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问题分析范文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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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投资理财风险 1
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风险防范金融监管
近年来,互联网领域的科技飞速发展,使得我国金融市场出现了一种全新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最早出现于于21世纪初,从2013年开始呈现爆发式增长。互联网金融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然而由于相关监管制度不完善,其野蛮式发展、监管缺位、风控缺失等问题也相继暴露。因此,分析互联网金融中产生的主要风险,并且提出一些风险管理措施也是相当必要的。
一、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模式最早出现在美国。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雏形自从互联网刚刚进入我国就开始出现,随着2013年以来我国移动互联网的迅速普及而呈现大规模发展,随着2015年以来相关互联网金融监管法规的出台而走向理性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人们对互联网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入,很多人开始尝试在网上买理财,作为自己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之一。
另一方面,传统金融领域及社会各界也在探索互联网技术在金融行业的应用,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包括传统金融行业对互联网金融的探索、互联网相关企业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探索和创新以及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实践。其中,几乎所有的传统银行都建立了自己的网上银行平台,其数量庞大,是互联网金融“大军”中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传统银行尝试将线下金融业务与互联网相结合,不仅建立可以进行查账、转账等基本功能的网上银行,更尝试“银行自建线上信贷平台”模式,利用互联网提高资金配备效率。与此同时,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也迅速发展。另外,则是各类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兴起与飞速发展,平台数量逐渐增多。
从交易额的增长也可看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从2009年到2014年,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额从3万亿元涨到了23万亿元左右,P2P交易额则从1.5亿元涨到了3292亿元,平均增速为每年200%左右。
二、中国互联网金融模式分析
当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模式除了传统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建立的网上银行平台外,主要包括支付模式、理财模式、融资模式这三种形式。
(一)支付模式
支付模式主要指的是第三方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定义第三方支付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指的是非金融机构在收款人和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资金转移服务。一般而言,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指用户使用台式电脑、便携式电脑、智能手机登设备,通过互联网及移动终端实现非语音方式的货币资金转移支付。目前,我国排名前三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为支付宝、微信支付和银联在线。有数据显示,近两年我国第三方支付交易金额的增长速度都在30%以上,交易规模高速增长。
(二)理财模式
互联网金融理财模式是指金融机构或者非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向投资者提供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包括基金、保险、国债等理财产品的交易和销售。这种理财模式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传统理财产品的线上销售,在这种方式下互联网平台提供各类关于理财产品的信息并提供代销服务。另一种则是与互联网特点融合生成的新型理财产品的销售,这种方式有机结合了理财产品与互联网平台,如余额宝就是典型的新型理财产品。余额宝是天弘基金公司的货币基金理财产品,其产品运作载体为支付宝。相比传统的银行定期理财,余额宝能够让用户随时转进和转出资金,因此自从产品上线以来广受好评。余额宝的火爆催生了更多类似的货币基金产品。如微信推出了“微信理财通”,苏宁云商推出“零钱宝”。
(三)融资模式
融资模式主要包括P2P网贷和众筹模式。在P2P网贷模式下,P2P公司充当服务中介,考察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和还款能力,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目前我国大多数P2P公司都进行线上担保模式,同时辅助线下认证模式。线上评级及担保模式主要是指网站通过网络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线下认证模式主要是为了应对我国目前不完善的征信体系,降低违约风险。与传统民间借贷活动相比,P2P网络借贷的最大特点是“量少”及“人多”,单笔借款中的贷款人可以达到数十甚至上百人,单笔单款金融仅可以低到几百元。如此一来,借款人可以短期内从人数众多的网友中得到多笔小额资金,从而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也降低了每月还款压力。贷款人也可以通过投资不多的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目前,我国主要的P2P平台有人人贷、合力贷等。
众筹模式是小微企业或个人借助互联网展示所运营的项目或从事活动的投资价值,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众筹模式在我国起步较晚,2011年我国才上线了第一家众筹网站。不过众筹模式在我国发展迅速,增长速度较快。
三、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
互联网金融虽然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金融行为,其本质上还是金融。因此,互联网金融具有传统金融的一切风险。这些风险主要包括金融风险和产品风险。此外,由于互联网金融将金融发生和交易的平台搬到了网络上,还可能会面临着信息技术风险等一些非金融风险。
(一)金融风险
不管是传统金融行业还是互联网金融,其面临的主要风险就是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指的是借款人不能按照合约规定还本付息而给企业的盈利和资本带来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的来源有信息不对称、调查人员技能不够、数据失真等。互联网金融打破了传统金融的地域限制,不同地域的消费者都可以通过网络获取金融服务,然而这也使得企业无法面对面地与客户进行联系和交流,不易核实客户的相关信息,对客户信用及相关抵押物的核实带来更大的挑战。
互联网金融同样面临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指的是有偿还能力,然而由于资金流动性较差暂时得不到资金而无法偿还的风险。在互联网金融中,平台短期内大规模挤兑提现、存款与贷款期限错配、大量不良贷款等都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同时,互联网金融下,谣言和恐慌情绪的扩散速度更快,也易遭受流动性风险。
此外,互联网金融也会出现汇率风险、利率风险、股票风险等。相对于传统金融来说,互联网金融遇到此类风险的概率较小,但也不能排除。如,当利率波动变化较大时,货币基金回报率相对存款收益来说更小,则用户更容易退出货币基金。
(二)产品风险
由于互联网产品的特殊性,互联网金融会遇到以产品为视角的风险,如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一些人为操作失误或系统被攻击都会造成用户隐私及交易密码的泄露,从而给用户带来损失,加上由于互联网金融产品尚属新鲜事物,很多用户操作起来不甚熟练,更加剧了隐私信息泄露的可能性。市场风险则是一些互联网财务管理型产品面临的主要风险。无论何种互联网金融产品,最终都要进入金融市场,开展各类投资融资活动。一旦市场出现动荡,产品的收益与预期可能出现偏差,消费者可能会同时赎回,造成风险。
(三)非金融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非金融风险包括信息技术风险和法律合规风险。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技术风险来源于内部和外部,对系统的非授权入侵会将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甚至引发犯罪活动。法律风险则是由于企业业务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监管原则,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情况。2013年以来,大量P2P平台出现“跑路”现象,造成用户利益的极大损失。在监管部门相关政策或征求意见稿后,这种现象得到了缓解。
四、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范建议
(一)为互联网金融营造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
针对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中出现的问题,应该通过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和规范的方式,促进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实体经济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要按照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进行分类监管,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区分原则性监管和限制性监管对互联网金融不同业务模式的适用性。不宜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资金规模等设立过高的条件,但必须对其内部风险控制作出严格要求。对于行业内的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惩治。
(二)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系统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尚处起步阶段,相关实践经验不丰富,急需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系统。2015年,我国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之后又相继出台相关意见征求稿。然而这还远远不够。互联网金融兼具互联网和金融两个行业的特征,从国际经验来看,不宜对互联网金融采取单一主体监管和机构监管的方式,而是要以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为主。对此,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一旦发现异常,要尽早采取相应措施,减少风险损失。同时,要尽快出台各类指导意见和监管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系统。
(三)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
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宣传工作,提高个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如,对于一些收益明显过高的P2P平台,应意识到其可能存在的风险,不贪小便宜,不在这些平台上投资。个人投资者还应该在投资前仔细地查看网站上的项目情况、网站运营方等相关内容,减少上当受骗的可能。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也要加强风险管理措施,构建符合网络银行特点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客户认证、网络金融犯罪等问题的前瞻性研究,适时出台相关配套规则,加强风险管理。
五、结语
随着网络科技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金融环境的不断开放,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也不可阻挡,给越来越多的人带来便利。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并有望在未来发展出更多的形式。同时,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问题也不容小觑,这就需要加强互联网金融法规的建设,并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才有助于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更快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道炜。互联网金融现状、风险及防范措施[J].海南金融,2014(10):67-71.
[2]陈林。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J].南方金融,2013(11).
[3]郑联盛。中国互联网金融:模式、影响、本质与风险[J].国际经济评论,2014(5):103-118.
互联网投资理财风险 2
2014年,全民理财风生水起的一年。各种理财工具竞相推出,互联网金融百舸竞流。如何更好地管好钱袋子,
不仅理财渠道不断拓宽,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也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用支付宝钱包可以在琳琅满目的商场购买商品,打车不用现金,而改用微信理财通支付,抢微信红包已� 去众筹平台上当一次股东,在P2P平台上体验数倍于银行的超高收益,甚至每天看余额宝收益都成为一种不自觉的习惯。如此种种,已经体现出互联网金融改变大众的理财习惯。
在各类金融产品层出不穷的当下,曾经保守的银行家们也开始学着用互联网思维审视行业的未来发展。而在余额宝们和银行存款规模的此消彼长中,利率市场化也在不断推进。最为直接的影响就是,在余额宝的影响下,货币基金已�
过去的一年,虽然互联网金融如火如荼的发展,但同时出现的事故也不在少数,P2P跑路、众筹平台倒闭、电子白银期货诈骗等等,因此对于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和保护也是行业发展中很重要的一环。
对于很多人来讲,安全性依然是重中之重。大家对互联网金融从怀疑到认知,经历了很长的时间,现在互联网金融依然处于初级阶段,未来还有漫长的路要走。但对于大众来说,互联网金融不仅改变了我们的理财习惯,更带来了无限选择和可能。
有监管层领导曾提出,互联网金融要以更严格的标准,强化投资者保护、风险意识培养和金融教育等功能。同时,要保护客户的合法知情权、个人信息等,任何机构不得利用自身优势地位,擅自动用客户资产或泄露客户信息。
下面我们来看看论坛现场嘉宾的精彩观点。
张磊
天弘基金副总经理 互联网技术革命性降低的成本
互联网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革命性的降低成本,我们会看到以前只有中产阶级才能申请信用卡,现在大学生如果在一个电商的网站上多次交易买东西,也可以打网络白条了。这就是信用卡门槛降低了。正是因为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才使货币基金从以前的1000块钱的门槛降低到现在的一块钱。大家知道,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费是千分之三,一块钱的管理费是三厘钱。我们要投资管理,还要为客户服务,正是因为我们有了互联网,所以可以大幅的降低成本,使我们在校的学生,使我们的“丝”,使处于底层的劳动者,他们在收入微薄的情况下也可以理财了,门槛降低了。
窦云红
华夏银行总行个人业务部副总经理 银行不会落后于互联网金融时代
银行的创新能力我们不担忧,但是我们还是比较担忧在座的各位的第三方机构,你们给金融市场带来的巨大的触动,真的是把老百姓的投资习惯给改变了。
虽然银行现在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风控体系,但任何金融背后都是服务,银行和在座的机构一样,要不断的跟着时代变化,来满足客户的需求。客户现在的需求是足不出户,可以体验到多种想要的产品,所以,银行照样不会落后于互联网金融这个时代,我们华夏银行从2013年开始,也一直在倡导我们要打造第二银行,也就是我们以互联网时代为主流做的相关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其它媒介的功能银行的革命。
周治翰
开鑫贷副总经理 互联网金融一定会让理财变得简单
理财领域在生活中,相对以前来说,是非常不方便的领域,无论买什么理财产品,都需要到柜台排队,有时候买一些相对高收益的信托的话,还要有大量的资金要进行面签,对一般的客户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行为。但是互联网金融兴起以后,这种理财变得越来越简单,越来越方便,越来越透明。
回想我们一开始设计开鑫贷这个产品的时候,也没有预料到在金融服务领域会做那么多的创新。现在有那么多层出不穷的,令人耳目一新的场景,我们非常有信心。在不远的将来,互联网领域一定会让理财变得简单,希望大家能够开心理财,开心生活。
何彬
宜信投米网总经理 希望2015年看到更多的P2P公司不兜底
我们希望在2015年会看到更多的公司是不兜底的,我们希望2015年信托公司也不兜底。我们都在教育市场,教育客户,教育小白投资者,理财也会有风险。
在2015和2016年,我相信P2P会有很大的发展,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对每一个从业的公司来讲,如何平衡高速发展和风险控制是有很大的挑战。在创新方面,我 一般的平台也不会轻易尝试,更多的是利用互联网的手段和技术在运营,在给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方面做更多的尝试。
蒋轩
搜易贷coo P2P平台还是保障一定的投资安全性
我们自己也思考这个问题,每个平台都不希望出现兜底这样的事情,这不仅仅是对自身平台有伤害。
我们感觉互联网有效率,让大家把比较复杂的交易简单化。如果还是线下的面签,风险测试在网上做,是不是更有效。我感觉应该是更简单的方式,限制一些投资额度,强制分散它的投资资产的种类,或者说自身的平台,通过更好的保障机构,起码在某一个额度内保障资金的安全,这是平台发展的方向。举个例子,好比说我去一个市场买东西,如果我买到了假货,我对这个东西判断不专业,我看不出来是假货,这就要求这个市场是否有足够多的措施,防范假货的发生。
袁成龙
向上金服 兜底是目前很多平台不得已的选择
兜底可以说是在早期阶段,大家为了获得客户的信 我们在这个行业里也看到,在早期阶段,有极个别的公司是不能提供这种担保,或者是不提供兜底的,但是发展得确实不是特别好。那么这个现象的存在,不是我们任何一家公司问题,而是现在所处的金融环境的问题。
对于投资者来说,2015年更应该培养自己的风险意识,用审慎的态度挑选平台吧。我觉得2014年已经发生的大量“跑路”事件,应该让投资人在2015年在选择平台上更慎重一些。
张巍微
中瑞财富CEO 平台要做自己能控制的事情
我们要尊重客观现实,现在的监管环境是怎么样的,老百姓的思路是怎么样的,平台显示的状况又是怎么样的,要尊重这三个现实,作出自己的选择。要知道自己的能力在哪里,界定好自己能力的边界,做自己能控制的事情,我觉得很多事情看似矛盾,实际上不是矛盾。
主要是做供应链金融这块。首先我们选择一条可以做供应链金融的供应链,比如说像煤炭供应链,这是非常好的供应链,市场空间非常大,在供应链金融方面的需求大概有5000亿左右的规模,所以它是非常值得做的。第二个是这条供应链非常稳定,因为下游最终的还款方,我们可以界定为国有五大电厂,在目前的情况下,国有五大电厂倒闭的可能性五年到十年未必能够看得到,这是非常好的供应链。
张志威
抱财网联合创始人 P2P本来就是高收益高风险
我认为是投资者教育的问题。在P2P行业,我个 我个人认为P2P就是风险高的产品,所以收益高。大家炒股不会闹事儿,P2P将来也会这样的,随着投资者越来越理性,越来越客观,他投的时候会认识到有可能会有风险。
目前互联网金融的这些产品依托传统银行的框架,来做改善就可以了。传统的银行受制于体制的约束,或者是监管的约束,现在很多产品在银行内部都已经设计出来了,但是推出的时候受制于规则监管,推不开,我们拿过来直接用就可以了。这是我们的大的思路,就是贴近银行。
叶大清
融360CEO 未来垂直细分领域的机会较大
我认为学生分期这种细分市场是比较好的资产。你把钱借给学生,虽然他的收入能力没到这个层次,但是我们看好大学生有钱还,以后会很成功的,而你要借给一个企业,企业如果关门了,他就没有第二次生命。
我觉得深入细分垂直是很好的,像房子的抵押、汽车的抵押,这个市场规模还是比较大的,需求比较大。银行没有很好的服务这些企业,像众筹、P2P的模式,可以用好的风控手段,解决这些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尽可能的规避监管风险,我觉得还是很有机会的。
高竞
挖财信用服务事业部总经理 互联网金融和辛亥革命意义一样
1911年的辛亥革命,让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从此帝制不再。2014年互联网金融对行业的发展起到了什么作用?也让很多原先自己与投资理财无缘的用户也可以理财,让大家知道自己也有理财的权利。但之前投资理财门槛多么高,大家比我还清楚。2014年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元年,这一年可以媲美辛亥革命的作用。更多的不是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多少便利,更多的是2014年互联网金融让很多人知道原来我也有理财的权利,我可以理财,我应该理财,我能够理财。这样是把权利的赋予深入人心,这才是互联网起到的最大的作用,而不仅仅是在效益上、渠道上、成本上的经营发挥的影响。
李爱君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创新与互联网金融法制研究中心主任 互联网金融产品信息披露很重要
如果互联网金融创新没有流动性,没有安全性,没有效益性,这个社会是不需要的。还有行为监管里的知情权,私人的隐私权的保护,还有知悉权,在这上面进行行为监管,重要的一条就是关注信息披露制度,并不是传统金融机构主体的信息披露,一定要进行产品的信息披露。在众筹平台上,它的产品已经非常复杂了,如果产品不进行信息披露,投资者不了解产品,是无法投资的。用其它的方式做宣传来吸引投资者,这是不负责任的,也是背道而驰的,所以首先要做产品的信息披露。
张兵
互联网投资理财风险 3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问卷;理财;风险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程及当前状态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紧密结合,是一种借助互联网和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融通资金、支付和中介功能的新型金融模式。具体包括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金融机构创新性网络平台以及基金销售平台等〔1〕。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分三个阶段。2005年以前是第一阶段,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主要体现在互联网帮助金融机构把业务搬到网上;2005年后进入第二阶段,网络借贷开始出现,第三方支付逐渐发展,特别是随着2011年人民银行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发放,使第三方支付机构进入了规范发展的快车道〔2〕;第三个阶段开始于2012年,但真正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的是2013年,这一年,网络借贷快速发展,以“天使汇”为代表的众筹融资平台开始起步,全国第一家专业的网络保险公司获批,许多金融机构和券商也依托互联网,重组改造业务模式,加速网上创新平台地建设。同时,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也引起了政府部门对规范问题的关注〔3〕。
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相关数据表明其当前发展的蓬勃状态。在互联网支付方面,截止2013年三季度,全国共有250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获批,其中提供网络支付的有97家,共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12259亿笔,总金额达655万亿元;在网络借贷方面,截止2013年底,P2P网络借贷平台超过350家,累计交易金额超过了600亿元,阿里旗下的三家非P2P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客户数量超过了65万家,累放贷款达1500亿元,贷款余额超125亿元;在众筹融资方面,全国共有21家平台,以“天使汇”为例,已累计注册入驻创业项目8000个,通过审核而挂牌的企业有1000多家,融资总额已经超过了25亿元;在金融机构创新互联网平台方面,建行的“善融商务”、交行的“交博会”、招行的“非常e购”,以及华夏银行的“电商快线”等平台日渐成熟,第一家网络保险公司“众安在线”于2013年9月29日正式开业;在互联网基金销售和理财方面,以“余额宝”为例,截止2013年12月31日,进行申购的客户数量已经突破4303万户,累计申购4294亿元,基金存量已达1853亿元。
二、调查样本的选取
调查主要集中在和普通金融消费者关� 调查目的主要是掌握这一领域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普及程度,以及风险来源。
为体现调查的广泛性,在陕西省的西安、汉中、延安、宝鸡和安康共5个地市同时开展问卷调查,当场作答,当场回收,调查问卷共1000份,每个地市均发放问卷200份,收回200份。同时,为确保调查的科学性和代表性,调查对象主要选取年龄在25岁-45岁之间的金融消费者。
三、调查的基本情况
(一)调查样本的结构
从年龄上看,25-35岁人群占55%,35-45岁人群占36%;从职业上看,公司/单位员工占35%,国家公务员占22%,私营业主占17%,学生占75%,农业劳动者占5%;从年均纯收入看,年均5―10万元的占33%,年均3―5万元的占31%,年均3万元以下的占23%,年均10―20万元的占11%。总体来看,这样的调查样本分布,较为典型地代表了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人群。
(二)调查结果的分析
一是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社会认知度较高。2013年以来,互联网理财产品热度上升极快,583%的金融消费者对互联网产品有所了解,非常了解的占14%,不了解的占28%。了解途径以网络宣传或亲朋好友介绍为主,分别占比372%和34%,电视新闻占15%,其他占14%
二是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普及率较高。436%的金融消费者已在互联网上购买理财产品,其中,719%的购买者所买理财产品占年收入的20%以下,但是仍有少数消费者购买互联网理财高达年收入的50%以上。671%的消费者所购买的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在6%以下,但是也远远高出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消费者购买互联网理财的主要原因是更加便捷,电脑手机可随时操作占30%,收益率高占32%,更加灵活,没有时间限制,随时支取占22%,安全可靠,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占91%,其他占69%。
三是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风险防范意识薄弱。有51%的金融消费者认为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风险不是很高,13%认为没有什么风险,36%认为风险非常高。仅有295%的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时注意到发行机构进行的风险提示。69%的消费者不知道在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风险
(一)互联网理财发行机构均不是证监会备案的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目前所有互联网理财发行机构本质都是采取和基金公司合作的形式,为货币基金包装一个互联网外壳。与受到严格监管的金融机构不同,互联网理财发行机构均不是证监会备案的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不受证监会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的约束,因此,对其服务责任、信息展示、投资人权益保护、账户管理及信息安全保密、违规行为处罚等没有明确的监管要求。
(二)外部监管及法律规范缺失,行业自律不完善。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时间短、基础比较薄弱,我国在监管制度及法律规范方面尚不存在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内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广度和跨界特征也使其开展的业务不适用所涉及行业的法律法规,这不仅会造成交易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不明确,也会最终导致金融风险的出现。2013年探圳的网赢天下、武汉的中财在线和浙江的非诚勿贷等知名P2P互联网金融平台相继出现挤兑事件引发了流动性风险事件〔4〕。
(三)互联网理财产品注重收益率的宣传,风险提示较少。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基金产品不能宣传预期收益率,基金机构不能采用抽奖、回扣或者赠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但是,各互联网理财产品涉嫌违规宣传收益率,例如百度“百发”声称“团结就有8%”,华夏活期通宣称“12倍收益再加个0”,只片面强调高收益,没有进行明显的风险提示。调查显示,286%的购买者表示发行机构并未进行风险提示,418%的购买者根本没有注意到是否有风险提示。
(四)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薄弱。调查显示,648%的消费者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主要原因是看重其收益率高。但是,687%的消费者不了解互联网理财发行机构是否为证监会备案的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733%的消费者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有635%的消费者认为互联网金融风险并不高或者不存在风险,风险防范意识普遍较弱。
(五)网络信息技术存在风险隐患。与传统商业银行的独立性很强的交易网络不同,互联网金融机构尚处于开放式的网络通信系统中,TCP/IP协议自身的安全性面临较大非议,而当前的密钥管理与加密技术也尚不完善,这就导致互联网金融体系很容易遭受计算机病毒以及网络黑客的攻击,不仅使投资者个人隐私容易泄露,其关联的银行卡等个人财产也存在蒙受损失的风险。
五、相关对策和建议
(一)建议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对互联网理财的监管。建议尽快确定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及时将互联网理财纳入监管框架之下。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要从优化市场环境,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的角度,建立科学的准入、退出机制;从维护金融稳定的角度,督促其建立风险控制机制,构建风险防火墙,防止风险传染到传统金融机构;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加强资金安全监管以及个人信息的保护;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角度,适时逐步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征信平台;从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角度,打击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洗钱等违法行为〔5〕。
(二)加快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一是修订和完善现行金融法律法规中与互联网金融发展不相适应的条款;二是加快与互联网金融发展相关的基础性法律的制定,从法律层面界定互联网金融范畴,明确行业准入门槛,明晰各交易主体权利和义务等;三是制定专门的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办法,对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分配和责任承担、机构的信息披露、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作出明确规定;四是建议司法部门会同科技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加快相关监管政策的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以防范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交易带来的各种风险,共同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三)建议引入第三方审计评级机构,促进互联网理财产品的规范化运行。由第三方审计评级机构对互联网理财产品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建立量化评价指标,同时根据宏观经济背景下的各种风险因素及互联网金融企业资质情况进行加权平均,最终计算出不同产品的风险量化数值,据此数值对其产品风险评级进行一星至五星定位,并定期予以公告,促进互联网理财产品的规范化运行,有效降低投资风险水平。
(四)加强对消费者风险防范宣传,引导正确理财观念。建议人民银行、银监会、商业银行等机构多渠道加强投资者教育,及时通过报纸、网络、电视、手机短信等形式提醒广大投资者在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时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理财观念,做好风险承受力评估,充分认识到互联网理财产品与传统的投资基金、银行储蓄产品不同,了解投资互联网金融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
(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网络交易系统的安全性。互联网金融机构在加强内控外管的同时,必须对自身交易系统、数据系统进行及时升级和严格管理,防范计算机病毒以及网络黑客对交易系统的攻击,严格保护投资者个人信息及各类账户资金的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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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投资理财风险 4
网络已成为人们开展金融活动的重要入口。在互联网金融的热潮下,消费者对网络投资理财表现出强烈的需求。2013年阿里巴巴集团推出余额宝服务,仅上线6天用户数量即突破100万户,日均净申购额逾五六千万元[1],火爆程度震惊社会各界,彰显了互联网金融领域巨大的发展潜能和利润空间。
然而,余额宝成功后,众多效仿者竞相推出“类余额宝”的理财产品,却没有获得如余额宝一样的成功效果;消费者对P2P网络借贷等模式中的网络投资理财活动的整体关注度和参与度仍然较低。因此,研究个人用户对于网络投资理财的接受行为,精准把握用户需求,对于相关运营者抓住互联网金融领域内的发展契机,开展精准的营销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研究网络投资理财层面的文献较少,研究内容也主要集中在发展趋势[2-3]、优势与劣势[4]、投资风险[5-6]和政策监管[7]等四个方面,并没有关于个人用户网络投资理财行为的定量研究。笔者试图对个人用户的网络投资理财接受行为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填充网络投资理财领域内的研究空白,依托于UTAUT模型,定量分析影响个人用户接受网络投资理财的关键性因素以及这些因素间的相互关系,并提出营销建议。
二、 模型及假设
(一)网络投资理财的基本内涵
现阶段还没有学者明确地对网络投资理财进行界定。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8]将互联网投资理财产品定义为:“互联网公司或银行发行的,只能通过互联网渠道购买的类余额宝类理财产品,该类产品具有高收益、低门槛、高流动性的特点”。
结合学者们对个人投资理财概念的界定[9]-[12],笔者认为,网络投资理财是指个人审视自己的资产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利用网络投资工具合理运用财务资源,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该定义中的网络投资理财工具是指基于互联网特色而建立的在线投资理财产品,只能通过互联网渠道购买。对于传统理财产品,如果仅将服务渠道拓展到网络上,而对产品本身没有任何改变,则不应属于网络投资理财工具范围之内,例如在线炒股。
(二)理论模型及假设
个人用户对网络投资理财的接受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个人用户对网络投资理财模式的接受过程,这一过程类似于对一个新技术的接受过程,可以通过对于信息技术接受行为具有极强解释力的UTAUT(Unified Theory of Acceptance anel Use of Technology)模型进行模拟。二是个人用户在产品特性、理财认知程度等非功能价值因素的影响下,最终形成接受行为。因此,笔者在UTAUT模型的基础上进行修订补充,从而建立个人用户的接受模型,如图1所示。
1.UTAUT原始模型的相关研究假设
对于网络投资理财活动,由于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用户群体在控制变量方面的差异不甚明显,因此并未将控制变量纳入研究范围。同时,根据TAM模型,个人用户对网络投资理财的努力期望会对绩效期望产生影响。对于个人用户来说,当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提出如下假设:
H1:个人用户对网络投资理财的努力期望会正向影响绩效期望。
H2:个人用户对网络投资理财的努力期望会正向影响接受意愿。
H3:个人用户对网络投资理财的绩效期望会正向影响接受意愿。
H4:个人用户受到的社会影响会正向影响接受意愿。
H5:个人用户感知到的网络投资理财便利条件会正向影响接受行为。
H6:个人用户对网络投资理财的接受意愿会正向影响接受行为。
2.新增变量的相关研究假设
(1)理财认知程度
Robb 和Sharpe[13] 指出,学历和金融知识对高校学生理财行为有重要影响。Veld-Merkoulova[14] 研究了投资者背景对个人投资决策的影响作用。笔者认为,理财认知程度是对居民理财意识的衡量,指个人用户对于投资理财活动的整体认知,包括个人对理财的关心程度和理财知识的储备两个方面。个人用户的理财认知程度越高,对理财中投资风险的不确定性感知就会越少;同时,其对理财的关注度也高,更愿意参与网络投资理财活动,对此笔者提出如下假设:
H7:理财认知程度负向影响个人用户感知风险。
H8:理财认知程度正向影响个人用户接受意愿。
(2)产品特性
网络投资理财产品是网络投资理财行为发生的基础。彭见琼和吕德宏[15]通过实证研究指出,理财产品的风险属性、产品收益、理财起始金额对居民选择投资理财有轻微影响。Kapoor等[11]提出投资收益、投资增长性以及投资的流动性是影响投资决策的因素。苏雯[4]认为,网络理财产品流动性强于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但稳健性整体来说相对较低。
产品特性在网络投资理财活动中是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通过对余额宝、P2P网络借贷等模式的分析,笔者认为,产品特性是指在网络投资理财过程中,个人用户对于理财产品各方面特征的感知,主要涉及产品收益、产品风险属性、理财起始金额、投资期限和流动性五个方面。
网络投资理财的产品特性使个人用户更加能够感知到效用和优势;同时产品的部分特征,比如在流动性方面,有些产品提供“随时赎回”,也进一步降低了个人用户的感知风险。对此笔者提出如下假设:
H9:网络投资理财中的产品特性正向影响绩效期望。
H10:网络投资理财中的产品特性负向影响感知风险。
(3)感知风险
Bauer在1960年将感知风险引入消费者研究中,此后很多学者将感知风险视为用户行为研究中的一项重要因素[16-17]。投资理财活动必然伴随着一定的风险[11]。笔者将网络投资理财中的感知风险定义为个人用户在网络投资理财中,对预计可能发生的、与开始期望不相符的负面结果的心理预期,并将风险重点聚焦在非系统性风险方面,主要包括财务风险、功能风险、心理风险和时间风险。
个人用户在网络投资理财过程中会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价,一旦个人用户认为可能会出现伤害自身利益的风险,就会产生抵触情绪。这种对风险的认知,在接收到他人传达的积极消息时,会得到缓解。对此笔者提出如下假设:
H11:社会影响负向影响个人用户对网络投资理财的感知风险。
H12:个人用户对网络投资理财的感知风险负向影响接受意愿。
三、 研究设计
(一)问卷设计
笔者基于前人的成熟量表,结合网络投资理财的特点,对各变量的测度量表进行再设计,如表1所示。通过小规模访谈、问卷前测、问卷修正等过程最终形成包括34个问项的正式调查问卷。问卷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有关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包括学历、性别、年龄和月可支配收入等;第二部分是网络投资理财行为测量量表,采用Likert五级量表对理财认知程度、产品特性、感知风险等9个变量进行逐一测量。问卷前测以实地问卷调查的形式展开。
(二)调研方法及样本特征
采用互联网调查法进行数据的正式收集,通过社交网站链接分享、即时通信工具转发、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放问卷,共计回收297份问卷,按照“答案重复、关键问项答案缺失、IP重复、明显低于平均填答时间”的标准剔除无效问卷后,得到有效问卷286份,有效问卷率达96.300%,样本量符合进行结构方程模型分析的基本要求[20]。
样本基本资料统计结果显示,样本学历水平较高,硕士占比44.410%,本科占比40.210%;性别方面,女性数量占54.550%略高于男性;69.930%的样本年龄集中在25—35岁;月收入在3 001—10 000元范围内的人数达86.360%,显示大多数为中等收入人群。
四、数据分析
(一)信度、效度检验
通过SPSS22.0软件,采用 Cronbachs α系数进行信度分析。从表2可以看出,各变量的Cronbachsα系数均大于0.500,可见问卷具有较好的内部一致性,问卷设计合理。
笔者所使用的量表绝大多数来自于过去公开发表的成熟量表和文献,并且通过访谈和前测,修正了问项表述的不当之处,因此,问卷具有较好的内容效度。在建构效度方面,笔者采用因子分析法进行检验。分析结果显示,各变量的KMO值均大于0.600,表明样本数据适合进行因子分析;各变量均只提取出一个公共因子,并且各测量指标的因子载荷均大于0.450,表明问卷结构效度较高。
(二) 模型检验
笔者采用AMOS22.0软件对假设模型进行拟合分析,以χ2/df、GFI、AGFI、NFI、CFI及RMSEA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检验模型是否成立。各指标评价标准和实际测量结果如表3所示。
从表3可以看出,评价指标χ2/df、GFI、AGFI、NFI、CFI和RMSEA的实际测量值分别为2.075、0.745、0.736、0.751、0.913和0.072,均在合理范围之内,表明假设模型拟合程度较高。
同时,假设模型路径系数回归结果显示:假设H7不成立,即理财认知程度对感知风险的影响不显著,表明两组变量之间没有相关关系;其它路径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并且感知风险与产品特性、社会影响、接受意愿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
综合分析模型拟合分析与假设检验结果可知,假设模型虽然基本正确,但仍需要进一步修正。依据模型修正标准,删除检验结果中不显著的路径H7,并再次对样本数据进行拟合检验,结果如表4和表5所示。模型修正后的拟合结果(如表4所示)显示,删除H7后,各评价指标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同时,修正后的模型路经系数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中,各假设显著性均较高。
依据各变量之间的路径系数,可以将各变量对接受行为的直接、间接和总影响效果计算出来(如表6所示)。从表6可以看出,按照各变量对用户接受行为的影响效果,
因此,根据修正后的假设模型拟合分析与假设检验结果,笔者最终建立了网络投资理财个人用户接受模型,如图2所示。
依据各变量之间的路径系数,可以将各变量对接受行为的直接、间接和总影响效果计算出来,如表6所示。从表6可以看出,按照各变量对个人用户接受行为的影响效果,可以由大到小依次排序如下:接受意愿、绩效期望、便利条件、感知风险、社会影响、产品特性、努力期望和理财认知程度。
(三) 结果分析
从修正模型可知,12个研究假设中除H7外,其余都成立。笔者对个人用户网络投资理财接受行为的研究结果如下:接受意愿和便利条件共同决定了个人用户对网络投资理财的接受行为;除便利条件外,各因素都通过接受意愿对接受行为产生影响。绩效期望、理财认知程度正向影响个人用户的接受意愿;感知风险负向影响接受意愿;社会影响、努力期望正向影响接受意愿,又通过其他因素发挥间接影响作用;产品特性通过绩效期望、感知风险对接受意愿产生影响。
对于假设H7不成立的原因,笔者认为可能是:个人用户在网络投资理财中感知到的风险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由网络使用方面带来的安全风险;另一类是从投资理财产品中感知到的投资风险,由产品属性引发。当个人用户对理财有充足的认知时,可以对投资风险进行一个合理的判断,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缓解来源于投资理财产品的感知风险,但并不能改变个人用户对网络安全方面的感知风险。
五、基本结论与启示
笔者基于UTAUT模型构建了网络投资理财个人用户接受模型,证实了接受意愿、绩效期望、便利条件、感知风险、社会影响、产品特性、努力期望和理财认知程度等因素都影响个人用户的接受行为并且影响作用依次减小。由于便利条件在很大程度上依托于外界客观环境,对运营者来说可控性较低;接受意愿更多的是从个人用户的主观层面对其接受行为产生推动作用。因此,运营者应当重点关注影响接受意愿的有关因素,在营销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发展客户资源,扩张个人用户规模。扩大个人社会影响会降低个人用户的感知风险,进而促进其对网络投资理财的接受意愿。在设计运营模式的初期,运营者就应当充分考虑到个人用户数量的培育时间和培育方法。建议与拥有个人用户基础、业务支撑的互联网企业合作,共同打造网络投资理财产品,缩短培育时间,保障培育效果。
第二,建立企业品牌,降低个人用户感知风险。感知风险是唯一负向影响接受意愿的因素。为降低个人用户的感知风险,尤其对于独立开展网络投资理财的运营者,如拍拍贷等P2P网站,要着重建立企业品牌,提高口碑和信誉度。打造企业品牌要由内而外。首先,企业运营者需要严格要求自己,摒弃投机取巧等不负责任的念想,始终坚持实现企业和个人用户双赢的效果。其次,可以借助一些外在宣传手段,如获取资格认证、取得知名企业融资、利用名人效应等提升个人用户对自己的信任。
第三,把握产品属性,做好市场细分。产品特性作用于绩效期望和感知风险,进而影响接受意愿。笔者将网络投资理财的产品特性归纳为产品收益高、产品风险属性小、理财起始金额低、投资期限短和流动性强等五个方面。无论产品形式如何变化,在产品特性中都应包含上述五个方面中的某些特征,借此吸引个人用户,形成区别于传统理财产品的竞争优势。同时,不应单纯地将产品中包含以上特性个数的多少作为设计标准,而需结合市场细分理论,根据个人用户的需求差异将用户群进行细分,有针对性地对五个方面产品特性进行组合,制定多元化的产品,满足不同个人用户的需求,并配合对应的营销手段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第四,多客户端联动,提升个人用户体验。绩效期望和努力期望影响个人用户的接受意愿。根据研究结果,“网络投资理财能够随时让我了解理财的动态”、“网络投资理财使我的理财活动更加方便”的影响分别高达0.750和0.800,体现出个人用户对于随时随地掌握理财动态的需求。运营者应从个人用户的这一需求出发,开发出不同平台上的客户端,实现客户端之间的联动,并且在界面设计方面,做到合理地协调“简”与“繁”,以客户体验为导向,兼顾操作的便捷性和信息的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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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投资理财风险 5
在缺乏好的投资渠道的今天,票据理财开始崭露头角。由于专业性比较强,票据市场之前非常小众化。但近几年,因为互联网金融的推广,票据理财也与大众投资者搭上了界。据《投资者报》记者了解,互联网票据理财产品与银行同期理财产品相比,因具备低风险、高收益的特征,受到投资者的追捧,一些比较不错的票据类理财平台标的,一经便被秒抢。
然而,随着近期天津银行等3家银行票据案的曝光,不少投资者担心其所投资的互联网票据平台也受到涉及。针对此类平台是否受到银行票据案的影响,互联网票据理财要注意哪些风险等问题,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没发现跟被曝光的3家银行有直接合作关系的平台,但互联网票据理财也并非零风险。
互联网票据理财市场兴起
因为专业性的限制,票据理财长期以来是非常小众的投资市场,得益于互联网的发展,票据理财越来越吃香。所谓互联网票据理财,就是借款企业以其持有的合法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担保,通过互联网平台并向个人投资者融资,项目到期后,以银行无条件兑付的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归还投资者本息。
《投资者报》记者调查发现,互联网票据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可达6%~7%,最少1元起投,以“高收益、零风险”的旗号招揽投资者。因为投资者的本息来源最终从银行处获得,在票据合法真实、无瑕疵的情况下,除非银行倒闭,否则很难出现逾期兑付的情况。
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告诉记者,目前互联网票据理财平台可以分为4类,一是专业垂直类,如金银猫、票据宝等;二是互联网类,如京东“小银票”、 苏宁票据等;三是银行类,如平安银行小票通等;四是业务涉及票据平台,如开鑫贷、民贷天下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90多家P2P平台有票据相关业务。
据记者了解,互联网票据平台在上线初期大多以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融资为主,目前多个平台都在进军商业兑票。实际上,各平台之间的收益率差异较大,目前低的在4%左右,高的能达到7%~9%。据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统计,截至目前,票据理财累计规模已达到180亿~200 亿元,其中京东票据领跑互联网票据市场。
互联网票据理财并非零风险
《投资者报》记者通过对比互联网票据理财与P2P网贷产品发现,在收益率相差不多的前提下,互联网票据理财,由于银票到期后由银行无条件兑付,安全性很有保证。对比P2P网贷产品的高风险,以及愈发走低的综合年化收益率,其在风险方面的竞争优势使得投资者更心仪。此前,苏宁、京东都推出过年化收益率高的票据理财产品,因其收益率高、额度少,很快就被抢购一空。
然而,最近频发的票据案件与互联网平台本身的安全性等因素,仍值得投资者关注和警惕。银率网主编殷燕敏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专业从事票据理财的平台,是独立运作的,并非与某家银行建立长期的固定合作关系,最终他们所质押的票据决定了他们与哪家银行打交道。“如果他们持有的票中,出现了出事银行对应的票,则对他们有影响。”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则表示,3家银行的票据事件对P2P网贷行业票据业务的成交规模影响并不大。并且,“目前没有发现跟这几家银行有直接合作关系的平台。”
殷燕敏同时提醒投资者,在发行银行不倒闭、汇票本身没有问题的前提下,投资者仍然要注意发行平台的信用风险。因为很多的平台为了更好的宣传和推销这类理财产品,会以超高的收益率吸引投资者,但这种超高的收益率可能是来自于平台的补贴,也有可能平台利用质押的票据进行其他的投资,这样的话,一方面这种高的补贴不可能持续;另一方面一旦票据发行平台出现资金周转问题,就会导致难以偿还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切莫被高收益诱惑,一定要注意投资风险。
电子商业汇票或能规避风险
互联网投资理财风险 6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理财
互联网金融涵盖了融资、借贷、支付、投资、消费、创业等理财领域,融入了开放、分享、平等、普惠的互联网精神,并且兼有足不出户、参与门槛低、操作简单、业务灵活多变等优点,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关注和参与。智能手机、校园WIFI、APP软件的普及,使得互联网金融和网购等消费活动紧密捆绑,更为大学生群体参与网上理财创造了极大的便利条件。大学生通过网络平台学习、购物、借贷、创业等活动变得十分普遍。从某种意义上说,互联网金融为深处校园里的大学生们带来一种理财方式和观念的变革,对其群体的理财意识培养、消费方式养成,甚至对价值观的塑造等产生了强烈冲击。互联网金融在影响大学生理财方式和观念的同时,也助长了部分大学生的畸形消费、过度借贷和盲目投机心理,有的甚至由于缺乏引导与教育走上了、骗贷等犯罪道路。因此,高校教育工作者必须研究并重视互联网金融对大学生群体的理财观念、行为特征、价值观念的影响,探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理财教育体系,以应对互联网金融给大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大学生理财风险与诱惑并存
1.部分学生从事高风险型投资互联网金融模式由于融入了大学生熟悉的诸多网络元素,且市场信息相对透明,交易操作简单便捷,更由于没有门槛可人人参与体验,大学生对通过各种网络平台进行学习型投资有了浓厚的兴趣。此外,由于互联网金融对网络购物、微信交易、网上支付等大学生常用的功能进行了整合,人们可以通过余额宝等网络平台投资小部分的资金得到高于银行利息的收益,也使得关注投资的大学生纷纷试水,将手中的闲钱从原定期活期存款转入余额宝等网络投资平台,以期获得资金增值。还有部分大学生把自己打工赚来的钱、生活费、奖学金、缓交的学费存入余额宝,以追求快速的收益。但也有个别学生通过网络借贷平台获得初始投资资金,进行股票炒作或微交易,或通过网络平台炒作原油、现货白银等高杠杆风险交易。互联网金融下部分大学生投资理财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获取知识和经验的范畴,使得学习型投资转变成风险型投资,具有投机、等性质,风险较大。2.部分学生网购成瘾,非理性消费大学生是一群有超前消费意识的群体,有强烈的时尚消费欲望。网银、支付宝、微信钱包等工具的出现使得网络消费有了相对可靠的支付平台。京东、淘宝商城的出现令大学生可以更方便快捷地找到自己需要的产品,不必到市区寻找。快递行业的迅猛发展,使得大学生网络消费更为便捷,衣食住行都可以通过网络平成。但是由于学生涉世未深,消费心理远未成熟,经不起网络促销宣传、网购引诱而进行非适度性、不匹配型消费,再加上受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些不良观念的侵袭,往往不自觉地就形成网购成瘾和盲目消费习惯。部分学生不仅办理了银行信用卡,还在网上注册了各类消费信贷平台账号,自身债务经常“拆东墙补西墙”,有学生每月的生活费几乎都用来还款,给自己和父母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3.部分学生过度参与网上理财荒废了学业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使得分期付款产品如校园贷、贷款等层出不穷,大学生可以通过网络分期付款平台直接贷款消费。网络的便捷,使得贷款人不再需要到银行办理复杂的贷款手续;为了吸引学生贷款,网络贷款平台在减少贷款手续的同时,有意放宽了贷款者的个人经济条件;甚至无需贵重物品抵押、无需担保,仅凭一张身份证就可获得贷款。大学生自身没有收入来源,很多人贷款超过自身还款和家庭负担能力,在贷款到期后便会经常遭遇债主威胁、恐吓,甚至被不法人员强行控制人身自由逼债;一些网贷平台存在骗子通过大学生想赚钱的心理,通过承诺中介费、诱骗学生贷款的方式诈骗,从而导致大学生债务缠身无心学业。此外,互联网金融由于监管不当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或非法集资现象时有发生,可能让部分从事网上投资与创业的大学生遭受巨大损失。由于不知道互联网金融的运行原理,风险意识弱,部分学生在互联网金融热潮中可能会把持不住,把过多时间金钱精力等投入里面,以致走上盲目借贷、非理性消费、侥幸投机、荒废学业的歧途。4.大多数学生不能辨识清除理财中的各种风险与大学生掌握丰富的互联网知识不相匹配的是,大学生群体在理财方面却一知半解。大多数大学生理财观念薄弱,对理财的认知只停留在其字面意思或周围大多数人对它的浅层定义,对互联网理财产品更是知之甚少,对各种层出不穷的理财产品和借贷平台蕴含的风险认识模糊。他们只考虑短期利益,没有投资、借贷的风险意识,没有充分的权益保护意识。互联网金融由于是新生事物,还存在着法律监管不当的问题,而大学生们往往无视网上理财活动中的信息泄露、信用滥用、资金损失等风险。对自身的实际情况并没有做一个充分的判断,对自身可承担的风险没有一个准确的评估,不能认清不同金融产品的本质以及营运方式对自身的适合程度,容易盲目地跟风投资和消费,进而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二、互联网背景下高校理财教育忽视与缺位长期存在
1.高校对大学生理财素质培育的必要性认识不足一是大部分高校都没将投资理财教育列入大学生课程体系设置,大部分学生没有接触系统性理财学习的机会。有些学校即使开设了一些理财课程,也有较大盲目性,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致使许多大学生理财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比较低。二是大部分高校并没有认识到消费道德观、正确财富观的培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机构成部分,是大学生成长、走向社会前的必修课。现实中的高校教育往往强调专业技能教育,却极少重视学生理财、预算、贷款等基本生存技能的培育,更不重视消费道德引导,对在理财教育中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品质和积极价值观的认识不足。甚至有些教师、辅导员认为理财教育不是自己工作范围,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很少涉及,理财教育始终未能广泛进入大学德育范畴。2.高校理财教育的内容和方式过于单调,手段落后部分开设理财课程的高校讲授的内容多为宏观的公司理财,微观的个人理财内容涉及较少,导致理财课程对学生吸引性不高,指导性不足。授课方式上,很少有教师注重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理财课程教师常常在课堂上自说自话,空洞说教,较少情景模拟和实际操作训练。授课内容上,理财教育教给大学生的许多内容早已过时,传授的都是些空洞的理论、概念,信息量极低;而真正有说服力的科学理论和实际操作的理财教育活动微乎其微。这种零星支离、实施过程单一化的理财教育是远远不够的,不能解答现实中大学生理财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无法满足大学生实际理财需要。3.师资匮乏,教授内容实用性差,适应性不强理财教育综合性较强,需要丰富的理财实践经验,能够胜任的教师不多。高校不少教师对大学生的理财教育至今还停留在如何节约、如何消费等层面上,很少在理财道德观、消费道德观和挣钱道德观方面进行有意义的尝试。当前开设大学生投资理财教育课程的一线教师并非所有人都具备投资理财的经历和经验,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照本宣科,无法理论联系现实,授课中亦会重理论而轻实践,指导学生实践方面不足,从而影响教学效果。因此,理财课程的教学只能是从理论到理论,无法真正掌握理财应用技能。
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提升大学生理财素质的措施
1.完善投资理财素质教育的课程和手段高校必须重视大学生的理财教育,按照“注重实践、贴近实用、保持创新”的原则,将理论教育与理财实践能力相结合,注重在教育中提升理财素质,重视理财创新能力的培养,紧跟时代,有意识地进行专业理财技能训练。一是整合高校的理财教育资源,采取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理论传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技能培育与德育引导相结合、新生理财专题讲座与理财专家讲堂相结合的方法,建立健全包括校内辅导员思想教育、专业教师知识技能教育、校外金融专业人士实践与视野拓展教育在内的理财教育体系。二是把理财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效载体,将理财教育融入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去。结合班干部选举、贫困生认定、奖助学金发放合理性使用、优秀大学生表彰等日常管理活动等,倡导量入为出、科学合理的消费及理财理念,努力营造健康、自律、负责的理财氛围,使大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理财教育。2.提升大学生理财意识和风险意识,引导正确的价值观一是结合大学生自身特点,高校要经常开展理财意识、风险意识的相关教育。通过有针对性的课外讲座等方式,帮助大学生了解社会规则和权益维护知识,涵盖网络诈骗防范教育,提升其自身保护和维权意识。进一步牢固学生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信用意识,增强其风险观念与理财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针对大学生不良的消费习惯,要倡导开源节流、勤俭节约的消费理念,注重培育学生正确、积极、健康的消费观,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与创业、生活与消费、生活理财与投资性理财之间关系,培养他们的理性消费观、积极创业观、自觉投资观。3.把互联网金融相关知识作为重要内容融入课程体系一是高校相关部门对大学生参与互联网金融进行理财的现实诉求应予以积极回应,做好充分的知识普及服务、价值引领服务、风险预警服务。在引导大学生理性看待互联网金融,善用互联网金融的同时,避免因对互联网金融盲目跟风而导致自食恶果。二是结合当前形势,尽快增设“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等相关课程,在普及互联网金融和投资理财知识的同时,让学生认识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通过系统讲授让学生能正确辨识市场上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种类及其运营模式,认识并了解第三方支付、P2P小额信贷、互联网金融门户、电子商务平台融资、众筹等。针对信贷平台的贷款金额、利息水平、违约赔偿等条款,要以案例课的形式,重点讲解和探讨,帮助大学生揭开互联网金融自身遮蔽的风险,引导大学生全面认知互联网金融,熟悉其运行机理,消解互联网金融给大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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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投资理财风险 7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对个人理财市场产生强烈冲击的原因
(一)资金供给方面原因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有越来越多的资金希望拿来做投资理财。目前的传统投资理财渠道主要有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外汇、房地产、贵金属、艺术品、银行理财产品。而银行存款的收益率太低,难以抵抗通胀压力;股票、艺术品、贵金属对投资者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要求较高;房地产、债券投资资金门槛过高;股票、外汇又风险过高。因此导致大部分居民闲置资金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渠道。而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出现不但打破了传统理财的门槛限制,还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客户体验,使居民闲置资金的收益大幅提高,推动了个人理财市场的迅速发展。
(二)资金需求方面原因
我国目前存在很多的中小型企业,这部分企业由于信用和实力的限制,很难通过金融机构融到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互联网金融促进了金融脱媒的发展,使中小企业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外的其他渠道融到所需资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了一条非常有效的渠道,许多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个人理财产品为项目或者企业融资,使市场上出现很多的高收益理财产品。互联网直接融资规模的迅速扩大不但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同时还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收益较高的互联网理财渠道,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盘活社会存量资金的作用。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在个人理财市场中的SWOT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在个人理财市场中的内部优势
首先是大数据,我国互联网的用户规模巨大且持续增长,截止到2014年1月份,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达8.38亿户、2G上网用户数5.28亿户,这为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客户基础,提供了巨大的客户信息数据库。其次是便利性,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互联网金融能用更加方便快捷的方式满足客户的投资理财需求,操作简单、成本低廉,具有很好的客户体验效果。最后是互联网金融理财具有普惠和开放包容的特点,这打破了传统理财的门槛限制和收入歧视,服务到传统理财不能覆盖的草根客户。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在个人理财市场中的内部劣势
互联网金融理财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很大的制约因素。首先,信用问题,互联网金融理财是通过网上交易来进行的,无法进行实际的信用考察,借贷双方形成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加大了理财市场上的欺诈和违约风险。其次,互联网金融通过网络进行交易,具有虚拟性的特点,很容易遭受攻击和爆发系统性故障风险,从而造成整个网络瘫痪,甚至导致严重的客户资料泄露和交易记录损失。最后,互联网金融理财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理财产品基本上还都是传统理财产品演变而来,缺乏创新,同时专业人才短缺。
(三)互联网金融理财在个人理财市场中的外部机遇
首先,居民大量的理财需求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发展动力。其次,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与现存的金融服务供给之间存在供需不足的尖锐矛盾,而凭借大数据和跨空间服务,互联网金融理财可以提供比传统理财更加优质和完善的金融服务。
(四)互联网金融理财在个人理财市场中的外部威胁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理财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由于我国征信机制的不完善,金融市场上存在很大的信息不透明问题,导致互联网金融理财面临很大的风险威胁。另一方面,由于目前相关监管部门并没有针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较为完善的监管措施,致使监管不到位,存在大量的监管漏洞,导致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发展处于一定程度的野蛮生长状态,很容易触及到法律红线,面临较大的合规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理财环境下的个人理财市场发展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市场监管
互联网金融不同于传统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监管,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既不能监管过度也不能监管缺位,引导互联网金融理财健康发展。明确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上的法律责任,明确中介机构的平台作用。按照金融功能与法律关系,明确界定理财产品及其细分类型,并建立一致的文本规范。加强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
(二)完善征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目前我国的个人的征信机制极不健全,只能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用系统查到相关信用报告,且查询权限也受到很大限制。征信机制里的个人信息不全面,只包含个人经济方面的信用报告,并没有涵盖其他的个人诚信记录。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将个人的重要生活诚信记录包含在征信报告中并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征信业的发展和完善。
(三)严控个人理财产品的经济和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理财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在产品设计和技术方面都还不够成熟,存在较大的风险和违约,这就需要严控市面上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建立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和收益公开机制,信息的公开透明有利于引导资金的流向和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从而通过市场竞争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筛选。互联网存在较大的技术风险,这是互联网金融区别与传统金融的一大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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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理财;余额宝;法律监管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含义与特点
自2013年6月余额宝上线开始,互联网金融理财就开启了振兴之路,各种金融理财创新模式竞相发展,中国进入全民理财时代。理财,简单来说,就是对自己的财产和债务进行管理,以实现财务的保值、增值。互联网金融理财其实就是金融理财与互联网的结合,就是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各种互联网平台,实现金融消费者的理财目的。目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众多,涉足货币基金、保险、借贷等多种领域,截止2014年7月,互联网理财产品用户规模达到6383万,使用率为10.1%。
互联网金融理财有如此规模是因为其具有传统金融理财所不具备的特点,以余额宝等宝类产品为例。第一,手续简单、操作方便。余额宝是支付宝公司推出的,与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对接的余额增值服务,已有支付宝账户的用户只要将账户内资金转存至余额宝内,就意味着购买了增利宝货币基金进行投资,就可获得基金增值收益。第二,投资门槛低、实现零散化理财。余额宝转入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即其对接的货币基金的销售起点是1元,有别于以前传统基金1000元甚至更高的认购金额,大大降低了用户的投资门槛,调动其理财积极性,广泛吸收了社会零散资金。第三,当天结算、收益透明度高。收益当天结算,对于用户来说,在手机上打开操作界面就可以随时关注账户收益情况。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理财相比传统金融理财有许多优势,但也存在着许多风险,除了理财的市场盈亏风险之外,还有其本身特有的风险。
1.网络技术安全与操作风险。互联网金融建立在网络技术的基础上,其理财平台的管理运行都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撑,一旦网络技术出现问题,导致系统瘫痪,不仅影响产品信誉,严重地还会损及用户利益,发生纠纷。同样,由于互联网金融理财操作简单,一旦系统安全出现问题,极可能出现用户资金丢失、被盗的情况,甚至会导致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损及用户权益。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是指资产能以一个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能力。以余额宝为例,其收益率越高,资金赎回的比率就越低,其流动性就越好。而余额宝初期产品讲求的是“T+0”即时赎回,即账户资金能随时消费和转出,而账户内资金实际已投资于货币基金,这就使支付宝公司要用自有资金或客户备付金先行垫付赎回资金,而2010年央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因此,一旦出现用户扎堆赎回或巨额赎回资金的情况,余额宝的流动性就可能出现问题。虽然,支付宝公司针对余额宝用户又推出新的定期理财产品以吸引客户分流资金,但这种流动性风险依然存在。
3.法律风险。还是以余额宝为例,在其推出之初,大肆宣传“保本保底”高收益,资金被盗全额补偿等等,但却没有对余额宝的运行做出详细说明,也没有任何的风险提示。虽然在后期余额宝撤回“保本保底”的宣传承诺,也做出风险提示,但提示字句过小颜色过浅,并不足以引起警示,再加上相关法律的缺失,一旦发生纠纷,影响及后果难以估计。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并没有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互联网金融整个领域及其各个方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监管问题,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监管也是如此。
(一)监管主体不一,监管权责不明
中国人民银行自2010年起就相继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等法规,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规范等进行管理,也就是说支付宝公司的支付业务是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而余额宝是与货币基金对接的余额增值服务,应是由证监会进行监管。这意味着支付宝公司依据业务的不同,接受不同监管主体的监管,但是,由于余额宝账户中的资金可以自由消费、流转,如果没有对监管主体的监管权责依照具体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很可能出现监管空白或重叠的情况。甚至由于对理财机构的资金流转等监管不严,还会给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使其利用互联网理财的隐匿性和便利性从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平台定位不明,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
支付宝公司在《余额宝服务协议》中作出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仅向投资者提供资金支付渠道,并非为理财产品购买协议的参与方,不对理财产品购买协议的协议方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者向支付宝网上传的线上信息之真实性、合法性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或对此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本公司亦无义务参与与理财产品协议交易资金划转及支付环节之外的任何赔偿、纠纷处理等活动。”也就是说,支付宝公司仅将自身定位为支付平台,并不参与实际交易。但有人认为,支付宝公司在此交易中充当委托人的角色,即用户将资金置于支付宝账户中由支付宝公司进行管理,支付宝公司选定基金管理公司与其合作,再由基金管理公司对用户资金进行投资。到底支付宝公司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应如何定位,其是否如其单方的服务协议说明的那样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余额宝推出一年多来,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出现过多起用户信息被盗、资金被盗刷事件,暴露出他们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技术安全不过关等一系列问题。
(三)信息披露不充分,风险提示不足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其他义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做出了相关规定,保证投资人能够按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查阅或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披露内容包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定期报告、重大事件报告、资产与份额净值、申购与赎回价格、基金发行与运作信息披露等等,而余额宝只在开通界面上设有小字的介绍链接,用户需要点击若干链接之后才能了解部分信息资料,甚至在开通账户之后在余额宝界面也不能查找到相关信息,难以充分保障用户的知情权。此外,宝类产品大多仅在界面下方显示一行“货币基金不等同于银行存款,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的浅色小字作为提示,既没有更加详细的说明,也不足引起用户的重视。
三、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法律监管的对策
互联网金融理财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部分,对其监管应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框架之内,除此之外,针对具体问题还要作出特殊的监管规制。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一般规制
1.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构建体系化监管制度。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必须制定专门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依据明确的监管法律确定监管的原则和规范,确定监管主体及其职责范围,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从国际上看,各国对不同的互联网金融类别实行不同的监管,例如,美国对第三方支付实行功能性监管,实行较为严苛的监管方式,相反,欧盟国家对第三方支付实行机构监管,实行比较宽松的监管方式。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根据国情和市场发展需要,选择妥适的监管路径,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2.强化监管重点,鼓励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监管要做到主次分明,将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放在首位, 同时,充分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创新对促进金融业和市场经济发展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因此,要在审慎监管的同时,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这其实也是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提出的特殊要求,要求我们建立的监管机制,既要灵活规定不限制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又要能将未来出现的创新发展纳入监管范围之中,使互联网金融能健康积极发展。
3.重视行业自律管理,加强各部门协作及国际交流。互联网金融监管必须依托已成立的互联网金融协会进行自律管理,通过联合设立专门互联网金融网站,分门别类地列出相关互联网企业的机构设置和信用等级,开设通报板块和投诉专栏,对违规企业公开通报,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将投诉结果予以公开,以此来约束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行为。由于网络的隐匿性,互联网金融很有可能成为投机者和犯罪分子进行不法活动的工具。因此,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必须注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仅是监管部门之间,还包括与其他政府部门、司法部门的协作,同时,由于网络的即时性和跨地域性,还必须加强国际间交流合作,做到统一监管、共同打击犯罪。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的具体规制
1.明确机构定位,注重审查工作。首先要明确互联网金融理财机构在互联网理财过程中充当的角色,对此不应由机构自身声明或外界推测决定,而应由监管机构在考查相关交易信息、综合各方情况的基础上做出认定,确定相关机构的权利义务。并在此基础上,审查互联网理财机构的宣传信息和服务协议,如果发现有夸大宣传、规避风险提示或避重就轻推脱责任等情况,就要责令相关机构予以改正,作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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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网络营销; 财务管理问题; 风险管理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营销正以惊人的速度和规模发展起来,许多中小企业管理者看到了网络营销的低门槛和高回报,并受互联网创造了许多奇迹的鼓舞,受急于求成心理驱使,都把他们的触角伸向了互联网,伸向了网络营销。
通俗地讲,网络营销就是通过网络做生意。凡是以互联网为主要手段开展的营销活动都可以称之为网络营销,它可以使企业瞬间融资上亿元,可以培养企业的潜在客户,可以创造风险投资的奇迹。但是,正像《决胜网络营销》的作者刘兴发所说的那样:“如果你爱他,就让他投资互联网,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也让他投资互联网,因为那里是地狱。”刘兴发说:“今天,我们谈互联网,论网络营销,用这首诗形容起来非常贴切。”这足以说明网络营销具有高风险和高回报的特点。
诚然,互联网以及网络营销创造了“从一文不名到5 800万美元身价”的奇迹,创造了阿里巴巴、新浪、网易等等决胜千里的神话。但是,作为中小企业管理者,一定不能仅看到别人在赚钱,看不见更多的人在烧钱、在赔钱。在互联网的决战中倒下去的是千军万马,成功者是凤毛麟角。归根结底一句话,谁重视财务管理,谁按经济规律办事就胜出;谁忽视财务管理,一味追求技术,谁就被淘汰。互联网和网络营销就是大浪淘沙。
本文首先探讨网络营销中易被忽略的财务管理问题;其次是加强网络营销中财务管理的几点设想。
一、网络营销中易被忽略的财务管理问题
(一)盈利模式的管理问题
所谓盈利模式问题,就是怎样赚钱的问题。这是运作一家网络公司最重要的问题。可就是这样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一些互联网企业却不明确。就是说,他们没有一个明确的盈利模式。用老百姓的话说,他们不知道自己的企业是怎样赚钱的。
这方面的案例可以随手拈来。例如,作为中国第一个互联网接入服务商,瀛海威曾经是赫赫有名的,但其辉煌的历史仅仅不到两年,1995年5月创立,1996年就被收购,1997年出现大亏损,1998年创始人辞职,接着就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究其原因,创始人主张的“百姓网”推出的《网上中国》都是没有财务价值的,投资的三千万元轻而易举地打了水漂。创始人没有认真策划过公司的盈利模式。再比如,健康863网两年用光了5个亿,当时曾号称“将在10年内斥资50个亿打造世界上最大的健康传媒”,然而,只用了短短1年9个月的时间,这个梦想就破灭了。究其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没有成本观念,一直都在烧钱;二是没有明确的盈利模式。类似的案例有很多,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按照现代财务管理理论,企业就应该是一个盈利性的经济组织,如果不能盈利,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作为一个盈利性的经济组织,必须有一定的盈利方法即赚钱的方法,这就是盈利模式。目前,我国IT产业有三种盈利模式,即:承包模式、通用产品模式和运营商模式。网络营销模式就更多了,但还没有人总结过共有几种。无论哪一种盈利模式,其设计、策划的过程都属于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根据财务管理的理论,财务管理的目标有三种观点:利润最大化、每股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无论是哪种观点,作为企业都必须盈利;否则,企业就无法生存。有了利润,才谈得上“最大化”问题。每股利润的大小决定了企业股票价值的高低,企业股票的价值决定了企业的价值。“企业价值最大化”意味着不仅有利润还要最大化。
上述在网络营销中失败的典型案例,都是由于他们忽略了盈利模式和企业财务目标所造成的。他们运营企业却不知道企业价值是由利润决定的。
(二)风险管理问题
根据财务管理的理论,风险一般是指某一事件其结果的不确定性。企业财务活动几乎都是在一定风险条件下进行的;离开风险因素就无法正确评价企业的财务活动。企业在财务活动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归结起来可分为筹资风险和投资风险。筹资风险是指企业由于负债筹资而引起的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可能性;投资风险是指企业投资获得的资产(包括实物资产、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由于市场和经营等因素,所带来的投资效益不确定性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财务管理对风险进行了各种分类,比如可以按风险的规避程度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并对不同类型的风险采取不同的管理决策,以求对系统性风险进行规避,对非系统性风险尽可能消除。可见,风险管理对企业的经营是很重要的。但是,就是这样一个重要问题,在网络营销中常常被忽视。原因是企业高层领导或网络营销创始人根本不具备财务管理经验,没有理财意识和风险意识。笔者根据《决胜网络营销》提供的部分网络公司创始人简历编制的失败网络公司创始人知识结构一览表(见表1),供大家参考。
从表1可见,三位失败惨重的网络公司创始人都对财务管理不精通,都没有风险意识,更谈不上规避风险的策略。于是,他们创立的公司、他们运作的网络营销都失败了。由此可见,一个网络营销的主要决策者必须精通财务管理,他可以在技术上没有那么精通,但他不能不精通财务管理。这是决定公司成败、决定网络营销成败的关键因素。2011年2月的《程序员》中讲了九个人的创业故事,非常令人感动。他们中间有的人是曾经插队的知青;有的人长期漂流海外;有的是白领宅男;有的似乎在跳槽和创业间不断地迭代;有的还是外国人眼中的活雷锋。创业的故事各不相同,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他们对资本的运作、财务管理、风险投资懂得比较少,所以,走了一些弯路。如果他们能有一个理解他们的技术创新、有财务管理经验的助手或是合伙人,他们成功得会更早一点。搞技术的人做技术工作可以得心应手,但是,筹集资金和投资管理比较困难。以后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应该考虑到理财知识的学习。要运营一个网站或是网店,只懂得计算机技术是不够的,应该懂得一些财务管理知识,明白怎样进行企业资本的运营,采取怎样的手段取得盈利,只有这样才更加容易成功。九个程序员在创业的过程中有一个共同的体会:需要找一个有财务管理经验的、值得信赖的合伙人。架势无限的CEO说:创业需要两个必备的条件――资金和销售,而对于技术出身的创业者而言,资金的取得和销售都比较生疏,如果具备一定的理财技能就会事半功倍。
(三)资金成本的管理问题
网络营销是利用互联网做生意,做生意不仅是把货物卖出去,也不仅是提供好的服务,它还包括筹资和投资。因此,需要对资金成本进行管理。所谓资金成本是指企业为筹措和使用资金而付出的代价。从广义上讲,企业无论是筹集和使用长期资金还是短期资金都要付出代价,都需要进行管理。但在日常的资金成本管理中一般指狭义的资金成本管理,即仅指为筹措和使用长期资金而付出的代价。
资金成本包括使用资金的费用和筹措资金的费用两部分内容。资金使用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资过程中使用资金而支付的费用,如向股东支付的股利、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等。资金筹措的费用是指企业在筹措资金过程中而支付的费用,如付给银行的手续费等。资金成本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是企业筹资的重要依据,也是投资管理的重要标准。企业在制定筹资决策和投资决策时,必须正确估算自己的资金成本。企业的理财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同时,也是使资金成本最小化。可见,资金成本对于企业财务管理是何等重要。但是,许多互联网企业根本无视企业的资金成本,为了实现网络销售计划、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点击量而不计成本,结果在烧钱中血本无归。比如有人总结8848失败的原因时就说过,投资人对8848的核心业务没有坚持下去,没有按照企业的核心优势去发展,而是跟着“流行”转,将8848原有的资源消耗光了,最后失去了优势。可见8848的经营管理者根本没有“资金成本”的思想,销售收入排名第一也避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不仅是8848,其他互联网运作失败的网络公司也一样是资金成本管理方面的失败者。
资金成本是企业选择筹资方式的依据,是企业进行资金结构决策的依据,是评价投资项目、比较投资方案和进行投资决策的客观标准。由于8848公司不重视资金成本问题,因此就谈不上有好的投资决策和筹资决策,失败已成为必然。
资金成本率是表示资金成本的常见指标。一般公式是:
K=D/P-F×100%
式中:K为资金成本,D为用资费用,P为筹资数额,F为筹资费用。
企业在进行投资时,应该将投资报酬率与资金边际成本进行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则投资方案可取;否则不可取。
(四)财务计划和财务报告问题
据笔者调查了解,以上提及的瀛海威、8848、博客网都不重视财务计划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更谈不上财务报表和财务计划指标的对比分析。而财务计划是关于企业未来一定时期内全部经济活动各项目标行动计划及相应措施的预期数值说明,是全面预算管理的核心部分,它和其他预算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数字相互衔接的整体。
现代企业管理系统应该是生产运营、市场销售、财务管理三位一体的模式,而全面预算管理始终贯穿其中,成为现代企业有效的科学管理方法。可以说,优秀的企业应该是市场运作、生产运营和财务管理的巨人,而以上提到的瀛海威、8848、博客网都曾经是销售上的巨人,但始终是财务管理上的矮人,这种企业无法获得最后的成功。
二、加强网络营销中财务管理的几点建议和设想
(一)盈利模式策划同步于网络营销策划
当企业开始网络营销策划的时候,应该同时策划网络营销的盈利模式,并对盈利模式的可行性进行研究。选择较好的盈利模式是企业生存的根本。从互联网进入中国几十年的历史看,自诞生了腾讯、百度、阿里巴巴、搜狐、新浪、网易、携程、盛大等市价过亿甚至上百亿的网络上市公司的历史看,没有一家公司不重视盈利模式的策划。
目前互联网即将告别创业的时代,互联网的激烈竞争中已经产生了寡头垄断,且这些垄断已经格局稳定,要加入其中分享盈利很困难,特别对中小企业而言,更是如此。所以,中小企业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营销是比较现实的,关键是要选择好盈利模式。
(二)风险管理贯穿于网络营销始终
在网络营销业务中,要自始至终关注风险管理,要对企业风险进行分类,对每类风险进行分析。在权衡利弊中,选择风险小收益大的营销模式。
(三)资金成本的管理要贯穿于筹资和投资的全过程
在网络营销中,有许多涉及到筹资和投资的问题,企业应该首先考虑到资金的成本,计算出长期借款成本、长期债务成本、普通股成本、留存收益成本、优先股成本、加权资金成本等一系列的成本指标,并且要在资金成本和投资报酬率之间作出权衡和决策,必要的时候还要计算边际成本,研究企业的财务杠杆作用。这样才能使网络营销在理财决策的指导下健康持续地发展壮大。
(四)财务计划和财务报告指导着整个网络营销业务
网络营销企业应该掌握编制财务计划和编制财务分析报告的基本方法。编制营销计划、生产计划、产品成本计划、现金计划等一系列财务计划表格,从中预测、控制网络营销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预算管理。每个会计期末还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分析企业的财务运作状况。要把财务管理中的先进理财方法应用于网络营销中,指导网络营销决策的执行。
综上所述,网络营销是在互联网走向成熟的时代产生的,其运营中应该有科学的财务管理方法作指导,再不能凭着一时冲动去运营。在网络营销开始策划的时候,就要考虑好盈利模式、资金成本、风险规避等问题。只有这样,网络营销业务才能做到稳、准、狠地打击竞争对手,使自己更加强大;才能真正做到“坐在电脑之前、决胜网络营销”。相信随着互联网发展和网络营销成功、失败两方面经验的积累,网络营销业务必将更加重视财务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 刘兴发。决胜网络营销[M].人民邮电出版社,2010.
[2] 张旭梅,等。软件企业管理[M].科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