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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通告范文【热门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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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通告范文(精选4篇)

校园通告范文 篇1

尊敬的家长: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做好学生和幼儿的接送工作,进一步提高家长、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孩子平安,学校要求每位家长共同配合做好以下几点:

一、明确作息时间。

年级一二年级三到六年级

上午7:50—11:107:50—11:10

下午2:00— 3:352:00— 4:25

备注1、周一下午一二年级放学时间为4:25

2、上午进校时间7:20,下午进校时间1:30。

(应广大家长要求,下午第三节一二年级学生留校由老师无偿为他们上课,故离校时间推迟到4:25分。)

需要接送学生的家长请及时到校接送学生,不允许学生在校内外逗留、玩耍。

二、车辆规范停放。接送的两轮摩托或其他车辆,请有序停放于道路两旁,不得停在道路中间和校门口接送区内。

三、接送学生的家长,请自觉在校门口止步,不要进入校内。

四、家长没来接送的学生,家长应教育学生不要在校内外逗留、玩耍,及时回家,途中注意安全,

六、学校实行来客登记制度,请配合进入学校前先登记。

七、要教育孩子不得私自下海河山塘水库等水域戏水游泳,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告

年月日

校园通告范文 篇2

日来,我处工作人员发现数只无人牵引的犬只在校园和家属区内乱跑且有一保安人员被犬咬伤现象,严重影响学校公共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正常生活,师生对此反应强烈。为整治校园环境,维护学校公共秩序,现就校园养犬、遛狗问题通告如下:

一、校园内(行政区、教学区、学生生活区)为犬类禁养禁放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狗、遛狗(包括宠物犬、烈性犬)。对教职工及家属在校园放养犬只、遛狗不听劝阻的,我处将对犬只进行处理并给予校内通报。

二、在家属区养犬的住户,应按照太原市公安局关于《太原市养犬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合法养犬,对准养犬只实行圈养或栓养,做好犬只的看护管理,不得放养烈性犬只,不得妨碍公共卫生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正常生活。携犬出户时,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和儿童,不得让犬只自由乱跑。

三、对不遵守规定,犬只严重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或对师生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学校将依法追究养犬人的责任;对无人牵领的犬只进入校园和家属区,将按流浪犬进行处理;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四、所有校内养狗的住户,于20xx年5月10日至5月20日期间,将本户驯养的犬只照片及驯养人信息上报学校保卫处,如不登记后果自负。

五、近期我处将会同太原市公安局捕狗队,对校内流窜的犬只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安全保卫处

年五月九日

校园通告范文 篇3

为了更好的加强校园及家属区的治安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所有门岗将由“保全世纪(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接管。该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与我校签订的合同要求,依法依规严格管理学校的各个大门。

希望全校各单位能教育所属教职员工及家属子弟,严格要求自己,从我做起,自觉遵守学校的出入门管理规定;外单位人员和机动车辆进入校园需出示证件并接受检查和登记;所有出入人员必须配合门卫维护学校的门岗工作。广大干部、党员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不搞特殊化,按规定出入大门(机动车辆和送货车辆需有单位证明到保卫处办理出入手续)。对于不服从管理,打骂执勤人员的,将根据情况在全校通报批评,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保 卫 处

年月日

校园通告范文 篇4

各系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

20xx—20xx(二)学期,学院开展了“火红的五月”科技文化艺术节等一系列校园精品活动。学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艺术团、青年志愿者队的同学工作努力,认真负责,为校园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表彰先进,经院团委研究,决定给予俞等89位同学通报表扬。名单如下: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