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表彰决定范文【合集三篇】》
助学金表彰决定范文(精选3篇)
助学金表彰决定范文 篇1
各学院、各处(室、所、馆):
根据《上海杉达学院徐国炯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上海杉达学院关于开展20xx 年度智瑾奖助学金、徐国炯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杉达内(学)〔20xx〕32 号)的相关精神,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公开答辩、学生教育处复审、校徐国炯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专题会议评审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决定授予高莹等 10 位同学20xx 年徐国炯奖、助学金一等奖;董莉等 10 位同学20xx 年徐国炯奖、助学金二等奖。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等奖:高 莹 胜祥商学院
朱晓雪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王梦圆 外语学院
董亚巧 外语学院
李鹏慧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史菁倩 传媒学院
白 虎 传媒学院
丁嘉敏 艺术与设计学院
高胡佳 国际医学技术学院
沈宇艳 时尚学院
二等奖:董 莉 胜祥商学院
王昆伦 胜祥商学院
张 颖 胜祥商学院
苏 鸽 胜祥商学院
吕先翠 外语学院
朱 琳 外语学院
傅燕娟 传媒学院
李雪晓 传媒学院
徐陈歆 国际医学技术学院
杨肖林 国际医学技术学院
助学金表彰决定范文 篇2
各学院:
根据《上海杉达学院徐国炯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上海杉达学院关于开展20xx年度智瑾奖、助学金和徐国炯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杉达内(学)〔20xx〕28号)的相关通知,经学生申请,院(系)初审、学生教育处复审、校助学金评选委员会专题会议评审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决定授予谷梦晶等10名学生20xx年徐国炯奖、助学金一等奖;授予房彦龄等10名学生20xx年徐国炯奖、助学金二等奖。具体名单如下:
上海杉达学院
20xx年12月13日
助学金表彰决定范文 篇3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市教育局
关于表彰20xx年度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科)局,经开区、物流商贸园区、生态文化旅游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xx职业技术学院,市直属学校:
为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奉献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奉献教育事业,努力开创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在第29个教师节到来之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决定,授予等50名同志“xx市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等10名同志“xx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受到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市教育系统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精神,创新思路,奋发进取,不断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xx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市教育局
20xx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