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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总部三级经理举行任职廉洁集体谈话会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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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纪委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的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促进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按照《党组[2004]41号》和《直纪[2004]5号》文件的要求,直属纪委于2004年12月31日对2004年1月以来新任现职的三级经理(三级正、副经理、业务经理)进行任职廉洁集体谈话。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纪检组组长、直属党委书记出席了谈话会并做了重要指示。直属纪委书记在会上与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谈话。人事部副主任也在会上讲了话,人事部总部人事处处长、集团公司监察局综合处副处长出席了会议。最后直属纪委向全体人员进行了题为《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的警示教育。总部59名新任三级经理参加了谈话会。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直属党委书记在谈话会上指出,对新任职三级经理进行集体谈话是对大家的爱护,要用谈话的形式对大家在任职前进行提醒,提前讲清楚有关的规定,强化遵纪守法的意识。任职廉洁谈话要形成一种制度坚持下去。黄总针对总部存在的现象提出了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要坚决拒收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确实不能拒收的要按照规定上交直属纪委。二是禁止铺张浪费,请客送礼,特别反对集团内部上下级和部门之间互相吃请和收送礼品、礼券。三是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不要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尤其是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不能搞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和关系。最后,黄总要求与会同志一要加强学习,不仅要学习专业、提高技能,还要学习政治理论,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要求;二要廉洁自律,对有关规定要熟知、熟记。三要主动接受监督,要把个人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四要带好队伍,要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直属纪委书记在集体谈话会上传达了《党组[2004]41号》文件,同与会三级经理重温了中纪委自1995年起在历次全会上针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的22个“不准”、2004年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三个“不得”,学习了吴官正同志最近在中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中提出的五个“不许”。在谈话中,对与会的各位三级经理提出了四点要求: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把握政策,依法从业;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带好队伍,落实责任。并真诚的告诫大家,一定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要牢记,这些权力都是党和人民给的,是全体员工给的,它是用来为发展做工作的,而不是为谋取私利的,因此每一个人都要正确的认识和使用手中的权力,把权力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不是谋取私利的途径。 最后代表直属党委、直属纪委为大家献上警言诗一首:元旦春节将来到,廉洁自律莫忘掉,礼金礼券不可收,贵重礼品不能要,勤俭节约是传统,遵纪守法最重要,相互提醒要牢记,合家幸福尽欢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