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调度公文命令例文》
旅客列车的加开、停运、折返、变更径路及车辆甩挂的命令,经铁道部、铁路局客运调度分别报告值班处长、值班主任同意签字后,由客运调度员发布。
2.调度命令发布前,应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书写命令内容、受令处所必须正确、完整、清晰。
3.采用计算机发布调度命令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拟、二签(按规定需领导、值班主任签发)、三下达、四确认签收”的发布程序。受令人必须认真核对命令内容并及时签收。
4.采用电话发布调度命令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拟、二签(按规定需领导、值班主任签发)、三发布、四复诵核对、五下达命令号码和时间”的发布程序办理。发布、接收调度命令时,应填记《调度命令登记簿》(《技规》附件七),并记明发收人员姓名及时刻。
5.铁路局列车调度员发布行车命令,要一事一令,不得填写其他内容。遇有不正确的文字不准涂改,应圈掉后重新书写。使用常用行车调度命令用语(见附件2)时,不用字句圈掉,不用项圈掉项号。已发布的调度命令,遇有错、漏时,必须取消前发命令,重新发布。
6.铁道部发布的“常用行车调度命令用语”未涉及的项目,铁路局确需发布行车调度命令,由铁路局制定调度命令用语。
7.设有双线双向闭塞设备的区间且作用良好,需要连续反方向行车时,可一次发布调度命令。
8.不准以月度施工方案代替施工调度命令。施工主管部门(单位)要将次日施工计划,提前上报施工调度员。施工调度员应提前向行车有关单位发布施工计划调度命令,发布施工计划调度命令,不准夹带与受令处所无关的内容和命令。实际施工调度命令由列车调度员发布。
9.施工封锁或开通的调度命令,列车调度员必须得到车站值班员的请求(ctc区段无车站值班员的车站,由施工单位负责人请求)后,方可发布。
10.发布有关线路、道岔限速的调度命令,必须注明起止里程(包括站内线别、道岔号码)及时间。发布事故救援命令、月度施工计划或施工电报涉及限速的有关线路、道岔必须注明里程。
11.指定时间段内的维修作业,车站值班员在维修作业完毕销记后应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不再发布维修作业结束恢复行车的命令。如需延长作业时间须列车调度员发布调度命令批准。
12.跨局途中无停点旅客列车的行车命令,可由有关铁路局直接向两端局机务、车务(列车)段下达。
13.在具备良好转接设备和通信记录装置的条件下,对以下内容可使用无线调度电话向值乘司机、运转车长发布、转达调度命令,遇限速运行的调度命令,指定由进入关系区间(站)前的第二个车站值班员提示司机。
⑴恢复原行车闭塞法;
⑵设有双线双向闭塞设备的区间且作用良好,双线反方向行车;
⑶按规定时间延迟施工或提前结束施工;
⑷有计划封锁施工开通后,指定限速要求的列车;
⑸有临时限速要求的列车;
⑹临时停运列车、加开单机;
⑺旅客列车以外的列车在非到发线上接车或发车;
⑻半自动闭塞区间,超长列车头部越过出站信号机(未压上出站方面的轨道电路)发车;
⑼进站(接车进路)信号机故障的引导接车;
⑽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列尾装置故障;
⑾列车由列控车载设备方式人工控车转入隔离模式;
⑿列车退出隔离模式,人工转换为列控车载设备方式控车;
⒀动车组在区间被迫停车后,准许返回后方站;
⒁特殊情况下,不能在基本进路上接发动车组;
⒂铁路局规定可以利用无线调度电话发布、转达的调度命令。
14.为确保列车运行安全和秩序,尽量采取不停车交付调度命令,具备调度命令无线传送系统的,应使用该系统向值乘司机发布调度命令,受令人涉及运转车长的,由司机向运转车长转达;符合使用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发布、转达调度命令的内容和条件时,应用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发布、转达调度命令。不具备上述条件时,本区段有停车站,列车调度员在进入关系区间前的停车站交付调度命令;本区段无停车站,有关局可委托有停车站的所在局通过停车站向值乘司机和运转车长转发调度命令。委托局要向受委托局说明转发调度命令的内容和具体车次,受委托局在时间允许情况下,不得拒绝委托。如来不及时,必须在列车进入关系区间前的车站停车交付调度命令。委托电话应具备良好的通信记录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