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试用期满转正的请示(精选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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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试用期满转正的请示 篇1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20xx年1月30日,市局党组(赣市国土资党发[20xx]4号)分别聘任我局欧阳红星同志为兴国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聘任谢红梅同志为兴国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根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目前该两名同志试用已满一年,经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考核合格,现特向市局党组申请转正,望批准为盼!
任职试用期满转正的请示 篇2
中共江西省宜春市国家税务局党组:
汤小鹏同志担任办税服务厅主任已满一年。受市局党组委托,我局组织对汤小鹏同志一年来在德、能、勤、绩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党组研究,我们认为汤小鹏同志完全胜任办税服务厅主任的职务,建议市局党组按期转正。
当否,请批示。
任职试用期满转正的请示 篇3
市委组织部:
20xx年6月,我院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学院干部任(竟)聘方案》精神,通过公开方案、开会动员、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组织考核等程序遴选出拟任聘干部人选。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拟任聘等27人为行政中层正职、系总支书记,试用期为一年。20xx年6月,我们对等27人进行了试用期满考核工作。通过考核测评,乔木等27名名干部,得到了绝大多数教职工的认可,顺利通过了考核测评。我们认为:等27名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理论水平高,服务大局意识强;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求真务实,作风民主,廉洁自律,业绩突出,特别是作为中层正职善于抓班子、带队伍、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善于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学院党委决定正式聘任27名干部。妥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