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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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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是深入推进城镇建设“三年大变样”活动的关键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建设领域纠风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些列制度的颁布实施,为推进纠风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供了新契机。为此,我局把纠风作为推动系统整体工作开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推行行政权力监督运行,创新机制,深化社会服务承诺,不断机关效能建设,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较大转变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党风廉政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市建设保持了稳步发展的趋势,在群众中建立了良好的信誉,树立了建设部门新形象,为县域经济持续健康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一、加强领导,纠建并举,狠抓纠风责任制的落实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我局不断完善监督约束机制,按照“从严治党、着眼防范、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强化教育夯实管理入手,不断把纠风工作引向深入。责任层层分解,狠抓工作落实,把纠风工作贯穿全年工作始终。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建设局关于纠风工作的各项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负责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听取汇报,分析解决存在问题,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并从规范从政行为、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及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城建干部自律、自省、自警、自重意识,使纠风工作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城建本职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了纠风工作与城建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上下形成“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执政操守。

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养

为使我局纠风工作达到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目标,我们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加强干部职工理论教育。紧紧围绕“为谁服务,怎样服务”这一内容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干部作风建设年”立足岗位做贡献的主题实践活动,旨在解决公仆意识,廉政形象,机关作风,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切实使党员干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执法队伍。与此同时,加强学习是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工作中,我局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周五集中学习日的时间,认真学习了《xx大报告学习百问》《科学发展观》《张云川同志在全省干部作风建设年上的讲话》以及《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干部法律意识,服务意识。

三、严于律己,规范管理,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是审批通报。对项目的申报审批采取科室集中会审,确认有关情况,实现审批与监管的对接,形成了审批与监管的结合,监管促审批,审批促发展,相互促进,相互提升的快捷高效工作局面。二是强化监管。紧密围绕“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原则,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后的职责和责任,加强对工程的监督检查,将工程质量强制性规范标准落到实处,构建起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监管衔接的工作格局。三是联合审查。按照省建设厅关于提高行政效能若干规定要求,严格遵守房地产开发审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理时限“三条红线”,严格落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一站式收费、全程代理服务、全程政务信息公开和审批申请材料及补正内容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一个公章对外、一站式大厅审批。四是对取消项和停止的项目,该停止的坚决停止,该取消的坚决取消,由原来的20余项消减为6项,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商和企业利益,形成争荣誉、讲奉献、团结向上、想事干事的良好局面。

四、严密部署,真抓实干,深入推进工作开展

第一,全面治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统筹考虑,抓好“五个结合”:一是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招标投标和房地产开发相结合;二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三是与推进改革和建立监督机制相结合;四是与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相结合;五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相结合。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大局的原则。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的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又要促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原则。在治理和预防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中,我局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治理措施,采取举办知识讲座,开设板报宣传栏等方法进行警示教育,广泛宣传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经营者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警示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宗旨观。三个原则的坚持,从源头上杜绝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完善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措施,加快统一市场体系建设步伐,打破市场垄断、行政壁垒和地区封锁,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备案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适合我县实际的企业和个人信用管理制度,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治理和预防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取得了预期成效。

第二,狠抓招投标规范运行。全面贯彻《招标投标法》,以完善有形市场体系为目标,以遏制“围标”、“陪标”、“串标”为切入点,健全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着重从三个方面加以规范。一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管理。为了维护标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完善了标底编制管理办法,同时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三项制度,对公开招标项目全部在建设网予以公布,实施“阳光招标”。二是严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范围。严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年检等资质审查关,从源头上杜绝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变相出卖资质行为和挂靠行为。三是严格制度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我局在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县域实际,不断加强招标投标规范制度建设,完善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工程报建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制度,增强了招投标监管力度,消除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达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营造了公开、公正、公平、有序竞争新平台。

第三,不断加强在建工程监管。多年来,我局组织并邀请县纪检、监察局、审计局参加全部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现场监督工作,全县建筑工程报建率均保持100%。在现场监督、规范招投标行为的基础上,督促所属的城建股、规划股、质检站各股室切实转变职能,围绕建筑市场规范运作,实行联合办公服务制度,从发包双方获取工程建设信息到办理开工手续,一律在建筑市场内完成。此外,严肃查纠违法违纪问题,净化建筑市场外部环境。几年来,我们始终把建筑市场专项检查作为执法监察的重中之重,坚持每年由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建设、计划等部门对年内竣工、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文明高效服务情况也作为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同时,完善了对建筑领域违法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制度,设立投诉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形成了监管长效体系。

五、强化意识、提高服务,全力抓好信访稳定工作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局在党风建设工作中一条主线,“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具体实践。为解决好群众信访不畅、真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坚持开门纳谏、倾听群众呼声,从解决群众最基本、最关注、最期盼的事情入手,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有效途径,完善信访流程示意图,建立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下访的信访接待制度,进一步拓宽群众信访渠道。坚持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公开接待、敞开接待。二是开展“阳光投诉”活动,举办政策宣传、群众咨询和受理群众投诉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三是变上访为下访。成立了下访工作队,走企业下工地,深入群众,解决全县在建工程施工中的难题,把矛盾纠纷和问题化解在基层、一线。四是实行班子成员包案制度。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实行了分工对口管理,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坚持全程参与,一包到底,真正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明年打算    

存在问题。一是宣传教育抓得还不够紧。工作与学习不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学习成效不是十分明显,学习的计划、检查、督促等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作风与群众要求有差距。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抓工作部署后的落实力度不够大,今后要进一步深入基层,切实为群众办更多好事、实事。三是对建设行业的管理组织指导水平有待提高。建设执法人员素质还不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提高服务意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

明年工作思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探索纠风工作新途径,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执政责任意识,听取各方意见,接受群众评议,自觉履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打造廉政氛围,逐步建立完善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树立为民、求实、廉洁、高效的建设系统新形象。

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主动协调,确保纠风工作深入开展。继续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原则,确保明年纠风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纠风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地区纠风办的工作部署与安排,明年继续把治理整顿建筑市场秩序、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及强化招投标监督管理等项工作作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成果,扩大实效。三是紧紧围绕建设行业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纠风工作任务,继续深入开展好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进一步推动全系统行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