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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申请补选批复(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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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申请补选批复(通用3篇)

党支部申请补选批复 篇1

各有关党支部:

经县直机关党工委20xx年第五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以下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补选结果的请示,现予以批复:

刘任县政协办党支部副书记兼组织委员;

任县政协办党支部纪检委员;

任县政协办党支部文体委员

任团县委党支部书记;

任团县委党支部副书记。

生同志任县环保局党支部书记。

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支部宣传委员。

同时,免去上述前任党支部书记及委员的职务。

党支部申请补选批复 篇2

X银行:

你行(88)中综字第84号文《关于逾期贷款利息处理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关于专业银行到期不能归还人民银行贷款的问题,我行银发字〔1988〕24号文明确规定:人民银行从贷款到期的次日起改按每天万分之三计收利息。对逾期贷款加收利息,并不是罚息。因此,你行兰州分行逾期贷款利息应计入成本,不应按挤占成本处罚。

你行所辖分行应积极采取措施,按期归还所欠各地人民银行的贷款。

1X年1月4日

党支部申请补选批复 篇3

X省体育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党总支:

你总支《中共江苏省体育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党总支关于增补党总支书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补选为党总支委员、书记。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