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市政府实事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
按照市委、市政府十二件实事相关要求,泰山区卫生局主要负责完成“实现参合农民在本县市区内就诊治疗和在泰安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一证通’,统一进行规范管理”、“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年末90%的村卫生室完成能力建设任务”目标。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列为2010年全区的重点工作。区卫生局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落实责任分工,定期检查调度进展情况,在全区上下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宣传发动,制定方案,定点审核、检查督导等环节,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和健康运行。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了任务目标,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措施得力,狠抓落实,全面实现“一证通”,新农合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是深入宣传发动,提高参合水平。去年十一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及早开始了新一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发动和资金筹集工作,对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群众,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印发明白纸、宣传栏、入村入户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动员和发动,让更多的农民了解新农合政策,努力提高农民的参合积极性和人口覆盖率。2010年,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行政村覆盖率100%,参合农民为134055人,参合率达到了100%。农民个人交纳新农合资金20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人均80元(区级37元、市级7元、省级以上36元),达到了年人均筹资100元标准。截止09年6月30日,区财政新农合基金收入专户共收到2010年底农民个人缴纳的参合资金268.11万,区财政配套资金496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94万元,省级以上配套资金430万元,共计1288.11万元。
二是认真落实政策,规范工作流程。去年年底,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0】90号),在全市实行合作医疗统一报销比例和结算模式,并实行参合患者在全区就诊和在泰安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证通”制度。区卫生局及各定点医疗机构单位深入贯彻文件精神,调整并印发了《2010年度新农合实施细则》。从惠民利民的角度出发,全面做好新政策、新办法的宣传及贯彻落实工作。及时完成了新一年度新农合信息调整,加强了对管理人员、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基层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人员等相关人员新农合基本知识培训;让参合农民及时了解上级政策,熟悉就诊报销程序和报销比例,让参合群众明明白白就医,清清楚楚报销。今年1-9月份,全区参合农民就诊共减免补偿34万人次,新农合基金总减免补偿费用为880.7万元,占筹资总额的65.7%,其中门诊就诊减免33.4万人次,减免金额242.3万元;住院补偿5716人次,补偿总金额638.4万元, 1-9月份全区参合农民住院补偿万元以上的30人,其中补偿2万元以上的7人。
三是严格基金管理,强化管理服务。为了确保合作医疗的规范运作,区政府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了对各镇(街道)年度科学发展观考核内容,逐级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区卫生局重新修订完善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与市级定点医疗机签定了《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明确了医疗服务范围、内容、质量、价格、违约责任和处理措施,在资金使用上坚持了严格的比例报销制度,实行医院结算、合作办审核、财政拨付、封闭运行制度。区审计部门定期对全区合作医疗基金进行专门审计,确保合作医疗基金专款专用、规范操作、封闭运行。区及各镇(街道)人大、政协对新农合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视察,指导工作的开展。设立了监督电话,定期将收缴农民的合作医疗基金、农民报销情况向村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公开透明,从根本上保证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在管理服务方面,实行了全程监督、动态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把综合监管与现场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印发了《关于对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重新核定的通知》(泰山合办发〔2010〕3号),对服务不规范,审核报销存有问题的6家卫生所,取消其定点资格,提高了监管工作的实效性和监督力度。为切实做好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保证农民群众身体健康,让参合群众真正享受到新农合带来的实惠,我们在全区开展了为参合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查出的常见病得到及时治疗,并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进行专案管理。截止目前,共为参合农民免费健康体检10.7万人,查体率达到了80%。
四是完善网络建设,健全管理体系。多方筹集资金,在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推行了医疗卫生信息微机网络化建设与管理,将合作医疗、药品经营、社区卫生服务和医疗机构管理全部纳入微机网络监督与监管。目前,我区定点医院与区、市新农合办公室已实现微机联网运作管理,住院参合病人信息达到了全市共享。以街道、镇为单位设立局域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设立信息网络中心,将管理软件安装到每一个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联网运作。通过人员集中培训,个别现场指导的方式,进一步完善了新农合村级管理网络建设,现全区所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微机网络管理,由微机自动审核,现场报销,并由区新农合办公室实行时时审核监控,防止了套取新农合基金现象的发生,使参合农民对新农合更加信任。
二、落实“三化”,定期督导,加强能力建设,基层医疗卫生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一是基层医疗卫生三级网络基本健全。我区有126个行政村,68个城市社区,共计194个村(社区)。现有区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局)、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中医二院等3处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分别承担着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疾病控制、妇幼保健、中医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管理工作。有5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处镇卫生院。按照我区基层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全区共设村级卫生所108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66处。按照每500人口配备1名乡村医生和精简、高效原则,对卫生所医务人员实行定编、定岗、定员制度,全区村级卫生所共有乡村医生601名。从村级卫生所的分布情况和乡村医生配备情况看,已能基本满足当地农居民的医疗保健需求。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建设管理部门将基层卫生机构建设纳入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新规划村、社区必须预留基层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区卫生部门依据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坚持功能、任务、规模相适应的原则,对全区所有基层卫生机构进行合理规划,精简机构,提高效能。新一轮基层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由区卫生部门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是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全区村卫生所总业务用房面积达10276平方米,平均95.1平方米。所有卫生所达到5室(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值班室)分开的标准,91处卫生所地面铺设瓷砖,55处卫生所门窗使用了铝合金,65处卫生所内外墙壁用仿瓷或瓷瓦装修。并且积极开展“星级”卫生所创建活动。在市级村卫生所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泰山区“星级”卫生所标准》。今年以来,累计投资256.6万元,新建村卫生所12处,改貌建设20处村卫生所。五星级村卫生所10处,其余98处村卫生所均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
三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改善基层就医环境。近几年来,村委会和卫生院加大了对卫生所硬件设施和设备的投入,村委会普遍加大了对村卫生所房屋建设的投入,83处卫生所由村集体提供,卫生院累计投入近300万元为卫生所增设基本医疗设备,新增氧气瓶、血压计、紫外线灯、病床等1700余台件,卫生所基础设施和基本医疗设备的根本改善,为全区广大农居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预防保健等综合卫生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邱家店镇中心卫生院迁址新建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省庄镇卫生院扩建项目基本完成。2个镇卫生院均达到卫生院规范化建设标准,群众就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四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巩固完善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力度,依法规范、完善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按照“项目化、指标化、责任化”的总体工作要求,实行局领导包保处镇责任制,每位局领导包保一个处镇,每周下基层调研、督导、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一周一调度,遇有问题及时解决。在全区深入开展了一体化管理规范活动,以各处镇为主,在区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对卫生所长、乡村医生进行竞争上岗和聘任,使得人员结构更加合理,一批有德、有才、有能的充实到卫生队伍,进一步优化了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了医疗技术水平,全区一体化管理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得以规范提高,为保障农居民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全面提高基层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所有乡村医生全部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水平,至2010年城区卫生所(站)医务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法定执业资格。新进入基层卫生队伍的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执业药士等国家法定执业资格。鼓励多种形式的在职继续医学教育,全区村(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问题:通过近几年的运行,我区逐步建立了政府主导,群众配合,多方筹资,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但也存在和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新农合筹资工作难度大,筹资水平需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问题等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二是个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还存在不规范诊疗行为,影响了新农合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率。
三是个别基层卫生所服务能力和条件还不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需进一步改善就医环境,提高服务水平。
四是由于我区所处的区域位置,农民医疗保健消费水平偏高,部分参合农民缺乏互助共济意识,期望值过高,要求回报概率大,且直接到市级医院住院治疗人数偏多,小病大治现象较为普遍,造成合作医疗基金支出压力较大。这些问题已经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五是村级卫生所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个别卫生所设施陈旧,需要更新和配套。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将进一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管理力度,强化服务理念,从深度和广度上做好宣传发动与资金筹集,不断完善合作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探索建立医、患、保三方有效制约的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自管、自律、自控机制,努力控制医药费用水平。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行为,最大限度地解决好农民医药费负担问题,使有限的合作医疗资金发挥最大效用,切实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惠及广大农民的好事办好,真正让农民得实惠。
二是加大政府财政扶持,改善就医环境和工作条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区的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与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极不相称,因此,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对明显不适应社会经济和医学发展需求的卫生所实行重建、改建或扩建,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温馨的医疗环境,享受优质的医疗服务,为广大基层医务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运行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