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东会议纪要范文【三篇】》
企业股东会议纪要范文 篇1
中宝戴梦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在嘉兴戴梦得大酒店三楼贵宾厅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人,代表股份5339.494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5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李荣主持,全体与会股东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关于与嘉兴市国资委共同出资组建“嘉兴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该项议案的股数为5339.494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同意股数达到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生效。
二0XX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企业股东会议纪要范文 篇2
今日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就市场最近较为关心的问题和与会投资者做了沟通。具体如下:
机场收费改革方案对上海机场收入影响的测算非常保守。针对上周三在股市引起了股价大幅下挫的公告,公司对于其测算的细节做了如下解释:
1.整体来看,该次收费的调整导致了公司外航和内航内线收入的下降(具体原因请参见我们3月13日的简评);内航外线的收费标准由于向外航收费标准靠拢而有个较大的提升。此外,航空性资产如值机柜台等的租赁收入也有所下调。根据公司的测算实际影响为2.41亿元(见表1),相对20xx年收入下降7.7%,低于公司公告的大致估算数10%;此外,公司在该次的估算中,是做了最为保守的计算,即使是2.41亿元还是在一定程度上高估了实际的影响;
2.公司同时表示,新的机场收费中提到可以针对经停上海的国际航班征收旅客过港费和安检费。由于上海市场的重要性,目前许多航空公司的国际航线纷纷经停上海机场,以期搭载一些当地的旅客,提升航班的客座率并覆盖上海航空(行情股吧)市场。公司在测算时并没有将该部分新增的收入考虑进去。此外,由于该次机场收费改革忽略了对于全货机航班收入的影响,公司目前也正在做一些相应的方案,计划和民航局就货运航班做一些专项建议,希望货运航班收入受到的负面影响能相应减少。
3.我们3月13日发布的简评中提到的一些积极因素依然存在。其中包括:1)20xx年的实际客座率水平将会比测算所有的要高,旅客过港费收入会高于测算数;2)人民币定价消除了公司的汇率风险;3)
航空主要收费标准仍有10%的上浮空间;4)内航外线收入水平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公司领导层对于未来业务的发展充满信心。公司未来的增长亮点主要在于:
1.新的航站楼投入使用后,上海机场的设施瓶颈将会打开,吞吐量的增长将会有一个较好的回升。新的航站楼将进一步推进上海机场的枢纽建设。从航空公司分布来看,国航以及星空联盟的成员航空公司均将进驻2号航站楼,这便于航空联盟成员们更好的协调航线网络,打造枢纽。同时,2号航站楼进出港旅客不再分流,中转时间大幅下降。根据公司领导介绍,新航站楼的国内中转时间为19分钟,国际中转时间为20分钟,均低于国际民航业对于航班有效中转时间的要求。
2.搬入新的航站楼之后,非航业务的增长将会是一个亮点。2号航站楼使用初期非航业务面积将会达到2万平方米,是目前1号航站楼的两倍。同时,如果中转旅客的增多,对于机场的非航业务收入也是一个很好的促进。因为通常情况下,由于时间充裕,中转旅客的人均消费要远高于出发旅客。
其他。公司同时表示,目前也在积极的和上海税务局沟通,争取一些有利的政策。我们认为,公司所指的应该是新税法下对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设施企业的“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公司该次并没有就资产注入一事做更多的评论。我们还是维持资产注入最早也要在下半年的判断。
从上周三的公告之后,公司股价已经连续下跌了23.4%。我们虽然看好公司长期增长的前景,但公司近期内依然缺乏较好的催化剂,我们建议投资者近期先持观望态度,可以等到市场不确定因素消除后再行介入。
企业股东会议纪要范文 篇3
王律师
涉及当事人隐私,人名等均采用化名
会议时间:XX年7月××日
会议地点:在本公司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会议
召集人:王××
会议通知时间:XX年7月××日
会议通知方式:书面通知
出席会议股东:×××,×××,×××,×××
主持人: 王××
会议审议事项:
一、 罢免和更换公司监事;
二、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三、 修改公司章程。
会议决议:
一、就第一项审议事项,
代表?%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代表?%表决权的股东反对,达成如下决议:
免去李××监事职务,选举谭××为公司监事。
上述决议涉及到章程条款变动的,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二、就第二项审议事项,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反对,达成如下决议: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36万元。
上述决议涉及到章程条款变动的,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三、就第三项审议事项,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代表%表决权的股东反对,达成如下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如下内容:
1.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可以决定解除其股东资格:
(1)股东违反出资义务;
(2)股东严重破坏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3)非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或相竞争的业务;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4)侵害公司商业秘密;
(5)诋毁公司商业信誉;
(6)其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挪用或侵吞公司资金,私藏、转移或隐匿公司重要文件及资料等等)。
股东会决定解除上述股东资格的,涉及的未交的出资额由其他股东认缴;已缴的出资额,即该股东的股权,由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成本价购买,不再评估该股权的溢价或减亏。股权成本价是指,股东出资时向公司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收购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金额。
2. 考虑到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下列人员界定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经理、副经理、各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
股东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