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成立委员会批复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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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成立委员会批复 篇1
X村党总支部:
你支部报来《关于成立蔺庄河村等2个村党总支部的请示》已收悉。经镇党委会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中国共产党尧头镇蔺庄河村总支部委员会,任命张民山为总支部书记,总支部委员为原支部委员。下设两个支部,即:中国共产党尧头镇蔺庄河村东村支部委员会,为支部书记;中国共产党尧头镇蔺庄河村蔺庄河支部委员会,为支部书记。
二、同意成立中国共产党尧头镇权家河村总支部委员会,任命为总支部书记,总支部委员为原支部委员。下设两个支部,即:中国共产党尧头镇权家河村权上河支部委员会,为支部书记;中国共产党尧头镇权家河村权下河支部委员会,为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X镇委员会
20xxX年5月4日
党支部成立委员会批复 篇2
X镇金谷社区居民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成立中共白马镇金谷社区支部委员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中共白马镇金谷社区支部委员会,任党支部书记。
X镇委员会
二X年十二月三日
党支部成立委员会批复 篇3
支部委员会筹备小组:
你筹备小组《关于要求成立中共瑞安市阳光小学支部委员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中共瑞安市阳光小学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设书记1名。候选人为:(以姓氏笔画为序)。希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组建成立,并将结果上报审批。
特此批复。
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X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