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条据书信 > 申请书 >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优秀5篇正文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优秀5篇》

时间: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如下是漂亮的编辑为大伙儿找到的工程款支付申请书优秀5篇,欢迎借鉴。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 篇1

关键词:工程;计量支付;程序;问题

在公路工程建设中,计量支付是一个中心环节,也是对该项目进行控制的一种有效手段。我国的公路工程建设合同主要采用的计量方式为承包人与监理工程师共同计量。作为施工方的工程计量人员必须掌握计量支付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熟练掌握计算机及相关软件的操作,熟悉合同文本,技术规范以及项目的基本情况,才可能做好计量支付工作。

在工程进场前期,施工单位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建立计量支付台账。

在建立公路建设项目计量支付台账之前,先要认真审核工程图纸数量,建立清单工程数量复核表,同时,将复核情况上报业主单位批准之后,才能根据业主单位批准的清单工程数量复核表建立公路建设项目计量支付台账。

其次,施工企业要对该项工作进行详细周密的考虑。

要正确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尤其要注重分项工程的划分,毕竟,计量支付工作是以分项工程为基本单位的。

再次,严格按照工程计量总原则执行。

下面为《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技术规范中有关工程量清单计量总原则的十点要求:

(1)本规范所有工程项目,除个别注明者外,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即国际单位及国际单位制导出的辅助单位进行计算。

(2)本规范的计量与支付,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同时阅读。工程量清单中的支付项目和本规范的章节编号是一致的。

(3)任何工程项目的计量,均应按本规范规定或监理工程师书面指示进行。

(4)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所有这些办法,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或认可。承包人应提供一切计量设备和条件,并保证其设备精度符合要求。

(5)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记录。有承包人签字的计量记录原本,应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和保存。

(6)工程量应由承包人计算,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副本应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由监理工程师保存。

(7)全部必需的摸班、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构件等其他材料,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不得单独计量。

(8)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和支付。

(9)承包人应严格要求计量基础工作和材料采购检验工作。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水泥混凝土、高标号水泥砂浆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电子计量设备称重。因不符合计量规定引发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如本规范规定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细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则被认为是其他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

总之,在进场前期注意了以上三点后,对于一个公路工程项目的计量,我们就能够建立一个比较系统的管理体系。下面,我们就计量程序进探讨。根据工程建设合同相关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已经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细目进行计量。当工程需计量时,承包人必须提交有关计量的文件资料,按以下步骤进行:

(1)发出计量通知或提出计量申请。当工程达到规定计量的单位时,监理工程师应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或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计量申请。

(2)审查有关计量的文件资料。当承包人的已完工程需计量时,应准备好《开工申请批复单》、《检验申请批复单》及自检资料、工程质量检验表及中间交工证书等。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看是否具备计量的基本条件,若发现问题或资料不齐,会将有关资料退还给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

(3)填写中间计量表。承包人在拿到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中间交工证书后,即可做支付报表,进入工程费用支付阶段。

在费用支付阶段,要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支付前的准备工作。工程费用支付的目标是组织和协调好业主和承包人之间的收支行为,使双方发生的每一笔工程费用都符合合同的规定,并做到公平合理。因此,在进入支付认证和付款时,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基础准备工作:a.工程质量合格和计量准确。对于单价合同,工程计量以质量合格为前提,计量是支付的基础,所以工程费用支付必须在质量监理和准确计量的基础上进行。b.明确技术规范和报价单对支付的规定。在技术规范中对每一章的每一节都有支付的规定,详细说明了各工程细目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对哪些内容不单独计量和支付,其价值摊入到哪一细目中,都具体作了规定。同时,还对每一工程细目中的支付项目进行了划分。

(2)支付的程序。根据FIDIC合同条件,工程费用支付的程序就是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付款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开出付款证书送交业主,业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承包人付款。

a.承包人提出付款申请。根据FIDIC合同条件第60.1款规定:承包人在提出付款申请时应出具月报表,月报表应列明他在这个月应收取的金额。b.监理工程师审定和签发《中期支付证书》。依据FIDIC合同条件第60.2款;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的付款申请月报表28d内,要认真审定承包人的月报表,若发现所列出的数量不正确或者任何一个工程细目的质量不符合要求,则调整承包人的月报表。c.业主付款。FIDIC合同通用条款中第60.10款规定,业主收到监理工程师提交的中期付款证书的28d内或最终支付证书的56d内应向承包人付款,否则将要支付延期付款利息,其费用按照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利率,从规定的付款截止日起至恢复日止,按复利计算利息。

在工程中期计量支付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中期计量支付是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的,计量和支付的工程数量必须控制在已批准的清单工程数量复核表台账数量范围内,任何超出清单工程数量复核表台账(合同)数量的部分,都必须有完备的变更设计申报与批准手续,在已建立的变更(新增)台账工程数量范围内予以计量和支付。

(2)任何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工程都不能予以计量和支付,直至其按照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修复并达到要求的质量条件,才予以计量支付,其修复费用不予以计量和支付,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

(3)严格按合同规定的程序,逐月计量,逐级审核计量支付报表,计量支付报表和支付证书的审核签发,决不能省略或跳越任何一道程序。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 篇2

住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法定代表人的人:XXX )

XXX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法定代表人的人:XXX )

鉴于:

XX年XX月XX日,甲方与乙方就XXX (工程项目名称)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XXX ),建设工程总价款为:XXXXXX万元整人民币。该项目已于XX年XX月XX日竣工,已经甲方、乙方及XX方验收,并于XX年XX月XX日甲、乙双方进行了工程结算,并签订了《XXX 工程结算协议书》。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共计XXXXXX万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XXXXXX万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款XXXXXX万元整。

双方在此相互确认:除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XXXXXX万元外,双方相互无任何其他应付款项或需承担相关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双方对以上所述事实均予以确认,并无异议。

基于以上所述,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偿还所欠工程款项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共计XXXXXX万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XXXXXX万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款XXXXXX万元整。(见本协议附件:1 、付款凭证;2 、付款明细、3 、未付款明细)。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按如下方式,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

月XX日止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XXXXXX万元整。(见本协议附件:4 、还款计划明细;如系分期支付,请写明分期付款的阶段及数额)。

第三条强制执行条款

1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确的了解,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并赋予本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2 、乙方保证承担举证义务,自每期(如分期付款)款项付清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和北京市公证处提供有关证据证明其已经支付了应付款项,并分别由甲方和承办公证员核对签收,否则视为乙方对未支付事实的确认,即乙方未按期履行当期应付款项。

3 、甲、乙双方同意如自任何一期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向北京市公证处按期提供付款凭证,且甲方出具文件说明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应付款项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依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甲方承诺在申请强制执行证书之前,将按照乙方在本协议中确定的联系地址向乙方发出《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函寄或送达),同时注明宽限期起止日期。在宽限日期截止时,如乙方仍未向北京市公证处举证其已按期支付了应付款项,或虽积极举证但不足以对抗甲方的债权,也未与甲方达成任何关于还款的展期协议,则视为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事实确有发生,在此情况下,甲方将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

4 、甲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公证处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及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5 、甲方在申请执行证书时,应承担相应的举证义务并提供以下文件,保证向北京市公证处完全、正确地披露乙方履行债务的情况:

(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 )《授权委托书》;

(3 )《强制执行申请》;

(4 )乙方已经履行还款义务的书面证明材料(如:乙方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包括乙方已偿还/ 未偿还款项数额等情况);

(5 )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

(6 )甲方在北京市公证处的监督下向乙方发出的《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

(7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 、乙方承诺愿以其全部资产接受强制执行,其资产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XXXXXX.

第四条双方各自的承诺和保证

1 、甲、乙双方在达成签订本协议意向后即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办理本协议的公证事宜。

2 、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有关收款和债务抵消的财务手续,并有义务在乙方付款当日向乙方出具有关发票凭证。

3 、甲、乙双方指定联系地址及北京市公证处指定联系地址:

甲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如下:XXXXXX;受件人:XXX.

乙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如下:XXXXXX;受件人:XXX.

北京市公证处联系地址:

地址:

邮编:电话:

承办公证员:

甲、乙双方在此确定:如任何一方的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给对方和北京市公证处,如没有及时履行告知的义务而发生的无法联系的状况,将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一方承担由此而带来的法律后果。

第五条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件:战争、骚乱、罢工、瘟疫、水灾、洪水、地震、风暴、潮水或其他任何类似事件。

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其他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XX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其他方提供详细情况

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说明。

3 、发生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其他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 、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协议,或是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六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外,未经另一方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上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其他

1 、本协议自北京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经公证处公证。

3 、本协议正本一式XX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XX份,一份留存于北京市公证处备案。

甲方:XXX 公司(印章)乙方:XXX 公司(印章)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 篇3

房屋过户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住址:

被委托人: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住址: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需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购房合同号: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过户至名下,现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办理该房产立契过户,税务登记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2:代为领取房产证

3:代为签署与交易有关的合同文件等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月日

【相关阅读】

【房产过户流程】

1、签订合同交付定金;

2、去银行申请购房贷款;

3、银行指定律师与申请人谈话,审核贷款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件、收入证明等等);

4、银行指定阿评估师对出售房产进行评估,确定评估价值;

5、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一起送交银行进行审核;

6、银行确定申请人具备贷款条件之后,发放贷款承诺书(银行按照评估价格确定贷款金额,所发放的贷款额度一般是评估价格的70%);

7、银行发放贷款承诺书之后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8、买卖双方同时到房地局办理过户,递交相关资料,大多数情况下最迟应该在办理产权过户当日由买方向产权人支付首付款,也可以按照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支付首付款,部分银行要求贷款申请提交后几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交给银行由银行暂时冻结;

9、过户后银行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将贷款部分的钱款转交原业主;

10、新产权人(贷款申请人)房产证下发后将产权证留存于银行或者是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之后将盖有抵押登记章的产权证书原件交给新产权人。

由于各个地区以及各个银行的规定会有所差异,所以建议还是详细咨询贷款银行。

【房产过户提交的资料】

一、送件评估(12个工作日)

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3、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

4、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

5、卖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

6、买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

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申请减免税(21个工作日)

经房管机关评定房屋价格后,到地税局申请减免税,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房产证复印件二份;

3、房地产买卖契约复印件二份;

4、评估表复印件二份;

5、原买卖发票(或合同)复印件二份;

6、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 篇4

第二条本制度的工程资金是指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州、市承担的配套资金;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

第三条工程资金拨付,校安工程项目业主根据与项目施工单位合同约定预付工程款、拨付工程进度款、结算工程价款的活动。

第四条工程预付款时,项目施工单位编制《市建设项目资金报账申请书》,同时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等相关财务资料;工程预付款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30%。

第五条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根据项目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项目施工单位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项目业主审核并扣减相应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的85%。

第六条工程竣工价款结算,项目施工单位编制《建设项目资金结算申请书》,凭《项目工程造价审查定案通知书》等相关财务资料提出项目工程结算申请,项目业主按工程项目决算价款的5%暂扣留质量保证(保修)金后与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结算。

第七条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审批程序,项目施工单位编制《市建设项目资金报账申请书》或《市建设项目资金结算书》,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工程师确认工程计量结果,提出付款意见,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项目监管人员审核盖章,项目业主审批,单笔金额超过80万元的,报分管副市长审批。

第八条项目施工单位凭审批完整的《市建设项目资金报账申请书》或《市建设项目资金结算书》、项目工程完税发票到项目业主办理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第九条项目业主在支付资金时,严格按项目资金性质来源拨付资金,严格执行银行转账制度,杜绝一切现金支付行为。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 篇5

贷款服务协议书范文1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贷款一事,达成一致意见,订立以下协议:

1、服务内容: 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贷款事项。

2、服务费用:

在乙方提供服务之前,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 ,大写 。乙方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完成服务内容,有权从服务费中扣除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并将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服务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尽保密义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只作为办理贷款时使用,不作他用。

4、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贷款所需材料并保证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因材料不实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2)乙方提供服务完毕后,此协议自动终止,此后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乙方无关。甲方应保证按时按数额还款,因甲方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须如数支付乙方服务费。

5、违约责任:甲方若违反上述第4条(1)规定,除上述服务费不退还外,还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6、其他约定事项: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约定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服务协议书范文2委托方: (简称“甲方”) 受托方: (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向其合作银行申请贷款事宜。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处理甲方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事宜。

2、乙方就受托范围内的申请贷款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第二条 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号 ;字号名称(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姓名(或名称) ;组织形式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及方式 。

第三条 申请贷款金额

甲方委托乙方本次申请贷款金额为 万元(大写: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申请贷款所需的所有证件和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的真实、合法和完整。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申请办理贷款:若甲方不协助乙方申请办理贷款,则本协议终止,甲方应承担乙方在前期申请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没有产生费用,则本协议终止,乙方无需赔偿甲方任何费用。

3.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相关事实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甲方承

4.乙方应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及甲方的委托,积极为甲方办理贷款申请事宜。

5.贷款银行根据自身的标准及规则决定是否贷款给甲方,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超出贷款银行的标准及规则,实现甲方的借款诉求。

6.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贷款的进展情况,乙方有义务告知其真实情况。

7.甲方向银行申请贷款过程中,由乙方全权负责为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供申请资料、情况说明书,并负责相关的协调工作。

第五条 委托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代为申请办理贷款成功后,则:

①甲方向乙方预付 元(大写: 元人民币)作为办理贷款所产生的担保保函、综合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代办服务费、合同工本费、资料费、交通费等)。

②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 %,作为服务费。

2、甲方以 方式支付乙方上述委托费用。

3、贷款银行需要客户交纳的与贷款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4、若担保贷款未成功,乙方无条件退还甲方所缴纳费用。

第六条 委托费用的付款时间

1.在签订本协议后至银行通知同意贷款给甲方前,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 乙方代为申请办理贷款成功,则甲方()在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申请办理贷款过程中,凡是因甲方自身条件原因(如征信问题、负载比过高、担保物不足等)银行不同意贷款,则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不相互赔偿任何费用。

2、若非银行不同意原因甲方终止贷款申请,则甲方应向乙方支 付 元(大写: 元人民币)作为在申请办理贷款过程中已产生的相关费用补偿。

3、若甲方未向乙方支付综合服务费、服务费,则甲方按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八条: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及代表人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服务协议书范文3委托方: (简称“甲方”) 受托方: (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向其合作银行申请贷款事宜。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处理甲方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事宜。

2、乙方就受托范围内的申请贷款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第二条 申请贷款金额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申请贷款所需的所有证件和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的真实、合法和完整。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申请办理贷款:若甲方不协助乙方申请办理贷款,则本协议终止,甲方应承担乙方在前期申请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没有产生费用,则本协议终止,乙方无需赔偿甲方任何费用。

3.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相关事实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据此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承担乙方在前期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没有产生费用,则本协议终止,乙方无需赔偿甲方任何费用。

4.乙方应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及甲方的委托,积极为甲方办理贷款申请事宜。

5.贷款银行根据自身的标准及规则决定是否贷款给甲方,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超出贷款银行的标准及规则,实现甲方的借款诉求。

6.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贷款的进展情况,乙方有义务告知其真实情况。

7.甲方向银行申请贷款过程中,由乙方全权负责为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供申请资料、情况说明书,并负责相关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 委托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代为申请办理贷款成功后,则:

①甲方向乙方预付 元(大写: 元人民币)作为办理贷款所产生的综合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代办服务费、合同工本费、资料费、交通费等)。

②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 %,作为服务费。

2、甲方以 方式支付乙方上述委托费用。

3、贷款银行需要客户交纳的与贷款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4、若贷款不成功,由乙方退还甲方所交预付款。

第五条 委托费用的付款时间

1.在签订本协议后至银行通知同意贷款给甲方前,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 乙方代为申请办理贷款成功,则甲方在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当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综合服务费、服务费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申请办理贷款过程中,凡是因甲方自身条件原因(如征信问题、负载比过高、担保物不足等)银行不同意贷款,则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不相互赔偿任何费用。

2、若非银行不同意原因甲方终止贷款申请,则甲方应向乙方支 付 元(大写: 元人民币)作为在申请办理贷款过程中已产生的相关费用补偿。

3、若甲方未向乙方支付综合服务费、服务费,则甲方按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确认。

第九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及代表人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