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设立批复(三篇)》
学校设立批复(精选3篇)
学校设立批复 篇1
亳州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亳州一中新校区办学体制改革的请示》(教基[20xx]104号)悉。
为进一步扩大高中优质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中教育的迫切需求,经研究,同意成立亳州中学,学校应具备独立的法人,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的财务核算、人事管理,独立进行教育教学,属国有民办性质。亳州一中和亳州中学各自独立办学,亳州一中原校区应恢复高中招生,坚持现行公办体制不变,保证原有高中办学规模,确保优质公办教育资源不流失,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以保证人民群众享受公办高中优质资源。
希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的观念,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学校制度和管理,不断完善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努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为亳州市高中教育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此复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学校设立批复 篇2
《关于筹备成立中国林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院校分会的函》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了便于开展林业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根据民政部[20xx]38号文件、《中国林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章程》(以下简称“中国林业政研会”)和《中国林业政研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精神要求,经中国林业政研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成立中国林业政研会院校分会。
院校分会是中国林业政研会的分支机构,在中国林业政研会领导下,由全国林业院校[含部分农业院校林业学院(系)]自愿结成的从事群众性学术研究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主要任务是组织和推动全国林业院校学生以及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服务国家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努力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
院校分会必须遵守《中国林业政研会章程》和《中国林业政研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与教育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竭诚为会员和各林业院校服务,完成中国林业政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中国林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二〇
学校设立批复 篇3
台州市路桥区天长学校:
你校提交的《关于要求正式设立台州市路桥区天长学校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正式设立路桥区天长学校,校址设在路桥区路南街道上马村二区88号,学校规模为24个教学班,标准教室每班班额不超过45人,且生均教室面积不少于1.2 平方米。
二、学校性质为全日制民办小学,具有法人资格,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三、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接受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四、学校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精神,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安全。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