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的论文(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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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论文 篇1
浅谈商品保险价格的构成及影响因素
摘 要:商品保险就是保险公司为个人、企业和任何风险情况,预先与客人订立的用金钱和其他方式承担风险的合约。商品保险价格是由保险商品的价值决定的,商品保险价格总是围绕商品价值上下波动,商品保险的价格由纯保险费率、附加费率和安全费率三部分构成。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影响商品保险价格的诸多因素。
关键词:商品保险;价格构成;影响因素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机制的引入,社会风险也增大了。越来越多的人把钱用来投资、买股票等等,这也加大了风险的力度。在这过程中,人们逐步有了危机意识。为了更好地保证自己的财产、生命安全等等,保险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在适应时代发展和消费者需求的情况下,出现了一种商品保险。
一、商品保险
1、保险。
商品就是用以交换的劳动产品,它凝结了人类劳动。商品保险首先是商品,它在市场上流通买卖,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有很多专业术语,如保险人、投保人,这是保险合同的双方,有时候投保人就是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有时并不是这样,保单受益人可能不是投保人,也或者是包括投保人在内的其他好多人。此外,如“保险标的”就是指保险的对象。财产保险的标的就是被保险的财产;人身保险的标的就是被保险人的生命安全;商品保险的标的就是被保险的商品等等。“保险费率”是指投保人要交的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例,就是保险价格,通常以每百元或每千元保险金额应缴纳的保险费来表示。保险在社会中有很强大的功能,它不仅为单独的个体在抵抗风险时提供强大支撑,同时是大型企业发展的有力后盾。保险可以看成是一种风险管理的策略,也可以说是对社会经济的有力保障,同时它还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2、商品保险。
“商品保险就是保险公司为个人、企业和任何风险情况,预先与客人订立的用金钱和其他方式承担风险的合约”。一些大型公司、企业在销售产品时为了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向保险公司对自己的产品投保,这样不仅对产品质量有了保证,同时一旦出现有损消费者利益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补偿,使自身损失减小到最低。但是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商品保险有自身的特点,那就是其除外责任。这就是保险公司在权衡责任范围时尽量的使自己免受损害,避开承担太大的风险,造成公司的运营困难。
除外责任顾名思义就是将一些责任列为保险公司不承担偿付责任的范围,有的时候在商品保单里明确指明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的责任,有时并没有注明言外之意就是没有标明的责任是除外责任,出了这方面的事故保险公司是可以不承担其责任的。由于商品保险的这一特点,就要求保民在购买时仔细认真的阅读其所保范围,还要看清楚其除外责任。避开在发生损失后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矛盾。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尽管它的存在就是最大化的为保民降低风险,然而保险公司自身也需要运营,它的资金从何而来,公司怎样发展壮大,这些都是保险公司要考虑的理由,因此它不可能将全部的风险自己来承担,这也是不现实的。除外责任就是保险公司考虑自身风险后做出的选择。
二、商品保险的价格
商品保险和其它险种一样,也有保险价格。保险费率就是我们说的保险价格,简而言之就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所交的保险费用。这是一种双向的利益关系,就像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一样,购买者要想得到商品的使用价值就必须支付一定的价值,而商品持有者为了得到价值就要让渡其使用价值,二者不可兼得。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如果出现经济损失的情况,就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经济补偿,降低自己的损失。同样的保险公司作为一个盈利机构,也要维持运转和收益,向投保人收取一定的费用。在保险市场机制中,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共同发挥着作用。在市场经济下,价值规律总是发挥着自己的作用,商品保险价格也是由保险商品的价值决定的,不管是什么价格都要受价值的影响,商品保险价格总是围绕商品价值上下波动,而价格上下波动的理由主要来源于两大因素:一是供求关系的变化,二是竞争的激烈。价值、供求关系、竞争三者是刺激价格升降的最重要理由。事实上,保险公司计算的保险价格和实际的价格是有出入的,这也证实了外部因素对价格的影响。
商品保险价格有两种主要的表现途径:一种是企业、公司向保险公司为自己的产品投保,这是企业、公司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的直接投保,但是消费者是间接付出了保险费。这样的情况就是商品保险的价格是计算在商品价格里面的,也就是说商品实际市场价格已经是包含了保险价格在内的,而事实上消费者对保险价格的计算是不清楚的,甚至有的根本不知道商品是投了险的。尽管存在这样的隐患,但是这无形中对商家的产品质量、信用等起到督促和激励的作用,同时这种商品保险既能为商家减轻可能面对的负担,同时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在购买时消费者更倾向于参保的商品,买的放心,提高了商品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力。另一种就是投保人自己直接和保险人建立一种合约的关系,投保人通过缴纳一定的保险费来确定自己产品等的安全。比如现在流行的淘宝购物,在提交订单时总会出现这样一行字:“是否加运险费”,只要点击支付几毛钱,在购买的商品出现理由时可以向卖家索要相应的赔偿,也不会产生各种不必要的纠纷。
以上阐述了商品保险价格由商品价值决定,同时与供求关系、竞争等有很大关系,同时列举了商品保险价格的两种表现形式。究竟商品保险价格是怎样计算的、由什么构成是接下来探讨的理由了。
三、商品保险价格的构成
“保险费率”是指投保人要交的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例,就是保险价格,通常以每百元或每千元保险金额应缴纳的保险费来表示。保险费率一般由纯保险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通常情况下,人们将由纯保险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的费率称为毛费率。纯保险费率也称净费率,是保险费率的主要部分,它是根据损失概率确定的。按纯费率收取的保险费叫纯保费,它用于保险事故发生后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和给付。附加费率是保险费率的次要部分,按照附加费率收取的保险费叫附加保费。它是以保险人的营业费用为基础计算的,用于保险人的业务费用支出、手续费支出以及提供部分保险利润等。商品保险价格也不例外,它也包括纯保险费率和附加费率,当然作为一种特殊的保险形式,它还有一种安全费率。因此,商品保险的价格由纯保险费率、附加费率和安全费率三部分构成。
1、纯保险费率。
纯保险费率即纯费率,也叫净费率,它是商品保险价格中的主要部分。纯费率是根据损失概率确定的,相应的按照这种费率所收的保险费就是纯保费,用于保险事故发生后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这些费用是真正完全用到投保人身上的,也是保险公司承诺的在自己补偿范围里的义务。
2、附加费率。
“附加费率是商品保险价格的另一部分,按照附加费率收取的保险费叫附加保费。它是以保险人的营业费用为基础计算的,用于保险人的业务费用支出、手续费支出以及提供部分保险利润等”。先不论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目的,作为一个正常的公司需要员工、机器设备,公司需要正常运转,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要想提高公司效益,还得培训员工、给员工一些红利等等,这都离不开资金。这些资金从何而来?这就是保险的一个重要的融资功能,它把投保人的保险费用于公司的运营走转资金,这样既活跃了市场,又稳定了公司,对投保人来说也是有好处的。
3、安全费率。
不论对保险人还是投保人,看中的是安全二字。如果在某一段时期集中出现意外风险,超过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很可能造成公司经营的困难和风险,同时也给投保人带来灾难。因此,为了确保保险公司财务的稳定和安全,尽可能的减少意外风险的损失,在商品保险价格中包含了安全费率。
以上论述了商品保险价格到底从何而来,它是由三个部分构成的,其影响因素也是众多的。
四、影响商品保险价格的因素
影响商品保险价格的因素有很多方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从市场的角度来说。
在保险市场机制中,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三大规律共同发挥着作用。商品保险价格也是由保险商品的价值决定的,不管是什么价格都要受价值的影响,商品保险价格总是围绕商品价值上下波动,而价格上下波动的理由主要来源于两大因素:一是供求关系的变化,二是竞争的激烈。价值、供求关系、竞争三者是刺激价格升降的最重要理由。商品保险之所以出现是大众的需求,如果单个的个体不具备承担巨大风险的能力而社会发展又使他们不得不面对一定程度上的风险时,他们就需要依靠一个更有保障的后盾,能把经济损失减小到最少。保险就承担起了这一角色,当然也是大众对商品保险的需求,随着需求的增加,商品保险费率就会发生变化。此外,商品保险行业良性竞争对商品保险费率也会有所影响。竞争越激烈,保险费用相对就会下降,这样会吸引更多的投保人,从而扩大消费人群。
2、从保险的主体来说。简要的来说,保险的主体就是保险人和投保人。
在投保时,保民看中的就是安全、信用。首先,一个经营良好、规模很大并且具有业界好评的保险公司往往是保民选择的对象,吸引大量投保人前来,消费者增加了,保险公司收益越来越好。公司就有多余的精力来实行降价活动,降低商品保险费率,进而确保更多的消费人群成为公司客户。这样做并不会使公司收益减少,反而更有利于保险公司发展。其次,附加费率也是构成商品保险费率的一个重要部分。
附加保费主要是用于保险人的业务费用支出、手续费支出以及其他保险利润等,如果保险公司能够提高保险人的个人素质,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保险人工作效率,这样就可以缩短工作时间同时减少许多额外的费用支出,附加保费相应的减少,在其它要素一定的情况下,那么商品保险价格就会下降,也达到了保险公司的目的。第三,商品保险费率的大小也与保险公司所承担的赔偿金额大小有关。商品风险越大,保险公司所要承担的风险赔偿金额越多,当然投保人需要缴纳的保险费也会高一点,所以商品保险费率也比较高。反之,商品保险费率就低。
对投保人而言,保险公司出于安全考虑,对初次投保的可能采取较高一点的商品保险费率,随着投保人信用的增加,会逐渐降低这个费率,给以优惠。所以投保人自身的素养和管理能力也是影响商品保险费率的因素。
3、从保险的对象来说。
由于商品保险的对象千差万别,它们的构造、性质、影响因素都大不一样,所以承担风险的程度就会不同,像一些小型的商品交易存在的风险较小,因而商品保险费率就低。但是一些意外风险系数较高的比如游轮、货轮等遇到强暴风和海啸等等,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提前根据所保对象的风险因素制定合适的商品保险费率。因此,根据保险对象所面对的风险系数的不同,商品保险费率也会不同。此外,保险对象的损失情况不同,商品保险价格也不一样。
除了上述三方面外,影响商品保险价格的还有国家有关保险的政策,比如国家采取手段降低农业保险费率,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保障农民利益。另外,货币价值和其他商品价格也会影响商品保险价格。
参考文献:
[1]张祖荣。农业保险的价格构成与保费补贴比例的确定[J]。财政研究,2012(10)。
[2]黄绍涛。保险商品价格的构成及影响因素分析[J]。价格月刊,1993(12)。
[3]姚一明。商品保险理赔中应注意的几个理由[J]。商品储运与养护,1995(2)。
互联网保险的论文 篇2
摘要:在互联网金融的时代背景下,通过加快教学改革步伐,增加实践性教学内容,突破传统单一的课堂灌输式教学方法,建立完善的知识体系,跨学科交叉教学,对深化高校的课程改革、变革专业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有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保险学;教学改革
一、引言
作为金融创新发展模式之一的互联网金融系统是依托互联网实现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将以大数据、云计算、搜索引擎及移动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高新技术与传统金融形态进行有机结合的结果。从互联网金融的资金融通方式角度来看,包括互联网银行、互联网证券以及互联网保险。在我国作为互联网金融重要组成部分的互联网保险只有不到二十年的发展历程,但就在这期间,互联网保险已经深入人心。1997年,中国保险业划时代的开出首张电子保单,开启了互联网的大门,但彼时的互联网只是作为一种创新型的服务载体及业务销售渠道,直至有互联网金融元年之称的2013年,互联网保险才作为金融创新的模式之一得到真正提速。2013年11月6日,由“三马”(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腾讯董事会主席马化腾、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共同投资成立了中国首家网络保险公司——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这是国内成立的首家互联网保险经营公司,更是全球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2015年7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并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我国互联网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四类,分别为保险中介自建网络平台、保险公司自建网络平台、专业的互联网保险公司和第三方互联网保险平台。截至目前,我国专业从事互联网保险的公司的数量已达5家,分别是泰康在线、众安保险、易安保险、百安保险以及安心保险。保险学(Insurance)是专门研究与保险及其活动规律有关的社会科学。与其他学科相比,保险学的课程教学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即除具有明显的理论性外还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应用性和时代性特征。据相关统计数据,以众安保险为例,其有近40%的员工是来自于互联网行业,其主营业务为互联网保险销售,并不在各地设立经营实体,所有产品的销售和理赔均直接通过互联网完成。互联网金融时代保险行业的这些新特点就对传统的保险学教学课堂教学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互联网金融时代所需要的人才应当是高素质、宽基础、懂经济、有专攻、能应变的应用型人才。这要求我国高等学校保险学课程改革与教师培养应当适应经济市场的变化,紧跟时代步伐,适时创新教学理念,加快推进教学改革进程,合理增加相关实践性教学内容,逐步改善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教学方法,结合慕课、网络课堂、翻转课堂等前沿性多媒体教学工具的应用,明确课程教学目标,将课堂教学与保险相关实例相结合,着力培养既有保险学理论基础,同时熟悉互联网保险市场环境和相关政策,具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二、保险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方法单一
目前来看,各学校对于保险学专业学生的日常教学大多数采用的是传统教学模式,即“老师讲解,学生听记”,授课过程更多的表现为采用照本宣科的方式讲授,以教材为基础,引导学生按部就班地学习相关保险原理、产品构成等基础知识。这种灌输式的教学方式,不仅使得造成学生课堂上不能有效参与教学,更使得教学效果的实现大打折扣。而近来学界所提倡的教学创新也仅就教学工具提出相关创新型试验和改进,如在教学过程中借助相关高科技电子设备进行授课等。不可置否的是现代化教学设备虽然为教学过程带来了一定新颖和便捷,但始终未触及到教学方式发生质的转变,应试性、灌输式教学手段应用的普遍性仍难以撼动。
(二)学科交叉程度弱
当下,我国的保险学课程内容多局限于狭义范畴内的保险领域,在专业课的设置上,也仅仅是结合了人身保险、财产与责任保险等课程,难以与其他学科形成交叉教学。实际上,保险学是一门极具实用性的社会学科,它所触及和适用的领域远不止于其概念本身,证券学、银行学、统计学、法学、医学等学科均与之有所交叉,而在当今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甚至已经涉及到了电子商务等课程之中。反观我国高校的保险学教学实践,一方面保险学的教材内容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明显不足,另一方面,保险学教师自身的知识面、授课能力也都有待提升。
(三)内容缺乏实践性
近年来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险种层出不穷,创新不断,有关保险法律法规及规章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基于保险学自身的实践性及应用性,先进国家的保险专业教学越来越注重和强调实践环节,普遍采用模拟保险实际案例的教学方法,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哈佛商学院的保险案例模拟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通过对典型案例的重塑与讲解,在加强学生对保险学原理及基本理论学习的同时,更进一步帮助学生培养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相比较而言,我国保险学教材更新速度落后于保险实践且教学内容也无法跟上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发展。
三、对保险学教学改革的思考
(一)结合实践,培养应用型人才
受制于课时数量、教师教学能力及社会资源等诸多原因,保险学教学与相关实务严重脱节,并存在忽视对学生的应用能力的培养和拔高。互联网金融不断深化的时代背景要求各高校保险专业尽快培养出既拥有丰富、深厚的保险理论功底,又能灵活运用保险知识应对保险相关实务的应用型专门人才。笔者认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教学方法改进需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充分发挥学校所在地的人脉资源优势和地缘优势,邀请保险资深人士来校开展保险实务专题系列讲座,介绍业界最新的保险品种、产品服务内容、保险经营模式的创新产品等,可以让学生深切感受到成为一名合格的保险从业人员需要应对的困难和处理的问题,使得学生能够发挥长处并知其不足,合理规划未来的工作发展方向及择业做好充分准备。如笔者所在的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就曾经聘请了蚌埠医学院的医学教授为保险医学这门课进行授课,由于针对性强,开阔了学生的视野,受到了学生们的一致好评。其次,合理配置实践性课程内容。在保险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应更加注重引入相关实践性教学内容,并为学生进入保险公司实习创造相应机会,使学生通过实践充分认识自身的优劣势。鼓励学生参加保险行业相关从业考试,如保险从业资格证和精算师资格证的考试等,以参加考试为途径,促使学生对所学的知识加以强化和巩固。
(二)寻求“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结合
因保险学传统教学观念根深蒂固,单一且枯燥的说教式、灌输式、填鸭式教学方法盛行,实务型、案例型、研讨式、模拟式的教学形式难得一见。这种被动式的教学方式严重降低了学生的学习兴趣。笔者认为,通过对传统的理论教学适当融入案例教学的方法,往往能够使得教学目标的实现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首先,融入案例教学有益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较多学生反映保险学的教材内容难以理解,只是单纯的进行理论学习,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益处不大,因此导致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明显不足。先进国家的保险学教学方式表明,在相关知识点的讲解过程中适当引入保险典型案例能使学生认识到保险对于人们生活中的巨大影响力,并且可以让学生在感触保险社会作用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改变传统的学习方法,告别对书本的陌生感进而激发学习兴趣。其次,案例的融入能够加强学生对知识点的牢固掌握。事实上,对于学生来说,保险学教材中的相关专业术语及保险理论确实晦涩难懂,不少学生是通过死记硬背的方式来应付考试,一旦需要在事务中运用所学相关知识,就感觉其举步维艰,而案例教学的融入则能使学生将所学的保险专业知识与保险实务紧密结合,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三)注重跨学科交叉教学,促进知识体系的完善
首先,需注重相关学科的建设。保险学的教学过程不应只局限于保险相关知识的讲解与传授,应适度将证券投资、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融入到日常保险经营中。为此,可以借鉴国外很多高校跨学科选课的方式,鼓励学生在大一、大二的基础性教育阶段,多选修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法学、写作、数学等学科。到了高年级再进入到比较精专的保险领域。同时要加强法学和写作等学科的基础教育,加大数学课程的安排,为学生向保险精算方向发展打好基础。在制定保险专业学生培养计划时,学校应同时注重其他学科的建设,如财务管理、固定收益证券、寿险精算、电子商务等课程应与保险学的结合授课,此举能使学生形成一套架构完整的学科体系,提升学生的专业知识面并拓宽眼界,真正培养出社会急需的高素质专业型人才。其次,应鼓励学生多参与保险实训。在实际教学中,学校应加大与相关保险机构的合作力度,建立教学实验基地,组织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如在保险公司相关岗位实习、在实验中心上机操作、保险事故现场考察、聘请业界专业人员来校讲座等。四、结语互联网金融时代保险学科的创新和改革,是高等教育理论和实践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保险学在学科建设、培养模式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对深化高校的课程改革、变革专业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有重大的意义。
互联网保险的论文 篇3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已经在各个行业领域都得到广泛的推广与应用,保险营销行业也不例外。互联网背景下,保险营销也探索出了一种全新的营销渠道与方式,相比于传统营销模式,怎样利用自身资源,制定出科学新颖的网络营销发展方案,进而在激烈的网络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也是当前各保险公司应考虑的首要问题。本文主要是对互联网对我国保险营销渠道的影响进行了研究探讨。
关键词:互联网;保险营销渠道;影响
前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保险营销也在不断探索和创新全新的营销模式,同时,传统保险营销模式的营销理念、方式,以及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也迎来了新一轮的挑战。对保险营销来讲,互联网技术的广泛推广与应用,不仅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细致和人性化的保险服务,也能够为保险公司不断拓宽营销渠道,进而让保险公司在让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
一、互联网对保险营销渠道的影响
一方面,有助于加快交易进程,使新产品得到更快速的推广。网络能够快速、大量的整理和传递信息,而保险公司能够利用在线服务,使投保人能够在网络上自主的进行保险种类的查询与了解,提高交易速度。同时,网络的应用也使保险公司的整体运行效率得到显著提升,进而各营销渠道能够及时、准确的了解客户的需求变化,并对自身的服务做出合理改进,从而加快营销渠道的拓宽与新产品的推广。另一方面,有利于保险信息的透明化。互联网背景下,提高了保险信息的透明度,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都受到大众的监督。而消费者则可以自由的在网上选择自己喜欢的产品,并且能够将多家产品进行对比,使消费者获得了更大的选择范围,同时也为保险公司拓展了更多新的营销渠道。
二、保险网络营销发展的策略
(一)创新营销理念,更新保险营销渠道
保险公司应积极的突破传统营销理念的束缚,树立全新的营销理念,促进公司综合竞争实力的不断提升。保险公司应重点推行差别化、功用化、附加值和共鸣的4V营销理论,其最大特点就在于“新”以新的营销手段、方式等吸引消费者,同时也为保险公司探索出新的营销渠道。具体来讲,保险公司应适当加大对网络营销方面的探索与创新,根据不同客户、不同阶段的实际需求来为其提供差异化、功能多样化的产品,同时也为客户营造出不同的消费体验,使客户的需求能够得到充分满足,进而使保险公司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更大的市场,探索出更多新的营销渠道[2]。
(二)科学利用现有资源,合理控制营销成本
在互联网背景下,保险公司应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状况,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来对网络营销做出更加全面的营销计划,这样不仅能够使保险营销的每个阶段都能够获得理想的成果,也能够使保险公司的现有资源得到更加科学、灵活的利用,进而有效减少由于网络营销渠道的建设而产生的成本,使其成本能够得到合理控制。同时,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公司员工与客户体验的反馈,积累更加丰富的营销经验,进而为网络营销渠道的探索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有效方式出现资源浪费现象。网络营销成本主要是产生与营销渠道的建设与维护等方面,这种营销模式虽然在前期的探索和创建营销渠道方面,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但是随着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网络营销的收益潜能也是巨大的,因此,各保险公司应给予足够重视。
(三)重视管理客户关系,开放深层次的客户资源,拓展营销渠道
在互联网背景下,保险公司应利用公司自身的传统营销渠道获得的客户,对网络营销应给更深层次的开发,同时,保险公司也可以将开发出的网络客户,交由传统营销渠道进行再次开发,进而使公司的保险营销渠道得到进一步的拓宽,也为公司赢得更大的经济效益[3]。此外,保险公司在网络营销方面,还可以科学、灵活的利用全面服务网络,以及IT系统来全面了解与掌握不同客户的实际需求,以及不同阶段客户需求的变化趋势,进而将了解和整理的客户信息及时的反馈给保险公司,进而使保险公司的各个营销渠道能够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做出快速、准确的反应,也使各个营销渠道能够时刻为客户提供最全面、最优质的服务。
(四)培养和引进高素质的营销人才
在互联网背景下,对于网络营销来讲,要求营销人员出来要掌握丰富的营销知识与技能外,强调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网络技能,进而使其对网络营销渠道的开发与建立有更深刻的理解,并且能够对其进行恰当的维护,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应积极的培养和引进高素质的营销人才。此外,对于网络营销人员来讲,具有较为自由的业务工作空间,所以,营销人员在职业素养与道德方面也应该加强自我控制。对此,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不同阶段的发展需求,积极的引进优秀的IT与网络营销人才,同时还要积极的组织公司在职人员参加相关的专业培训活动,使职工的知识结构与业务水平能够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和提供,进而培养出更多既具有丰富保险专业知识,在网络营销方面有具有较高创新能力的营销人才。此外,为了有效降低风险隐患的存在,以及认为因素引起的信息安全问题,保险公司应不断加强对用户数据的管理与监督,对职工开展定期的网络安全教育,进而不断提升公司职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与能力,从整体上提高保险公司营销人员的综合素养,从而使其能够为公司探索出更多、更广的营销渠道。
三、结语
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营销模式受到了广大保险公司的接受与认可,同时它也是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契机。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讲,网络营销虽然能够为其提供更广的营销渠道,但其绝对不是对传统营销模式的替代,不论是网络还是传统营销,其都具有各自的优势与不足面,所以某个保险公司在经营发展中,应树立全新的经营发展理念,在营销方面应做到网路与传统营销模式的有机整合,进而逐渐形成一种全新的营销理念、方式与渠道。同时,也促进保险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