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的通告范文【实用3篇】》
关于交通的通告范文(精选3篇)
关于交通的通告范文 篇1
为保障东风大道高架桥桥梁安全和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东风大道高架桥交通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东风大道高架桥全日禁止高度3米(含3米)以上车辆通行。
二、东风大道高架桥全段禁止大型客(货)车、农用运输车、三轮车、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及危化品车辆通行。
三、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年月日
关于交通的通告范文 篇2
为确保20xx年元旦期间本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避免大范围交通拥堵,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海市公安局决定于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月1日对本市部分区域、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发布通告如下:
一、车辆交通管制措施
(一)外滩区域。
20xx年12月31日20时至20xx年1月1日1时,自外白渡桥/北苏州路路口起,沿北苏州路―西藏北路―北京西路―成都北路―延安东路―西藏南路―复兴东路―外马路至黄浦江边止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延安高架路南侧江西路下匝道实施临时关闭措施(仅允许车辆从外滩隧道通行)。
(二)新天地区域。
1、20xx年12月30日0时至20xx年1月1日1时,湖滨路(黄陂南路―济南路)、顺昌路(崇德路―湖滨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2、20xx年12月31日20时至20xx年1月1日1时,自淮海中路/淡水路路口起,沿淡水路―复兴中路―西藏南路―淮海中路至淮海中路/淡水路路口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二、地铁、轮渡、观光隧道管制措施
20xx年12月31日20时至20xx年1月1日1时,实施以下措施:
(一)轨道交通2号线、10号线南京东路站出入口关闭;轨道交通10号线、13号线新天地站1号出入口关闭。
(二)黄浦江东金线轮渡停航。
(三)黄浦江人行观光隧道关闭。
三、交通管制期间,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车辆准许进入交通管制范围。同时,交通管制范围内公交线路将作相应调整。
四、上海市公安局及其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交通的通告范文 篇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参改单位:
经研究,全区各参改单位可依据《xx市xx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延委办〔〕108号)精神,自x年1月开始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区直部门列入区财政预算,乡镇(街道)由原渠道自筹,在交通费中列支。请各参改单位严格按照区人社局审定的在职在岗人员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xx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x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