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范文大全 > 教师招聘公告【优秀5篇】正文

《教师招聘公告【优秀5篇】》

时间:

教师招聘公告 篇1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建湖县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建湖县部分学校20xx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报名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

③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建湖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得参加应聘。

3、具体资格条件

具体报考岗位的要求和资格条件,详见《建湖县部分学校20xx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xx年7月21—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建湖县城双湖东路建湖县教育局701室。联系人:曹大云,联系电话:0515-80695313、13921853096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写《建湖县部分学校20xx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的岗位不需提交)。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职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个人诚信承诺书

2、所有招聘职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xx年7月24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建湖县教育局706室领取准考证。

4、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的职位,应聘者被聘用后,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县高级技工学校汽车制造与装配专业教师和轨道交通、航空服务专业教师岗位考查《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设50分合格线。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县教育局电话通知各考生笔试成绩和排名。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跟进)。

2、面试

①面试内容及形式。

语文、数学、英语、地理、计算机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微型课的形式;音乐、体育教师岗位采取上微型课(70分)加专业技能考核(30分)形式进行;县高级技工学校的汽车制造与装配专业教师和轨道交通、航空服务专业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未达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3、总成绩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之和计算。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同进)。体检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县教育局及相关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中国建湖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学科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同进)。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1、资格终审。20xx年8月10日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中进行资格终审。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提供的不予聘用。

2、办理聘用手续。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xx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及规定限期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待遇

聘用人员直接进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回避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纪律监督

为保证教师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成立由分管县长和政府办、监察局、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方案的审定、过程的统筹,结果报请县编委会确认。

具体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律委员会、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225100(县纪律委员会党风廉政监督室)

0515-86233249(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515-86225744(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6232117(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5-86220569(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建湖县部分学校20xx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建湖县部分学校20xx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附件3:建湖县部分学校20xx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建 湖 县 教 育 局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教师招聘公告 篇2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桂教特岗〔20xx〕1号)文件精神以及《20xx年陆川县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工作方案》,20xx年我县公开招聘特岗教师120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对象

(一)招聘计划

20xx年我县招聘特岗教师120名,其中初中教师45名、小学教师75名。详见附件《20xx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计划表》,特别说明:农村小学语文岗位分为岗位①和岗位②,请应聘农村小学语文岗位的人员在资格现场复审中选报岗位①或岗位②。

(二)招聘对象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报名平台网上报名应聘陆川县特岗岗位,且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二、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二)资格现场复审

1、复核的对象、时间、地点

复审对象: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平台网上报名应聘陆川县特岗岗位,并且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复审时间:20xx年7月10日—11日。

复审地点:陆川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陆川县江滨东路)。

2、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

(1)目测应聘者五官是否端正,语言表达是否清晰流畅,其身体素质是否达到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要求。

(2)查验复审应聘人员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需交验下列材料:

①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②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验证后返回个人,下同)

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学业成绩)复印件;

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⑦最高获奖证书复印件;(没有的,不须提供)

⑧专科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学院(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⑨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曾任教学校的任教经历证明(师范类专业可以实习鉴定为依据);

以上材料请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一本。其中③—⑨项可根据本人情况提供。

3、不参加资格复审复者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量化加分(计入总成绩)

1、学历学位加分:研究生6分,一本5分,二本4分,三本3分,专科2分;有学士学位证加1分,有硕士学位加2分;仅计最高项加分。

2、师范类加5分。

3、专业对口加5分。

4、具有教师资格证加2分。

加分证件于资格复查时一并提交验证,逾期不受理。考生加分情况与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名单于7月14日下午一并公布在广西特岗招聘报名平台上。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xx年7月15日。

2、面试地点设在陆川中学附属初中(原文昌中学)。

3、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应聘者不能作为拟聘对象。

4、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到场进行监督,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性。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同时,在县教育局公布栏进行张帖。

(五)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各学科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量化加分与面试分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职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以下列条件及顺序优先确定体检对象:①师范类优先;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③专业对口的优先;④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优先;⑤学历、学位高者优先;以上①—⑤项都相同的。,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成绩、实习成绩、获奖情况确定。

体检对象名单、时间、医院、注意事项于7月20日左右公布在陆川县教育信息网及特岗报名平台。体检标准按广西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结果,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如出现缺岗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确定拟聘对象。并将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教育厅。

(七)集中培训

在教育厅统筹指导下,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集中培训不少于120学时,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经费由自治区专项列支。不按时参加培训与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期间一旦有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参加集中培训。要求于8月26日前完成培训。

(八)选岗、签订聘用合同

培训结束后,培训合格的拟聘人员按应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确定聘用单位,选定岗位后与聘用单位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聘期三年。

三、聘后管理

特岗教师聘任期间,由我县根据《教育部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xx〕2号)及《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 人事厅 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57号)文件有关要求进行管理,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四、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陆川县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xx年7月3日

教师招聘公告 篇3

按照《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xx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方案》的要求,根据区属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稀土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1人,幼儿园教师7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科目及人数:

1、中学语文6人,中学数学5人,中学物理2名、中学政治2人、中学地理3人。

2、小学语文15名,小学数学10名,小学英语8人。

3、 幼儿园教师75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二)学历要求

1、中小学教师:国家统招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即专业对口。

2、幼儿园教师: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国家统招全日制师范类、非师范类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三)年龄要求

应聘者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竞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者年龄要求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20xx年应届毕业生要求: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20xx年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学历及所学专业的证明和普通话证书方可参加报考。

2、符合报考幼儿园资格条件的20xx年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学历及所学专业的证明和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可参加报考。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xx年7月14日至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稀土高新区第二中学3号教学楼(请应聘者从高新二中北门进入)

3、报名要求

⑴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供学历证书学信网验

证报告;

②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

⑵报名时应由本人详细、准确、真实填写《包头稀土高新区20xx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登记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⑶办理报名手续时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登记造册并进行信息录入。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应保持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4)收费标准

报名费及考务费每人70元。20xx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20xx年的高校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的50%。低保家庭考生携带家庭低保证明,可免收报名及考务费用。

(5)开考原则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4:1以上方可开考。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6)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7)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xx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凭领取准考证凭证及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招聘办法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加笔试、试讲,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70%。

1、笔试

试题统一印制,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笔试设综合知识测试一个科目,范围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综合文化基础知识,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公布成绩,分专业划出分数线,按实际选聘人数的1:3 公布参加试讲名单。

2、试讲

试讲分科目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进行,试讲时间、地点见笔试成绩公示单。

五、聘用及待遇

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按笔试、试讲的综合成绩定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应聘者被聘用后身份为合同制管理教师,享受我区合同制教师待遇。被聘用者试用期为一年,工资待遇享受大学毕业生见习期相应待遇,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时办理“五险”和住房公积金。

咨询电话: 18747129211

监督电话:5305592

包头稀土高新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7月10日

教师招聘公告 篇4

根据《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平办发〔xxxx〕5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xxxx〕254号)和《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高层次和非急需紧缺人员工作流程》(平人社通〔xxxx〕252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计划为崆峒区5所城区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崆峒区5所城区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50名,详见《平凉市崆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截止报名之日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平凉市崆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计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 提供虚假的证件及材料的。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于xxxx年8月3日8∶00至8月5日18∶00,登录网站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登录报名系统内阅读),报名人员须提交上传的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xxxx年及xxxx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xxxx年及xxxx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上传笔试或面试成绩单。

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误报、错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报考专业参考《xxxx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执行。应聘人员要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3、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应上传近期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小于5MB,大于295x413像素。

4、网上资格审查。8月3日8∶00至8月6日18∶00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更改: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区公开招聘办公室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xxxx年8月6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6、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注:1、已报名参加xxxx年平凉市崆峒区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岗位且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

2、报名后先按照本次所报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3、未进入拟聘用人员的再按照所报第一批教育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4、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不在参与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岗位面试等程序。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相关内容,合成一套卷,满分100分(与xxxx年平凉市崆峒区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岗位同卷同时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划定合格线,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请考生随时关注崆峒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和“崆峒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

3、携带证件。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所需文具进入考点,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智能电话手表、计算器)等物品进入考点,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拟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通过崆峒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末尾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3:1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划定合格线,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审查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2、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笔试准考证、《平凉市崆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两份(自行下载填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彩照2张。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3、面试采取试讲与回答问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末尾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不再增加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1:1确定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该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达不到笔试、面试中划定的合格线岗位,不得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六)确定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并在崆峒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该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不参与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岗位面试等程序)。

(七)备案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崆峒区人社局上报市人社局备案,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兑现工资待遇。

四、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平凉市崆峒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防疫措施。考生应随时关注平凉市崆峒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按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考生在考前应签署《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自理。

(二)崆峒区人民政府的网站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三)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本公告由平凉市崆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招聘工作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教师招聘公告 篇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xx〕1号)要求,结合湖南医药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医药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医药学院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湖南医药学院纪委、省监委驻湖南医药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9个;招聘计划53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医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xx年3月17日至20xx年3月25日(上午8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应聘部门+岗位代码+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如下:

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医药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要求

①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xx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②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xx年2月28日为截止日期。

③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党员介绍信或近6个月的党员(费)证或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经本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⑤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网站的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B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面试、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试教人员。

C类岗位:采取笔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

D类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3、考试主要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和学识水平。总分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应聘岗位的匹配性等。总分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功底和实际动手能力。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各环节的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