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失误处理决定精选五篇》
工作失误处理决定 篇1
集团各单位:
集团洪泽财务部财务主管孙立玲、出纳程玲玲未按集团资金支付财务审批流程,在工作中出现将公司应付款项90万实际支付了115万的严重工作事故,这一工作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决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条款,即日起解除两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此后其任何个人行为均与本公司无关。同时,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诉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鉴于以上处理决定,公司安排林琪英暂停在洪泽对孙立玲的财务工作交接,留岗待交。
集团副总裁徐韵,在此次洪泽财务人员严重工作事故中负有管理失察责任,公司决定,取消公司授予其的50万期权作为处罚。
希集团财务人员要引以为戒,工作中不能麻痹大意,要严谨认真,思想上加强财务工作风险防范意识,从行动上加强对财务各项审批流程的学习和执行,避免出现类似事件。同时集团全体员工要以此进行深刻反思,在各自岗位上认真负责,加强学习,提高自己工作的职业化水平,在各项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以公司利益为重。
特此通告!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Oxx年五月十一日
工作失误处理决定 篇2
学园总部惊悉山林基地事业部于近日组织的“神秘岛夏令营”活动中产生重大失职,引发当事家长集体投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学园声誉之事件。
现紧急声明,决议如下:
1、对山林基地直接当事教师及管理人员停职审查。
2、暂停山林基地所有对外活动,立即整改。
3、对当事家庭受损害权益给予全面保护。
4、学园总部成立危机处理小组,进驻山林基地,全面接管山林基地的管理权与经营权。
5、择近期召开本次事件的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事件真相,并向当事家长道歉。
对于这次事件,学园总部深表遗憾,并真诚道歉。
学园办学十余载,家长们的每一次问题反馈都是我们成长发展路上的助力,它鞭策着我们不忘初心,以孩子为本,以教育为本。此次山林基地失职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破坏了学园多年积累的声誉,我们与家长一样十分痛心。
学园郑重向社会承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学园教育机构将引以为戒,开展自检自查,孩子的保与教必须并重。细致的生活照顾是一切课程进行的基础,孩子有一个良好的身体是一切教育的前提,我们将深刻反思本次事件中不足的地方,在客观环境、孩子照顾、课程设计中找到一个最适合的平衡点,把家长们的托付当做我们最重的责任,也诚恳邀请各位家长朋友们的监督。
学园
教育集团
20xx年8月19日
工作失误处理决定 篇3
一、目的:为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规范公司检测行为,鼓励和引导员工忠于职守,树立平等、公平的工作氛围,形成赏罚分明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测公司全体员工。
三、失误类型及处罚方式:1、对有下列行为员工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写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研究决定后,给予警告处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月计迟到、早退在2次以上,一年内出现无病请病假的;工作期间无理取闹、吵架、打架等影响正常检测工作的,给予100元的处罚。 (2)、不听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玩忽职守,违规作业、渎职,收到客户的申诉与投诉,因个人原因出现检测事故、造成不良后果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荣誉损失的,按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处罚,由不可预见的原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比例给予经济处罚,详见附表。 (3)、在工作中不认真仔细,造成工作失误的,如:外检单、报告单等与检测过程相关的一切记录与真实情况(实事)不符的,由发现者通知部门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追溯,一旦情况核实,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处罚。第一次发现失误给予罚款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待岗。 (4)、对各级领导的批评处理不服从;阻碍公司重要工作、活动顺利进行的;与客人、上司、同事对话过程中有不礼貌言辞的;在公司传播消极思想,诋毁同事、消极怠工的;上班时间不按公司规定穿着工作装、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佩戴与检测相关证书的。一经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并处以200-400元的处罚。 2、对有以下行为公司的,予以待岗或辞退: (1)、事实证明对公司造成严重经济、形象损失的。 (2)、道德败坏,以恶言秽语侮辱、报复、恐吓管理人员、其它员工或抵毁公司的。 (3)、偷盗、窝藏、截留公司的财物,私自接受客户的钱、物,敲诈勒索钱物、冒支他人工资的。 (4)、盗用公司的机密文件、对外传送公司的检测数据,检测报告,弄虚作假。
四、奖励类型及金额: 为保证检测工作中的奖罚分明,公司可对发现错误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奖励。
xx年xx月xx日
工作失误处理决定 篇4
一、自进入六月份以来,为了照顾部分职工的工作,公司决定实行车间生产由二班轮换变成三班轮换。但是,由于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在招工工作中的失误,及公司分管领导审查不够严格,致使被招聘的部分新员工素质和技能达不到标准和要求,使分三班工作被迫中止,给公司造成了较大损失,并影响了部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给予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马耐杰罚款200元的处理;给予公司分管领导潘延兵罚款100元的处理。
二、7月8日,在对物资出厂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了钢卷号为的钢卷标签上的规格一项内容与出库单上所填写的内容不一致。这说明我们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反映出多环节多部门还存在把关不够严不够细、责任心不够强、核对查验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亟须全面改进和完善提高,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经研究决定,对负有责任的生产、仓储、财务审计等部门有关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其中,对出口主操宋来翰、仓储管理负责人刘磊、财务主管李志成各罚款100元。
三、7月7日,门卫岗值班人员韩玉田操作失误,造成电动门升降杆被进出车辆刮擦,特提出书面通报批评。四、7月7日,食堂工作人员贾虎臣未按请假时规定的时间而提前离公司回家,使食堂值班衔接工作出现了短时间的混乱,造成车间四名加班人员没能及时就餐,特提出书面通报批评。望有关人员汲取教训,提高岗位责任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取得新的更好的成绩。也希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爱岗敬业,共同把公司各项管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钢板有限责任公司
二○xx年七月九日
工作失误处理决定 篇5
11月2日、3日,我校发生了多起学生打架斗殴事件,涉及八年级、九年级共四个班级,涉及人数众多:八(1)班:刘伟、卢明贵、李振鹏、曾志刚;八(2)班:张德成、卢海松;八(3)班:李广、陈盛宝、李斌;九(2)班:杨伟、管小飞、邹少瑶,总共12人,刘伟、李广、陈盛宝、杨伟四人还携带铁棍,性质极其恶劣,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在此次打架斗殴事件当中,李广同学头部受伤,到宜黄县医院检查、治疗,现已出院,总共花费740元。
为严肃校纪、整顿校风,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以上同学和相关班级作出如下处理:
1、所有涉及的12名的同学记大过处理,如下次再参与打架斗殴,学校将通知家长,勒令其退学。
2、刘伟等11位同学承担检查、治疗费用740元。刘伟、陈盛宝、杨伟、管小飞、邹少瑶5人每人承担100元,共500元。卢明贵、李振鹏、曾志刚、张德成、卢海松、李斌6人承担240元。
3、取消所有涉及到的班级第二次“流动红旗”评比资格。
希望以上12位同学,能从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校纪班规,做一个文明、好学的合格中学生。也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