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购房户的一封信(推荐3篇)》
致广大购房户的一封信 篇1
尊敬的购房户:
随着我县住房建设的发展,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对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促进我县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房地产市场不规范问题仍比较突出,无证开发经营、假借和私建名义进行地下开发、利用集体土地开发商品房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购房者对商品房的质量、面积和产权证的发放等方面投诉较多;对商品房销售中出现的欺诈、不讲诚信等问题反响强烈,严重损害了购房户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目前,我县房地产消费已经走向住宅商品化,购买住户已成为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的头等大事。但在购房过程中,消费者因为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且缺乏专业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很难会主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小心谨慎,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鉴于以上情况,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从规范市场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入手,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依法保护购房户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购房户,购买商品房时,应首先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两书”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五证两书”是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必备条件,是取得合法产权及质量的保证。作为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前,应了解的资质条件和信誉,对合同条款要认真审查,对开发商在售房宣传中的有关承诺和主要内容,应在合同中明示,并建议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免掉进不法商家在合同中设置的欺诈陷阱。
小产权房是指未经建设、国土、规划、房管等部门审批,违法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出售的房屋。购买小产权房将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无法转让和抵押,房屋拆除、拆迁时不予补偿,其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法律效力,房屋产权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的居住环境、房屋质量、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方面都存在重大隐患,居住安全毫无保障。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请不要购买小产权房。
消费者购买一套商品房大都用尽毕生积蓄,却往往因开发商不能依法向产权登记机关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致使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因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商品房、违规收取购房费用、房屋质量保修难以落实、配套设施及物业管理不能按要求到位等,致使购房者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以上情况,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并进行违约赔偿。
针对商品房购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应全面了解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找到相应解决措施,只有这样才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到县房地产管理局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房管局投诉电话:
地 址:
致广大购房户的一封信 篇2
尊敬的购房户:
随着我县住房建设的发展,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对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促进我县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房地产市场不规范问题仍比较突出,无证开发经营、假借和私建名义进行地下开发、利用集体土地开发商品房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购房者对商品房的质量、面积和产权证的发放等方面投诉较多;对商品房销售中出现的欺诈、不讲诚信等问题反响强烈,严重损害了购房户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目前,我县房地产消费已经走向住宅商品化,购买住户已成为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的头等大事。但在购房过程中,消费者因为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且缺乏专业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很难会主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小心谨慎,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鉴于以上情况,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从规范市场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入手,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依法保护购房户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购房户,购买商品房时,应首先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两书”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五证两书”是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必备条件,是取得合法产权及质量的保证。作为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前,应了解的资质条件和信誉,对合同条款要认真审查,对开发商在售房宣传中的有关承诺和主要内容,应在合同中明示,并建议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免掉进不法商家在合同中设置的欺诈陷阱。
小产权房是指未经建设、国土、规划、房管等部门审批,违法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出售的房屋。购买小产权房将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无法转让和抵押,房屋拆除、拆迁时不予补偿,其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法律效力,房屋产权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的居住环境、房屋质量、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方面都存在重大隐患,居住安全毫无保障。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请不要购买小产权房。
消费者购买一套商品房大都用尽毕生积蓄,却往往因开发商不能依法向产权登记机关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致使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因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商品房、违规收取购房费用、房屋质量保修难以落实、配套设施及物业管理不能按要求到位等,致使购房者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以上情况,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并进行违约赔偿。
针对商品房购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应全面了解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找到相应解决措施,只有这样才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到县房地产管理局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房管局投诉电话:
致广大购房户的一封信 篇3
尊敬的广大购房户:
回顾20xx,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突出重点,兼顾全面,保持了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去年,市区商品房销售总面积276.2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6.26%,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00.0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6.69%,均价4420元/平方米。
展望20xx,全市房地产业发展预期仍将保持稳健态势。我市将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深化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综合运用信贷、土地、投资等手段,巩固并健全适应市场发展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加快行政审批,强化市场监管,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房源供给更加充足。一是市、区政府已于20xx年下半年以来,连续推出了房地产开发住宅用地12宗共1567.56亩,主要集中在市南部新区、市中心城区和北部新城范围,可提供商品住房190万平方米左右(近2万套)。其中部分项目已开工,房源在春节后可进入市场销售,其余项目房源在20xx年4月份左右将全部进入市场。20xx年市区房源数量将更充足、结构更合理、品质更优越;二是支持安置还原房上市交易。对于已交付的安置还原房,市政府规定房屋所有人在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安置还原房能够上市交易过户。另外市经开区、谯城区近期将有1000套安置房交由建投集团向市场出售;三是鼓励公租房租售并举。市政府已出台政策,稳定就业且租赁公租房3年以上的进城就业农民工,可优先购买该公租房,个人已付租金部分可抵缴购房款。
商品房价格保持平稳。20xx年市区商品房将继续保持供需平衡,全方位保障群众购房需求。同时,继续执行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在预售商品房时,销售价格均不得超过备案价格。我局将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每月采取明察暗访、模拟仿真、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等方式,对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开展多频次、地毯式巡查,严厉查处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购房政策更加优惠。继续实施“房屋征收货币化购房补贴”政策,自愿领取“购房票” 6个月内购买谯城区或市经开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且购房款高于“购房票”记载金额的75%(含)以上的征迁户,均可享受“购房票”记载补偿款10%的购房补贴。认真实施规划区外农民进城购房补贴政策,除对进城首次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农民或务工人员给予契税补贴外,对退宅进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农民还给予相应补贴。
安居才能乐业,购房消费非小事。提请广大购房户保持理性消费,切勿跟风买房。您在选房时,请注意我局在各售楼部张贴的《XX市房产局温馨提示》内容,详细了解相关购房注意事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公司的违规违法销售行为,请及时拨打我局的举报电话0558-5991059,我局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最后,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谨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真挚的问候,祝新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XX市房地产管理局
20xx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