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程【3篇】》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较系统的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教育培训,以提高他们对党认识。以下是小编精心搜集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程范例,希望对你有帮助!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程范例篇1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力度,积极慎重做好新党员的 发展工作。
二、 工作要点
1、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采取集中与分散,辅导与自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江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十五大和十五六中全会的精神,以及党的基本知识等。
2、 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结合各自岗位开展创优活动,积极争做新时期的先锋战士,在群众中起好表率作用。
3、 进一步完善培训登记制度,充分保证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时间,做到有内容、有记录、有体会,效果显著;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帮教措施。
三、 培训内容及要求。
1、 内容: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要求:通过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历史、党的性质、任务、宗旨、党员义务、权利等有一定的了解,从而端正入党动机,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入党。
2、 内容:党的基本知识测试。
要求:通过自学、测试,使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了解党的基本知识,明确党在新时期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坚定入党信念,并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3、 内容:理想、信念、宗旨教育。
要求:通过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通过学习辨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和科学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坚定入党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4、 内容:开展“知党、爱党、信党、跟党”主题教育活动。
要求: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参加党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结合各自岗位开展创优活动,积极争做新时期的先锋战士,在群众中起好表率作用,争取早日成为中国共产党员。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程范例篇2
一、培训目的和要求
为了进一步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的教育、管理和培养工作,公司党委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较系统的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教育培训,以提高他们对党认识,培养其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感情,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帮助树立正确的“三观”和共产主义理想,端正入党动机,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和信念,教育和引导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帮助其从思想上早日入党。 通过学习交流,不仅使入党积极分子能够明确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任务等党的基本理论知识;而且使入党积极分子清楚地知道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中自己肩负的责任与承担的义务,为促进公司健康、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二、时间安排
20XX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1、培训学习。学习党章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
2、座谈交流。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一员,如何立足岗位以实际行动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四、培训方式
各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公司党委举办的培训班。采取集中上课、讨论交流的方法。
五、培训要求
1、严格考勤制度,集中上课。
2、认真听讲,积极交流发言。
2、熟悉培训教材,并做好学习笔记。
3、完成培训考试题
4、培训课后,上交心得一份。
六、组织领导
办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以及对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各支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妥善安排好工作,以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培训。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程范例篇3
一、街道党组织及党员基本情况
街道现辖11个基层党支部,其中农村党支部1个,社区党支部4个,非公经济组织党总支1个、党支部4个,机关党支部1个。目前,街道共有党员180余名。
二、入党条件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一)入党基本条件: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三)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