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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表彰决定范文【合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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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表彰决定范文(精选3篇)

助学金表彰决定范文 篇1

各学院、各处(室、所、馆):

根据《上海杉达学院徐国炯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上海杉达学院关于开展20xx 年度智瑾奖助学金、徐国炯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杉达内(学)〔20xx〕32 号)的相关精神,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公开答辩、学生教育处复审、校徐国炯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专题会议评审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决定授予高莹等 10 位同学20xx 年徐国炯奖、助学金一等奖;董莉等 10 位同学20xx 年徐国炯奖、助学金二等奖。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等奖:高  莹  胜祥商学院

朱晓雪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王梦圆   外语学院

董亚巧   外语学院

李鹏慧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史菁倩   传媒学院

白    虎   传媒学院

丁嘉敏   艺术与设计学院

高胡佳   国际医学技术学院

沈宇艳    时尚学院

二等奖:董  莉  胜祥商学院

王昆伦   胜祥商学院

张    颖   胜祥商学院

苏    鸽   胜祥商学院

吕先翠   外语学院

朱    琳   外语学院

傅燕娟   传媒学院

李雪晓   传媒学院

徐陈歆   国际医学技术学院

杨肖林   国际医学技术学院

助学金表彰决定范文 篇2

各学院:

根据《上海杉达学院徐国炯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上海杉达学院关于开展20xx年度智瑾奖、助学金和徐国炯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杉达内(学)〔20xx〕28号)的相关通知,经学生申请,院(系)初审、学生教育处复审、校助学金评选委员会专题会议评审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决定授予谷梦晶等10名学生20xx年徐国炯奖、助学金一等奖;授予房彦龄等10名学生20xx年徐国炯奖、助学金二等奖。具体名单如下:

上海杉达学院

20xx年12月13日

助学金表彰决定范文 篇3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市教育局

关于表彰20xx年度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科)局,经开区、物流商贸园区、生态文化旅游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xx职业技术学院,市直属学校:

为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奉献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奉献教育事业,努力开创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在第29个教师节到来之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决定,授予等50名同志“xx市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等10名同志“xx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受到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市教育系统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精神,创新思路,奋发进取,不断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xx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市教育局

20xx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