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补选委员批复(实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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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补选委员批复 篇1
各有关党支部:
经县直机关党工委20xx年第五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以下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补选结果的请示,现予以批复:
任县政协办党支部副书记兼组织委员;
任县政协办党支部纪检委员;
任县政协办党支部文体委员
任团县委党支部书记;
任团县委党支部副书记。
任县环保局党支部书记。
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支部宣传委员。
同时,免去上述前任党支部书记及委员的职务。
X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X年七月五日
委员会补选委员批复 篇2
中心党支部:
你党支部《关于中共嘉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党支部补选委员选举结果的请示》悉。
经研究,同意补选x2名同志为中共指挥中心党支部委员,任副书记,任宣传委员兼青年委员。请按照党支部支委成员的分工,做好各项党建工作。
此复。
直属机关委员会
2X年5月28日
委员会补选委员批复 篇3
警校党支部:
你党支部《关于补选为中共警校党支部委员的选举结果的请示》悉。
经研究,同意补选为中共警校党支部委员。
此复。
直属机关委员会
2X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