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行政公文 > 通告 > 暂停活禽交易的通告(通用3篇)正文

《暂停活禽交易的通告(通用3篇)》

时间:

暂停活禽交易的通告(精选3篇)

暂停活禽交易的通告 篇1

为进一步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xx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2号)和省人感染禽流感联防联控机制办公室《关于活禽市场调查情况通报及强化措施的意见》,经研究,决定从x年3月16日零时起,暂停全市所有活禽交易。请广大经营户、养殖户和群众积极配合做好活禽暂停交易期间的相关工作。

xx市人民政府

x年3月15日

暂停活禽交易的通告 篇2

尊敬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单位:

为保障群众禽产品消费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xx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xx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在主城区永久性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的基础上,xx区政府决定从x年3月1日起,主城区外暂停活禽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活禽,是指鸡、鸭、鹅、鸽、鹌鹑等供食用的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禽类。所指主城区外范围为除樟潭、浮石街道以外xx区其他所有乡镇(办事处)。

二、暂停活禽交易期间不得从事活禽交易活动,禽类产品供应实行定点屠宰杀白上市。

三、经市政府认定,不老神食品有限公司(双港开发区曙光路2号)为我市家禽定点屠宰企业,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其出场的禽产品佩有经检疫合格的定点屠宰标识。

四、严禁无检疫合格标识的禽产品上市交易,从事禽产品销售、禽肉食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饭店、宾馆、食堂等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禽产品,必须是定点屠宰单位屠宰并经检疫合格的禽产品。

五、定点屠宰禽产品实行冷鲜上市经营,主城区外农贸市场、商店超市等禽产品经营场所配备冷藏库(柜)设施。

六、省内其他县(市、区)进入我区各乡镇(办事处)销售的禽产品应当来自家禽定点屠宰企业并经检疫合格。省外进入我区各乡镇销售的禽产品,必须经省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动物防疫风险评估,经营者按照《xx省动物防疫条例》规定履行调入前申报备案,并附有检疫合格标识。

七、在暂停活禽交易期间擅自进行经营性屠宰活禽,从事活禽交易活动以及销售、使用非定点屠宰禽产品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肉品安全意识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改变传统消费习惯,购买经定点屠宰的合格禽产品,如发现有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局。

xx市xx区人民政府

x年2月28日

暂停活禽交易的通告 篇3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单位:

为保障群众禽产品消费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xx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xx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在主城区永久性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的基础上,xx区政府决定从x年3月1日起,主城区外暂停活禽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活禽,是指鸡、鸭、鹅、鸽、鹌鹑等供食用的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禽类。所指主城区外范围为除樟潭、浮石街道以外xx区其他所有乡镇(办事处)。

二、暂停活禽交易期间不得从事活禽交易活动,禽类产品供应实行定点屠宰杀白上市。

三、经市政府认定,不老神食品有限公司(双港开发区曙光路2号)为我市家禽定点屠宰企业,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其出场的禽产品佩有经检疫合格的定点屠宰标识。

四、严禁无检疫合格标识的禽产品上市交易,从事禽产品销售、禽肉食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饭店、宾馆、食堂等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禽产品,必须是定点屠宰单位屠宰并经检疫合格的禽产品。

五、定点屠宰禽产品实行冷鲜上市经营,主城区外农贸市场、商店超市等禽产品经营场所配备冷藏库(柜)设施。

六、省内其他县(市、区)进入我区各乡镇(办事处)销售的禽产品应当来自家禽定点屠宰企业并经检疫合格。省外进入我区各乡镇销售的禽产品,必须经省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动物防疫风险评估,经营者按照《xx省动物防疫条例》规定履行调入前申报备案,并附有检疫合格标识。

七、在暂停活禽交易期间擅自进行经营性屠宰活禽,从事活禽交易活动以及销售、使用非定点屠宰禽产品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肉品安全意识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改变传统消费习惯,购买经定点屠宰的合格禽产品,如发现有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局:。

xx市xx区人民政府

x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