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论文范文3000字通用6篇》
《财政学论文范文3000字通用6篇》由精心整编,希望在【财政学论文】的写作上带给您相应的帮助与启发。
财政学论文 篇1
【正文】
当前,中国的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也已逼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三步发展战略目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适时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法治既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本身不可分割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实现这一发展内容和目标不可缺少的手段和路径。财政[1]法治,由于关涉政府与人民,财产与税收,自由与福利,从而在中国当前的法治建设中,起着排头兵和突破口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如何在财政法治建设中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和理念,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目的和要求,是当前财政法学界需要认真思索和回答的重大课题。
一、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与财政法理念之转型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这一点,对于中国财政法治建设而言,可谓直接指明了发展的目的和归宿,道出了财政法治的理念和精髓。财政,是一个多维概念,它是一个政治的范畴,也是一个经济的范畴,还是一个历史的范畴。然而,在时代,它首先是一个法律的范畴。财政直接关涉国家与其国民[3]之间财产和自由权利之分割。从直观和表象上看,国家的财政权及行动权力[4]与国民的财产权、自由权利属于此消彼长的关系。但是,从本质和深层次而言,两者又是对立统一和相互依存的。国家财政收入仰仗国民财富之创造和供给,由此决定国家财政权以国民财产权为存在之前提和基础;[5]另一方面,国民的财产权有赖于国家财政权之保障。“国家的收入是每个公民所付出的自己财产的一部分,以确保它所余财产的安全和快乐地享用这些财产”。[6]在现代社会,经济的安全运行和社会的平稳发展以及公民的福利保障更有赖于国家财政资金的有效运作。因此,公民的自由发展权还有赖于国家财政权的有效行使。但是,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财政权力并不总是能够时刻铭记国民财产权之基础性地位,同时,更常常基于权力趋于腐败和滥用的本性,走向国民自由权利之反面。因此,在理念上厘清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之本末关系,在制度上保障国民权利之本源性地位,是确保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关系中统一超越对立,依存发展为良性互动的唯一路径。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这一命题的破解是以取代专制政治,以权利本位取代权力本位,以人民、法治和人权保障作为财政权运作的宪法规则,以公民各项权利的保障和实现作为财政权运作的目的和归宿,从而有效地确立公民权利的本源性地位,并将财政权驯服于公民财产自由权之下。我国在建立人民民主政权之后,同样以人民的形式确认了人民利益的本源性地位,并以财政权力的积极运作,确保人民基本政治经济文化权利的平等实现。可惜的是,国家权力的无所不包,无所不在,湮没了公民个体权利的自主性和能动性,使得公民权利成为臣服于国家权力、仰仗于国家权力的第二位的权利,公民义务则成为领先于公民权利的先在而受到过分强调。在财政领域,尽管人民民主的国家制度解决了财政的政治合法性问题,但是国库中心主义、财政权力本位的观念占据了财政的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全过程,过于泛化的财政权力大大限制了公民自由安排劳动财富并自主发展的权利和空间。[7]在这种状况下,权利必然驯服于权力,敬畏和顺从于权力之下,难以确立自身本源性的地位和伸张自己自由发展的本性。
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昭示着中国财政法理念的正式转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取代计划、政府与市场职能的分工与互补,义务本位的法制建设逐渐转型为权利本位的法治建设;而财政,也在国有资产的大量退出和税收依存度的逐年上升中,逐渐从全面干预缩小和规范为公共物品提供的必要限度之内。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历了改革开放的最初阵痛期而走向成熟和完善之时,将财政法的基本理念由国库中心、财政权力本位观转型为公民权利本位观是非常必要和适时的。
所谓公民权利本位观,即公民权利为国家财政权存在的全部意义和目的,国家财政权不仅以公民财产权的保护为前提和基础,而且以实现公民各项基本权利为目的和方向。公民基本权利具有本源性和第一位的意义,而国家的财政权以及以其为依托的各项行动权,全部服务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和公民自由发展权的促进。除此之外,国家财政权别无自身独立存在的目的和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财政必然表现为公共财政。即国家财政权作用的力度和范围,以满足公民的公共需求和促进公民的全面发展为尺度和界限,超出此界限和尺度,财政权就构成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害,并有腐败和滥用之危险。德国在1995年6月22日的一项判决富有深意,法院认为,如对纳税人征税使其整体税负超过其财产收入的50%即违反德国宪法保护的财产自由处置权,而且这种违反并不属于社会福利目的的限制范围。[8]此判决给我们最大的警示和启示是,税赋取之有度,即使高举社会福利之公益旗帜,也不能侵夺纳税人对财产的自由处置权。对于我国而言,由于从计划财政和计划经济转型而来,因此,政府与市场的功能还需进一步界分,以此确定政府财政的量度,避免财政的过分攫取超越公民财产权承受界限,侵害公民自主处置财产和自由发展的空间。还有一个更为重要且需引起警示的问题是,目前我国的财政收入体系很不规范,税收的依存度并不高,尽管自1999年以来税收收入连年超常增长,但是如果仔细分析我国财政收入的规模和结构,就会发现税收、收费和国债呈三足鼎立的局面,明目繁多的预算外收入和体制外收入并未纳入预算收入的口径。相对于刚性较强,立法较为健全的税收而言,尚未纳入法律控制的收费和国债等隐性税收对公民财产权的侵害更为隐蔽和危险,前者常伴随着权力的腐败和滥用,而后者则易引发预算赤字和财政风险,而比这更为严厉和深刻的是,一旦政府的收入不必依赖刚性日强的税收,或者不必完全依赖税收时,公民也就失去了以财产权和征税的民主同意权对抗和制约政府的机会,也就难以监督和保证政府的财政支出行为服务于公益,服务于纳税人之所需。因此,当前,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在财政法领域的贯彻和执行,不仅需要在理念上确立公民基本权利本位,更需要在制度上切实保障这种理念之践行,而这种制度的选择只能是财政立宪。
所谓财政立宪,就是将国民生存发展所依凭的财产权和国家履行职能所需的财政权均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且为保证国家财政权服务于国民财产权和其他自由权利,对国家财政权进行分权和限权,并以财政民主原则、财政法定原则、财政平等原则、财政健全原则予以宪法规制。财政民主原则是指财政权力实行民主统制,它包括横向的财政分权和纵向的财政分权。横向分权,是指财政的立法、执法和司法权力在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横向划分。横向分权是实现财政权的民主统制的核心,它要求财政立法权为代表民意的立法机关所独享,即使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有授权行政机关立法的必要,也必须严格遵循法律保留原则和法律优先原则,确保财政立法的民主统制。纵向分权,是为了反映地方居民在公共物品需求方面的地区性偏好,实现财政的纵向公平,在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基础上,将财政权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进行的有效划分。无论是横向分权,还是纵向分权,我国均未能很好地体现财政民主原则。目前政府主导立法在我国财政法律体系占据显著的地位,大量的部门规章更是侵蚀了立法的民主性和法定性。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也并未建立规范的财政分权体制,而是由中央政府根据中央财政收入的需要随意以规范性文件调整,严重损害了财政的民主性和法定性。地方政府缺乏与其职权相适应的必要的财权,是当前我国县乡财政极度困难,地方财政行为失范,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重要根源。
财政法定原则,要求将一切财政权力纳入法治的轨道,避免权力作用的任意性和随意性,保障国民对国家财政行为的可预见性。财政法定原则与财政民主原则紧密相关,一体两面。要实现财政的民主统制,一定是财政法治;而要实现财政法治,一定是法律充分体现民意。当前,我国财政法治建设中,除了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地位外,还应赋予公民对财政事项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政府具有将收支情况公布于众的法定义务,以增加财政收支管理的透明度,确保财政权的行使内容、方式和目的服务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之所需,同时便于公民的监督权的行使。财政民主和法定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所有的财政收入均应纳入预算内管理。除了继续加强税法执行的刚性外,收费、公债以及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均应纳入法治化轨道,避免成为政府部门任意裁量决定的自由领域。另外,要提高税收的依存度,不仅是使公民在税痛感中加强对政府财政支出的监督力,而且要使政府在收税难的税痛感中,真正认识到财政取之于民、服务于民的本质,从而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审慎运用。在税制的结构方面,也应该加强直接税在整体税收收入中的比重。间接税的一个弊端是使真正的负税人处于“植物人”的地位,不能以纳税人的身份行使权利,也无法对自身的税负有更确切的了解,从而使纳税人作为者享有的监督、控制租税国家的权利的机制难以实现。[9]至于财政平等原则,是确保财政符合正义公平的法律理念,确保公民基本人权的重要法则。此处的平等不仅指形式公平,还是实质公平。在财政收入面,税收应该遵循量能负担原则,以此将税收的缴纳与公共物品的获取相隔离,保障每一个公民基本生存权不受侵犯。财政的支出面的平等,则是保障全体国民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水平和公共服务,而且对于弱势群体,财政的支出应该体现倾斜和更多关怀,确保他们能享有同质的平等发展机会和社会福利水平。至于现在问题颇多的收费,应该严格遵循成本补偿原则,避免成为相关部门和个人垄断谋利的工具。[10]
财政健全原则,关注的是财政运行的安全稳健,其核心问题是财政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近年来,我国连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赤字规模很大,累计发行的国债虽未超出国际警戒线,但是如果将地方政府的债务、国有企业的债务、社会保障的负担、银行的不良资产等隐性负债纳入进来,我国财政风险早已突破警戒水准。因此,当前需要调整财政政策为稳健的财政政策,以实现财政健全原则的要求。同时,应该修订预算法和制定国债法,加强预算外资金的控制以及国债发行规模和结构的法律控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该加强预算监督,防止政府部门通过不规范的“预算调整”来增加举债的数额,依预算法行使改变权或撤销权,切实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11]财政健全原则事实上是财政民主和财政法定要求的延伸。如果政府不遵循财政健全原则,财政的民主和法治必然丧失殆尽,严重的还会引发财政危机,这既损害公民的基本权利,也会危害财政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财政健全原则是中国今后财政法治建设需要加强的一个重要原则。
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与财政法制改革之取向
马斯格雷夫认为财政有三大职能:配置职能、分配职能和稳定职能。配置职能即基于公共需要和市场失灵而对社会总资源在私经济与公经济部门进行合理配置,从而实现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分配职能即通过国民收入与财富的分配和调节,使之符合社会公平或正义的分配状态;稳定职能,即利用预算政策等手段,对经济进行有效调节,从而保持高就业率,稳定的物价水平和适度的经济增长率,以及国际贸易和国际收支平衡。[12]无论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还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均离不开财政三大职能的有效作用。事实上,在经济全球化,社会分工与合作更为精细和紧密的时代,公民个人的发展、企业的竞争力以及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均需要财政三大职能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挥作用,而不能有失偏颇。当前,中国经济社会的突出矛盾表现在城乡差距、区域差距、经济社会发展失衡、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以及人与自然的矛盾。为此,科学发展观明确提出五个统筹的要求,下面,本文将结合财政职能的发挥,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具体解析我国财政法制变革的方向。
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是针对一段时期以来引起社会各界重视的“三农”问题而提出的发展对策。“三农”问题,既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也是我国经济发展失衡的一个重要表现。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农民增收长期迟缓,农民税费负担沉重,公共物品供给严重不足。这不仅是农民作为公民的平等权问题,还是一个国家容易引发合法性危机的政治问题。三农问题的关键和核心仍是农民权利保障问题。对于财政法制变革而言,应该整合现有的财政支农政策,根据中央“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从财政的收入面、支出面和配套政策方面予以调整,充分发挥财政的配置和分配职能。在收入面,农业税费一直是农民不能承受之重,也是治乱循环的症结。自从2004年国家大规模减免农业税以来,农村税费改革已经取得阶段性的成果,备受指责的农业税已经准备提前退出历史的舞台,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因为农业税减免而造成的乡镇财政缺口如何解决,农村是否成为无税区?如何形成规范的农民与国家的财政法律关系?这是财政的分配职能必须予以回答的问题。可行的方案是建立城乡统一的税制,将取消农业税后的农业收入、农用土地和农业产品纳入统一的所得税、财产税和商品税等税制体系中,在税法上彻底改变农民身份的歧视性待遇,也解决依附于农业税的各种集资、收费、摊派等不规范的财政现象。乡镇财政缺口问题[13]需要中央财政以转移支付加以解决。目前我国尚未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法》,这对于地方财政困难以及区域财政发展不平衡的解决均是一个重大的缺失。另外,法定的财政分权应该从省级进一步细化到县乡级财政,赋予地方政府适当的财权,以财产税制解决地方财政资金的稳定供给问题。在财政支出面,突出需要解决的是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农民与城市居民最大的不公平待遇不在于收入面,而在于支出面。农民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本应由政府负担的公共支出,主要的两块是教育和医疗。其中,教育不仅涉及农民的减负减支,更关键的是涉及农民及其后代的发展权问题。因此,财政支农力度,不仅是加大对农业的科技扶持和投入,更重要的是建立免费供给的农村义务教育体系和农村公共医疗体系。养老保险的制度体系也应逐渐覆盖到农村和农民。此外,财政在农村地区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方面也应加大投入力度,不仅改善农民的公共服务质量,而且也使得农村与城市具有同等的发展机会,促进农村的城市化、工业化发展。财政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提高农业的竞争力,也是从根本上增加农民收入的举措。发达国家对农业一般均给予特别的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我国在涉农税收方面同样可以在税率、计税依据、税额核定以及征收方式方面适用较工商业税收更为优惠的规定,以实现不同产业之间税负的实质公平。
区域经济发展。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经济发展失衡的另一个表征。这与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实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策略以及偏重沿海东部地区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具有极强的关联性。目前,针对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国家已经出台了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以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基本政策,财政支持力度也逐渐从东部转向西部和中部。但是,当前影响区域协调发展的财政政策主要是,过渡时期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规范的法律依据,资金管理不规范,而且受财力所限,扶持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以及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能力十分有限;其次,现行财政体制按“基数法”进行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不仅未能解决历史积累的地区财力分配不均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的问题,而且以体制方式肯定这种差距,不利于改善落后地区的财力状况;第三,专向拨款和结算补助均没有规范的分配方式,随意性较大,导致东部地区的拨款实际仍多于中西部落后地区。[14]第四,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不清,财权配备也不合理,地方政府缺乏必要的税收立法权,制约了资源配置的效率,也使得以第三产业为主要税源的营业税在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难以起到支撑地方财政收入的主导作用。协调区域发展的财政法改革方向是,首先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与财权,建立以宪法为统率,预算法、财政收支划分法和财政转移支付法为主体的分税制财政体制,赋予地方必要和适度的税收立法权,规范财政在中央和地方的分配方式;其次,加大中央对中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因素法代替传统的基数法确定转移支付的比例和额度,将人口数量、城市化水平、人均GDP、人口密度等纳入因素法考量的范围,以提高财政转移支付的透明度、可预见性和客观公正性,使财政的支持力度真正体现在落后经济地区。再者,简化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重新归并现行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税收返还、专向拨款、结算补助等四种转移支付形式,建立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重点,专向转移支付相配合,特殊性转移支付为补充的复合型财政转移支付形式。[15]第四,建立规范的省对地市县的转移支付制度,以解决省以下地方政府财政失衡和公共服务差距问题。最后,加快财政立法,在已有相关立法的基础上尽快制定《财政收支划分法》和《财政转移支付法》,加强财政支付的刚性,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稳定、规范的制度供给。
统筹人与自然的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发展,就是要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也标识着我国在正确认识自然、环境和资源与人类生存发展的关系后,由“人类中心主义”向“人与自然和谐共存”观念的重大转变。由于生态环境资源具有产权不明晰、强烈的外部性特征,因此存在资源配置的市场失灵,属于适宜由政府提供的典型的公共物品。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应该从行政管制转为更为有效地利用财政税收手段进行经济调节,以引导和促进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财政在此方面的作为包括两方面,在财政的支出方面,运用财政补贴、财政贴息、环保信贷、建立环境保护基金、清洁能源基金等方式加大财政对环境保护和污染综合治理的投入,帮助修建污水处理厂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鼓励和支持开发经营可再生能源的企业以及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的企事业单位;另一方面,在财政的收入方面,主要是建立完备环境税费体系,除了遵从受益者负担和污染者付费等原则建立环境污染排放和整治的收费机制外,更为重要的则应该是建立一套有机配合、公平、合理的环境税制体系,以促进能源的节约利用和鼓励清洁能源的使用。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北欧国家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环境税制。以丹麦为例,1992年率先开征二氧化碳税,对含碳燃料根据含碳量的高低按差别税率征收;1996年为回应国际条约关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标准要求,开征了二氧化硫税,以增加使用含硫燃料从事生产的成本,降低整体能源消费,刺激以低硫燃料代替高硫燃料,减少排放量。其他开征的环保税则包括垃圾税、车用燃油税、自来水税、一次性使用餐具税、氯化熔剂税、杀虫剂税、镍镉电池税等。[20]在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环境税制,目前与环境有关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现行的资源税偏重于对资源使用的级差收益进行调节,而缺乏能源节约利用和清洁能源替代使用的刺激作用;对汽油开征的消费税也未区分无铅汽油和含铅汽油实行差别税率;在增值税方面,对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居民用煤碳制品、化肥、农药等适用的均是低税率,仅顾及作为生产的初级投入品和居民生活的必需品的低税负要求,而缺乏环保方面的考虑。此外,机动车船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在税制设计方面明显表现出对环境保护的调节力度不够。因此,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我国亟需建立涵括所有资源、污染物在内的公平、效益的环境税制体系。改革的方向是健全资源税,改变资源税覆盖面窄、税负低的现状,将资源税征收范围扩大到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滩涂、地热、大气、水等资源的各个领域,同时要调整税率,不仅要将资源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纳入到税额中,而且还需将资源开采造成的环境成本考虑在内。其次,对污染物开征环境税,征税对象包括车用燃油、二氧化碳、氟里昂、一次性包装袋和餐具、镍镉电池、杀虫剂、农药、化肥等。三是充分利用差别税率,如对汽油区分无铅汽油和含铅汽油,低碳燃料和高碳燃料,低排放量车辆和高排放量车辆,高回收产品和低回收产品进行能源消费的引导和调节。四是充分运用直接税扣除、减免措施,鼓励清洁生产、环保企业的发展。如与环境有关的资本支出包括防治污染、废物回收或利用等项目的资本支出可以在税前列支,对环境无负效应的投资或旨在减少对环境负效应的投资按一定比例进行税前抵扣,对控制和治理污染的固定资产允许加速折旧,对环保企业的所得税进行减免等等。
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无论是从经济的全球化,还是从中国加入WTO的现状来看,中国已经不能脱离世界经济的规则独立发展,而是必须积极主动地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充分利用开放、循环的世界经济体系,在尊重和遵循国际法律规则的前提下,谋求自身最大的发展。当务之急是遵照WTO的要求,建立统一、公平、透明、高效的税制体系。统一是公平税负的前提,公平是税制的核心,而透明则需提高我国各税法的法律级次,将暂行多年的法规条例尽快上升为法律,同时增强规章性文件的公开性和规范性。高效应该是最具技术含量的税制改革要求,无论是企业所得税的合并还是税收优惠措施的取舍,既要符合国际条约和双边税收协定的要求,同时还须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现阶段对经济的稳定发展、产业结构的优化以及企业国际竞争力的要求。例如,上文所提的环境税的开征,并不是一个单纯考虑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利用的问题,而是必须统筹考虑国民经济的竞争力问题。尽管美国、日本以及荷兰、丹麦等国家非常重视环境保护,甚至自身标榜为地球环境保护的领头羊,但在税制的设计上却非常顾惜企业的竞争力。例如丹麦开征的二氧化碳税,对企业适用较居民家庭为低的税率,并且对能源密集型企业以及总税负超过企业增值额3%的企业可以选择与环境能源部签署协议,获得减税。在能源密集型企业中,则选择参与国际竞争的钢铁、水泥企业采用低税率,而对那些竞争力影响不大的企业,则使用了世界上最高的二氧化碳税税率。此外,丹麦还实行绿色税收的返还,将全部或部分的绿色税收通过减少其它与企业相关的税收以及使用补贴支持环保的方式返回企业。[21]因此,我国在相关税制的设计时,也必须结合考虑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企业竞争力的保持。仍以环境税为例,在课税对象上,结合资源优势,对影响本国的资源优势和竞争优势的环境税缓征、少征或不征,对资源优势和工业竞争力不大的环境税收则尽早开征并适用较高的税率。在课税环节的选择上,兼顾效益性和公平性,某些对竞争力影响大的税收尽量在消费环节征收而不是生产环节征收。在税收的减免退和补贴方面,则可以考虑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对用于公共服务、服务于弱势群体和保持工业竞争力的项目免税。[22]另外,对企业的税负进行综合衡量,在提高环境税负的同时,适当降低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的税负。通过绿色税收的返还,减少企业对社会保障费用的支出,降低企业劳动力成本,以保持企业竞争力。再如时下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必要性已经无需多言,时机也不能再拖,关键是如何处理曾在吸引外资方面立过汗马功劳的外资企业税收优惠问题。可行的策略是“先并再调”。首先应果断地将两税合并为一税,统一基本的课税要素,包括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扣除标准等,以解决长期以来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公的问题;其次,安排一个适当的过渡期,如2-3年,继续保留曾经适用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这一方面是兑现先前外资企业设立时的承诺,另一方面也给予外资企业调整、适应的必要时间,以期平稳过渡。再者,将普遍优惠的税收政策转为重点优惠政策。对我国急需的高新技术和短缺资源实行重点优惠,增强我国经济的整体竞争力。最后,还应充分利用WTO规则所允许的补贴规则,扶持本国经济发展。例如,对小型产业的普遍性补贴;资助由企业直接进行或通过与高等教育或研究机构签订合同进行的研究活动;资助国内落后地区;对企业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对现有设施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环保要求而产生的财政负担等给予资助。[23]
三、结语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理查•马斯格雷夫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一个国家处于经济增长或发展的初级阶段时,政府对公共部门的投资在整个国家经济投资总额中应有相当的比重,以便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起飞”的中级阶段奠定基础;而到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级阶段以后,政府仍应对公共部门进行投资,只不过此时的公共部门投资将逐渐成为日益增长的私人部门投资的补充。[24]我国当前仍处于市场经济的初级发展阶段,而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属于政府主导型,这决定了政府的财政行为在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中仍将发挥重大的作用,尤其在经济的宏观调控、城乡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社会保障的供给以及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应该发挥更为积极、有效的作用。然而,愈是需要财政权力作用的地方,则愈是凸现控制财政权力之必要性。以人为本所折射的公民权利本位的理念在现代法治社会起着“权利控制权力,权力服务于权利”的根本导向作用,在制度建设上则须加快财政立宪的步伐,依据财政民主主义、财政法定主义、财政平等主义、财政健全主义四大基本原则切实将财政权力纳入民主法治的轨道。如此,方能构建一个法治的政府,一个和谐的社会。
【注释】
1本文所言的财政,是包括税收在内的广义的财政。现代社会,税收占财政收入的绝大比例,也是法治国家
汲取财政资金的主要途径,因此,税收历来因其重要性而有独立于财政研究的事实。但,这并不表明税收可以脱离财政的范畴而自行发展,相反,因为对税收支出的关注,对税款用途的监督,使得税收有着重新融入财政大循环中予以系统研究的必要,由此也带动了整个财政法的勃兴。税收是财政框架下的税收,财政是以税收资金运动为核心的财政,财政税收本为一体。因此,本文并不为突出税收而采用时下流行的“财税法”之提法,而力图以“财政”代之。
2:《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3需要声明的是,本文对于国民、公民、人民等概念并不加以严格区分,而是视不同语境需要而交互使用。
4笔者所称的行动权力是一个概括的指代,指一切建立和依托于财政之上的国家的公权力,主要是行政权,但也包括立法权和司法权。正如公民需以一定的财产权为基础方能行使自由权,国家的行动权也须仰仗财政权。国家的财政权与公民的财产权相对应,国家的行动权与公民的自由权也是相对应的。
5“物质财富首先是以公民劳动成果的形式存在的,然后才由国家这个公共机构加以提取。也就是说,公民权利是公民劳动成果的转化和派生形式,国家权力则是国家以税收等法定形式抽取自公民社会的物质财富的转化形式。”引自童之伟:《法权与》,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4页。
6[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213页。
7这种国家权力的无所不在,无所不包源于这样一种理念,国家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高于公民个人利益,并能取代和自动实现公民个人利益,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和人民民主性质能当然保证国家利益与公民个体利益的一致性,由此国家财政权力可以代行和安排公民的财产权,由此指导的财政不以税收为依赖,而以国有企业的集中计划运营为核心,广泛深入到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领域。国民创造的大部分财富非以公民财产权的形式存在,而是成为财政统一计划分配的资金。由此,建立在财产权基础上的公民自由发展权自然受到很大的限制。
82Bvl37/91publishedinOfficialTaxGazette(BStBl)Ⅱ1995at655ff.
9王怡:《立体中的赋税问题》,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5期。
10当前,很多规费的收取超出填补或弥补成本的范围。如高速公路、桥梁费等在收回成本以后继续收取。
11张守文:《财政危机中的问题》,载《法学》2003年第9期。
12[美]理查德•A•马斯格雷夫、佩吉•B•马斯格雷夫:《财政理论与实践》(第五版),邓子基、邓力平译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第6页。
13自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国家先后取消了原先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和村级财务开支的税费项目,如乡统筹、教育集资等,乡镇可用财力突然间变得极为窘迫。一项调查显示,全国现有乡镇近五万个,平均每个乡镇负债约400万元,共计2200亿元左右。如果将村级组织的债务一并考虑,债务总额约4000亿元~5000亿元。引自《中国税务报》2005年2月16日头版《县乡日子过好了,农民减负才持久》。
14潘明星、张静:《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政策》,载《税务研究》2005年第4期。
15参见刘剑文主编:《财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47页。
16城市新弱势群体是在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中,随着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和失业率上升而出现的城镇贫困人口阶层。他们由于职业技能差、文化水平低而难以就业,即使就业也基本属于临时就业或弹性就业,就业质量低,不稳定,享受不到各种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下岗失业人员和进程务工的农民是城市新弱势群体的主要组成者。在数量上,他们已经超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生活水平上他们出于社会的最低点。这一新的弱势阶层现在逐渐引起学者的关注。参见刘军:《城市新弱势群体的就业与税收探索》,载《税务研究》2005年第2期。
17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地、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上的传统、主流的就业形式。包括临时工、季节工、劳务工、承包工、派遣工、小时工等。据《中国就业报告》的统计,目前在累计2550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约1500万人从事灵活就业;大量的进城务工农民也从事着灵活就业。(参见刘军:《城市新弱势群体的就业与税收探索》,载《税务研究》2005年第2期。)灵活就业能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有效解决城市新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但需要关注的是灵活就业的劳动保护、社会福利保障问题。
18安体富:《5000亿的增收税款往哪花》,载《中国税务报》2005年3月4日第8版。
19安体富:《5000亿的增收税款往哪花》,载《中国税务报》2005年3月4日第8版。
20参见高萍:《丹麦“绿色税收”探析》,载《涉外税务》2005年第4期。
21参见高萍:《丹麦“绿色税收”探析》,载《涉外税务》2005年第4期。
22参见侯作前:《经济全球化、WTO规则与中国环境税之构建》,载《政法论丛》2003年第2期。
财政毕业论文 篇2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专业教学的重要环节,是保障本科专业教学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通知》从高校本科教学四个环节作出严格要求,其中之一就是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通知》要求“高校要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行为的通知》要求,修订完善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管理制度,强化指导教师责任,加强对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要严格实行论文和抽检制度,建立健全盲审制度,严肃处理抄袭、伪造、篡改、、买卖毕业论文等违纪问题,确保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质量”。面对本科毕业论文质量低下的现状,有学者争论是否应该取消本科毕业论文(饶家辉和张乃生,2014),但是,在贯彻新时代大学教育“以本为本”理念之下,切实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是没有退路可言的。各高校纷纷开展管理制度建设来严控本科毕业论文质量,能够起到严守毕业论文质量底线的目的(侯晓华,2011),也有学者认为完善导师制度,改进指导方法是提高本科毕业论文的有效路径(崔嵘等,2013;孔翠英,2018)。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发现,学生在开展毕业论文之前,普遍有“三不知”:不知论文是什么样子的、不知什么是科学研究方法、不知应该怎么选题。本科生的“论文零基础”是造成其毕业论文质量低下的根本原因。反思本科生培养方案不难发现,针对本科生论文写作和科研方法训练的课程缺位或重视不足,是导致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低下的关键原因。因此,专门针对毕业论文的相关课程建设,是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的重要抓手,也是必经之路。笔者承担了财政税收类专业本科生《财税计量分析》课程的教学,从2017年起对课程进行改革,将课程目标重新定位于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经过5个学期的持续探索,改革颇有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前期科学思维方式、研究方法和专业选题储备三方面的缺失。本文以《财税计量分析》为例,从课程建设的视角讨论如何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首先,本文梳理了财税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偏低的表现,剖析其多层次原因,这为《财税计量分析》课程建设提供了现实背景和重要靶点。然后,本文将详细报告本课程建设情况。最后,以笔者所在学院的财税专业本科毕业生为样本,对《财税计量分析》课程建设的效果进行评价与展望。
二、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现状分析
笔者汇总了我院财税专业2015届至20共计744篇本科毕业论文,重点分析了论文选题、研究方法和写作水平。我们选择了某985大学财税专业的10篇优秀毕业论文作为满分参照,邀请5位专任教师对从744篇论文中随机抽取的100篇论文从选题、研究方法和写作水平三个角度重新打分。结果显示,从年份时间序列上看,论文质量逐年有上升趋势,但总体质量仍偏低,60%的论文严格来说达不到及格线。论文质量低下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选题过“大”。以2015届毕业论文为例,大量充斥着诸如“某财政税收问题研究”、“完善我国某税制研究”等题目。部分本科毕业论文的主题堪比博士论文选题,事实上,作为本科生没有足够的能力驾驭如此宏大的题目。第二,研究方法陈旧。财税专业属于应用经济学的二级学科,经济学研究范式包括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从国内外主流期刊来看,实证研究是当前主流研究范式,其中使用计量经济学工具开展的实证研究占比最高。然而,我们的样本中,选择实证研究范式的论文数量极少。2015-2019年间,实证研究论文篇数/总篇数分别为6/175、6/168、6/162、15/115、33/124。第三,写作水平低。我们主要观察了论文结构、格式和绪论部分的文字表达逻辑性,发现各方面都十分欠缺。••论文质量低下的原因必然是多方面的,激励制度是其中之一。我院从2017年开始实行论文制度,2018年和2019年的论文质量有显著的提升。但论文总体质量低下的根本原因还是学生的研究能力不足。我们将观察视角聚焦于此,通过QQ群的投票功能对往届毕业生进行了回访,结合笔者在课堂上与学生的交流,发现在毕业论文之前,大多数学生对于论文是十分陌生的。首先,学生普遍不知道论文是什么,在毕业设计之前从来没有阅读过期刊论文,毕业论文选题很多来自搜索知网得到的一些博士论文或硕士论文题目;其次,没有掌握任何一种研究方法,对于如何实现一项研究知之甚少,迫于无奈使用“东拼西凑”方法来完成论文;再次,没有系统的论文写作训练经历。培养方案中针对毕业论文的课程缺位或重视不够是导致学生论文写作能力严重不足的直接原因。
三、课程建设情况报告
(一)课程基本情况。《财税计量分析》的课程性质为专业选修课,开课时间为大三上学期,学生人数20-35,课时52(课堂36+上机16),先修课程为财政学、税收学、计量经济学、统计学。课程以切实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为目标,训练学生使用微观计量模型对财税领域选题进行实证研究的基本能力。课程内容包含四个部分:第一,计量经济学基本原理回顾与实证研究思维方式培养(4课时);第二,论文解读(24课时);第三,Stata软件基本操作训练(16课时);第四,研究设计和论文写作指导(8课时)。通过完整学习,学生能够掌握实证研究思维方式和运用计量经济学工具进行研究设计、阅读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掌握Stata软件的基本操作技能。在毕业设计过程中,学生能够做到自主选择合适的论文题目,应用主流研究方法,写出框架完整、逻辑通顺、形式规范的毕业论文。(二)教学方法。针对四个部分的课程内容特点,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引入了多种教学方法,确保实现教学目标。第一,课堂讲授法。计量经济学基本原理回顾和实证研究思维、研究设计和论文写作指导均采用传统的教师课堂讲授模式。使用自制讲义,推荐参考书目为《计量经济学及Stata应用》(陈强著)。在教学中大量使用启发式教学法,引导学生建立起实证研究思维,了解选题的方法、论文创新的来源。通过拆解数篇典型的实证研究论文,使学生熟悉论文框架结构,掌握一定的写作技巧。第二,翻转课堂。论文解读是通向论文写作的必由之路,也是培养学生研究能力最有效的方法。这部分采用翻转课堂的方式让学生上台解读论文。首先,教师要求每个学生课前预先浏览《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经济学季刊》四种期刊①近3年发表的所有财税领域论文,根据兴趣从中选出5篇并写出推荐理由。然后,教师讲授解读文献的方法和要点,选择24名学生分别解读指定的1篇论文。每堂课解读1篇文献,约25分钟,教师围绕选题、方法、研究设计和写作三方面进行点评,时间约10分钟,引导学生互动问答约10分钟。未上台解读文献的学生,也由教师指定1篇论文,提交一份2500字以上的书面文献解读报告。第三,实践教学法。Stata软件基本操作训练采用实践教学法,培养学生动手能力。首先,由教师讲授Stata软件的基本操作、微观计量分析的完整过程和常用命令。然后,以教师本人的科研项目为案例,演示一篇论文的数据获取、数据清理、描述统计、回归分析以及结果报告的全过程。最后,教师将学生分为6组,选取具有数据可获得性的6篇发表在顶级中文期刊的论文,将论文所使用的数据或数据来源提供给学生,要求每个小组将论文中的数据分析过程复刻出来。学生利用上机课和课外时间完成作业,分组在课堂上汇报成果,分享遇到的问题并展开讨论。
四、课程建设成效与展望
(一)课程建设成效。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是打造“金课”的首要任务。《财税计量分析》课程建设本身践行了教育部关于打造“金课”的高要求,即“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教高函[2018]8号)。《财税计量分析》的课程内容多元化,不仅要求学生掌握理论和思维方式,并且要利用课外时间阅读大量文献,学习软件操作技能,课程的难度和深度是显而易见的。《财税计量分析》的教学质量和成效集中体现在教学目标的实现度,即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基本能力上面。第一,学生掌握了论文选题的方法,能够提出兼具研究意义和可行性的毕业论文选题。正如前文所述,2018年之前的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中,采用实证研究范式的比例是极低的②。2018届之前还没有开设《财税计量分析》课程。部分20学生选修了改革后的《财税计量分析》,全部选择了实证研究范式的题目。我院2020届财税专业毕业生的开题报告显示,62%的选题为实证研究范式,并且全部使用了计量经济学模型和Stata软件。选题类型的显著变化表明,《财税计量分析》课程明显提升了学生独立开展实证研究的自信心。另外,选题过“大”的现象得到了缓解。实证研究是围绕经济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展开的,学生的选题来源从过去的硕博论文扩展到高水平期刊论文、最新会议论文以及当前的社会热点,选题质量有了明显提升。第二,学生可以自主动手实现完整的实证研究。受限于部分论文指导教师在实证研究能力上的缺失,学生在得不到充分指导的情况下,不敢选择实证研究类的题目。而选修过《财税计量分析》课程的学生,具备了自主选题能力、Stata软件操作能力和数据处理能力,足以支撑他们完整地开展实证研究。第三,论文写作水平有了质的提升。相对于规范研究,实证研究论文的写作基本框架是固定的。课程所详细解读的“引言”、“文献综述”、“实证研究设计”、“回归结果分析”等每个章节的“规定动作”,不仅有章可循,而且其逻辑完全符合人类对事物和规律的认知习惯。因为论文中大部分的段落是“必须写”,也就不存在论文写作“无话可说”了。事实上,实证研究论文的写作更注重逻辑严谨性和形式规范性,学生在写作和修改过程中,逻辑思维能力会得到充分的训练。此外,初次的结果也大为改观。对20毕业生的在线调查发现,实证研究类选题的初次重复率全部低于30%,而非实证类的研究初次重复率普遍高于60%,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学生无法驾驭规范研究方法来研究财税领域的问题。(二)课程建设展望———打造“金课”。《财税计量分析》课程建设以切实提升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为目标,针对学生科研与论文写作能力训练设计课程内容,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基本满足“金课”所要求的课程教学质量。但是,由于本课程改革还处于探索阶段,与“金课”所要求的“挑战、难度、深度与质量”之间仍然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首先,适度提高课程的挑战度和难度。一方面,目前要求学生浏览4本期刊,筛选5篇文献,最后解读1篇文献。除了解读文献可控,学生在其他环节并没有完全严格执行老师的要求。在以后的课程中,可以指导和要求学生根据所解读的一篇论文的主题,收集10篇以上与这个主题相似的其他论文并写出文献梳理报告,在解读论文的过程中做出报告。另一方面,目前用Stata“复制论文”时所选的文献都是使用的最简单的横截面数据,并且给学生提供了Stata版本的数据,缺少数据归集与整理的过程。事实上,这部分工作是一项实证研究的开端,也是使学生熟悉数据的重要环节。以后在选择样板论文时,可提供面板数据集,或者指导学生从数据库中自行下载整理所需数据集,全周期全方位地训练实证研究基本能力。其次,持续改进教学方法。未来可探索并实施研讨式教学法。在课程中期,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开展一项实证研究,学期末段,采用圆桌会议的形式报告工作论文。这种形式可以提高每个学生的参与度。另外,还可以邀请专家进课堂讲解自己的工作论文,与学生面对面讨论研究选题,让学生直观地感受一项最新的研究是如何选题、设计和实施的,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Z].教高函[2018]8号.
[2]饶家辉,张乃生。综合性大学取消本科毕业论文辨析[J].高校教育管理,2014,8(3):100-104.
[3]侯晓华。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的影响因素及其监控[J].教育学术月刊,2011,(7):64-65,68.
[4]崔嵘,陈薇,刘为群。如何走出高校本科毕业论文质量下滑的困境———国外本科生论文指导方式及其启示[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3,(1):122-123.
财政学论文范文字 篇3
财政运行机制与金融风险探析 论文 十年的论文发表经验,快捷的论文发表服务,保证所发表的杂志均为正规合法的期刊,收费同行最低! 提供60万硕士论文、10万博士论文、2700万期刊论文全文下载服务,助您一臂之力! 经济体制根源来分析,在经济转轨时期,主要的经济体制呈现出以下特征: 财政体制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一直处于整个国民经济“总管”的地位,财政是政府配置资源的基础,它体现“强财政”的职能特征。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演化为目前的财政体制,即公共财政与国有资产财政性质不分明,两类财政收支绑在一起的混合财政体制。而且,呈现出“弱财政”的职能特征。
从财政收入方面看,财政收入比重逐年下降,预算外资金不断膨胀。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国家财政收入的绝对额一直在增加,但财政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却从1978年度的下降到1995年的。
国家财政收入的不足严重影响以至削弱了政府职能的发挥。从财政支出方面看,财政收入难以满足财政支出的需要。
我国财政的经济与社会的双重职能决定了:一方面国有资产财政要求政府不断投入资金,保证国有经济的运行;另一方面,公共财政要求政府建设公共工程,为市场提供必需的基础设施。然而,目前国家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的有效财力相当部分只能用于“吃饭”,难以满足实现财政职能的需要。
再从财政收支平衡方面看,1979~1998年的19年间,除1981年和1985年略有结余外,其余每年都是财政赤字,而且赤字额不断膨胀。财政收支差额一是靠增发货币、搞财政发行弥补;二是靠发行国债方式弥补。
前一种弥补方式因《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约束已不具有现实可行性,而后一种弥补方式也容易形成赤字债务化,债务消费化的格局,从而诱发财政危机。 金融体制 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能是发行货币,接受存款,并依照中央指令性计划提供国营企业贷款,实际上是财政的会计和出纳。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1983年,中国人民银行改制为中央银行,但因商业银行不存在,所以也无从发挥中央银行的功能。1995年,全国_先后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法》与《商业银行法》。
这两个法的颁布虽然为建立现代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提供了理论与法律依据,但其效果并未立即得到显现。目前国有专业银行虽然拥有一定的自主权,但仍受制于_的政策指导和地方政府的干涉压力,因而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以市场法则为导向的商业银行。
从财政与金融的关系来分析,在财政方面,由于目前财政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使财政在收入分配、资源配置和经济调控中的作用不断弱化,财政只得将缓解转轨时期各种经济利益摩擦的任务转移给金融部门;在金融方面,由于目前还未形成产权明晰、以市场法则为导向银行体制,因而财政就能通过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间的血缘纽带将财政的资金配给功能与社会保障替补功能转嫁于金融部门,其结果导致金融功能异化。在微观方面将导致银行信贷不良资产大量沉淀,银行效益下降甚至亏损,银行与企业均陷入债务陷阱之中,难以自拔;在宏观方面将导致通货膨胀,形成货币供给倒逼机制,从而诱发财政金融风险与危机。
融资体制 目前我国是国家垄断信用制度与银行主导型的融资制度。国家垄断信用制度的基本特点是信用集中于国家银行,间接融资必须在融资制度中占主导地位。
我国的现实情况是,一方面由于资本市场不发达,居民的消费剩余存入银行,使国有银行成为主要的金融中介,间接融资制度进一步强化;另一方面,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逐年下降,政府为维持其投资主体的垄断地位,只能求助于银行。在通货膨胀率、国家投资高成本的情况下,必然造成银行的软资产与硬负债的高结构性风险,必然使企业的经营风险直接或间接转嫁于银行,使银行成为经济风险的焦点。
银企关系 在国家垄断信用制度与银行主导型的融资制度下,我国存在着银企之间的巨额债权债务链。人民银行总行初步统计表明,到1994年底这一数额已上升为10000亿元,整个国有银行系统的不良贷款率约为30%,相当于国有银行总本金的4倍多,其中大部分为国有企业所拖欠。
1999年年底国有企业出现的整体净亏损直到目前仍不断上升,仅2000年上半年就亏损了674亿元,可见银企债务危机正处于恶化之中。但通过中央银行货币的超量发行和国有银行扩大负债来维持金融系统的清偿能力总有限度,金融系统对企业债权的“软资产”和对居民储蓄的“硬负债”极不对称的趋势如不能得以有效遏止,则不能否定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突然崩溃导致社会动荡和经济陷入严重衰退的可能性。
这可以用经济学家费雪等人的债务—通货紧缩的金融危机理论加以解释。费雪等人认为,一些外生事件引起了经济的扩张过程,因为这些外生事件为经济的关键部门提供了新的盈利机会,引起这些部门投资增加,使产量、物价和利润水平上升。
物价和利润水平上升,即鼓励更多的投资,也诱发了为获得资本利得而进行的投机。这个过程主要是通过债务融资的途径,其中最重要的途径是。
财政毕业论文 篇4
关键词:应用型;本科院校;师范生;毕业论文
模式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专业教学的重要环节,是本科专业教学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学士学位”。在《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中,教育部提出要把专业特点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不断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可见,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学生综合能力的最终体现,也是对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与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效果的全面检验。英语专业作为本科专业招生规模较大的专业,几乎遍及全国所有本科高校。应用型外语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如何,可通过学生毕业论文“管中窥豹”。实践表明,以毕业论文一种形式实施的英语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存在形式单一、要求脱离实际、学生被动参与、教师态度消极、论文质量低下、抄袭现象严重等诸多问题。如何根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把好最后毕业关,探索多样化毕业论文模式改革已成为当前应用型本科院校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英语专业毕业论文的现状与困境
目前就应用型本科院校英语专业毕业论文现状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困境:首先,毕业论文的价值取向偏离应用型。大多数应用型本科院校虽然在逐渐转型,但其英语专业毕业论文仍走传统学术研究道路,毕业论文的价值取向偏离了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大多数英语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能够在教育、外事、经贸、旅游、科技、文化等部门担任教师、翻译或以英语为工作语言的公关、文秘等工作的英语人才。但英语专业毕业论文的选题大多又围绕英美文学、语言学等传统方向,与培养目标中涉及的相关专业或职业领域相去甚远。一篇毕业论文能否考察学生已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值得商榷。其次,毕业论文的形式单一。传统本科毕业论文,以学术论文为唯一形式。单一的形式既不利于满足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也不利于“培养和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研究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英语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指出:“毕业论文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写作应符合学术规范,可采用学术论文、翻译作品、实践报告、调研报告和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教育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也强调,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深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改革,更加专注培养学习者的技术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由此可见,在转型背景下英语专业毕业论文固守“学术论文”唯一模式是没有出路的。再次,毕业论文的模式改革滞后。由于大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英语专业尚未完全转型,“老二本”的办学理念依然存在,毕业论文以侧重训练学生学术研究能力为导向,致使毕业论文模式改革裹足不前,进程滞后。对部分院校来说,如何结合应用型英语人才培养目标、规格,改革传统的毕业论文模式提升学生应用能力尚未提上议事日程。最后,毕业论文的质量低下。国内诸多学者撰文表示,英语专业毕业论文质量下滑,形势严峻,不容忽视。常俊跃(2015)、祖大庆(2015)、郭玺平(2016)等分别从毕业论文的选题、语言表达、格式规范、理论深度与创新等多方面指出,英语专业毕业论文选题笼统、宽泛、雷同,用词与句法错误严重,写作格式混乱,论述缺乏深度与创新等突出问题,同时也指出学生学习态度不够端正,毕业论文抄袭拼凑现象严重,指导教师指导不够到位,毕业论文管理不善等。
二、英语专业毕业论文改革的研究与探索
多年来,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作为指导英语专业教学与建设的权威组织,理应与时俱进,分类指导,不断修订完善《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简称《大纲》),但近20年来,该《大纲》却未得到及时修订,对新建本科院校或是应用型本科院校英语专业教学的指导功能发挥不足。《大纲》依然规定:“毕业论文一般应用英语撰写,长度为3,000-5,000个单词,要求文字通顺、思路清晰、内容充实,有一定的独立见解。”《大纲》并未提及英语专业学生可采用其他形式替代毕业论文。早在2009年,四川大学就出台了《关于坚持“高质量、多样化”原则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补充意见》,文件指出,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毕业论文(设计)可以多样化。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据此出台《本科高质量多样化毕业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将毕业论文分为学术型、创新型、翻译型、课题型四种形式,学生只要在四年本科学习阶段满足了规定条件中任一要求,即可免写传统形式的毕业论文。四川大学关于毕业论文改革的做法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教育界和学术界展开了对本科毕业论文“存废之争”的热烈探讨。截止目前,笔者以“毕业论文改革”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搜索,共显示556条结果,又以“英语毕业论文改革”为关键词搜索,显示35条结果,其中探讨“英语本科毕业论文形式或模式改革”的论文仅有6篇。学者们认为,我国高校英语专业毕业论文近年来质量下滑,抄袭现象严重,单一的毕业论文形式不能达到锻炼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需求,有必要进行改革。他们均主张英语专业实行多元化、多样化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模式。郭庆(2013)认为,将传统的毕业论文改为毕业设计(毕业作品制作),以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贾红军(2013)认为毕业论文改革需“建立新的本科生毕业评价机制,新机制可采用论文、调研报告、文献的翻译与评析、作品制作等多样化的论文形式”。常俊跃(2015)提出了英语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多样化设想并论证了其潜在的优势。郭玺平(2016)提出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相结合的模式。已有研究表明,针对英语本科毕业论文模式改革的研究虽有涉及,但大多停留在“设想”或“思路”层面,尚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与指导性不足。
三、英语专业师范生毕业论文模式改革的背景、意义和原则
笔者所在学校是一所应用型本科院校。英语专业作为本校办学历史较长,办学经验丰富,师资队伍雄厚,实践教学条件过硬的专业,具有进行毕业论文模式改革的良好基础。作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在从“老二本”向应用技术类大学转型中,要求以人才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毕业论文作为英语专业学生毕业前“综合演练”的实践环节,应当以多样化、接地气的形式考核学生与未来职业有关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基于此,英语专业(师范方向)毕业论文从单一的毕业论文模式改革为“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双重模式并存,对提高学生教学实践能力、教学研究能力、教学反思能力和教育技术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对培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具有积极的探索与创新意义。在英语师范生毕业论文模式改革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第一,强化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改革是要完善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而不是取消,是要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而不是降低。学生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或完成质量不达标仍然不能毕业。第二,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英语专业师范生毕业论文(设计)模式改革需要先试点,再推广。试点的目的是积累经验,观察效果,循序渐进。待模式成熟后,再继续在下一届学生中实施。第三,充分尊重学科规律,体现专业特点。英语专业(师范方向)主要培养合格的中小学英语教师,衡量毕业生水平和检验教学成果的方法不仅仅是看学生的研究能力,还要看他们的实践操作能力、创新能力等。因此,毕业论文模式改革,除考查学生的初步教学研究能力外,还应增加其他实践性环节。第四,提倡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多元化。毕业论文(设计)本应包括“毕业设计”,仅将学术论文等同于毕业设计是不科学的。为了全面客观衡量学生的水平和能力,英语专业师范生可在毕业教学设计和学术论文两种形式中进行选择。
四、英语专业师范生毕业论文模式改革的设计与实施
1.英语专业(师范方向)毕业论文模式改革的指导思想。英语师范生是未来的中小学英语教师,教师岗位能力与基本素养是毕业论文改革应体现的核心。因此,其毕业论文模式改革主要是从传统的学术论文改革为以毕业教学设计为主的方式。依据应用型英语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中小学英语教师岗位能力需求,加强教学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察,达到“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共存的目的。2.英语专业(师范方向)毕业论文模式改革的设计模式。根据英语师范生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充分利用第七学期的教育实习,将毕业设计定位为“听课与调研+教学设计+说课展示+模拟授课+现场答辩”五位一体模式(具体如图1所示)。英语师范生实习期间,通过听课、培养课堂观察、教学反思能力;基于中小学英语课堂教学现状,开展专题调研,培养初步教学研究能力;在全面掌握中小学英语教学情况后,以现行中小学英语教材为基础,选择适当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撰写教案并制作课件,则可考察教材分析与教学设计能力、英语语言表达与现代教育技术操作能力;根据教学设计内容,开展说课演练,训练学生教育教学理论运用、教学反思与教材分析能力;在前三个环节基础上进行模拟授课,考察学生课堂教学实践能力、英语口语表达及教师职业能力;最后一个环节为现场答辩,考察英语学科素养、教学反思与教学应变能力。通过毕业设计五个方面的训练,帮助英语师范生真正成为中小学“教得好、用得上”的英语教师。3.英语师范生毕业论文模式改革的准备。首先,慎重选择参与改革的对象。学生方面,我们可在英语师范生中遴选5%—10%的学生参与毕业论文改革,遴选对象为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或根据校内试讲表现,遴选表现良好的学生参与毕业论文改革。指导教师方面,配备“双导师”,选派熟悉中小学英语教学且具有一定指导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校内导师,同时聘请一线中小学英语骨干教师担任校外导师。其次,科学制定毕业设计各环节质量标准。为达到毕业设计训练英语师范生综合实践能力的目标,毕业论文改革工作小组、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与校外专家,共同研究制定毕业设计各环节评价质量标准。4.英语师范生毕业设计的具体实施。主要包括:1、第七学期到指定中小学听课不少于20课时,学习教学设计,并做好听课记录,由主讲教师签字;2、聚焦中小学英语教学中某一现实问题,深入调研,撰写一份规范、完整的教育调研报告;3、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现行中小学英语教学内容,进行教学设计,完成不少于3个单元的教案和配套课件;4、根据教学设计内容,提交2课时说课稿和课件,由考核小组确定其中1课时进行说课展示;5、考核小组抽取2课时进行模拟授课;6、考核小组根据师范生说课展示,模拟授课,现场提问,学生进行答辩。5.英语师范生毕业设计的考核要求。毕业设计实施校内校外“双导师”考核,由英语专业教师与中小学英语骨干教师共同实施,确保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五个环节中,听课与调研由校内教师考核;教学设计、课件由校外教师考核;模拟授课、说课展示、现场答辩由校内外教师共同考核。五、英语专业师范生毕业论文模式改革的效果与反思经过三届英语师范生的改革实践,英语专业毕业论文改革的“五位一体”毕业设计模式得到了校内外专家的肯定。参与改革的英语师范生均表示,在校内外双导师长达一个多学期的指导下,个人教学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对今后从师任教充满了信心。作为英语专业教师,我们应看到,毕业论文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要体现,要主动参与,提前做好学生基础阶段的教学改革,为最后的毕业论文改革奠定良好基础。从学校层面来说,需要加大对毕业论文改革的宣传力度,让广大教师、学生了解改革的目的和意义,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教务处应及时出台对毕业论文改革激励的相关措施,适当提高工作量,激励校内教师,同时加强校外教师的指导补贴,鼓励他们积极参与。
总之,毕业论文在英语应用型人才培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毕业论文模式改革打破了传统学术论文单一存在的局面,有效缓解了当前毕业论文的诸多弊病,对于学生将教育教学理论运用于教学实践,对接未来教师岗位,树立教学反思意识,提升教学实践能力,增强英语教师学科素养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常俊跃,刘之攀。外语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的现实思考[J].东北亚外语研究,2015(8):54-58.
[2]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Z].教高厅[2004]14号,2004-04-08.
[3]教育部高等教学指导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册)[S].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4]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Z].教发[2015]7号,2015-10-21.
[5]祖大庆,戴可微。英语专业毕业论文形式改革的思考与探索[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上旬),2015(2):102-104.
[6]郭玺平。英语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改革模式探究——以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为例[J].内蒙古电大学刊,2016(2):109-111.
财政学论文 篇5
安徽大学,合肥230601
内容提要:本文运用文献计量法和词频统计法对comKI收录的152篇论文进行了统计分析,评估了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研究现状。结果表明,中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研究呈现出研究起步较晚、研究群体相对集中、研究主题比较突出、基础研究比例偏高、定量分析方法运用较少和研究资助力度不够等几个特点。为此,本文建议研究者、研究机构、学术期刊和政府共同协作,进一步提高中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研究质量。
关键词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文献计量
中图分类号:F812.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544(2015)06-0036-05
近年来,随着财政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问题得到全社会的关注,人们在反思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损失浪费问题严重的同时,更加关注对公共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科学理财逐步成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指导思想。学术界对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研究能够为财政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反过来,对代表性期刊学术论文研究质量的评估能够从整体上把握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理论研究水平。运用文献计量方法、词频统计法吸SPSS软件对comKI(中国知网)收录的2000年-2015年中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学术论文进行综合评价,总结研究特点,提出改进建议,实现本次研究的目的,为财政决策部门提供理论和数据参考。
一、确定评价样本
为了有效评价中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研究现状,选择comKI收录的2000年-2014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研究论文作为评价样本,分四步确定评价样本。第一步,初步搜索。在comKI数据库中,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主题搜索显示,期刊论文732篇、博硕士论文260篇;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
关键词 的论文25篇、博硕士论文4篇;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篇名的期刊论文13667篇;博硕士论文127篇。第二步,进一步筛选。对上述论文进一步分析发现,50%以上的论文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研究主题相关性不大,不能为评价目标服务,予以剔除。第三步,以“主题”为检索项,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检索词,以相关度或时间为序,按照精确匹配的原则,检索2000年-2014年间,comKI收录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研究论文(截止时间2015年1月3日)。结果显示,中文核心期刊和CSsci期刊共计152篇论文。
第四步,下载152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研究论文,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研究评价数据库,以此为评价样本,运用词频统计法、文献计量分析法和EXCEL等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
二、数据分析与评价
(一)研究时间评价
图1给出了2000年-2014年中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数量情况。可以看到,中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研究的数量在逐年增加。2005年到2007年之间增长迅速,且在2013年达到顶峰,今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仍将是一个研究热点,将会有大量的研究论文出现。
2作者学术地位。统计结果显示(表2),研究生占19.35%,初级或中级研究人员比例为26.61%,副教授为6.450/0,教授仅为3.22%,此外,44.35%的作者没有标明学术地位,这与部分期刊对作者学术地位标注的要求不尽一致有关。上述统计表明中国财篇。与其他相关研究相比,山东大学汪全胜教授对中国立法后评估的研究系统性较强,自200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法后评估研究”获得立项以来,在17个不同的重要期刊发表17篇立法后评估研究论文,占所有重要期刊立法后评估论文的12.14%,系统深入的理论研究为中国立法后评估实践提供决策参考。可见,对中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研究中,单个作者发文量偏低,研究系统
(二)研究者评价
l作者单位。高等院校和政府部门的作者是主体,占57.24%,而企事业单位和独立的研究所、研究中心的作者比例仅为2.63%,如表l所示。高校作者中,上海财经大学9篇,占14.52%;西安交通大学5篇,占8.06%;上海师范大学4篇,占6.45%;中央财经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南京大学各3篇,各占4.84%;长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各2篇,各占3.23%;其他学校7篇,占11.29%。这与中国立法后评估和中国低碳经济研究情况大不相同。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研究人员更加年轻化,中级和副高职称人员成为研究的中坚力量。
3.作者数量。统计显示,人均超过两篇的作者有l6位,共发表了34篇论文,占总数的22.37%,其他118位作者人均1性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问题的探讨不够深入。
(三)研究主题评价
1.学科方向。统计显示,152篇样本论文的学科方向包括财政与税收、高等教育、宏观经济管理与可持续发展、会计与审计、职业教育与教育管理、农业支出、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基础设施投入、行政管理、水利水电、林业财政、医药卫生、中等教育、金融、交通运输等,其中财政与税收方向的研究论文119篇,占78.3%,其他研究方向的论文只占21.7a/o。由此表明中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研究主题鲜明,研究人员专业性较强。
2.
关键词 。通过对论文
关键词 的统计发现,财政支出带来的效率、效益和效果,为了科学评价财政支出绩效而进行一系列的相关研究。事实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理论、方法依然没有形成体系,研究人员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的关注不够,这方面的论文只占1.28%,很显然,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问题的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实现绩效审计目标。
(四)研究阶段评价
1.研究层次。统计显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主要集中在基础研究,达65.79%,职业指导的论文也达到17.11%,政策研究达到9.87%,对技术指导和相关应用的研究论文比例偏低,仅占2%,如表5所示。可见,财政支出绩效研究还处于理论基础研究阶段,缺少深入的技术性的指导和应用研究,在这49.35%的论文围绕“绩效评价”,“财政支出”展开研究,其他研究主题体现为“指标体系”、“改革”、“数据”、“管理”、“评价”等。表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研究主题突出,
关键词 出现频次超过两次的如表4所示。
由此可以看出研究人员关注的重点在于各项方面有待提高。
2.论文级别。对刊发样本论文的期刊进行统计显示,载人北大核心和中文核心期刊的论文总计78篇,占评价样本的70.27%,载人CSSCI期刊中的论文数量有33篇,占29.73%。核心期刊发表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论文分布情况如表6所示。
可以看出,中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研究论文主要刊发在财经、税收、会计类核心期刊上,尤以《中国财政》发文量最多,《财会通讯》、《财政研究》等期刊紧随其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研究论文受到高级别期刊的青睐,进一步表明关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问题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从comKI收录的所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论文来看,按照研究主题分类计算,152篇样本论文只占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论文的15.32qo;若按篇名计算,样本论文只占l.lOl%,核心论文和权威论文数量偏少,因而,进一步提高论文质量,在高级别期刊是必然趋势。
(五)研究技术评价
对研究方法的统计显示,中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是非经验主义方法,超过50%的研究是案例举要与统计调查,注重实证分析。研究方法选择上,学者们倾向于使用定性方法进行评价,定量方法使用较少,但也有部分定量分析方法得到使用,如DEA方法出现了8次,AHP法出现了6次,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出现了14次,模糊综合评价法也被使用过2次,总体上,定量评价方法使用比例不高。
对国外文献的跟踪情况统计显示,152篇样本论文中,中文
参考文献累计出现386次,占评价样本的87.73%,英文
参考文献累计出现54次,占样本论文的12.275。由此可见,学术界在进行财政绩效评价的研究时,主要参考国内的研究成果,极少数是国外实践与成果。因而,借鉴国际文献与实践经验,开展理论对话,提高研究水平是今后需要加强的工作。
统计中也发现,由于作者写作手法和期刊对
参考文献标注要求不统一,导致部分论文没有标注
参考文献,使得样本论文的
参考文献总数量偏少,不符合学术研究规范和基本要求,这也需要研究者和期刊在今后的研究和论文审稿中加以重视。
(六)研究资助力度评价
统计结果显示,高达88.82%的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研究是没有受到基金资助的,部级基金和地方政府基金的资助较少,仅占9.21%(如表7所示)。由此可以看到相关研究还没有受到很多的政策和资金的扶持,与处于基础研究阶段的评价相呼应。
三、研究结论及建议
(一)研究结论
通过上文的统计和分析,可以总结出中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研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中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研究起步较晚,但发表的重要论文数量逐年攀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公共财政仍将发挥巨大的推动力,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研究会成为一个重要的热点课题。
2.研究群体相对集中。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成为中国财政支出研究的主力军,财经类院校对财政绩效问题的关注要高于其他综合性的高校,如样本论文中,上海财经大学就有9篇。同时,研究者主要是具有研究生学历和中级职称的研究人员,中级职称和副高职称人员将是今后中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研究的主力。
3.研究主题比较突出。研究人员学科方向以财政与税收为主,体现出研究者专业性较强的特征。同时,49.35%的论文围绕“绩效评价”,“财政支出”展开研究,其他研究主题包括指标体系、改革、数据、管理、评价等,表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研究主题突出。
4.基础研究比例偏高。65.79%的论文都是基础性研究,研究者关注研究对象本身的问题,没有进一步的挖掘研究对象深层次的问题。并且,基础性研究成果在核心期刊和CSSCI期刊发表的比例偏低,还没有形成一系列的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供政府部门决策参考。
5定量分析方法运用较少。90%的研究注重定性分析,这和65.79%的研究以基础性研究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定量分析具有较大的空间。
6.研究资助力度不够。大部分的研究缺乏基金的资助,也是导致研究成果质量偏低的原因之一。长期以来,我国基础性研究的资助力度不够,不利于科研工作者研究效率的提高。
(二)若干建议
综上所述,中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整体上还处在初级阶段,对于进一步提高中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研究质量,建议加强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研究者方面。首先鉴于中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研究者结构不均衡,教授、副教授参与研究的比例偏低的现状,需要进一步优化研究人员结构,鼓励正高和副高职称的教师和研究员组建研究团队,参与财政绩效评价的研究。其次,财政、税收机关工作人员对财政支出结构和规模比较了解,能够结合工作实践,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供指导,因而,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财税工作人员是今后优化研究群体结构需要考虑的对象。第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属于财政学和技术经济学交叉领域,对财政支出规模及结构、财政支出实施过程和实施绩效的评估属于中评估和后评估,需要结合技术经济学的评价方法、评价工具和模型进行定量评价,因而需要研究者掌握一定的定量评价方法,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奠定理论基础。
2.研究机构方面。首先,各研究机构应主动加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研究中来,并且要明确各自责任和研究主题。确立各自的核心研究主题,组建理论功底扎实、创新能力较强的科研团队,围绕核心主题开展针对性研究,以高质量的专著、权威论文、研究报告申请项目结题,为继续申请新项目或新课题做准备。其次,需要研究机构建立一套对于该方面研究切实可行的科研绩效评价体系,以评价研究机构内研究人员的科研绩效水平。第三,还要注重与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交流与学术研讨,相互学习,以达到提高整体研究水平的目的。
财政毕业论文 篇6
一、水权交易的作用
从世界范围的经验看,开展水权交易是合理分配与高效利用稀缺水资源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水资源优化配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水权交易可以缓解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对水权巨大需求的压力
有学者以西北五省、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为例,分析了经济增长对水权的长期需求,经测算,2010年与2000年相比,当GDP从8039.89亿元增加到19082.78亿元,增长137%时,水权交易量则从26.04亿迅速增加到208.46亿,增长700%,这表明,随着GDP水平的不断提高,该地区对水权的需求量呈现迅速增长的趋势。(注:李周等:《化解西北水资源短缺的对策研究》,《中国农村观察》,2003年第3期。)在这种情况下,就迫切要求将一定数量的水资源转出农业。为了避免由于无偿或低偿将农业用水转为城市和工业用水给农业和农村地区带来的损失,就有必要通过开展水权交易,运用市场机制来确立合理的水权交易价格,实现公平合理的水权从农业用途向城市和工业用途的转移。
(二)水权交易可以弥补水资源再分配的“政府失效”
由于水资源的重要性,许多国家都是依靠政府部门为其国家的公民提供供水服务。政府垄断了水供给和水权的分配与再分配,一方面造成了大量水资源的严重浪费,另一方面又形成了水资源严重短缺,水资源使用上余缺不能调剂,这表明在水资源再分配上出现了“政府失效”。因此,有必要通过水权交易来实现水权的转让,以优化水资源配置。
(三)水权交易可以增加水资源配置的社会福利
水权交易可以提供水资源使用的合理价格,为用水部门之间重新分配水资源提供有效的机制。由于放弃水权的一方得到了经济补偿,保证了水从低价值使用(如农业灌溉用水)向高价值使用(如城市和工业)的转让,提高了水的使用效益,并保证了城市和工业长期稳定的水资源供给。因此,水权交易改善了水资源分配的有效性,增加了水资源配置的社会福利。
(四)水权交易给政府和水资源环境保护者提供了表达意见的机会
政府可以通过买入水权来调控水权交易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从事水资源保护的社会组织也可以购买水权,然后把水权控制在自己手中不再卖出,来达到降低取水量、维护水生态平衡的目的。
(五)水权交易有助于提高工程项目评价的科学性和调控高耗水企业合理的空间布局
水权交易使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水资源评价变得简单易操作,只要根据项目所在地的水权交易价格来计算成本即可。此外,由于不同地区或流域的水权价格不同,对于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地区或流域,水权交易价格通常较高,高耗水的企业或项目会因此而大大增加成本,这实际上就用市场手段阻止了高耗水企业或项目的进入。
二、水权交易存在的问题
目前,人们对于水权交易的主要顾虑是它可能对农业和国家粮食安全不利。从开展水权交易国家的实践来看,水权交易对农业确实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如灌溉农田和农作物产量的下降,但是,水权交易同时也为这些国家的农业发展带来了水权转让收益,从已有的文献看,水权转让收益已可支撑其农业的发展。(注Chang,C.,&Griffin,R.C.(1992)。WatermarketingasareallocativeinstitutioninTexas.WaterResourccsResearch,28(3),879-890.)在我国,灌溉农业占据着主导地位,70%的粮食产自需灌溉的土地。2001年,我国农业灌溉用水3485亿,占全国总用水量的62.6%.如果水权交易导致10%的农业灌溉用水(约348.5亿)转为城市和工业用水,而水权制度、政策改革和灌溉技术应用方面又没有重大突破,按照每生产1吨小麦需1000水计算,将可能需要进口小麦3485万吨,这相当于近20年全球每年2亿吨左右粮食贸易量的17.4%,从而可能引起国际市场粮价的剧烈波动,影响到国家粮食安全。但是,水权交易也为我们提供了通过需求管理来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新思路。一方面,通过需求管理可以有效降低城市和工业对水的需求。事实上,我国工业的节水潜力非常可观,如我国生产1吨钢需水23-56吨,美国、日本、德国所用水不到6吨,因此,通过需求管理,可以大幅度减少城市和工业对农业用水的挤占数量;另一方面,推广应用农业节水技术也可以减少农业用水,增加水权供给。例如,喷灌的节水效率远高于传统的大水漫灌和自流引灌,而目前我国90%的灌溉地还在使用后两种灌溉方式。现在,我国农业用水的有效利用系数平均为0.43,如果推行节水灌溉技术将它提高到0.55,每年即可节约12%(约418.2亿)的农业灌溉用水,完全可以弥补水权交易所可能导致的农业用水向城市和工业用水转移的数量。可见,通过需求管理,可以将水权交易对农业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影响降到最小甚至完全消除。
此外,水权交易本身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负外部性问题。主要是水权的使用和转让可能对第三方的水文条件和经济状况以及对水生态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二是“市场失灵”问题。主要表现为水权交易不够活跃,这将会从水资源供给方面制约城市化进程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
三、水权交易的财税政策
实行相应的水权交易财税政策,一方面是为了鼓励和促进水权交易,另一方面是通过财税调控手段,消除水权交易的负面影响和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发挥水权交易的作用。
(一)对农民采用农业节水技术提供财政支持
农业是我国的用水大户,农业节水的潜力巨大。农业节水尽管对农业本身具有积极的作用,如降低了成本,同时,农民投资节水技术还可获得所节约水量的转让收益,但更重要的是节约下来的水资源流向了城市和工业部门,支撑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而农民并不能得到节水所带来的全部收益。因此,农业节水技术对全社会具有巨大的正外部性,这正是公共财政政策所要支持的。因此,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应该加大对节水农业的投入力度,对农民投资节水农业技术进行直接到户的补贴。具体可以采取粮价补贴、实物补贴、申报补贴等方式,保证补贴透明和补贴到户,以逐步形成对农民有效的节水激励。
(二)运用适当的财税政策激励企业节水
对积极节水并出售水权的企业应从税收等方面予以支持。引入水权交易制度以后,在企业成本和费用中应增加企业为节水而增加的有关直接成本和间接费用,企业为获得水权而支付的费用也应计入税前成本而不应在税后净利润中扣除,这样,可激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加大节水力度,以提供有效的水权供给;对于企业所节余的水权,必要时可以采取由政府收购的方法,刺激企业节水。此外,还可以实行抵消政策,即在某一区域范围内,新建企业如要获得一定数量的水权,可以通过帮助该区域内另一企业进一步采取节水措施,减少耗水量,从而利用其多余的水权为自己所有。
(三)为水权交易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以促进水权交易
1.加强大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型水利基础设施是开展水权交易所必备的,有利于控制水权交易成本,克服水权交易可能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例如在智利的Limari流域,由于水利基础设施等基础条件较好,水权交易就
比其它流域活跃。大型水利基础设施涉及整个流域,其受益人具有不确定的特点,属于纯公共产品,应由政府(主要中央和省级政府)来投资建设。
2.加强水权交易信息系统建设,加大水权信息采集和披露的力度。先进的水权交易信息系统,广泛的信息采集和披露,能够降低水权交易成本,促进水权交易的广泛参与,有利于提高水权交易效率。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水权交易信息系统建设,通过流域或地区用水公报,定期公布各省、自治区、重要灌区和大的用水户的用水信息,包括分配水量、实际取水量和耗水量、排污量、用水效率、水价等相关指标,为水权交易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水文资料也是一种公共产品,具有积极的外部性,它也应由国家财政投资、公共机构提供,并且由全社会无偿使用,而不能成为少数机构的“私人物品”。(注:胡鞍钢、王亚华:《转型期水资源配置的公共政策:准市场和政治民主协商》,《中国软科学》,2000年第5期。)
3.由国家对大江、大河和大型湖泊、水库等水源地这一“公共产品”的生态环境进行投资保护,植树造林,加强生态建设。
(四)对水利设施实行企业化运营,将其中的财政补贴转为对特定对象实行定向补贴和转移支付
与江堤等纯粹的公益性水利设施需要政府来管理不同,有些水利设施如灌区虽然本身具有公益性,如防洪防灾,但更多的是具有非公益性。它既可以向农业供水,也可以向城市供水,而且后者的盈利可能会较大,这是一个收益较为稳定、可以商业化运作的领域。因此,对灌区及类似性质的水利设施可以实行企业化改革,采取发行股票、债券和从银行贷款等投融资方式,成立供水公司(或类似性质的公司)并按照公用事业的经营模式来运作,引入竞争和广泛的用户参与,改革收费办法,减少直至取消财政拨款或补贴。同时,将节省下来的财政拨款或补贴转为对特定对象实行定向补贴和转移支付,如可以仿照粮食直接补贴的方法,对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用水户进行直接补贴,体现保护农民这个弱势群体的原则,实现社会收入的再分配;可以对一个流域上游或贫困地区实行专项财政转移支付。
(五)对水权交易实行必要的宏观调控
1.政府可考虑对不同类型的水权交易收取不同的手续费,引导水权的有序流动。对于水权交易中导致水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或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应予以鼓励,只需交纳很少的手续费;反之,对于不利于水资源利用效率提高、不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或对第三方水文条件和经济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的水权交易,则应交很高的手续费。对于水权和排污权向工业小区流动的交易,手续费应极低,以示鼓励,因为水权和排污权的这种流动有利于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集中治理污水。
2.对于水源保护区,可分配较多的初始水权和较多的初始排污权,使其通过市场交易获得必要的节水和治污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