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融资的主要渠道最新4篇》
创业是创业者及创业搭档对他们拥有的资源或通过努力对能够拥有的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从而创造出更大经济或社会价值的过程。创业是一种需要创业者及其创业搭档组织经营管理、运用服务、技术、器物作业的思考、推理和判断的行为。下面是整理的创业融资的主要渠道最新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的融资方式 篇1
1、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它具有以下特征:长期性、不可逆性、无负担性;
2、债务融资
债务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举债筹措资金,资金供给者作为债权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期的融资方式。相对于股权融资,它具有以下特征:短期性、可逆性、负担性。
企业的融资模式概述 篇2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中,企业的融资模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以美国为
企业融资
代表的证券市场占主导地位的保持距离型融资模式,银企关系相对不密切;企业融资日益游离于银行体系,银行对企业的约束主要是依靠退出机制而不是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直接监督;二是以日本为代表的关系型融资模式,在这种融资模式中,银企关系密切,企业通常与一家银行有着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从那里获得资金救助和业务指导,银行通过对企业产权的适度集中而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实施有效的直接控制。
保持距离型
保持距离型融资模式——以美国为例。美国是典型的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国家,具有发达的资本市场和高度竞争的商业银行体系,这使企业可以同时利用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两条渠道。由于企业自有资金的比率较高、商业银行间的高度竞争、发达的直接融资体系、禁止商业银行持有企业的股票以及银行活动本身受到严格监督,所以企业与银行间保持一种松散的商业型融资关系,即“保持距离型的融资”。在保持距离型的融资模式下,证券市场是企业获得外部长期资金的主渠道。企业主要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的方式从资本市场上筹措资金。从股权控制的角度看,美国企业十分分散的股权结构对治理结构具有重大影响:对经营者的约束主要来自市场。这些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商品市场和经理市场等,其中股票市场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一是股东“用脚投票”的约束。由于股票市场具有充分的流动性和方便交易性,当股东普遍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不满意或对现任管理者不信任时,就会在股票市场上大量抛售股票,这就是所谓的“用脚投票”。它会引起该企业股票价格下跌,导致企业面临一系列的困难和危机。二是股票市场“接管”的风险。股票市场运作方便灵活促进了企业并购,特别是杠杆收购和敌意收购的兴起与发展,一旦企业经营善,就存在被接管的可能,经营者就可能被撤换。市场对企业经营者形成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企业治理结构能够形成较为完整的权利制衡机制,外部治理结构与内部治理结构彼此独立存在且相互制衡,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的分布与配置有着较为稳固和规范的制度安排。
关系型
关系型融资模式——以日本为例。日本富有政府干预色彩的经济体制内在地要求建立一种不同于保持距离型融资模式的企业融资模式——关系型融资模式,以满足不平衡发展战略对资金的非均衡配置和对大企业给予特殊扶植的目的。长期以来日本处于一种金融压抑的体制之下:主要商业银行直接或间接地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长期人为执行低利率政策;政府影响贷款规模和方向,重点支持优先发展部门和企业;资本市场不发达,银行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在这种金融压抑的体制下形成了富有日本特色的主银行制度。主银行制度包括互相补充的三个部分:银行和企业订立关系型契约、银行之间形成特殊关系以及金融监管当局采取一套特别的管制措施,如市场准入管制、金融约束、存款提保及对民间融资的限制等。与此相对的是,日本企业在证券融资中,形成了独特的法人相互持股的股权结构。企业通过这种持股方式集结起来,容易形成“企业集团”,有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也有利于加强经营者对企业的自主控制。因此,在日本的主银行体制和法人之间的相互持股基础上形成的日本企业治理结构:一方面,日本企业经营者拥有作出经营决策的极大自主权,由于法人之间具有持股关系,很少干预对方的经营活动;另一方面,企业经营者又会受到银行特别是主银行的监督。主银行既是企业的主要贷款者或贷款银团的组织者,又是企业的主要持股者。主银行与企业具有两方面的关系:(1)作为企业的股东,在盈利情况良好的条件下,银行并不对这些企业的经营实施直接控制;(2)如果企业利润开始下降,主银行由于所处的特殊地位,能够较早地察觉出问题。如果情况继续恶化,主银行就可以通过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来更换企业的最高领导层。
创业融资的主要渠道 篇3
少有人走的融资之路
在融资的早期阶段,融资风险多过现有的融资渠道。但是随着公司稳步上升,因为风险变小,融资的渠道也开始增多。以下是一些融资渠道:
众筹——众筹是一个有趣的模型。许多初创企业,包括OculusVR和Pebble,像Kickstarter一样找到了他们的出路。
但是,对于软件公司和一些较长市场周期的初创企业(例如仓储企业和需要超过5千万美元才能进入市场的计算设备企业),众筹并不是一个好方法。不过如果你只需要一小笔资金去开发你的产品,以此检验这是不是个好的创业点子,那么众筹无疑是个好的选择,尤其对于硬件和移动应用类产品。
众筹在早期就限制了你的资本曝光度,与此同时允许你对市场和客户群进行分析研究。
创投债券——对于那些已经有一定的资金,并且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初创企业来说,创投债券也许并不适用。创投债券也叫创投贷款,是一种银行向有创投资金支持的企业发放贷款以支持资本支出的融资方式。
与传统的银行贷款不同,创投债券只对那些没有现金流或重要资产作为抵押的初创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开放。对于那些寻找低成本资本的企业主来说,这是一个十分好的融资渠道,因为它不需要你出让任何股权。
提供创投债券的银行一般都是风险规避的,他们在看到其他投资者投资你的企业之前,是不会投资的。但如果你有成功的事业和合伙人作为优势,这种方法则值得一试。
公司投资者——公司投资者通常是通过战略伙伴投资的。这种融资方式的优点包括对基础设施的更多掌控,更好的议价能力,对产品发展的影响力,以及对销售渠道的更多介入。
尽管许多企业都有自己的投资机构,但是战略性合作伙伴也是重要的一步,就像Cloudant和三星资本的例子,Rackspace在B轮融资的例子。
政府融资——服务初创企业的政府投资也有很多。例如,在美国,In—Q—Tel是一个非营利性机构,他们识别并与那些研究前沿科技的公司合伙,以帮助这些公司将科技成果传递给中央情报局(CI→←A)和美国情报委员会。
寻求平衡
我希望我可以告诉你成功的秘诀以及在融资方式和投资者之间找到平衡的诀窍,但是这并不存在。最终你要做的是找到企业需要的融资,同时对公司拥有大部分控制权。
我无需再强调你拿到的融资的重要性。每一块钱的背后都有相应的价值与之联系。
无论你希望公司被收购还是能够上市,获得融资并不代表公司的成功。得到你所需要的,明智地支配资金,才会让收购方喜欢你的公司。如果你公司的估值过高,你也承担着太高预期的风险,而实际上你的公司很难达到这个预期。
很多年轻的企业家都犯了共同的错误,他们与某个大公司变为合作关系,认为这样就能较容易得到风险投资,实际情况往往不是这样。合伙人运作资金是极其重要的。
大型公司通常都非常活跃,并进行许多投资活动。你的公司只是沧海一粟,微不足道,得不到任何支持。现今有许多合伙导向的小型资本,具有高触感、高价值的特点,我会推荐多关注这些类型的资本。因为关联者较少,管理费用比较低,这些公司更具灵活性。他们可以根据关系进行投资,把你当成一个真正的合伙人。
说到合伙人,归根结底是做有利于你和你公司的事情。将人们聚到桌前很容易,但是找到正确的人却是一项挑战。
与合伙人建立联盟很重要,因为日后他们将在董事会占据席位,所以在签订协议之前了解这些合伙人并与之建立关系十分必要。如果你并不急于融资,那么请先寻找合适的合伙人和融资方式,这样将有助于公司取得成功。
创业融资的主要渠道 篇4
(一)自筹资金
世界银行所属的国际金融公司(IFC)曾对北京、成都、顺德、温州4个地区的私营企业关于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结构状况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私营中小企业在创业初始阶段几乎完全依靠自筹资金,90%以上的初始资金都是由主要内部积累、创业团队成员及其家庭提供的,而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所占比重很小。
我们常说的创业初期找资金主要靠3F,friend/face/family,就是这个意思。
(二)银行贷款(担保贷款)
当自筹资金遇到困难时,对于创业者来说,首选的应该是向银行贷款或者通过信用担保体系融资。为什么这么说呢?
一方面,银行以及金融担保机构对创业群体以及创业型经济发展的支持,也已是全球性的发展趋势。不光是我国在放宽金融政策、完善金融体系、支持创业型经济发展,其它国家也都在为此而努力。例如,全世界已有48%的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解决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从银行贷款方式的利弊分析来看,只要你符合贷款条件与贷款程序要求,通过银行贷款基本上都能获得令人满意的资金,而且一般无需担心法律风险问题,其缺点就是资质要求相对较高、手续比较繁琐、周期相对较长。因此,只要咋门创业者做好充分的时间准备并满足其程序要求,资金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目前,银行贷款的主要方式是担保贷款,即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
1、保证贷款
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保证贷款对借款人以及保证人都有一定的要求。例如个人保证贷款,要求个人具有稳定和固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额的能力、无不良历史记录,保证人的担保也必须由银行进行严格的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因此,为顺利取得银行贷款,创业者应该选择那些实力雄厚、信誉好的法人或公民作为贷款保证人,例如专业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等,若银行等金融机构能作为企业的保证人,则效果更为理想,借款企业取得银行贷款更为容易。
2、抵押贷款
抵押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当无法获得银行信用贷款,或者银行所提供的信用贷款难以满足需要时,中小企业可以向银行提供抵押物以获得贷款。而且,对于银行来说,因为拥有抵押物,其承担的风险大大降低,往往乐意向提供抵押物的企业提供贷款。因此,如果创业者也完全可以将个人消费抵押贷款用于创业,具体包括拟购的商业房、汽车等作为抵押来贷款。其风险在于,如果你无法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除了以上几种传统的银行贷款方式以外,创业者不可忽略的是,还有一些与创业扶持政策相关的银行贷款途径,例如创业专项贷款、重点扶持项目贷款等,这也许是你获取资金的一个利好途径。
1、创业专项贷款:
主要指银行或者金融机构针对创业或者再创业设立的专项贷款项目,通常与当地政府创业扶持政策有关。主要由具备生产经营能力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向银行提交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发放贷款。例如,有些地区推出针对下岗人员,专门提出了创业贷款扶持政策。
2、重点扶持项目贷款。
重点扶持项目贷款,一般也是与当地政府创业扶持政策或者产业发展政策紧密相关。主要对象为一些高科技、创新型企业,如果企业拥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者具有极高商业价值的创新项目,都可以向银行申请重点扶持项目贷款,以解决创业启动期资金需求量大的难题。
(三)引入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简称VC,源于40年代的美国硅谷,在我国也已经过较长时间的引进及成长期,在政策制度和操作方面,应该说是较为成熟的一种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风险投资作为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其突出特点是:无需任何财产作抵押,以公司股权与投资者的资金相交换。具有资金使用期限长,没有定期偿付的财务压力,可以获得投资者提供的资金以外的资源支持等优势,成为最受创业者喜欢的'股权融资方式之一。不过,风险投资本身就属于高回报与高风险同时并存的投资行为,对于创业者而言,其主要风险在于:企业将面临控制权分散和失去控制权的风险、融资成本较高(主要指股权稀释)。除了风险以外,风险投资设置的门槛也比较高,即对创业项目的商业模式以及创业者个人能力的要求都也比较高。因此,风险投资尤其适合于产品或项目科技含量高、具有广阔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的中小型高科技或者创新型企业,如IT、半导体、生物工程、互联网等行业的企业。
我国的风险投资者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政府背景的创业投资公司,不过这类公司以支持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例如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等;
(2)国内大企业战略资本,例如联想投资、四通投资等等;
(3)国内外知名风险投资公司,例如Sequoia、IDG、SteamboatVentures、红杉资本、软银中国、凯雷资本、高盛等;
(4)大中华经济圈的创业资金,例如李嘉诚的和记黄埔;
(5)天使投资人,例如沈南鹏、雷军等等。
(四)小额贷款
国际上,对于小额贷款的定义是:向低收入群体和微型企业提供的额度较小的持续信贷服务。其基本特征是额度较小、无担保、无抵押、服务于贫困人群。小额信贷服务一般是由正规金融机构及专门的小额信贷机构或组织提供。在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服务于服务于三农、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其目的是为了合理的将一些民间资金集中起来,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同时有效地解决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通常被定为“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经济发展的地方金融机构”。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模式进入门槛低且更为便捷、迅速,能够快速满足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相比,小额贷款模式更加规范贷款利息相对较低且可双方协商。因此,如果你的条件达不到银行借贷的要求,或者无法忍受银行借贷所要求的繁琐程序、相对较慢的融资速度,同时,如果又觉得民间借贷的利率偏高且对其规范问题心存疑虑,你不妨试一下小额贷款,当然其前提一定是“小额”。不过小额贷款过程中,创业者仍然需要防范以下两个风险问题:一是贷款利率问题。双方协商过程中,贷款方可能会提出很高的利率要求,你要控制好自己能够承受的贷款利率,以免还款的时候压力过大;二是贷款机构选择问题。要尽量选择规模大、知名度高、信誉好、服务专业的小额贷款公司,避免被一些非法的“地下”小额贷款机构危害到自己的权益。
(五)P2P融资模式
P2P是peer-to-peer或person-to-person的简写,意思是:个人对个人。P2P金融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实现自助式借款;投资人根据借款人发布的信息,自行决定投资金额,实现自助式借贷。新兴的P2P融资模式,以其在线交易、方便、快捷、多数无须抵押的优势,正在受到越来越多小微企业主的青睐,也改变着小微企业的融资生态。但是由于P2P融资模式刚刚兴起,因其身份模糊、监管缺位,存在业务不规范、服务不专业、利率过高,甚至是无法完全保证资金安全等风险问题。不过,无论怎样,网络借贷这一新模式的发展已经势不可挡。
(六)典当融资
典当融资在中国近代银行业诞生之前,就已经出现了,也是当时民间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例如当时出现的当铺、票号等。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特殊融资方式,其本质是“以物换钱”。典当融资具有对借款人资信条件要求低、手续简便灵活、典当物品起点低(物品价值不限,千元、百元物品皆可)、典当质押范围广(动产与不动产都可以)、资金使用用途不受限制、可以解决资金急需、可以盘活闲置资产等优势。不过,典当融资也有其突出的劣势,即成本相对较高。例如,与银行贷款相比较,除了贷款月利率外,典当贷款还需要缴纳较高的综合费用,具体包括保险费、保管费、典当交易成本支出等,困此,其融资成本通常都高于银行贷款。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对于用于长期资产投资(买土地、建厂房、购设备、技术研发)的资金需求,不宜选择典当融资方式,以免造成过大的赎回压力。切记一个原则:无论是民间借贷还是典当融资,一般都只能解决应急所需,而不能寄希望于满足生产和技术研发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