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条据书信 > 接收函 > 南京毕业生接收函没有(汇总三篇)正文

《南京毕业生接收函没有(汇总三篇)》

时间:

南京毕业生接收没有(通用3篇)

南京毕业生接收函没有 篇1

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函: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同意学生本人申请,现接受你校(院)以下毕业生到我单位就业

毕业生姓名 性别 培养方式 专业名称学制 学历生源所在地 省 市(州地) 县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名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用人单位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毕业生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就业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南京毕业生接收函没有 篇2

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什么?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学校每年会发给学生省教育厅印发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须妥善保管。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为了将人事档案户口关系放在所在单位,在办理人才中心审核备案(鉴证)手续时需用到的。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的书面协议。也是证明就业的凭证。

2、《报到证》的定义及作用是什么?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是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省级招生部门认可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毕业生,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

《报到证》的作用:

(1)、毕业生身份证明;

(2)、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3)、凭报到证办理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转递和户口迁移手续。

报到证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4)、《报到证》上开具的单位有二种:一是实际用人单位(须经单位所在地人才

中心审核备案);二是生源地人事局。

3、《报到证》是如何开具的?

每年6月20日至7月10日为省教育厅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首批集中派遣(开具报到证)的日程。江苏省内每所学校必须在招就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派遣。我院的派遣时间一般在6月30日左右。为此我院的毕业生派遣方案必须在6月20日前完成并通过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报送省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毕业生派遣方案编制的目的是为毕业生开具《报到证》。

4、毕业后想把户口和人事关系转回生源地。怎么办?

(1)、未签协议的,或已签协议但未经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审核备案(鉴证),《报到证》开具的单位是生源地人事局。

(2)、已迁协议并已经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审核备案(鉴证),《报到证》开具的单位是协议所签单位。注意:所签约单位所在地与毕业生生源地相同。

5、毕业后想把户口和人事关系放在单位所在地(异地就业)。怎么办?

(1)、与用人单位签就业协议

(2)、经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审核备案(办理鉴证手续)。

(3)、若6月20日之前想要异地就业但未完成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审核备案手续的,可以向学院提交暂缓派遣申请。学院将会暂缓开具报到证和转递档案。

注:暂缓开具报到证是指学院将学生的关系暂缓派出,并不是指落户暂时留在南京。

6、取得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后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每年毕业生可以在7月10日左右在班主任那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在班主任处领到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院的学生无户口迁移证)后在报到证规定的报到期限内:

(1)、报到证直接开到单位的同学由单位或本人带好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

书原件、就业协议书、单位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到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办理报到落户等手续。

(2)、报到证开到生源地人事局的同学由本人带好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

原件等材料到生源地人才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注:若在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没办理相关报到落户手续的,其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仍然有效。

7、异地就业(指须将户口和人事档案迁入就业地人才中心的)手续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非南京籍生源在南京市就业(这里指的南京籍和南京市不包括江阴、宜兴)

步骤一、协议备案

(1)、毕业生进入“毕业生就业系统” 点击“毕业生入口”,注册个人账号,进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中专”申报模块,登录个人资料,将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及网上填写的“申报密码”提供给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进入“毕业生就业系统” 点击“用人单位入口”,进入“签订协议”模块,输入拟录用毕业生的身份证号码及其申报密码,完成网上协议签订手续。『注:单位人事专员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到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2号、4号和5号窗口开户(新区单位可以到新区分市场开户),获取账号、密码』

(3)、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网上签约申报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毕业生接收函》。

(5)、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接收函》到学校就业办办理《毕业生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步骤二、报到落户

待确认档案已寄(送)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后,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凭以下材料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1、毕业证书原件;

2、体检合格证明(用人单位出具,可在网上下载);

3、报到证原件(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

4、户口迁移证(市区生源未迁户口的须带家庭户口簿);

5、高校、中专校毕业生见习期备案登记表(一式四份、可在网上下载);

6、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一式三份、可在网上下载);

7、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人员情况表(一式一份、可在网上下载);

8、劳动合同

办理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办理地点:南京市解放东路888号 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四号窗

邮编:214007

联系电话:-1629 查档电话:-1625

南京人才服务网网址

非南京市生源在南京市就业

1)毕业生进入“南京毕业生就业网” 点击“毕业生入口”,

进入“录入个人资料”模块,登录个人资料,将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及网上

填写的“申报密码”提供给接收单位。

2)单位进入点击“单位入口”,进入“签约申报”模块,输

入拟录用毕业生的身份证号码及其申报密码,完成网上协议鉴证手续。

(注:如单位没有办理人事代理的,可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单位

公章到5号窗口免费开户,并到10、11号窗口申请上网密码)。

注:以上1)、2)步骤亦可直接进入南京毕业生就业网

首页“网上协议鉴证快速通道”完成

3)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网上签约申报进行审核;

4)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到毕业生就业

指导中心领取《南京市毕业生接收函》(A类)。

5)毕业生凭《就业协议》、《接收函》回学校办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

证》。

6)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签定《劳动合同》。

7)单位凭《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书》、《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市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及人才中心办理存档、落户手续。

8)工作满一年,及时到人才中心领取《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

登记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特别提醒:

1、如与单位解约,请及时到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解除约手

续。

2、《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是办理就业手续的重要凭证,请妥善

保管

办理部门: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北京东路63号 南京人才大厦一楼10、11号窗口 邮编:210008 联系电话: 、83151839、83151877(传真)

监督部门:南京市人事局机关党委

(三)、其它异地就业

1. 毕业生与就业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2. 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

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审核备案并领取《毕业生

接收函》。(人才中心不出具接收函而在协议书上加盖公章)

3. 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接收函》回学校办理《毕业生报到证》和《户

口迁移证》。

8、毕业生改派手续是如何办理的?

毕业生在《报到证》已开具的情况下,需要更改毕业去向的,由毕业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就业办办理改派手续。

改派手续有以下几种情况:

(1)、原报到证开至生源地人事局而要改派至非生源地用人单位的:需交材料如下:原报到证、原户口迁移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并经单位所

在地人才中心鉴证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开具的接收函、毕业生改派办理

表.

(2)、原报到证开至非生源地用人单位而要改派至生源地人事局的:需交材料

如下:说明改派原因并经班主任及辅导员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单位所在

地人才中心在原报到证备注栏签署“同意改派”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原报到

证、原户口迁移证。

(3)、原报到证开至用人单位而要改派至非同一城市用人单位的:原单位所在

地人才中心在原报到证备注栏签署“同意改派”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原报到

证、原户口迁移证、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并经新单位所在地人

才中心鉴证或新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开具的接收函、毕业生改派办理表。

(4)、在同一城市需要改派的,不管原报到证开至用人单位或人事局,不需到

学校办理改派手续,只需去当地人才中心办理。

注:户口迁移证的改迁凭新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去相应派出所(雪浪、东绛、阳光)办理。

毕业生改派办理表(样表)

毕业院校(培养单位):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9、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遗失后如何办理补办手续?

(1)、毕业不超过2年(含2年)的毕业生可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遗失补办手续。

(2)、毕业生提交说明遗失原因并求要补办的书面申请。

(3)、毕业生可到学校就业办查询原报到证号;

(4)、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原报到证声明作废的遗失启事,需刊登姓名

及15位报到证号,并将报纸原件交学校就业办。

(5)、学校就业办带报纸原件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补办报到证。

(6)、毕业生凭补办好的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去相应派出所(雪浪、东绛、阳光)补

办户口迁移证。

10、期限界定

“毕业离校两年”或“毕业不超过2年(含2年)”是指自毕业当年度的12月31日起,至毕业年度后的第二年12月31日止。

1、超过以上界定期限的原则上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2、超过以上界定期限的原则上不再办理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但可办理《报到证》证明书.

《报到证》证明书(样表)

No: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11、其他情况

升入高一学历层次的毕业生不能签发《报到证》。如需按原学历层次办理《报到证》,已报到入学的,需提供升入高校退学和经我处证实的注销学籍的书面证明;还未报到注册的,应提供本人放弃入学资格的声明。

12、毕业生档案里的材料有什么

包括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成绩单,报到证通知书,学生奖惩材料以及入党相关材料

学生处 就业办

南京毕业生接收函没有 篇3

高校毕业生接收函

xx大学:

经考核,我单位同意接收贵校20__届毕业生(学号:,学历:硕士生毕业,专业:,生源地:xx省xx市),请将其列入就业方案。

单位(盖章):

20__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