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汇报》
防溺水工作是学校安全重点工作,事关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和谐稳定,我县十分重视防溺水工作。现将我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简要汇报: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工作部署到位。长期以来,我县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及时转发省、市关于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相关文件,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由县教育部门牵头制定各镇防溺水监管任务分解表,下发到各镇进行落实,并定期通报各镇、各校校园安全特别是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领导组织健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监管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多次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深入镇、村以及危险塘口检查防溺水工作情况,针对工作有欠缺、不足的,及时补缺补差,堵住每一处漏洞。全面构建县、镇、村三级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领导体系,要求各镇、社区(村)组建防溺水工作领导班子,由镇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三是凝聚多方合力。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组织县教育、安监、交通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工作,同布署、同检查、同落实,凝聚合力,齐抓共管。
二、进一步落实监护人责任
暑假是青少年儿童溺水案件发生的高发期,在暑期中,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担负着教育与监管的责任,为最大程度提醒、警示各位家长履行监管责任,我们主要是抓好两个时间段开展工作。
一是暑期前做到“面对面”警示。要求全县各中、小学以及教学点,在暑假前召开家长会,在会上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展示以往溺水案例的方式,提醒、警示家长履行监管责任,并与家长签订《预防未成年人溺水法定监护责任承诺书》,落实工作,压实责任。
二是暑期中做到“点对点”提醒。各校组织班主任做好防溺水的提醒工作,通过家访、电话、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学生及其家长防溺水知识的教育宣传,落实家校对接,密切家校联系,告知监护人防范重点,提醒其加强监管,切实让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防止发生溺水事故。
三、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
一是水域警示标识布置到位。督促全县各镇对管辖区域危险水域进行排查,各中、小学积极配合排查,在水域显著位置栽种警示牌,要求颜色醒目,字迹清楚。同时,对校园内和校园周边水域加装防护设施,重点严防在校园及校园周边发生溺水事件,做到水域安全隐患排查一处整治一处。
二是防溺水工作督查整改到位。由县教育局、安监局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定期对各镇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县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档案、实地察看等多种形式,全面督查防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情况,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反馈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三是包保责任制落实到位。要求各镇、各校以及相关单位在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同时,建立、健全台账资料,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度。县教育局与学校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学校与部门、年级、班级签订了安全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防溺水安全责任,将防溺水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位部门责任人、落实到每一个年级组长、落实到每一位教师,明确具体工作责任,重点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对年龄较小的学生、留守儿童实行有效防护措施,建立请销假登记制度和家长联系制度,重点加强学生的午间管理。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
一是校园教育全面覆盖。要求各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切实落实“十个一” 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学生预防溺水承诺签名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各校对途径水域较多的学生开展了全面的排查、登记,建档,重点加强教育和监管,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校外宣传不断扩大。一方面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在全县范围进行防溺水宣传,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滚动字幕播放防溺水警示,不断扩大宣传影响;另一方面从基层入手,发挥农村社会管理员、村官的作用,通过挂横幅、宣传车等方式,深入到村和社区进行宣传教育。
三是基层单位发挥作用。利用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活动,组织高校志愿者到村、到户开展防溺水宣传工作,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