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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志免职的决定(推荐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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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志免职决定(精选3篇)

关于同志免职的决定 篇1

关于陈杰勇同志免职的决定

20xx年2月25日,宣汉县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陈杰勇同志宣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关于同志免职的决定 篇2

关于给予李启军同志免职处理的决定

鉴于李启军同志因涉嫌违法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事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免去其马报桥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本决定自20xx年11月9日起生效。

中共湖镇镇委员会

20xx年11月8日

关于同志免职的决定 篇3

关于阮继清等同志免职的决定

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阮继清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韦会林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刘斌斌、宁琴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协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