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补选支委批复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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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补选支委批复 篇1
中共警校党支部:
你党支部《关于补选万为中共警校党支部委员的选举结果的请示》悉。
经研究,同意补选万为中共警校党支部委员。
此复。
中共嘉兴市公安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xx年10月21日
党支部补选支委批复 篇2
农业局党委:
农业局机关党支部现有党员9名,20xx年8月经党支部换届选举,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由三名同志组成。因工作原因,调离本支部党务工作岗位,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缺额1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本支部拟对缺额的支委进行补选。经组织广大党员对缺额支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酝酿、推荐,支委会研究讨论,确定了缺额支委候选人预备人选,拟定于20xx年3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拟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具体名单如下:
王,男,35岁,大学学历,农业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科长、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
妥否,请批复。
中共民县农业局委员会
20xx年3月28日
党支部补选支委批复 篇3
中共番头岙村支部委员会:
你支部《关于要求XX村党支部补选支委的请示》已收悉,经镇党委研究,同意你支部按照选举程序于20xx年5月30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委委员补选。
中共石浦镇委员会
20xx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