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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抗旱资金请示(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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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抗旱资金请示(精选3篇)

拨付抗旱资金请示 篇1

辉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我乡现有7个行政村,麦播面积20600亩,麦播以来,我市近4个多月没有降雨,且大风天气多,土壤失墒严重。尤其是我乡为平原地区,且风沙地,小麦受旱面积不断扩大,旱情不断加重,市里召开抗旱浇麦暨麦田管理紧急工作会议后,我乡迅速动员各种力量组织抗旱,目前全乡小麦大部分已浇灌一遍,且有少部分未浇,且需要第二次浇灌,但这其中需要大量资金,根据各村所报数字,同时南水北调期间,只有西孟庄、新乡庄、五里河、大刘庄四个村已新打机井,其余3个村未打,现申请资金40万元,望上及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资金帮助。

拨付抗旱资金请示 篇2

杭锦旗人民政府:

杭锦旗巴拉贡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于20xx年4月7日以内水办〔20xx〕69号文件批复。批复主要建设内容有:新打水源井10眼,配套井房10座,更新输水管线8.7km,新建蓄水池8座,配套太阳能自动提供水设备8套,新建水窖240座,配套家用水处理设备240套,共批复投资558万元。20xx年12月31日,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以鄂财建指〔20xx〕672号下达国家投资552万元。

工程于20xx年7月1日开工建设,截止目前,除240个储水罐未完成外,其余水源井、蓄水池、管道铺设及太阳能自动提供水设备全部完成,累计完成投资480万元,20xx年10月14日,旗财政拨付项目建设资金50万元。

20xx年10月16-17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组对工程施工进度及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下达了《防汛抗旱项目督查书》,要求该项目在20xx年11月份必须全部完工,项目建设资金在20xx年11月份必须全部到位,如不到位,自治区水利厅将建议自治区财政厅按有关规定将资金收回,同时,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将核减20xx年我旗抗旱应急水源项目。

按照督查组要求,旗人民政府已向自治区水利厅做出承诺在20xx年11月份全部完工。我局已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大人员、机械投入,加快施工进度,确保11月份全部完工。

当地嘎查和牧户已多次要求我局尽快将储水罐到位,目前,已生产完成100个,但施工单位因资金短缺,不能拉运,而且,已完工程人工工资全部尾欠。对此,恳请旗人民政府尽快再拨付建设资金300万元,确保项目按时结清人工工资,保证储水罐尽快到位,避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拨付抗旱资金请示 篇3

县财政局:

今年7月下旬以来,由于天气久晴少雨,气温持续偏高。部份村农作物受旱严重。为确保今年农业丰收,镇、村干部积极组织抗旱自救,各村都缺乏必要的水利抗旱设施,又远离水源,无法抗旱。特别是西塘村张闪组基电站损坏,一直未修复,叶田村又新建水利工程,对沿途水渠坝蓄水造成影响。由于我镇抗旱资金不足,村委会目前资金紧缺,为解燃眉之急,缓解旱情,特请贵局给予解决抗旱经费伍万元,以利抗旱工作迅速落实,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如无不妥,恳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