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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纪念活动方案总结汇总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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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纪念活动方案总结(精选3篇)

3.15消费者纪念活动方案总结 篇1

工商局局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日用消费产品专项打假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在我县开展了20__年度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现将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局领导的带领下,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打假行动,严格按照总局“通知”要求和省局的安排部署,把此次专项打假行动作为今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迅速组织力量,周密部署,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抓出实效,确保此次专项打假工作按时完成。

二、检查重点

我县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重点检查白酒、芝麻油、化妆品。由于我县白酒的消费较大,此次白酒检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查处白酒中甲醇超标问题为主。

三、检查情况

对于此次专项打假行动我们以抽样检验,并就近就便将样品到送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我局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市局的要求,对辖区内白酒、芝麻油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检查或检验中发现在生产、加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或以其它植物油或非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芝麻油;白酒中的甲醇含量严重超标或用工业酒精勾兑白酒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充分发挥质监部门打假主力军的作用。我局在此次开展的打假专项行动中,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检查、详细记录,查处的情况及时上报州局。

我局此次专项检查,出动了4车次、16人次,通过检查我县目前还没有一家取得生产许可的白酒、化妆品、芝麻油的生产企业,县内有一些销售企业,通过检查没有发现重大案件。

3.15消费者纪念活动方案总结 篇2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切实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工商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的系列宣传纪念活动。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法律法规以及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为主要内容,推动新《消法》的贯彻落实,努力营造和谐、诚信的消费环境,促进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系列活动安排

(一)联合举办纪念"3·15"大会

1.活动形式:由省市工商局、消委会等相关部门联合在室内以会议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以电视专题片贯穿整个活动。

2.活动时间及地点:201x年3月15日9:00-10:00,福建会堂国际厅。

3.参加人员:省市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

4.活动主要内容:

(1)制作播放"让消费者更有力量"电视专题片。回顾20xx年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关注民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亮点。

(2)宣传贯彻新《消法》,通过电视专题片宣传新《消法》的主要亮点。

(3)发挥社会力量,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成立省消委会家居装修装饰设计专业委员会,为其授牌,发布"家居装修装饰设计合同"使用范本。

(4)启动绿色低碳消费。根据新《消法》第五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倡议消费者自觉选择绿色低碳消费、自觉保护自然环境。

5.职责分工:

(1)市消委会:对接省、市3·15现场宣传各项活动;提供20xx年全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亮点电视专题片材料、图片,配合省消委会组织专题片拍摄;邀请市质监局、物价局、卫生局、食药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参会。

(2)办公室:负责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参会(请柬由市消委会负责);负责邀请协调省、市媒体,组织宣传报道。

(3)人教处:负责落实60名工商人员着制服参加大会(消委会配合)。

(二)以"让消费更有尊严"为主题,开展"12315社会开放日"系列活动

1.时间及地点:201x年3月11日-12日。

2.参加单位及人员: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办公室、监察室相关人员,鼓楼、台江、仓山、XX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主任。

3.主要内容: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牵头组织开展两场开放日活动。

(1)12315中心点活动,设在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邀请参加的对象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领导;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效能监督员;监管服务对象代表以及新闻媒体记者。

(2)新闻媒体点活动,设在福州晚报社。邀请参加的对象为:消费者代表、社区居民代表、学生、游客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

4.职责分工:由12315指挥中心负责实施,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

(三)召开系列座谈会

1.召开大型服务企业消费维权座谈会。

(1)时间及地点:201x年3月4日下午14:30,由市消委会组织在市工商局12楼会议室召开。

(2)参加单位:电信、联通、移动等通讯运营商,山姆、家乐福、新华都、兴福兴、麦德龙、永辉、沃尔玛、苏宁、国美、喜盈门等超市,商场代表、百胜餐饮、格力电器、网龙公司等单位。

(3)主要内容:一是新《消法》亮点宣传教育。解读宣传新《消法》在保护消费者集体利益等方面的维权新理念,在规范新领域解决新问题以及强化通讯行业、大型商场、超市经营者义务,建立诚信为本、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等方面的新理念。二是部署有关企业参与"3·15"纪念活动。

(4)职责分工:座谈会由市消委会组织实施,12315指挥中心配合,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

2.召开汽车行业协会座谈会。

(1)时间及地点:201x年3月7日下午15:00,市汽车行业协会会议室。

(2)参加单位及人员:汽车行业协会代表、市局12315指挥中心、XX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鼓山工商所、岳峰工商所、新店工商所相关工作人员。

(3)主要内容:新《消法》多项重要修改涉及汽车消费,吸引了汽车经营者、消费者及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通过座谈、学习交流和行政指导,帮助行业、企业清理不符合新《消法》规定的行业规则和经营行为,提高企业自律。

(4)职责分工:市局12315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配合办公室进行宣传报道。

(四)其他活动安排

各县(市)、区工商局、消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纪念活动。各县(市)、区工商局要围绕宣传贯彻新《消法》,突出重点、特色和优势,丰富"12315社会开放日"主题活动内容,打造活动的精品亮点。各级消委会要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结合12315工商开放日、消费维权"五进"等活动,创新"3?15"活动的形式,以宣传贯彻新《消法》为主题,深入企业、乡镇、校园、社区、景点等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工商局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以贯彻落实新《消法》、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以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契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力做好各项工作。要及时向各级人大、政府领导汇报今年纪念"3·15"各项活动准备及开展情况,取得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支持。

(二)加强协调,发挥作用。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工商部门、消委会要加强与司法、质监、卫生、药监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配合,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共同策划、共同组织,创新"3·15"活动的形式,丰富"3·15"活动内容。要通过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强化社会消费维权意识,唤起更多的人士加入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队伍中来。

(三)加强宣传,提升影响力。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消费者关心关切的焦点问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手段,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正面宣传消费维权成果及国家惠民政策,力求在力度上有新增强,在宣传上有新突破。

(四)加强值守,做好保障。3月14日、15日两天,12315指挥中心要确保人工接诉线路畅通,人工接诉时间延至22:00,特别是315晚会当天要延至晚会结束且相关接诉工作结束为止,竞争执法处、消委会、检查支队要配齐备勤人员,轮流值班,确保24

小时通讯畅通,以备随时调遣,值班执勤时间延至12315晚会结束且所有投诉案件处理完毕为止。各县(市)、区工商局要按照市工商局的人员保障办法,在统一的时间段内加强值勤,充实执法力量,分管局领导要亲自在岗带班,共同做好与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电视台"315文艺晚会"的互动,快速、高效办理晚会转来的申诉举报案件,及时反馈申诉举报案件调解查处情况。

(五)活动情况及时上报。各县(市)、区工商局、消委会要自行开展各类活动,并将活动方案于3月10日,活动小结、"3·15"活动统计表于3月17日通过oa网上报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和市消委会。

3.15消费者纪念活动方案总结 篇3

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委员会):

为宣传“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构建“消费满意在”环境,在经济“新常态”下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好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省工商局、省消协决定在全省范范围内开展20xx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将3·15系列活动作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重要工作来开展

历年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通过开展3.15系列活动,积极推动消费环境的持续改善,切实维持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为促进消费潜力的有效释放,助力供给侧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和广泛开展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认真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拟将通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倾听消费者的声音、依靠消费者的力量,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动消费维权制度健全和机制创新,更加有力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精心策划,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

(一)开展12315“五进”活动。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消法》等法规知识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商场“五进”活动。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工青妇组织、行业协会、法律专家等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青少年、社区居民、农村人口等不同人群开展不同内容的宣传,通过消费教育大讲堂、消费体验、发放宣传教材等多种形式,以宣传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日常消费常识、典型案例等为主要内容,倡导“消费者至上”的理念,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促进释放消费潜力、助力供给侧改革。

(二)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和商品抽查活动。“3.15”前后,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开展以日用消费品、妇女儿童用品、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以及新兴消费品等商品质量的监管检验,加大消费侵权安件的查办办度,继续加强旅游市场、农资市场、成品油市场等重点商品与服务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

(三)开展“3.15”当天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条件,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广场咨询服务等活动。重点宣传中消协确定年主题“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涵义,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经济诚信建设,为各行业倾听消费者呼声、了解消费者需求、创新消费供给提供有效途径。在城区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网络购物、品质消费、时尚消费等新消费领域的商品和服务咨询服务活动;在农村,可开展“放心农资消费进乡村”体察或宣传活动,听取农民消费者的意见和呼声,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送法、送消费知识进村镇,利用村镇集市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以及日用品消费知识,提高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开展有特色的消费教育引导。与新闻媒体合作,通过开办专栏、专题节目,组织开展有特色、受欢迎的群众性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及部分消费者代表召开年主题座谈会。针对消费热点和难点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把维权工作前移到消费引导、消费警示、消费知识的普及上来,帮助群众提高自我维权水平,促进更新消费观念,倡导绿色、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理念,着力提振消费信心,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开展行业诚信创建活动。要积极开展“消费满意示范店”创建工作并通过对行业协会的走访、座谈形式,推动行业诚信创建,促进经营者树立“信用为本、诚信至上”的经营理念,更加重视质量、服务和信誉,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以实际行动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青睐,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精心安排部署。要协调好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紧密合作、通力配合,动员更多的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和志愿者参与相关活动。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地要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积极做好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和合作,利用大众媒体、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采取基层寻访、人物专访、在线访谈、专版专栏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增强正面宣传效果,做好“3·15”期间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增进消费维权工作社会知晓度,努力营造“消费满意在”协同共治的消费维权氛围。各地还可以联系各行业企业通过已有的电视大屏幕、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等宣传工具进行宣传。

(三)加强值班值守。各地要加强值班制度,确保12315投诉渠道畅通,认真做好消费投诉举报工作,及时受理消费者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积极有效处置广大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加强舆情研判,增强舆情分析的前瞻性和实效性,有效防范舆情风险,重大问题按程序及时上报,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全力做好3·15晚会现场转办的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

(四)及时上报总结。各地要认真总结当地“3.15”活动情况,3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省消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