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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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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大家对随笔应该很熟悉吧?随笔可以观景抒情,可以睹物谈看法,可以读书谈感想,可以一事一议。常见的随笔有哪些形式的呢?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随笔【精选7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美文的随笔 篇1

好长时间没有动笔了,原本该整理到小札上的东西杂乱无章地堆在心里,还真觉得沉重呢。

于是便想写点什么吧,可是心里又有一点抵触,这种心情有点像不想看见自己写的东西。也是,最近直觉得自己写的东西太过于小我,只是关于自己的小世界小情绪,这些是不会感动人的,现在甚至连自己都感动不了了。我是一个只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只关心自己情绪的人吗?我不愿这样定义自己。

关于这个冬天,我想寻找一个新的自我。

前段时间一直在大一时所在的校区实习,那里有我最糟糕的生活经历,也有我最美好的回忆。原本以为把那些都忘了,始料不及的是,不但没忘,记忆反而愈加清晰。突然就想起一个学姐安慰失恋的学长的话:“忘记是不可能的。就像电脑里E盘和F盘存储的东西,电脑没有显示,一直都没有,不是删除了,它还在,只是没有被点起。我们只有不去碰触,渐渐地你可能会享受格式化的遗忘。”我是不是不小心点开了两年前存盘的文件呢?然后就又突然想起一个词——印迹。

拎着行李刚刚来到这儿的时候,那种失望的真是无法言喻的。其实这个校区很美,虽然在闹市区,但有种闹中取静的韵味。大片的樱花树,一条条幽静的鹅卵石小路,老旧的宿舍楼家属区,在这里能看见很真实的生活。但当时我不知道,只觉得这里不是我想象中的大学的样子。可能是觉得这里不够气派吧,觉得这里会禁锢我期待飞翔的翅膀,在这个小天地里会“施展”不开。看,那时的我多么骄傲。那天的太阳很霸道,我一度以为我被毒辣的太阳烤回了80年代。原谅我,没经历过80年代的我自以为是的将它定义为了黑白色。

喜欢踩小路上的鹅卵石,鞋底不是很厚实,所以踩上去会有点咯得慌。这时总觉得自己像个顽童,在做一件被大人禁止去做的事,尽管这样自己也不是太舒服,但心里会有种小小的满足感。不同的是,小孩子是在寻找挑战权威的刺激感,而我纯粹是在自己的不快乐中找快乐。

我是在这里真正意识到自己是个不那么合群的人的。在以前的小圈子里,大家都在做一样的事,所以自己总不至于掉队,而来到这里之后,我唯一会做的事都不被人欣赏了,恰巧我也不是那么懂得欣赏别人,所以就很难有人愿意亲近我。说到这里,那在这个地方的日子还真的算得上是我最孤独的时光呢。以前总爱吹嘘自己喜欢独处,可到底是没那么坚强啊,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没有人陪着一起走,没有人能给出一点提示,这样的日子还真是难熬呢!

哪儿来的那股骄傲呢?竟觉得主动亲近别人是件丢脸的事。

最终还是遇见了爱情。怎么说呢?也不单单是。我总爱跟他说,我是有他万事足。他既是我的爱人,又是我的朋友,我的亲人。我的生活中有严重的角色缺失,他一人全都分饰了。当然这样的爱情是会有问题存在的,因为我的过于依赖,但我很满足,我将现在的生活状态定义为幸福。如果可以就一直这样下去吧,有一个能懂我能带给我阳光的人,真的就够了。

这是我在那个地方留下的某些印记和足迹,还有好多呢,遇见、错过、收获、失去,每一个词都包含了太多太多的东西。原来一个个单薄的日子叠加在一起是这么厚重的东西,真是值得收藏。

到底还是那么自私啊,原本真的是想写一些可以让别人看了有所感动的东西的,最终还是成了自己的碎碎念。

其实最想说的还是:冷暖自知,各自安好。大家都有自己说也说不完的故事和情绪,我的这点碎碎念也权当是一点纪念吧。

生活随笔 篇2

昨晚,他回家时带回来一条超大的鱼,大概有六七斤的样子吧。我对鱼没什么研究,只听他说是鲢鱼。晚饭吃鱼的时候,他就说,家里人也少,也吃不完,给家里老爷子捎回去一半吧。我说,好啊,好东西大家一起分享才好嘛。

于是,他就打电话问老爷子从城回村里的车在几点。老爷子说,八点就到村了。那就是六点就从城发车了。

我还心里想,平日里他起床和要命似的困难,这五点多就得起来,那又该多难啊。

谁知,今早还不到六点,手机闹钟一响,他就自己就很快起床了。

看着他忙碌着收拾鱼,然后骑摩托出去。我就在想,这就是孝心的力量吧。

孝顺,是每个人都应该有的一种品质。而他,就是出了名的大孝子。

虽然只是半条很普通的鱼,也只是很简单的一次早起。但是,却也体现出他难能可贵的孝心。

我想,老爷子收到那半条鱼的时候,一定能够感受到他的一片孝心!

随笔 篇3

元旦,是走向春天的日子。

元旦,是充满希望的日子。

元旦,是一枚闪光的金奖牌,激发着创新的热情……

一年的帷幕,就是在这一天拉开的;这个舞台,就是当代。

十三亿人都已进入角色;五十六个民族腾飞的姿势,比“飞天”

更美、更真实地呈现在世界的面前。

东部海涛,西部峻岭,又将记载祖国崭新的进程;

轩辕之梦,春秋之史,又将揭开华夏辉煌的篇章。

打开窗口,呼吸八面来风!

踏上征程,擂响热血歌拍!

也许,前面还有冰雪,还有泥泞;但历史给予的机遇,我们无权失落;

也许,前面还有阴霾,还有难关;但时代赋予的使命,我们不能等待。

站起的人,富起来的人,应和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壮丽的乐章,以大无畏的精神,以汗水,以智慧,以拼搏,以创造,以自己的心灵和全部的热情,打造蓝图,收获希望。

千山万水,都跃动着太阳的光芒。

万紫千红,正是今日中华的盛况。

让我们为前进干杯!

生活随笔 篇4

闲来无事,突然想了解下同学的近况。踩了一些老同学的空间,发现很多都已穿上了圣洁的白色婚纱,上传了很多瞬间定格的幸福,有些甚至都已升级做“妈妈”了。看着熟悉脸孔的边上那一张张陌生的脸(新郎),有点莫名失望的感觉。

曾经让人羡慕的校园情侣,都已经各自劳燕分飞。

校园里的爱情,有着最甜的笑容、最纯的感情、最真的幸福,不管曾经是否有过争吵、有过伤害、有过痛苦,哪怕有过悔意,总是那么一段让人无法割舍的回忆。

“毕业那天,让我们一起分手!”

校园爱情,毕业后你还能走多久?

身边仅剩的几对,祝愿他们能一直走到最后吧……

不明白自己为何总爱回忆,是老了吗?或许吧。

一度以为自己很健忘,难道回忆,是怕连仅存的东西也失去?

渐渐得麻木了,我渐渐变得不愿意付出感情,

感觉是为了保护着那点仅存的对爱情的期望……

优秀的随笔 篇5

青春,多么美丽的回忆!

青春,多么伤感的过去!

谁不因青春激动?

谁不因青春伤怀?

影片《芳华》,再现了一群七十年代军人文工团那些少男少女们的故事!在这个大家庭中,他们激情燃烧,他们个性飞扬,谱写了他们一曲曲壮丽无悔的青春年华。在这里,有喜有忧,有乐有悲,悲欢离合交织,演绎了一幕幕感人的故事。

刘峰,手巧勤快,乐于助人,时时处处为别人着想。战友结婚,因置不起沙发,他亲自动手,为战友做了精致的沙发。他每次外出归队,不怕累,不嫌烦,都要为战友捎带家属给的物品。他放弃自己光辉的前途,把上军大提干的机会拱手让给别人。这一幕幕无不让人感动?但命运有时候也会跟你开莫大的玩笑。他感情细腻,爱上了战友林丁丁。一次,因纯真的感情,抱了一下林丁丁,却被林丁丁落井下石,背处分,上了前线。

前线上,他奋不顾身,舍生忘死,坚守阵地,用生命捍卫者军人的天职,在炮火中失去了右臂。

何小萍,善良坚强,因家世的不幸,她改名换姓,参了军。

她6岁,父亲含冤入狱,母亲改嫁,不被继父接受,受弟妹的欺负。她因故意受冻,引发感冒发烧,换得了母亲一次的拥怀入睡。

她刚参军,穿战友的军装照相,为让父亲高兴,却被战友林丁丁诬陷,落得“贼”的骂名。

她有着超人的舞姿,在文工团是A角的地位。因战友的欺负,上不了台。只有在别人伤了的情况下,被迫顶位上台。

何小萍,常常受着战友们的欺负,最终也被调到了前线,改行做起了军医。在炮火中,她不顾一切照顾着伤员。尤其是照顾了那个15岁的小伤员,那一幕,无不催人泪下。何小萍一次次的打击,一次次的受刺激,精神崩溃。

林丁丁,自私,任性。她诬陷刘峰,受处分,上前线;她故意欺负何小萍,使何小萍遭别人的冷眼。

影片后面,战争结束了,文工团解散了。在文工团解散前的最后一次演出中,刘峰来了,何小萍来了,小穗子来了……何小萍看着演出,恢复了记忆,慢慢的神志清楚了。

演出后,他们唱着《驼铃》,喝着酒,含着泪,为最后的分别壮行,场面感人。之后,他们各奔东西,寻找人生的前程。

多年后,刘峰去烈士陵园祭奠战友,与何小萍相遇。得知刘峰老婆因刘峰残疾,跟长途司机跑了。何小萍一叙旧情,向刘峰表白了自己很早就喜欢刘峰。他们相拥了,没有结婚,没有生子,相依为命,一起搀扶,行走在最美的夕阳里!

青春哦!一去不返。

青春像一出精彩的演出,在脑海里久久播放!

青春像一壶久藏的老酒,酒香在记忆里氤氲!

唯美的经典随笔 篇6

寒潮黯然来袭,顷刻之间冷透大地!行走在呼啸的寒风之中,感受着冰冷的抚摸。看路边的银杏树摇摆着自己清爽的面庞,一阵又一阵水汽携带着江的味道扑向岸边,迷蒙着万象。远处的楼房若隐若现,偶尔凸出的一角似海上孤岛,不知里面流露出的温暖能否演绎一段曾经美丽的神话。

江面披着一层薄薄的白纱,将船、水、人、景都揽入自己的怀中。有时驶过一艘小船,划破宁静的江面,其后尾随着一道道水波,如一幅轻描淡写的水墨画,极尽淡雅!

远眺对岸,只见如黛青山于天际徜徉,直逼一条踏云青龙,翻滚于云端!

将目光收回近处,看见了一片又一片树林笼罩在雾气之中,纯白中透出生命的色彩,单调中显出别样的魅力,一声鸟鸣,震得寒冷伤怀,空阔的清晨将这声音久久回荡!

俯身拾起一片落叶,枯黄的叶子并不因坠落而失去它的血脉。它也许是耐不住寂寞,或者是想念大地了,于是纵身一跃,期望在大地的拥抱下得到永生!

它的身上有着冬之前奏留下的痕迹。一层薄而不衰的霜轻轻地贴在它的身上,安抚着它的心伤。

这就是模糊的魅力,本来一片沉寂的水泥森林就因模糊的涂抹而风姿万千。于是,当密林深处响起美妙笛声时,不必苦苦踏遍每寸土地追寻,只要静持一颗淡然的心聆听即可。当漫山遍野开满美丽鲜花时,不必朵朵欣赏评出最美一枝,只需将这一片美景珍藏在记忆中即可。当开阔天空飞起一只美丽风筝时,不必知道风筝的另一端悬挂着谁的寄托,只要跟随它一起飞翔即可!

伊人已然安睡,夜,开始模糊……

优秀随笔大全 篇7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像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