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党委副书记请示(汇编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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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党委副书记请示 篇1
省直机关工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十条“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应当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或者相应职级的党员干部担任”的规定,结合我委实际,拟增补委直属机关纪委书记卢才瑜同志为委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专此请示。
附:干部任免审批表
20xx年11月12日
增设党委副书记请示 篇2
县直机关工委:
因工作需要,根据局党组的意见,经局机关党委研究,陈卫国同志拟兼任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个人简历如下:,男,汉族,20xx年03月出生,20xx年0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xx年08月参加工作,现任青田县测绘管理办公室主任。
以上请示若无不妥,请批复。
X年XX月XX日
增设党委副书记请示 篇3
市编委:
我局机关党委现有6个党支部、58名党员,机关党委成员均为兼职;为更好地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现拟在机关党委配备一名专职副书记,专门从事党务工作,特要求增加一名正科级领导干部职数。
妥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