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作会议纪要推荐3篇》
建筑节能工作会议纪要(通用3篇)
建筑节能工作会议纪要 篇1
为进一步推进市本级各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确保呼市地区按时完成资产清查任务,6月21日上午,呼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组织召开了市本级部分主管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推进会,市本级60家主管部门分管财务和资产工作的科长、呼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工作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本次推进会。
会上,首先由60家主管部门分管财务或资产的科长,就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和资产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一汇报,截止目前,市本级各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都已开展,有的主管部门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有的制定了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有的向所属二级单位下发了资产清查相关文件等。各主管部门存在的问题主要归纳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登录问题、有些单位存在盘亏资产、有些单位数据迁移过程中新旧系统数据有出入等问题。呼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徐凤梅科长做了总结发言,对各主管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视程度给予了肯定。同时,会议针对各主管部门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和提出的问题,以及近期资产清查工作安排强调了具体要求:一是对资产计提折旧的要求,行业有规定的按照行业规定计提折旧,行业没有规定的不用计提折旧。二是针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将于自治区财政厅沟通解决,尽快使软件正常运行;三是呼市财政局针对资产评审招标了一批社会中介机构入围,下一步将向各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有需求的单位可在入围范围内自主选择中介机构;四是要求各主管部门必须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五是要求主管部门组织落实好所属二级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六是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xx]1号)文件内容,为下一步资产核实工作做好铺垫。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推进会使各主管部门进一步认识到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进一步加快市本级各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市本级的资产大清查任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建筑节能工作会议纪要 篇2
工程名称:谷尚居31#、32#、33#、34#楼
验收日期:20xx年11月9日
参加单位及人员:
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余正祥、鲜军
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刘红兵
武汉光谷地产有限公司:张炜
武汉和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胡新军
武汉建设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李杏初、施永忠
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伟、洪菊明
会议内容
主持人张经理:首先感谢各单位的领导来我们谷尚居项目进行节能专项验收、指导工作,下面请各单位谈谈验收情况。
施工单位:本工程31#、32#、33#、34#楼位于湖北武汉市高新四路,其中31#、34#楼建筑层数为11层,建筑总高度约35m;其中32#、33#楼建筑层数为6层,建筑总高度约为19m,总建筑面积约为21385.88mM2。于20xx年10月1日开工,地基与基础工程于20xx年1月7日验收,主体工程于20xx年4月6日验收。本工程在施工在施工时所有进场原材料、构配件有专人验收,屋面、地面保温隔热材料、外墙保温材料、门窗等材料均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都在监理见证下现场抽检,复检报告结果符合标准要求,分项、检验批均验收合格。
在建设、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及严格监督下,本节能专项工程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工程资料同步、及时,真实反映现场实际。
综上,建筑节能分部自评合格,提请各单位验收。
监理单位:谷尚居31#、32#、33#、34#楼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监理规划、细则进行管理,各环节质理还是做得令人满意的。我方也是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执行监控,以确保工程质理。根据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严把原材料送检关,工程隐蔽验收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关,从实物到技术资料的管理,我监理部不间断和系统地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工程资料齐全,与施工进度同步,同意建筑节能分部竣工验收。
设计单位:从现场来看,工程质量较好,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单位是按图纸设计要求及设计变更单施工,我们同意该节能专项验收。
建设单位:在建筑节能专项施工过程中我们到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工程质量较好,符合验收条件,综合各单位意见,建设方同意该工程建筑节能分部专项验收。
节能办:以上单位都各自发表了意见,结合实际现场检查,基本上还可以,资料也较齐全,要备案。同意验收小组意见,同意验收。
质监单位:资料方面较齐全,只是外门窗由塑料的改为铝合金材料的,要有变更单,重新送到设计审查单位审查,手续要齐全。现场质量较好,各细部在以后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完善。本次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程序符合要求,有效,同意验收。
建筑节能工作会议纪要 篇3
工程名称:谷尚居31#、32#、33#、34#楼
验收日期:20xx年11月9日
参加单位及人员:
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余正祥、鲜军
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刘红兵
武汉光谷地产有限公司:张炜
武汉和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胡新军
武汉建设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李杏初、施永忠
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伟、洪菊明
会议内容:
主持人张经理:首先感谢各单位的领导来我们谷尚居项目进行节能专项验收、指导工作,下面请各单位谈谈验收情况。
施工单位:本工程31#、32#、33#、34#楼位于湖北武汉市高新四路,其中31#、34#楼建筑层数为11层,建筑总高度约35m;其中32#、33#楼建筑层数为6层,建筑总高度约为19m,总建筑面积约为21385.88mM2。于20xx年10月1日开工,地基与基础工程于20xx年1月7日验收,主体工程于20xx年4月6日验收。本工程在施工在施工时所有进场原材料、构配件有专人验收,屋面、地面保温隔热材料、外墙保温材料、门窗等材料均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都在监理见证下现场抽检,复检报告结果符合标准要求,分项、检验批均验收合格。
在建设、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及严格监督下,本节能专项工程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工程资料同步、及时,真实反映现场实际。
综上,建筑节能分部自评合格,提请各单位验收。
监理单位:谷尚居31#、32#、33#、34#楼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监理规划、细则进行管理,各环节质理还是做得令人满意的。我方也是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执行监控,以确保工程质理。根据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严把原材料送检关,工程隐蔽验收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关,从实物到技术资料的管理,我监理部不间断和系统地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工程资料齐全,与施工进度同步,同意建筑节能分部竣工验收。
设计单位:从现场来看,工程质量较好,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单位是按图纸设计要求及设计变更单施工,我们同意该节能专项验收。
建设单位:在建筑节能专项施工过程中我们到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工程质量较好,符合验收条件,综合各单位意见,建设方同意该工程建筑节能分部专项验收。
节能办:以上单位都各自发表了意见,结合实际现场检查,基本上还可以,资料也较齐全,要备案。同意验收小组意见,同意验收。
质监单位:资料方面较齐全,只是外门窗由塑料的改为铝合金材料的,要有变更单,重新送到设计审查单位审查,手续要齐全。现场质量较好,各细部在以后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完善。本次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程序符合要求,有效,同意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