国史微失本谥”造成的,然谥号重出的现象非独燕国有之,《秦本纪》有两惠公,

《齐世家》有两庄公,《鲁世家》有两文公,《卫世家》有两庄公,《宋世家》有两愍公、两昭公,这些现象显然不能简单地归之为“国史微失本谥”。另据《春秋》与《左传》记载,春秋时期滕国有君主滕文公(前599年—前575年),而据《孟子》记载,战国时期,滕国也有一位滕文公。汉代赵歧注释《孟子》时对此有一段解释:

滕侯,周文王之后也。《古纪》、《世本》录诸侯之世,滕国有考公麋,与文公之父定公相直;其子元公弘,与文公相直。似后世避讳,改“考公”为“定公”;以元公行文德,故谓之文公也。1

司马贞“盖国史微失本谥”和赵歧“似后世避讳”的推测,缺乏佐证,这种谥号重出的问题应该考虑到多字谥省称的因素。如《汉书·古今人表》、《帝王世纪》所载的周贞定王介(公元前468—公元前441年在位),《史记·周本纪》将之省称为“定王”,与前代的周定王瑜(公元前606—公元前585年在位)称呼相同,但实际上二者的谥号是不同的。

先秦、两汉文献中,同一人物常记载有不同的谥号。古今学者在校释这些文献时,往往认定其中必有误载,或改动原作中的谥号。兹举几例:

1、《说苑·正谏》:

楚庄王筑层台,延石千重,延壤百里,士有三月之粮者,大臣谏者七十二人皆死矣……诸御己曰……顾臣愚,窃闻昔者虞不用宫之奇而晋并之,陈不用子家羁而楚并之,曹不用僖负羁而宋并之,莱不用子猛而齐并之,吴不用子胥而越并之,秦人不用蹇叔之言而秦国危,桀杀关龙逢而汤得之,纣杀王子比干而武王得之,宣王杀杜伯而周室卑;此三天子,六诸侯,皆不能尊贤用辩士之言,故身死而国亡。2

从诸御己列举的历史事件来说,这则故事应发生在战国时代,文中的楚庄王并非春秋时代的楚庄王。钱穆列举翔实的证据,考证此楚庄王是战国时代的楚顷襄王,3其说可从。向宗鲁引宋代学者叶大庆、日本学者关嘉之说,认为文中“楚庄王”有误,《黄氏日抄》也认为 “‘庄’字不知为何字之误”。4有的学者认为战国时代不应有楚庄王。顾广圻注《韩非子·喻老》云:“《荀子》杨倞注引无‘庄’字,按庄王与

庄蹻不同时,或此庄王亦谓威王也。”陈奇猷赞成此说。5陈氏注释《韩非子·奸劫弑臣》时,认为“楚庄王”是“顷襄王”之误,“盖庄、襄音近误为‘顷庄王’,后人见楚无‘顷庄王’,遂又删去‘顷’字也。”6

2、《说苑·权谋》:

楚成王赘属诸侯,使鲁君为仆,鲁君致大夫而谋曰:“我虽小,亦周之建国也。今成王 ”公仪休曰:“不可不听楚王,身死国亡,君之臣乃君之有也;为民,君也!”鲁君遂为仆。7

公仪休于鲁穆公(据《史记·六国年表》公元前407年—公元前377年在位)之时相鲁,文中“楚成王”显然不会是春秋时期的楚成王。向宗鲁认为:“楚成王、公仪休相去几二百年,何由并世?‘成王’疑‘威王’之误。”8

3、《吕氏春秋·君守》:

夫一能应万,无方而出之务者,唯有道者能之。鲁鄙人遗宋元王闭,元王号令于国,有巧者皆来解闭。人莫之能解。兒说之弟子请往解之,乃能解其一,不能解其一,且曰:“非可解而我不能解也,固不可解也。”问之鲁鄙人,鄙人曰:“然,固不可解也,我为之而知其不可解也。今不为而知其不可解也,是巧于我。”9

陈奇猷认为,这个“宋元王”就是春秋时期的宋元公佐,与褚先生补《史记·龟策列传》中的宋元王、《庄子·田子方》中的“宋元君”是一个人。10此释不确。兒说是战国时期善辩之人,《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载:“兒说,宋人,善辩者也,持‘白马非马也’服齐稷下之辩者。”11因此,《吕氏春秋·君守》中的“宋元王”不会是春

秋时期的宋元公。此处的“宋元王”有可能是战国时期的宋王偃。《史记·龟策列传》、《庄子·外物》、《论衡·说瑞》都记载了渔者得神龟献之于宋元君之事,所指皆为宋王偃。

宋王偃在《吕氏春秋》的《当染》、《顺说》两篇与《战国策·宋策》各篇中又被称作宋康王。《吕氏春秋·顺说》:“惠盎见宋康王。康王蹀足謦欬。”毕沅注提到旧本讹作“惠盎见宋康成公而谓足声速”,并据《列子》、《淮南子》等书更改了旧本原文。1这一改动为后代许多学者所认同,现代《吕氏春秋》各注释本的正文也都采用毕沅改动后的文本。

4、《吕氏春秋·至忠》:

荆庄哀王猎于云梦,射随兕,中之。申公子培劫王而夺之。王曰:“何其暴而不敬也?”命吏诛之。左右大夫皆进谏曰:“子培,贤者也,又为王百倍之臣,此必有故,愿察之也。”不出三月,子培疾而死。荆兴师,战于两棠,大胜晋,归而赏有功者。2

荆庄哀王,东汉高诱认为是战国时期楚考烈王之子楚哀王。按两棠之战即晋、楚邲之战,3

又见于贾谊《新书·先醒》,故此处“荆庄哀王”指春秋时期的楚庄王侣无疑。高注不确。清代学者毕沅确定“此楚庄王也”,不过 ”陈奇猷先生指出,《太平御览》卷417引此作“庄襄王”,《吕氏春秋》中“哀”字或为“襄”字讹误。4

5、《战国策·赵策一》:“又使人请地于魏,魏宣子欲勿与。”5

缪文远注云:“宣”,鲍本作“桓”。吴补曰:“《韩子》、《说苑》亦并作‘宣’,恐‘桓’字讹。”6《战国策·魏策一》:“知伯索地于魏桓子,魏桓子弗予。”缪氏注:“魏桓子,名驹。《韩非子·说林上》作‘魏宣子’。朱起凤曰:作‘魏桓子’是也。《史记·六国表》云,‘魏桓子败知伯于晋阳’,《韩非》、《淮南》并引作‘宣子’,盖形之讹。”7缪氏并未指出两说对错。陈奇猷先生则认为:“《魏策》及《史记·魏世家》‘宣子’皆作‘桓子’,是,案魏无宣子。”8向宗鲁《说苑校正·权谋》注云:孙(诒让)云:“前《敬慎篇》亦作“桓”,《韩非》、《说林》及《难三》两篇、《淮南·人间训》并同,疑有二谥。承周(向宗鲁字承周)案:《韩子·十过篇》亦作“宣”。《史记·魏世家》及《索隐》引《世本》,皆作“桓”。“宣”、“桓”二字古同声通用,非二谥也。9

又《左传·成公十三年》载:“曹宣公卒于师。”《礼记·檀弓下》则云:“曹桓公卒于会。”东汉郑玄注:“鲁成十三年曹伯庐卒于师是也。庐谥‘宣’,言‘桓’,声之误也。”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沿用郑玄之说,径谓《礼记》中“桓”当作“宣”。10

上举诸例中,学者在校释文献时,对于同一人物的不同谥号,或认定其中必有误载,或改动原作中的谥号,这种做法值得商榷。由于周代存在多字谥省称的现象,这些不同的谥号,并不能完全排除其为多字谥省称的可能。在没有更多的确切材料予以证明之前,仍需阙疑待考。

[作者马卫东(1972年—),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后,吉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吉林,长春,130024]

惠子之梁 篇3

[关键词]介词“于(於)”;对象;处所;时间

[中图分类号]H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2)02-0049-1.5

一、“于”和“於”的关系

关于“于”和“於”的关系,我 时代性是造成这两个字用法不同的主要原因,方言差异、作者用字特点以及传抄刊刻过程中的讹误也是导致二者使用上出现差异的原因之一。我们将“于”、“於”共同记录的这个介词标记为“于(於)”,下面探究的都是《孟子》中介词“于(於)”的功能。

二、介词“于(於)”的功能

参照赵大明先生的观点,将介词短语的语法位置分为,放在所修饰的谓词性中心语之后和之前两种类型。以下按照介词短语出现的语法位置的不同,将其分为两大部分,并对介词“于(於)”的功能进行分析。

“于(於)”引进的介词短语用在谓词性中心语之后。这种用法共出现469次,占全部介词用法的85%强。按照赵大明先生分层分析的研究思路,我们将《孟子》中介词“于(於)”在谓词性中心语之后的用法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从语义类型来看,“于(於)”具有引进动作行为的处所、对象和时间三大基本功能。

引进动作行为的处所。《孟子》中这一用法共出现165次,占全部介词用法的30%弱。我们按照谓词性中心语不同的语义类型,将此功能细分为四类:引进动作行为发生或进行的处所,引进居处或停留的处所,引进动作行为趋向或到达的处所,引进动作行为起始的处所。如:(1)伊尹相汤以王於天下。(万章上)(2)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而愿立於其朝矣。(公孙丑上)(3)(舜)迁於负夏。(离娄下)(4)行旅皆欲出於王之涂。(梁惠王上)

引进动作行为或性状的对象。《孟子》中这种用法共出现了284次,占全部介词用法的51%强。根据介引成分与动词之间的语义关系可以将此功能细分为四类:引进动作行为的与事,引进动作行为的受事,引进动作行为的施事和引进动作性状的关涉对象。如:(1)其有功於子,可食而食之矣。(滕文公下)(2)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於人。(滕文公上)(3)曰:“害於耕。”(滕文公上)(4)王曰:“吾甚惭於孟子。”(公孙丑上)

引进施事这一用法中,介词“于(於)”引出动作施事的目的是对其他语义成分的强调。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类句子表示一种被动意义,但是这种被动意义是由句子中的谓语动词引起的,和引出施事的介词“于(於)”没有关系,介词本身并不带有任何被动信息。

引进受事这一用法很有争议。本文从汉语语法系统的现状出发,暂且认为“于(於)”可以引进受事,用介词引进,主要是起强调和对比的作用。我们承认,介词只可引进谓语动词的宾语,并且标记介引成分与谓词性中心语之间的语义关系,但介词不可带宾语。鉴于介词和介引成分通常放在一起充当句法成分,本文依旧采用了“介词结构”这一称呼。至于“于/於”是否是低及物性的标记,这里暂且不做讨论。

引进动作行为的时间。至於日至之时,皆孰矣。(告子上)这种用法共出现9次,占谓词性中心语之后用法的2%弱,语义上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

引进处所是介词“于(於)”最基本的功能,引进对象的功能是由引进处所的功能发展而来的,二者之间的密切关系反映在具体语句中,会出现一些“似是而非”的情况,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广义的处所和广义的对象,对于这种情况,要根据上下文语境具体分析。如例一、例二和例三中的齐、秦、楚表面上指三个国家,但联系上下文可以看出,这里分别是指以三个国名为代表的对象。(1)及寡人之身,东败於齐,长子死焉。(梁惠王上)(2)西丧地於秦七百里。(梁惠王上)(3)南辱於楚。(梁惠王上)

凝固结构“於是”。这种结构最初作为词组结合在一起表示“在这件事上”或“在这时候”的意思,共出现10次,占所有介词总数的1%强。其中,8次出现在谓词性中心语之后,两次出现在谓词性中心语之前。如:(1)王曰:“否。吾何快於是?将以求吾所大欲也。”(梁惠王上)(2)吾,不能进於是矣。(梁惠王上)

“于(於)”引进的介词短语用在谓词性中心语之前。介词短语用在谓词性中心语之前的功能共出现82次,占介词用法的16%弱。句法结构的严密化是古汉语语法演变的一种趋势,与放在谓词性中心语之后做补语,补充说明谓语动词的性质状态相比,介词短语的前移,使其与谓语动词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从而使整个句子的表达更加清晰。我们将其分为三类:引进谓语所做说明的范围、谓语所做说明关涉的对象以及谓语所做说明的时间。

引进谓语所做说明的范围。这种用法共出现21次,占谓词性中心语之前用法的26%弱。如:前日於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公孙丑下)

引进谓语所做说明关涉的对象。这种用法共出现55次,占谓词性中心语之前总用法的67%强,如:吾於子思,则师之矣。(万章下)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类中的“之於”结构。由“之於”连接的句子无论在结构、语义和语用上都很有特点。结构上,我

引进谓语所做说明的时间。这一用法共出现4次,占谓词性中心语之前用法的5%弱。如:於今为烈,如之何其受之?(万章下)

三、介词“于(於)”和介词“乎”的关系

介词“乎”全部用于句中,基本上等同于“于(於)”,主要用于引进动作行为的处所、对象等,但正如王力先生所言,二者并不完全等同,凝固结构“恶乎”中的“乎”,不能换成“于(於)”。(1)出於其类,拔乎其萃,自生民以来,未有盛於孔子也。(公孙丑上)(2)卒然问曰:“天下恶乎定?”(梁惠王上)

第一,语义上,介词“于(於)”引进的成分,主要包括处所、对象和时间三方面,最初以引进处所为主要功能,后来渐渐发展出引进对象和时间的功能。上文探究过处所、对象和时间三者之间的密切关系,对象和时间实际上都可以看作广义的处所。第二,语法上,介词“于(於)”构成的介词短语可以放在谓词性中心语之前和之后两种位置;在引进成分的性质上,介词后面既可以引进单纯的体词性成分,也可以引进体词化的成分。第三,“于(於)”构成的介词短语主要表示与谓词性中心语有关的处所、对象和时间等。也由于这种语义特征,使得介词短语在结构上可以充当“补语”和“状语”两种句法成分,分别对谓词性中心语起补充和修饰限制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62.

[2]王力.汉语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80.

[3]郭锡良.介词“于”的起源和发展[J].中国语文,1997.

[4]周远富.《孟子章句》中介词“於”和“于”[J].池州师专学报,1998.

[5]赵大明.《左传》介词研究[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惠子之梁 篇4

1、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向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文惠君曰:“嘻,善哉!技盖至此乎?”庖丁释刀对曰:“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郤,导大窾,因其固然,技经肯綮之未尝,而况大軱乎!良庖岁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数千牛矣,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虽然,每至于族,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謋然已解,如土委地。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善刀而藏之。”文惠君曰:“善哉!吾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

2、译文:庖丁给梁惠王宰牛。手接触的地方,肩膀倚靠的地方,脚踩的地方,膝盖顶的地方,哗哗作响,进刀时豁豁地,没有不合音律的:合乎(汤时)《桑林》舞乐的节拍,又合乎(尧时)《经首》乐曲的节奏。梁惠王说:“嘻,好啊!(你解牛的)技术怎么竟会高超到这种程度啊?”庖丁放下刀回答说:“我追求的,是道,已经超过一般的技术了。起初我宰牛的时候,眼里看到的是一只完整的牛;三年以后,再未见过完整的牛了。现在,我凭精神和牛接触,而不用眼睛去看,感官停止了而精神在活动。依照牛的生理上的天然结构,砍入牛体筋骨相接的缝隙,顺着骨节间的空处进刀,依照牛体本来的构造,筋脉经络相连的地方和筋骨结合的地方,尚且不曾拿刀碰到过,更何况大骨呢!技术好的厨师每年更换一把刀,是用刀割断筋肉割坏的(就像我们用刀割绳子一样);技术一般的厨师每月就得更换一把刀,是砍断骨头而将刀砍坏的。如今,我的刀用了十九年,所宰的牛有几千头了,但刀刃锋利得就像刚在磨刀石上磨好的一样。那牛的骨节有间隙,而刀刃很薄;用很薄的刀刃插入有空隙的骨节,宽宽绰绰地,那么刀刃的运转必然是有余地的啊!因此,十九年来,刀刃还像刚从磨刀石上磨出来的一样。虽然是这样,每当碰到筋骨交错聚结的地方,我看到那里很难下刀,就小心翼翼地提高警惕,视力集中到一点,动作缓慢下来,动起刀来非常轻,豁啦一声,牛的骨和肉一下子就解开了,就像泥土散落在地上一样。我提着刀站立起� ”梁惠王说:“好啊!我听了庖丁的这番话,懂得了养生的道理了。”

(来源:文章屋网 )

惠子之梁 篇5

从嬴渠梁到嬴政共五代人。嬴渠梁的儿子是秦惠文王嬴驷,嬴驷的儿子是秦昭襄王嬴稷,嬴稷的儿子是秦孝文王嬴柱,赢柱的儿子是秦庄襄王嬴异人,嬴异人的儿子是秦始皇嬴政。

秦始皇的爷爷是秦孝文王,秦孝文王的爷爷是秦惠文王,秦惠文王的父亲是秦孝公,由于观之,秦孝公是秦始皇的天祖。根据古代辈份的规定:生己者为父母,父之父为祖,祖父之父为曾祖,曾祖之父为高祖,高祖之父为天祖,天祖之父为烈祖,烈祖之父为太祖,太祖之父为远祖,远祖之父为鼻祖。秦孝公赢渠梁比秦始皇嬴政高了五辈,是秦始皇的天祖。

(来源:文章屋网 )

惠子之梁 篇6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选自《庄子・秋水》)

钓鱼记

予尝步自横溪,有二叟分石而钓,其甲得鱼至多且易取,乙竟日亡所获也,乃投竿问甲曰:“食饵同,钓之水亦同,何得失之异耶?”甲曰:“吾方下钓时,但知有我而不知有鱼,目不瞬,神不变,鱼忘其为我,故易取也。子意①乎鱼目乎鱼神变则鱼逝矣奚②其获?”乙如其教,连取数鱼。予叹曰:“旨哉!意成乎道也。”

(选自《田间书・杂言》)

[注解]①意:意愿,愿望。②奚:怎么,哪里。

1.下列各项中,黑体词语与“我知之濠上也”中“之”的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

A.属予作文以记之

B.始知郊田之外未始无春

C.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

D.由此观之,王之蔽甚矣

2.对下列各句中黑体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鱼出游从容(自由自在)

B.是鱼之乐也(判断词,与“非”相对)

C.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怎么)

D.请循其本(依照)

3.下面对《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有关内容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写了一场轻松闲适的对话,惠子力辩,拘泥于事物的真实性;庄子巧辩,超然于事物之外。

B.庄子认为“出游从容”的鱼很快乐,这其实只是一种主观看法,是他愉悦心境的投射与外化。

C.�

D.惠子的形象在简洁的对话中得以体现,他是一个比较理性的人,注重对事物真相的探究。

4.下面对《钓鱼记》有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这篇文章运用对比手法,生动地写出了甲乙两老汉“饵同钓异”的情形。

B.甲老汉之所以屡有收获,主要得益于他的冷静沉着,不浮躁,不急于求成。

C.作者认为“意成乎道”,意思是说要实现愿望必须掌握一定的规律和方法。

D.故事说明了在客观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专注于目标者往往容易获得成功。

5.请用“/”给文中画线部分断句(限三处)。

惠子之梁 篇7

关键词:《寡人之于国也》;为王之道;为言之道;为人之道

《寡人之于国也》是人教版和苏教版都入选的文言文经典篇目。既然它被如此看重,那肯定有它本身的独特性。教师应充分挖掘优秀经典作品的思想价值,进而与学生一起去体会其独特性和永恒的魅力。

我们知道,本文记录的是孟子与梁惠王之间的对话,既然是对话,就应该有问答。有问答,那谁问谁答、问什么答什么、怎么问怎么答等都应该是我们在进行教学的时候需要探讨与学习的。对于这篇文章,本人觉得可以围绕以下几个问题来展开进行解读:1.文章中梁惠王之问的实质是什么?孟子又给出了哪些建议?2.孟子是怎么(通过什么方式)让梁惠王明白这些道理的?3.从中我们看到一个什么样的孟子?而这些问题,归纳起来其实就是以下三个方面:为王之道;为言之道;为人之道。

先说为王之道。梁惠王劈头就说自己对老百姓是如何好,不是移民就是移粟,但是结果呢?跟邻国一比,自己的百姓也没有变得更多,邻国的百姓没有变得更少,这是为什么呢?不难看出,梁惠王之问其实就是关于“为王之道”的,即统治者怎样让自己国家的老百姓安居乐业,让自己的统治更加稳固。那么孟子对这个问题是什么看法呢?孟子认为,王道与霸道不一样,王道应该从仁政开始,应� 所以他向梁惠王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即文章后三段的内容,归纳起来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顺应自然。孟子说,应该让百姓有时间去耕种,那样才可以有粮食吃,很密的网不能进入河里,那样就有鱼吃了,斧头也要按时进入山林去砍伐木材,那样木材就可以用不完了。细细想一想,这些不就是要求我们人类应该尊重自然吗?不就是要求我们顺应自然规律来进行生产生活吗?一旦做到这些,国王就可以让百姓的生活没有顾虑了,百姓没有顾虑了,“王道”就可以说是开始了。

其次,改造自然,实行教化。那是不是做到顺应自然就是王道了呢?孟子觉得还不尽然,前面只是尊重自然,而仅仅这样还不能算是王道,还需要改造自然,毕竟自然不能提供的还有很多,所以他又说了第二方面:要在五亩大的土地上种树,五十岁的人就可以有衣服穿了;蓄养鸡狗猪这些牲畜,而且不能耽误他们繁殖的时机,这样百姓就有肉可以吃了;百亩大的土地,按照季节去耕耘播种,数口之家的人家就可以不挨饿了。这些措施跟之前的是不一样的,它着重是要求人们去改造自然,种桑树、养牲畜、种庄稼,已经不是靠天吃饭了,而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除此之外,孟子觉得还没有达成真正的“王道”,因为要想让老百姓真正安居乐业,还需要发挥教育的作用。所以紧接着孟子就说“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然后“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须发花白的老人就不会背负或头顶重物在路上行走了”,说明人们已经从温饱转向了更高的精神追求。那么如果国王做到这样,老百姓就可以不饥饿、不寒冷。最后他说:“做到这样不能称王的,是从来没有过的。”此时的孟子说得是多么自信,多么斩钉截铁。

那么是不是做到“改造自然,实行教化”就可以“称王”了呢?是不是他们的对话到此就结束了呢?此时的梁惠王就这样“善罢甘休”吗?就这样听从孟子的“教诲”吗?文中虽然没有把梁惠王的质问说出来,但是我们可以想象,对孟子之前的一番劝说与建议,他是不是可以这样说:“非我也,岁也”。他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都不是我的原因,是年岁不好,是收成不好,所以老百姓受苦受难”。针对梁惠王推卸责任的言辞,孟子却是据理力争,言辞犀利。他说,诸侯家的猪狗吃人,主人却不加以制止;遇到路上饿死的人却不知道打开粮仓赈济百姓,看到人死了,就说“不是我的错,是年成不好”,这样做跟杀了人然后说“不是我的错,是兵器的错”有什么区别呢?大王只要不归咎于年成,而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天下的百姓都会来归顺你的!如果天下的百姓都来归顺,王道就真正实现了。这就是第三方面:改变自我。

由“顺应自然”到“改造自然”再到“改变自我”,层层推进,条理清晰,但是不是当时的梁惠王就可以明白呢?或者说孟子是怎么让梁惠王明白的呢?这就涉及到孟子的为言之道。

梁惠王开始提出问题的时候,孟子似乎就已经知道了他的意图,但是他没有直接说,而是拐了一个弯,说:“大王喜欢打仗,我就用打仗做比喻吧!”接着就引出了“五十步笑百步”的问题让梁王回答。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孟子自己没有直接给出答案,而是把解答问题的话筒交给了梁惠王。此刻的孟子是何等的聪明,何等的机智。他深知,梁惠王作为国君,作为打仗高手,明白的东西比自己不少,对于这个简单的问题,梁惠王肯定不能说“五十步笑百步”是对的,因为这样也就是承认自己发动战争、征调百姓是对的。梁惠王忽略了,虽然他对老百姓也不错,尽心尽力,可是他不知道他的那一套是霸道思想。小恩不可能让百姓幸福,更不可能让国家发达,让王位稳固。可以说,这就是孟子的“为言之道”,旁敲侧击,让梁惠王在不经意间知道自己的主张,收到了不错的效果。

紧接着,他在为梁惠王提出建议的时候,频繁运用整齐的排偶句式,阐明“王道之始”连用了三组排偶句,论述“使民加多”连用了四组排偶句,无形之中就给人一种气势磅礴的感觉,让对方无话可说,想必当时的梁王应该也是比较“狼狈”的。

除此之外,在最后指出梁惠王“罪岁”的时候,孟子依旧是很巧妙地运用了比喻和对比。他把统治者怪罪年成不好与杀了人却怪罪兵器作对比,这样一来,梁惠王听了之后感觉上比直截了当地说应该会舒服一些。

那么孟子为什么会说这些,又为什么会这样说呢?接着我们看一看第三个问题:孟子的为人之道。彼时的梁王与孟子,前者是万人之上的国君,后者乃四处“游荡”的普通说客,地位悬殊,一般的说客可能早就跟秦舞阳一样被吓得战战兢兢了。但是孟子却义正言辞、步步紧逼,能够做到不卑不亢、机智勇敢地表达出自己对王道的主张与建议。无论是批评梁惠王不应该发动战争,还是批评梁惠王不应该归咎年成,都说明他深谙为人之道――心存浩然之气,有自己,有他人。可以说,这也正是他的人格魅力。犹记得台湾大学傅佩荣教授曾经这样评价孟子,说他是“思想与辩才的神奇组合”。有思想的高度,才可能有雄辩的口才,有雄辩的口才方可让梁惠王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王道”,怎么样才能实现“王道”,从而最终说服梁惠王施行孟子的主张――“仁政”。

惠子之梁 篇8

二人已暗战多年。自2001年起,在梁惠民及其团队协助下,荣克敏控股的金迪生物科技集团(下称金迪生物)于2004年2月在新加坡成功上市。而到2009年年报时,荣氏几乎股权尽失。

年逾花甲的梁惠民, 被称为香港证券市场“十大老千”之一。其1998年在美国留有案底,因掏空一家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而被通缉。此外,其涉嫌做局金迪生物,借助个人团队使用冒签等方式,与相关律师、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假手内地政法界人脉,所欲皆成。

期间作为上市公司主席和大股东的荣克敏,发现其姓名在公司报告中不断被“冒签”。在调整业务以便更能掌控公司时,荣克敏未料自己旋即被“荣克敏”签发的董事会决议免职。

2006年后,双方围绕上述巨额资产发生数年讼战。荣氏停顿企业业务,辗转于新加坡、香港和内地东莞、苏州、上海等多地法庭。而当其在上海胜诉,意图乘胜追击之时,一股神秘力量的介入,又令其成为公安部督办案件的嫌疑人而被限制出境。在国内,他多次自认为“证据确凿”的举报却无人理会,甚至连警方一张“报案回执”也未曾取得。

梁惠民背后的神秘力量之一,正是其同乡、前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侦局局长郑少东。2009年1月,郑少东落马后,对荣氏的“边控”随即取消。据荣克敏助手称,中央纪委曾向荣克敏了解郑少东涉案之事。

而就在梁惠民香港过堂次日,7月7日,郑少东涉嫌一案在陕西省西安市中院开审。其被控2001年至2007年10月间,利用案件查处、职务晋升、就业安排等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826万余元,涉及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公安部经侦局局长、公安部部长助理任内。

目前,关于荣克敏的官司已入正轨。而随着郑、梁“失足”,荣克敏再次看到希望。但案件所涉的关键人物,除郑少东等多在香港。因而案情大白尚有赖香港方面的调查,以及香港与内地间的司法协作。

“陷落”始末

1992年,荣克敏创立金迪生物,成为一家专注中国业务的废水处理商。

多次名列胡润百富榜的荣克敏,出身无锡荣巷,军校毕业,曾任央企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上海办事处负责人。1989年辞职创业后,其延聘专业人员研究污水处理新技术。其时国内污水治理项目多为建设方垫付资金,验收后再售予政府。这对建设方的资金要求较高,因而金迪生物一直计划上市融资。

据荣克敏律师周宏汛称,上世纪末,荣克敏、梁惠民经由荣的军校同学介绍而结识。起初荣克敏借助其在上海商界的人脉,帮助梁惠民销售产品。

2000年,梁的企业高宝绿色科技集团(00274.HK,下称高宝绿色)在香港成功上市之后,双方接触密切,梁大力推荐自己团队帮金迪生物运作上市。为此,荣克敏于次年100%出资,在广东东莞市常平镇租用高宝绿色的厂房,成立创思生物技术工程(东莞)有限公司(下称创思生物)。

但由于荣克敏常年在上海,创思生物多由梁氏的团队进行日常管理。其日后才发觉,梁氏不少亲友进入公司管理层,不时会有越级签发文件或报销的情况发生。荣虽有腹诽,但只提醒了事。

2003年,由于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曝出假账丑闻,金迪生物香港上市计划受阻,次年2月转道新加坡上市。

招股前,荣氏将股份装入两个离岸公司Fullway Group Ltd和Star Choice International Ltd中,占总股本的62%。梁系分别由梁沣(Mr Leung Lai)注册Dermax Technology,占12%的股份,受益人是梁蔼文(Ms Leung Qi Man,Amelia)和梁福铭(Mr Leung Fook Ming,Clemans);陈刚注册JP Practice Ltd,占15%股份;高宝绿色注册Global Success Porperties,占8%。

上市后,荣氏夫妇持有的股份摊薄为42.54%,但由于公众股占30.25%,其仍有相对控股权。

据荣克敏称,关于公司框架的设计及注册文件的保存,都由梁团队负责上市事务的律师负责。后来在寻找两家持股公司的注册文件时,荣克敏称居然无法找到:“如果律师疏忽或参与造假,他们可以把你的资产全部吞噬。”

最初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荣克敏、陈刚、宋昆元、严方、朱卫东、Sitoh Yih Pin、叶伟和周耀明。

据律师周宏汛称,梁惠民在上市公司仅为私人顾问,并没有正式职务,但随后公司出现很多由其签批的文件。“在董事会上,荣就此与梁等人对质。对方说他顶多是被法办,但上市公司股价波动,荣起码要损失3000万元。”

几经考量,荣克敏未向新加坡证监部门和警方举报此事,转而要求所有财务及重要文件,须送至上海由其签署;同时他修改了自己易被模仿的签名,并在相关部门备案。另外,荣克敏将出售部分上市公司股权的收益投入2002年成立的金爱生物技术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金爱),着手逐步将创思生物的业务重心转移至上海,以增强自己对公司的掌控能力。

此时荣克敏尚不知董事会成员与梁惠民之间超乎寻常的关系。比如梁推荐的总经理陈刚,他近年才知道陈刚的妹妹嫁给了梁的小舅子――高宝绿色主席刘劲玮。

作为董事局主席,荣克敏的安排和要求并未起到效果,公司当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却并未送呈至荣。

2006年10月3日,金迪生物公告称:东莞市宝盛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宝盛环投)已从荣氏家族购得股份,成为公司新的大股东,其代表律师范慧军。

荣克敏事后称根本不知这家公司,也从未向该公司出售股份,更没有收到相应的收购资金。

据工商注册资料,宝盛环投的法定代表人为湛江人何汝凤,前任法定代表人实为梁惠民。《财经》记者在东莞常平镇证实,何汝凤就职于高宝绿色下属的东莞高宝化工有限公司(下称高宝化工),且收入颇丰。其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亦承认自己确系宝盛环投负责人。

令人不解的是,作为一间内地公司,宝盛环投如何绕过外汇管制和审批,对海外上市公司进行收购?荣克敏的律师称,在外汇管理部门并无该项目审批文件,而彼时荣氏持股市值逾12亿港元。

在一周之后,2006年10月11日,上市公司公告荣克敏辞去非执行董事局主席职务。荣的律师称,有人伪造了荣克敏签名的辞职信。后者即向新加坡警方报案,并试图参加当天的股东大会,但因受阻未能进入会场。

“被辞职”之后,荣克敏彻底被踢出公司董事局。而此时,上市公司向十几家银行和投资公司相继贷款逾11亿港元。此后两年,由于拖欠贷款,金迪生物用于抵押的公司资产悉数转归债权方控制。到2009年年报时,荣氏夫妇仅余1.88%的股份。

在没有签署任何法律文件的前提下,荣氏的股权是如何被转移的呢?荣克敏认为:答案只有“冒签”。

诉讼“割喉战”

荣克敏随即在新加坡展开索赔行动。2007年1月9日,新加坡高等法院裁决,荣氏“不应在新加坡展开诉讼”。后者两次提起上诉,均遭驳回。但据法院裁定书,法官提及此案是“有预谋的商业诈骗案件”。

举报未果,荣个人及其关系企业反遭一系列缠讼。

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Bio-treat Resources,法人代表是荣克敏,是上海金爱的母公司,后者是荣克敏实际控制的企业,形式上属于上市公司的“重孙系”(见“金迪系企业关系图”),但实际股权转让手续尚未履行。2004年为配合上市公司在江苏昆山承揽大型污水处理项目,荣克敏通过上海金爱向昆山开发区提供6800万元借款。

这些资金是荣克敏仅能控制的公司财务资源。对荣克敏来说,保有这一资产所有权至为重要,是其夺回失去逾10亿港元资产所倚仗的财务来源。双方就此引发的诉讼,荣称之为“割喉战”。

2007年2月24日,陈刚代表Bio-treat Resources致函上海金爱和荣克敏,称免去荣克敏在上海金爱的一切职务。这份文件由陈刚、马正海、黄剑军和崔军四人签署。此前的1月12日,Bio-treat Resources任命除黄剑军外的三人为上海金爱的董事,并任命范慧军为法定代表人。

其中,马正海是与高宝绿色关系密切的“法务工作者”,西南政法大学毕业,户籍地为湖南湘潭;黄剑军为湖南商学院毕业,与马正海同一户籍地;范慧军的公开身份是广东诚迅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此函内容亦同时由金迪生物董事、香港陈叶苏律师行律师叶伟发至昆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顾剑玉。

同年7月11日,获悉对手意图的荣克敏以上海金爱名义在苏州中院提讼,要求昆山开发区管委会结付工程款。而陈刚向苏州中院提供一份由其签署的Bio-treat Resources公司任命书,这份同样签署于2007年1月12日的文件,任命他本人为执行董事和法人代表,任期三年。意即他才是该案之原告。在这份任命书上,法人代表不再是范慧军。一家公司如何在一天内任命两名“法人代表”?而据上海长宁区的工商注册资料,上海金爱的法人代表仍然是荣克敏。

就谁为该案合规原告,陈刚等邀请昆山方面前往香港查看“可资证明的有效文件”。但据相关人士透露,在香港,昆山方面未能看到相关文件。

2008年1月3日,苏州中院出具一份民事调解书,认定荣克敏为上海金爱法人代表。后者执有效文件,与昆山开发区管委会达成和解。

次日,陈刚复以上海金爱名义向上海市一中院荣克敏和业已退休的上海金爱原财务总监赵敏,要求两人归还公司印鉴、外企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与案件不相关的赵敏之所以被牵进来,据信是因为荣克敏为香港居民,在原被告双方均为香港居民的条件下,上海法院对此案是否存有管辖权未可确定。

与此同时,创思生物则向东莞中院提讼,请求其查封上海金爱6700余万元资产。据书称,案由是,创思生物于2004年11月24日委托Bio-treat Resources向上海金爱支付借款1000万美元,并曾于2004年8月20日直接转账1000万元人民币,尚有6700万元人民币未归还。该文件盖有创思生物印章,陈刚代表债务人上海金爱,确认存在该笔欠款。

东莞中院随即委托上海市一中院协助执行冻结上海金爱账户,并对苏州在建项目进行诉讼保全。

东莞、上海两地新的诉讼,令苏州中院的调解

莞、沪“葫芦案”

上述所谓1000万美元欠款,原是2004年11月荣氏尚能控制上市公司时,为上海金爱的青浦基地建设所拨付的资金。据银行凭证,该笔资金已于2005年4月26日以原金额、原银行、原账号、原户名汇回Bio-treat Resources。荣克敏介绍,另外的1000万元人民币借贷“子虚乌有”,双方确认的债务仅87万多元尾款。以此标的,当由基层法院而非中级法院管辖。但东莞中院对此未予理会。

2008年7月8日,上海市一中院一审判决荣克敏败诉。据一审判决书,法院认定经过维尔京群岛公证员公证的有关文件有效。在这批公司董事资料中,已无荣克敏。原告一方提供的文件称,上市公司的子公司Ocean Force International Limited全资拥有的子公司Bio-treat Resources,于2007年2月12日在香港召开董事会,陈刚、马正海、黄剑军、崔军出席并形成决议:免去荣克敏公司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的职务,由陈刚继任。法院在5月20日的谈话笔录中,让上述四人向法院宣誓该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而据荣克敏提供的证据,上述2007年2月12日所谓“董事会”在香港召开时,上述四人除陈刚外,均身在内地。

此外荣克敏方面提出,按行政程序,“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应当先报审查机关批准,并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这一意见未获法院采纳。荣克敏向上海市高院提出上诉。

以2009年年初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被“”为拐点,上海、东莞两地的案件一度峰回路转。当年3月2日,对创思生物冻结上海金爱的诉讼要求,东莞中院裁定中止诉讼;9月8日,上海高级法院撤销一审法院判决,发回重审;12月7日,上海一中院经重审后,宣判驳回陈刚代表上海金爱的请求。至今年1月12日,上海市一中院解除对上海金爱印鉴的查封。

然而未待荣克敏重掌印鉴,2010年1月5日,他和赵敏再遭,此番原告仍为Bio-treat Resources。之前2009年12月23日,刘卓麟被任命为上海金爱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并撤销荣克敏和赵敏的职务。此次案由与上一宗案件一致。2010年1月6日,上海市一中院应原告要求,再次查封上海金爱的印鉴。

同样的案由反复,亦可接连获得同一法院支持。此外,此案主审法官与前一案件(被上海高院发回重审)一审法官系夫妻。荣克敏因此拒绝接受法院传票。

《财经》记者获悉,此案在半年间三换承办人,第一次开庭或拖至明年1月。如此,荣氏即便胜诉,他要控制上海金爱亦将在一年之后。

2010年1月,东莞中院再次查封上海金爱资产。5月底,历时一年半的审理之后,东莞中院裁定其不具管辖权,案件应移交上海方面审理。创思生物则就此提出上诉。

荣克敏的律师认为,对方诉讼的意图为在经济上榨干荣克敏,使之无法在香港发动反击。连环缠诉的“葫芦案”判决,却与此呼应。

香港战场硝烟未止。2008年1月8日,梁惠民向香港高等法院称:荣克敏于前一日(1月7日)通过华比富通银行向其开具一张面额为3614万港元的空头支票,其执一份“荣克敏”签署的向其借款2600万港元的还款承诺书,由此追讨债务。2008年3月,由于三次发出传票传唤而荣克敏一直未能到庭,法院缺席审判后者败诉,判处冻结其在香港的所有账户。

据荣克敏事后查实,其从未在华比富通银行开户,而已开的户主地址为梁惠民一间公司的办公地址,诉讼传票送达的“荣克敏”地址为Treble Nice Limited公司注册地,其使用人刘逸华(Judy Lau)系梁惠民之妻――高宝绿色旗下真优美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真优美)董事长。

此案延宕至今未了。期间,梁惠民的律师提出和解请求,被荣克敏拒绝。

“千面”梁惠民

香港警方针对举报调查出的一批“荣克敏账户”表明,在2002年到2006年间,“荣克敏”在香港各银行共设立12个假冒账户、开具68张空头支票。荣克敏向法庭提供个人出入境证明,在12个账户的12个日期中,有11个日期他不在香港。

这个时间段令荣克敏后怕――亦即早在两人初识,运作金迪生物上市前期的2002年,对方即已设立假冒账户,着手布下千局。

按香港规定,开设账户需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本人到场,两者缺一不可。除荣氏之外,他的助手亦被莫名开设数个账户。这些账户出现的最大可能是,“银行中有内应”。

据荣克敏称,筹备公司上市期间,其曾将大量身份证复印件留在梁氏团队手中。另外,据这些银行账户资料,多家银行经手者是同一人,此人在2002年至2006年间曾先后供职于华比银行、华比富通银行、中信嘉华银行和富邦银行。

梁惠民造假劣迹可溯其“美国案底”。据美国华盛顿债券和交易委员会的文件, MIKO LEUNG与其兄SIT WA LEUNG利用非法手段出售美国上市公司 MTC股票,获利超过1600万美元,其中包括他们从MTC盗取的150万美元的股票。一家香港银行温哥华分行的职员 Ronald W. Driol在其中扮演中间人角色,为他们提供他人账户资料,后被迫辞去银行职务,专职为LEUNG兄弟做事。此手法与香港的假账户之事如出一辙。

LEUNG兄弟,即梁惠民及其兄长梁燮华。案发后,梁氏兄弟利用伪造的孟加拉国护照潜逃,而作为从犯的Ronald W. Driol被判11年。1998年,美国证监部门梁氏兄弟,除作出强烈谴责外,还迫令其交还3340万美元,罚款10万美元,并终生不能担任上市公司主席或董事。

此外,梁惠民在内地曾使用过一本马来西亚护照,亦为伪造。2006年,其计划投资北京中联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后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核实梁惠民所持有编号为A9582253的马来西亚护照的真实性。当年3月20日,马来西亚驻华使馆证实:此人无马来西亚国籍,护照系伪造。

梁惠民有两个英文名:MIKO和MICHAEL,中文名则有五个以上:梁惠民、梁镜、梁明镜、梁镜华和杨国伟。

据其申办“还乡证”所用香港身份证,梁惠民,英文名 Hui Min Michael,生于1943年10月23日,其于2006年6月27日申得的通行证号码为H0107066400。另外,其委托荣克敏代购机票时曾提供的还乡证姓名为梁明镜,号码为H0107066500。他也曾使用号码为H0107066501的通行证,但英文名时为LIANG HUI MIN MICHAEL,时为LIANG HUI MIN;生日则忽为1943年6月24日,忽为1943年10月24日。

不仅如此,其还拥有多张内地身份证。在内地一场诉讼中,其使用的名为“梁惠民”的身份证,户籍地是广东省陆河县空城北八巷,登记在河田派出所;另一张同样名为梁惠民的身份证,户籍地则在广东兴宁市。

据香港媒体公开报道,梁惠民是广东省恩平市圣堂镇人,其20岁出头偷渡至香港,起先在电器店打工,后来自己开店,有“吹水(吹牛)”和“孤寒(吝啬)”之名。上世纪70年代,梁氏举家移民加拿大温哥华。其与发妻有四女一子,在温哥华认识刘逸华后,离异再娶,与刘复生三子。

2005年至2007年间,因在澳门“出千”,梁惠民遭遇大举追讨,四处躲避。与此相异,在广东的报纸上,不乏其助学和为医院捐赠等慈善活动的报道。而在东莞常平镇,高宝绿色亦人尽皆知,甚至在港被诉后,还有人以为“廉政公署搞错了”。

“梁惠民”的头衔包括高宝绿色“集团资政”,富易达通讯有限公司董事长;担任的社会职务则多牵涉公安部门,包括广东省公安厅维护社会治安基金会副会长、广东警察学会理事、广东省企业管理协会高级顾问和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名誉教授等。“梁镜”则还担任环球国际集团董事长。

由于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ICAC婉拒了《财经》记者的采访要求。目前,保释在外的梁惠民的多个电话无法接通,其数个住址中部分本系假址,有的则已告搬迁。而金迪生物在香港仅一公共邮箱,并没有办公室。《财经》记者发出的采访邮件至今未获回复。

目前此案已正式被香港律政司接受。也就是说,该案不会再发回要求补充证据或重新调查;香港警方已经取得所有表面证据,梁惠民除涉嫌通过伪造账户、开空头支票意图诈取3600余万港元外,并涉嫌伙同他人伪造签名侵吞上市公司资产。

至于香港法院正在审理的梁惠民涉嫌串谋诈骗投资者和股东一案,据通报,在2005年8月至2007年7月间,身为联康生物实际大股东的梁惠民,将自己实际拥有的三间内地公司以12.9亿港元出售给上市公司。联康生物以现金及发行新股作为对价,其中大部分现金和新股落入梁惠民之手。由于其后该公司新收购企业的新药研制消息,刺激股价上扬,梁氏获利甚丰。

而随着梁氏出事,其核心成员已相继从有关上市公司退出,陈刚、黄剑军相继在2009年下半年离职。今年1月替代陈刚的刘卓麟,则在6月被“除名”。

郑少东身影

与梁惠民合作之初,军校出身、不少战友位居要津的荣克敏,无疑轻视了梁惠民所称的关系。

梁惠民的办公室内挂着广东省前政法委书记、政协主席的书法,他自称与郑少东交情深厚。郑是“南粤政法王”的爱将。据梁称,郑由广东调任北京时,他“送出一车皮黄花梨家具”。家具一事,《财经》记者亦获得郑少东邻居的证实。

之前,梁惠民曾主动上门寻求与北京一家拥有废塑料还原汽油技术的新能源企业进行合作,并付出200万人民币定金。在以此技术获得港府项目支持,以及刺激高宝绿色股价高涨获益之后,梁惠民突然取消合作计划,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上述北京企业要求返还200万元。

此番,梁惠民使用的是名为“杨国伟”的内地身份证。可知其在广东之能量的是,该企业董事长芮女士称:“我们询问广东省公安厅,对方称其身份证为真。而经过当地市委负责人,最后查到这个身份证居然没有户籍底档。”

芮女士说:“在法庭上,法官希望弃身份证真伪不论,只讲是否有200万债务关系。这很不简单――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怎么能作为诉讼主体?”

这次诉讼因原告主体身份不合格而被驳回。2006年梁惠民获得香港身份证后,又在北京发讼。在京审理期间,其竟有多名警员护入法庭。前述芮女士委托相关人士询问法院,终获后者告知,在梁惠民背后进行关照的,正是时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侦局局长郑少东。

回到荣克敏遇到的系列诉讼,2008年5月,郑少东主持的公安部经侦局向上海发出督办函,要求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调查荣克敏的经济犯罪问题。而之前陈刚已向后者举报荣氏,案由为“侵占公司资产”,负责递送材料并与警方联系的是律师范慧军。

起初上海方面未多理会,至当年10月,公安部一名处长专门来电催促,但仍未获执行。

当年11月,郑少东亲赴上海,召集相关人士在上海襄阳路上某顶级茶馆进行协调。一位撞见此事的荣氏友人,看到现场包括郑少东、时任公安部经侦局上海直属总队时任总队长吴卫华等人。而最后1万多元花销的买单者,是一名身材肥硕的老年人。

在看到荣克敏提供的照片后,这名人士确认这位老人就是梁惠民。

同在2008年11月,荣克敏被传唤至上海市经侦总队三支队。但后者经过调查,出具了一份客观的调查报告,其中华东政法学院的笔迹鉴定报告起到关键作用。

但该案随后被从三支队转入一支队,荣克敏由此受到限制出境的“边控”措施,直到2009年5月方获解除。此时,距离郑少东落马已经有四个月。

2009年1月,郑少东因其同乡黄光裕一案被“”。随后吴卫华自首,分管经侦的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影被调任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长,两人均受到行政处分。

由于2010年7月7日在西安开审的郑少东案情未能公布,目前尚不知是否牵涉此案。但纪委、监察部门以及最高法院均曾就此案向荣克敏进行调查。

在梁惠民被检控后,其作为实际大股东的高宝绿色亦于2010年4月30日开始停牌,与联康生物一样,至今尚无复牌消息。

而荣氏夫妇曾经拥有的金迪生物,如今已是奄奄一息,其在中国内地的水务项目亦多被抵押。目前,该股票价格在0.1新元以下,不足上市当年的1/10。公司前20大股东,多数是曾经借贷给梁氏班子的银行和投资公司,早已难觅与梁相关的痕迹。

惠子之梁 篇9

开篇《梁惠王章句》里,梁惠王很客气地问:“您不远千里而来,能给我什么好处吗?”孟子马上就板起面孔教训说:“干吗一开口就谈好处呢,俗,太俗了!”一下子给梁惠王整个大红脸,可也没见他恼羞成怒。这梁惠王也够迟钝了,要碰上狡黠暴戾的刘邦,话不投机就立马敢拿你的帽子盛尿──“辄解其冠,溲溺其中”。

第二篇,梁惠王正在自家花园里观赏动物,孟子又大煞风景,旁敲侧击地批评他不会与民同乐,光知道自己享受,并引用《汤誓》里那段名言“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来影射──你什么时候毁灭,我愿与你同归于尽。够狠毒了吧,梁惠王也只是傻傻一笑,似乎没什么反应。若遇上反应机敏的汉武帝,不要你脑袋,也得让你变成废人,就像太史公司马迁那样。

第三篇,梁惠王得意洋洋地夸耀自己的政绩,如何关心子民,赈灾济困,比别的君主要好多了。孟子不跟着吹捧也就罢了,还别有用心地用“五十步笑百步”的故事来讽刺他,意思说他其实也强不到哪里去。梁惠王不知是装傻,还是糊涂,还就那么无动于衷地听着。这话要是说给多疑的朱洪武听到,他至少会当场翻脸,搞不好就给你来个“剥皮楦草”――他最擅长这个了。

其实,孟子还会见过的齐宣王、滕文公、邹穆公、鲁平公,也都比梁惠王智商高不到哪里去。虽然他依旧是那种好为人师的样子,说话依旧是冷嘲热讽,态度依旧是“阴阳怪气”,语言依旧犀利尖锐:他对王室官家“庖有肥肉,厩有肥马”而“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斥之为“此率兽而食人也”;他提出“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他鼓吹“君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话都够“难听”了,可那些大小国君也都很“弱智”地听着,最多不照办就是了。

或曰,孟子是名士,别人不敢怎样他。错!历代君王杀的名士还少?曹操杀孔融、司马炎杀嵇康、朱棣杀方孝孺十族、乾隆连吕留良的尸体也不放过,扒出来焚尸扬灰,以泄其恨。孟子又能怎么样,别看你自我感觉良好,碰上那嗜杀成性的君王照样“咔嚓”;你觉得自己有学问、有威望,可在人家君王眼里不过是不名一文的穷酸寒儒。就像乾隆说纪晓岚那样,不过是“朕以汝文字尚优,故使领四库全书,实不过以倡优蓄之……”

没别的,只能说孟子运气好,好得让人嫉妒,他那个时候,既没有文字狱,不搞以言治罪,也不知“诽谤、恶攻”为何物,再加上碰到了几个不知道是“迟钝”还是有雅量的君王,于是才能畅所欲言,口无遮拦,成就了千古“亚圣”之名。真诚地感谢梁惠王、齐宣王们,为他们的“迟钝”浮一大白。

【原载2011年2月16日《大公报・大公园》】

惠子之梁 篇10

原文

梁国杨氏子九岁,甚聪惠。孔君平诣其父,父不在,乃呼儿出。为设果,果有杨梅。孔指以示儿曰:“此是君家果。”儿应声答曰:“未闻孔雀是夫子家禽。”

翻译

在梁国,有一户姓杨的人家,家里有个九岁的儿子,非常聪明。孔君平来拜见杨氏子的父亲,可是父亲不在,于是便叫杨氏子出来。杨氏子为孔君平端来水果,水果中有杨梅,孔君平指着杨梅对杨氏之子,并说:“这是你家的水果。”杨氏子马上回答说:“我可没有听说孔雀是先生您家的鸟。”

注释

孔君平:孔坦,字君平,官至延尉氏:姓氏,表示家族的姓。夫子:旧时对学者或老师的尊称。设:摆放,摆设。甚:非常。诣:拜见。未闻:没有听说过。示:给……看。惠:惠同“慧”,智慧的意思。乃:就;于是。曰:说。未:没有。

赏析

《杨氏之子》选自南朝刘义庆的《世说新语》,该书是一部主要记载汉末至晋代士族。

阶层言谈轶事的小说。本文讲述了梁国姓杨的人家里面九岁的小男孩的一个故事。故事的意思是这样的:

在梁国,有一户姓杨的人家,家里有个九岁的儿子,他非常聪明。有一天,孔君平来拜见他的父亲,恰巧他父亲不在家,孔君平就把这个孩子叫了出来。孩子端水果来招待孔君平,水果里面有杨梅。孔君平指着杨梅给孩子看,并说:“这是你家的水果。”孩子马上回答说:“我可没听说孔雀是先生您家的鸟。”

故事情节简单,语言幽默,颇有趣味。

这是小学生初次接触到的文言文。学习本文应重点指导学生把文章读正确。特别要注意停顿的恰当。举例如下:

梁国/杨氏子/九岁,甚/聪惠。孔君平/诣/其父,父/不在,乃/呼儿出。为/设果,果/有杨梅。孔/指以示儿/曰:“此/是/君家果。”儿/应声答/曰:“未闻/孔雀/是夫子家禽。”

本文虽行文简洁,不足百字,但古今字义不同是学生阅读理解的难点。要采取以下步骤帮助学生理解短文的意思:文中的"家禽”吴说的“家禽”吗?使学生能贯通上下文。

在学生了解课文内容后,指导学生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背诵课文。在读中体会九岁孩子的回答妙在什么地方,交流对这个问题的体会。教师可相机引导学生对比:“孔雀是夫子家禽”“未闻孔雀是夫子家禽”有什么不一样,体会这个孩子回答的委婉和机智。

惠子之梁 篇11

“惠子相梁,庄子往见之。”

故事开头虽然显得突兀,要弄清原委也很简单,有些问题是可以肯定的。其一,惠子与庄周的关系不一般,两人的感情深厚。有证据表明:《庄子・徐无鬼》中写道,惠子死后,庄周痛不欲生,并且说自己以后再也没有可以对谈的人了。其二,两人的关系虽然不一般,但却是两种迥然不同的生活风格。庄周不慕名利,视功名如粪土;而惠子却相反,是不折不扣的名利之徒。这次惠子在梁做了宰相,庄周慕名而来,目的是什么,文章中也没有交代。按现代人的眼光,有朋友身居高位,一定是千方百计想得到实惠,所谓朝中有人好做官。那么庄周是这样吗?

“或谓惠子曰:庄子来,欲代子相。于是惠子恐,搜于国中三日三夜。”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好朋友从远方来看望自己,是一大喜事。或许惠子开始也是这样想的,可接下去他的行为叫人不耻了:

第一、听信谗言。周围有人在耳边一阵嘀咕,就让惠子云里雾里,分不清东西南北了。“庄子来,欲代子相。”可以猜想,小人之言定不会如此的轻松,添油加醋是免不了的:庄周是你的朋友,不错,可那小子才华横溢,远远超过你,平时又经常捉弄你,让你没少吃苦头。今天来必定是盯着你的相位,你可不能不防呀。如果惠施才能出众,在宰相的位置上干得风生水起,成绩卓著,那自然高枕无忧,可偏偏自己处处不顺。一席话说到心坎上,就有一阵寒意袭来:不把庄周拿捏在手,惠子怎么睡得着觉。

第二、不了解朋友。庄周是什么人?清高自守,视爵禄如“腐鼠”,避之恐不及。《庄子・秋水》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楚王打算让庄周做国相,派人去请他,庄子却借乌龟的故事表示,他宁愿在荒泽草野间过自由自在的生活。只能说是惠子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对待远到而来的朋友,竟然大事搜捕,真乃小人之为也。

“庄子往见之,曰:南方有鸟,其名(宛鸟)雏,子知之乎?……今子欲以子之梁而吓我耶?”

气氛骤然紧张,按常理,庄周要躲避风险呀。庄周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大大方方地来到了惠子的面前,送肉上案?庄周的勇气来自哪里?来自对惠子的了解,相信自己可以将惠子拿下。读到这里不妨打住,猜想一下,庄周来到惠子面前会做些什么:破口大骂惠子的无情无义,让惠子颜面扫地?那是妇人之为;和风细雨地讲述自己的心志,消除惠子的疑虑?那是常人之举。庄周是高人,自有他的高明之处。先从故事讲起,雏是一种高贵的鸟,“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不可能看上鸱嘴中的腐鼠的。可鸱鸟一幅盛气凌人的姿态,张牙舞爪,全身高度紧张的守护着自己的猎物。雏飞来,鸱鸟就惊慌万丈,“吓,走开,别打我的腐鼠的主意!”根本不知道在想什么。

故事讲得很有意思。其实结尾不点明“今子欲以子之梁国而吓我有邪”,大家早已心知肚明,因为优劣已分,高下自明。

惠子之梁 篇12

2005年12月28日,在上海博物馆举办的“书画经典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我提交的论文“中国大陆发现梁楷风格的宋画《补衲图》”,指出这幅梁楷风格的宋画的技法是典型的折芦描即“折芦作笔而描”。据画史记载,使用这种技法画人物的只有梁楷。而目前在全世界的折芦描作品实物仅此一件,其价值不言自明。大陆发现《补衲图》将改变中日收藏梁楷作品的格局。2010年4月号《文物鉴定与鉴赏》发表拙文《新发现的梁楷〈补衲图〉面面观》,明确指明这是一幅梁楷的作品。2010年5月24日,在上海博物馆与钟银兰、单国霖、李维琨三位专家一起研究《补衲图》(在场的还有钱洲胜、李纪贤、杨更新、冯鹏生),上博的三位专家一致认为,《补衲图》是一幅南宋画无疑,有梁楷风格特征,但是否就是梁楷画,还要进一步论证。

回京后,我进一步寻找证据,再论证《补衲图》就是梁楷的作品。

第一,补衲图的时代特征: 这是一幅南宋画,而不是北宋画,也不是元明画。2010年6月7日,经中国制浆造纸工业研究院王菊华教授对《补衲图》原纸样作科学鉴定,确认此画所用纸为南宋常用文化用纸。如明代郁逢庆《书画题跋记》中提到的梁楷画《右军书扇图》所用的“白宋纸”,美籍华人翁万戈藏梁楷《道君像》所用的纸也是这种纸。这就排除了《补衲图》为北宋画的可能。

那么有没有可能是元代或明清画家在南宋纸上画的呢?也不可能。首先,从中国画笔墨技法演变史来分析,元代始,文人画开始成为绘画主流,画家们多强调笔情墨趣,诗书画印� 其次,就画风而论,在元明清画家画作中,找不出与此相同或相近的作品。再其次,《补衲图》形象坐姿,形象特点如留须发、蓄长指甲等特征,为南宋禅僧所独有(参见日僧道元《正法眼藏》,道元恰在南宋中期在杭州求法,熟悉了当时禅僧的各种生活,书中所记均为亲眼目睹,故十分可靠)。

第二,与梁楷画风的一致性:梁楷根据惠能传记记载的惠能的相貌特征,创造了六祖形象式样:身躯矮胖,秃顶,留须发,大脑门,深眼窝,翘鼻子,蓄长指甲。《佛祖历代通载》卷十三记载,武则天时期,神秀曾奉旨邀时在韶州广果寺的惠能来长安,惠能婉拒,对使者说:“吾形貌矬陋(矮小丑陋)北人见之,恐不敬吾法。”而北宋高僧赞宁《宋高僧传》记惠能形象也说:“弘忍师睹能,气貌不扬。”总之,惠能是一位相貌丑陋的人。梁楷塑造的六祖相貌丑陋,但心地高洁,面相和善。此后,凡塑造高僧形象,也都基本遵从这一模式,成为梁楷艺术风格的突出特点。存世的梁楷的《布袋和尚》、《六祖斫竹图》、《六祖撕经图》、《泼墨仙人》等,形象塑造都有这样的特点。而新发现的《补衲图》也完全符合这个特点,所不同的是作画工具而已。

第三,折芦描工具、技法的唯一性:《补衲图》系用折芦作笔而描创作的,这从头部五官出现短而平行的双线,衣领入笔所留如刀割的齐头痕迹,可以判定是用芦苇一类的硬质工具制作的,而不是用软质毛笔画的。我查遍宋代画家绘画技法的记录,除梁楷而外,没有一个画家使用过折芦描。《南宋院画录》有两处提到梁楷“折芦描”,一处是引明代周履靖《夷门广牍》:“梁楷撇捺折芦描”;一处是引明詹景凤《东图玄览》:“梁楷《虎溪三笑图》,是折芦描法。”周履靖总结古代画衣纹的十八描,其中叙述折芦描的使用者也仅梁楷一人。目前在全世界,以折芦作笔而描的作品,《补衲图》是唯一的,而画史记载使用折芦描的画家,梁楷也是唯一的,两个唯一合起来,可以确切无疑地证明,《补衲图》就是梁楷的作品。

作为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一的梁楷,流传至今的每一件作品,都是十分宝贵的。进入新世纪后居然能发现从未被社会认知的新作品,这不仅是中国学术界的大事,对全世界学界而言,也是一件大事。

惠子之梁 篇13

关键词:选修课教学;四步骤;朗读;理解;思考;联系

在选修课《论语》《孟子》教学中,如何在巩固和提高学生的文言文知识基础上侧重于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呢?我在教学中不断地尝试,探索出四个步骤。下面以“子路问成人。……”(以下简称“第五则”)和“孟子见梁惠王。……”(以下简称“第一则”)为例来谈谈这一做法。

一、接触朗读法

朗读课文。要读准通假字、多音字和一些生僻字的发音,注意句子的节奏、语气。

第五则,“知”(zhì。通“智”,聪明,聪慧。)、“绰”(chuò)、“乐”(yuè)“要”(yuē。通“约”,贫困。)。

第一则,要求简略些,只须如疑问句、感叹句的语气、句间停顿即可,其他如“叟”(sǒu)、“乘”(shèng)、“弑”(shì)的念音就不难了。

二、互动理解法

结合课下注解对字词句进行掌握,理解文句表达的意思,领悟作者所阐明的思想观点。

第五则 成人(完美无缺的人。古今异义词。今,人发育成熟;成年的人。),若(像,像……那样,副词),之(a助词,主谓间插之,无义。以下三个同。B代词,他、他们。C助词,的),文(修饰,动词。文之以礼乐,以礼乐文之,状语后置句),授(动词,付出。成语“临危授命”,意为在危亡关头勇于献出生命;“临危受命”,意为在危难时接受任命。)。

串译:子路问(怎样才算是)完美无缺的人。孔子答:“像臧武仲那样聪明,像孟公绰那样清心寡欲,像卞庄子那样勇敢,像冉求那样多才多艺,再加上礼、乐(的修养)也可就成为完美无缺的人了!”又说:“现在的完美无缺的人哪里一定要这样呢?见到利益就想到道义,面临危难挺身而出献出生命,长期处于穷困之中,却不忘平素的话或诺言,也可以说是完美无缺的人了!”①

第一则 见(谒见,拜见,敬辞,下对上的见面),远(遥远,形容词意动用法,以……为远),亦(a也b只是),曰(张口就说),以(a使,让,动词。也b用,凭靠,借此。何以利吾国,以何利吾国,宾语前置句)。

串译:孟子谒见梁惠王。梁惠王说:“老人家,您不辞长途辛苦前来,会有使我国得利的手段吧?”孟子答道:“大王为什么张口就说利呢?只要讲仁义就行了。(假如)王说:‘用什么使我的国家获利呢?’大夫说:‘用什么使我的采地食邑获利呢?’士和平民百姓说:‘用什么使我自己获利呢?’上下层互相从对方那里谋取财利,国家就危险了!拥有一万辆兵车的国家(里),杀害国君的人一定是拥有一千辆兵车的大夫;拥有一千辆兵车的国家(里),杀害国君的人一定是拥有一百辆兵车的大夫。国家有一万而大臣拥有(其中的)一千,或者国家有一千而大臣拥有(其中的)一百,这不能说不多了。但如果以义为后、以利为先,那大臣不杀掉国君而全部夺取他的财利,就不会感到满足。怀有仁义之心的人不会遗弃父母,不会怠慢君王之所急。大王只要讲仁义就行了,为什么一开口定要就到说利?”②

三、思考探究法

问:(1)第五则中,孔子认为,如何做才能成为一个“成人”?

答:对“成人”,孔子提出最高标准,罗列四个人的事例,指出要做到聪明、清心寡欲、勇敢、多才多艺,外加礼乐方面的修养。不过,他又能与时俱进,提出“成人”的标准底线,即见利思义、临危授命,穷困中也能坚守信用。

(2)第一则中,孟子谒见梁惠王时,如何谈论“利”与“仁义”关系的?

答:针对梁惠王张口就说利,孟子提出多宣传仁义,不谈或少谈利益的观点,接着从宏观角度阐述举国上下“言利”的不良后果―危及国家的安危、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联系探究法

(一)纵向联系法:

设题:(比如针对第五则)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两文中,孔子是怎么谈论“义”和“利”的?

答案:前文中,孔子谈及“今之成人”见到利(益)就想到道义(即有道义前提下的利益);后文讲了君子懂得(道)义,小人只知道利(益)(即懂得义或利是区分君子、小人的标准),义和利不并存。

(二)横向联系法:

设题:(比如针对第五则、第一则)针对“利”,孔孟的论述有何异同?

答案:相同:谈到利时,都涉及义(道义、仁义)。都以义约束个人的行为。不同:⑴观点。孔认为见到利(益)就想到道义(即有道义前提下的利益),义利并存,且从人的行为上约束;孟则认为只要讲仁义就行了(只在“这边便是为义”③),且对人的言语、行为进行要求。⑵论述范围。孔只是小范围,泛谈个人;孟的范围大多了,针对国君、大夫、士和平民百姓,运用摆事实、讲道理的形式突出强调义的重要性。⑶语言特点。孔的句子简短;孟的语句长短不一,也有排比句、反问句,气势磅礴,说服力极强。(只答对两点即可)

上述是选修课《论语》《孟子》教学的一些做法,是针对文言基础知识薄弱的学生而设计的。当然,教无定法。这不过是一孔之见罢了。

注解:

① ②(高中语文选修)《〈先秦诸子选读〉教师教学用书》,P48,P73。

惠子之梁 篇14

一、委婉迂回,避直就曲

在古代,臣子劝谏君王,一定要讲究方法和技巧。如果方式方法不当,就会适得其反,轻则掉乌纱帽,重则招来杀身之祸。齐国的邹忌是一位能言善辩者,他讽谏齐威王,使齐国大治,出现了“燕、赵、韩、魏闻之,皆朝于齐”的局面,其能成功的原因在于他深谙劝谏艺术,巧妙地采用委婉迂回的方式,避直就曲。他指出齐王受蒙蔽很深,劝谏齐王广开言路,修明政治,不是直而谏之,而是先从生活中自己与徐公比美这件小事说起,说自己如何与徐公比美,妻、妾、客对此是什么态度,这犹如在拉家常,齐王听了一定觉得很有趣,听得也很认真。然而邹忌并非仅仅说此事,而是以此进行类比,指出“宫妇左右莫不私王”,“朝廷之臣莫不畏王”,“四海之内莫不有求于王”,水到渠成地得出“王之蔽甚矣”的结论。这样入情入理地劝谏,怎能不让齐王接受呢?采用委婉劝说的好处就在于能充分尊重被劝说者,使其听了入耳顺心,能受到启发,明白道理,从而愉快地接受意见。

二、巧设陷阱,请君入瓮

在外交斗争中要取得胜利,除了有较强的实力做后盾,与对手交锋时还要讲究策略和技巧。课文《公输》中墨子能成功劝阻楚国攻打宋国,使他们的侵略野心无法得逞,除了实力上作好充分准备,还与墨子的机智善辩是分不开的。墨子见公输盘,先设下圈套,说“北方有侮臣者,愿借子杀之”,还要“请献十金”,故意激怒公输盘,诱使他说出“吾义固不杀人”这句话,然后连用五个“不可谓”予以批驳,指出其所标榜的“义”的欺骗性,使公输盘无可辩驳。对楚王墨子也采取了对付公输盘相同的策略,他以富人盗窃穷人为喻,问楚王“此为何若人”?诱使其说出“必为有窃疾矣”,然后连用三个对比,极言楚国物产丰富和宋国物产贫乏,从而类推出楚国攻宋是“与此同类”,使得楚王无话可说,诺诺称是。墨子说服公输盘和楚王都不是直陈其事,而是先作比喻,巧设陷阱,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使对方陷入困境,理屈词穷。

三、趣讲故事,含沙射影

惠子和庄子是一对难得的知己。有一天,庄子听说惠子做了梁国的宰相,大老远来看望朋友,这应该是令人高兴的事情,“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可是惠子对自己不是很自信,又有旁人挑拨,说庄子是为梁国相位而来,心里非常恐慌,于是不顾朋友情面,大动干戈,派人在城里搜捕庄子。庄子呢,既没有躲,也没有逃,而是主动来拜见惠子。见面之后,面对薄情寡义的惠子,庄子没有破口大骂,而是坐下来给惠子讲了一个“奇鸟鹓鶵”的故事。通过奇鸟鹓鶵和鸱对待腐鼠的不同态度,含蓄的表明了自己视荣华如腐鼠的态度,讽刺了惠子醉心于功名利禄且无端猜忌别人的丑态。这种用讲故事的方式绕着弯子骂人,比直接骂人更痛快淋漓,又显得余味无穷。故事结尾虽然没有写惠子的反应,但可以想像出惠子一定是羞愧难当。

四、情词恳切,寓情于理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尤其对于后主刘禅这样暗弱昏庸之人,如果只是一般性地讲明道理,提出建议,对他是很难有所触动的,除了晓之以理,还得动之以情。诸葛亮虽然曾与刘备出生入死,患难与共,是刘备临终“托孤”之人,但身份还是臣子。在劝说后主刘禅时既要考虑自己的特殊身份,避免教训之嫌,又要以真情打动后主。因此在《出师表》中诸葛亮希望后主广开言路,严明赏罚,亲贤远佞,完成兴复汉室大业。一是多次提到“先帝”,既是表达对先帝崇拜、爱戴之情,更是激发后主刘禅要效法先人,继承先帝遗志,这样避免了教训之嫌,使刘禅听了觉得入耳。二是通过叙述自己身世、回顾追随先帝创业的经过以及“受命以来”的所作所为,表明自己对先帝忠心耿耿,对蜀汉竭忠尽智,以此来打动后主,使他乐于接受自己的进言。《出师表》一文不仅表现了诸葛亮的一片耿耿忠心,而且表现了他高超的劝谏艺术。

五、偷梁换柱,机智妙答

在辩论中有时巧妙地偷换概念,能使自己占据上风。庄子和惠子在濠水桥上散步由鱼儿的快乐曾引起了一场有趣的辩论。庄子对外物带着观赏的态度,往往将主观的情意发挥到外物上,而产生移情于物的作用,由此断言鱼儿是快乐的,而惠子则站在分析的立场,来分析事理意义下的实在性,认为“你不是鱼,你不知道鱼的快乐是肯定的”。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展开了争辩,这时惠子似乎占了上风,而庄子脑子一转,却说“我是在濠水的桥上知道的”。他将惠子说的“怎么知道”解释成“哪里知道”,巧妙地偷换概念,轻松地化解了惠子的发难。这个故事不仅体现了庄子和惠子不同的观点,也表现了庄子的机敏善辩和幽默风趣。初中文言文思想内涵丰富,无不集中体现了古人的智慧,其中人物的说话艺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并加以借鉴,这对我们的人际交往是大有裨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