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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补选委员批复(实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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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补选委员批复(精选3篇)

委员会补选委员批复 篇1

各有关党支部:

经县直机关党工委20xx年第五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以下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补选结果的请示,现予以批复

任县政协办党支部副书记兼组织委员;

任县政协办党支部纪检委员;

任县政协办党支部文体委员

任团县委党支部书记;

任团县委党支部副书记。

任县环保局党支部书记。

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支部宣传委员。

同时,免去上述前任党支部书记及委员的职务。

X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X年七月五日

委员会补选委员批复 篇2

中心党支部:

你党支部《关于中共嘉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党支部补选委员选举结果的请示》悉。

经研究,同意补选x2名同志为中共指挥中心党支部委员,任副书记,任宣传委员兼青年委员。请按照党支部支委成员的分工,做好各项党建工作。

此复。

直属机关委员会

2X年5月28日

委员会补选委员批复 篇3

警校党支部:

你党支部《关于补选为中共警校党支部委员的选举结果的请示》悉。

经研究,同意补选为中共警校党支部委员。

此复。

直属机关委员会

2X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