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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通告【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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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通告(精选12篇)

校园安全通告 篇1

各系、各部门:

为确保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依据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进出管理通知如下:

1、学生凭学生证、学生卡(其他无法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无效)出入学校大门,未携带学生证或学生卡的学生须在身份得到证实并在门卫值班室进行登记后才能进入学院,随身携带大件或可疑物品的,须接受检查后方可进出。

2、学生家属、朋友来访的,应先联系好被访学生,得到门卫放行许可并填写好会客登记单后,由被访问学生带入学院。

3、学校公车及学校职工车辆出入校园应将车辆通行证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处,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将通行证借与他人使用。无通行证车辆进出校园的,需接受检查(含车内及后尾箱)。

4、教职员工的来访人员应先在门卫值班室登记,在与教职工取得联系并填写会客登记单后,方能进入校园。

5、外来(无证)车辆及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保卫处批准,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原则上车辆不许入内;无证车辆及人员外出校园时,门卫须对其进行严格检查后,才可放行。

另,20xx年3月4日至19日期间,学院南侧门暂停开放,除公务车辆,所有师生员工均经由东大门出入。

以上情况,希各部门负责人,各班主任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确保人人知晓,严格执行。不配合检查并以此为借口扰乱正常秩序者,学院将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xx职业技术学院

20xx年3月3日

校园安全通告 篇2

校园是读书治学的场所,保持校园安全、文明、和谐,是广大师生的共同责任、共同愿望。然而,校园内时有师生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汽车超速行驶、不按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和校纪校规,严重影响到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广大师生反映强烈。对此,学校曾多次发布通知加强管理,通过专题班会进行安全教育,交管部门进行了专项整治,但交通违法及肇事行为屡禁不止。

为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建设“绿色、和谐”校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武汉市交管局东湖高新交通大队和湖北经济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照校内交通标志、标牌的规定行驶,禁止超速,禁止鸣号,禁止逆向行驶;应注意避让行人,确保安全后通行;应按规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占道停车。

二、自20xx年10月8日起,摩托车不得入内,严禁在校园内驾驶、停放摩托车。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8日间,在校园内停放的摩托车由所有者立即自行处理。

三、10月8日后,将由公安机关对校内违法违规交通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校内驾驶、停放的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清理,一经发现,当场收缴,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特此通告。

交通大队

xx学院

二〇xx年九月二十九日

校园安全通告 篇3

各部门、各经营服务单位及全院师生员工:

为优化校园教书育人环境,保障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辽教电(20xx)21号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体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院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院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

校园内,禁止师生员工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以及其它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二、禁止无照人员在校园内经商。经学院同意并批准,在校园内的商业网点必须在指定地点经营。

违反前款规定的,学院可以责令其停止经商活动或者离开校园。校园内(含宿舍内)对违反本规定,经过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师生员工,学院可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对违反规定,经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校外人员,由公安、司法机关根据情节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xx年9月28日

校园安全通告 篇4

尊敬的各位家长:

鉴于近期校园恶性伤人案件不断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在校安全,从20xx年5月10日起,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各项安全措施。现将学校安全管理规定通告如下,请各位家长给予大力支持并配合工作。一、为保证校园安全,上课期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严禁闲杂人员及机动车辆进入校内。二、请家长督促孩子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低年级学校尽量由家长接送,家长接送孩子一律在校门外等候,不准进入校内。三、学生学习期间不得擅自离校,中途确需离校的,请家长主动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同意方可离校,并进行登记。四、家长确有事进入学校,请与班主任联系,经保卫人员同意方可进入,并进行登记。五、凡居住或租住在我校教师宿舍的暂住人员,请在5月12日前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否则一律不准进校。六、凡未经同意,强行进入学校的,学校将向公案机关报警,并将当事人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以上规定,重点是保证校园安全,也是保证师生在教平安工作、学习,不便之处,请家长及社会人士谅解支持。另外,请家长能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防范未然。特此通告。

x小学

20xx年五月九日

校园安全通告 篇5

尊敬的学生家长、各界朋友:

您好!

首先,感谢一直以来您对我们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

高中生活是您孩子成长的关键阶段!伴着春风,我们迎来新的学期,为做好相关工作、帮助您及孩子更好地了解我校、新学期的学习生活做好充分准备,为了给您的孩子创造一个安全、静心、舒心的学习环境,使您的孩子能够安心、静心的坐下来读书学习,特将有关事宜通报如下:

我校地处城郊,且实行封闭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准学生擅自请假离开校园,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校园的,必须班主任电话告知家长,家长同意学生请假离校的情况下,学生持政教处正规请假条方可在学校门卫处登记离校(如果学生请假,班主任不在学校时,可以让班主任给政教处值班老师打电话给您的孩子办理请假手续)。学生无请假条,一律不得离校。即使您前来接孩子也一定要履行请假手续,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发生。

除周六中午学校开放时间外,其它时间禁止学生家长进校园探望学生。周六中午来校看望学生时,也请您在门口耐心等待放学后方可进入,并且要在午休之前离开。

对于强行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谩骂闹事等影响校园安全管理的学生家长,学校除对相应学生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外,还将按照量化积分考评细则对学生和班级进行量化积分考评扣分。

对家长进校(含通过围栏递饭)送饭的学生直接做劝退处理,对叫外卖的学生也直接做劝退处理。器,微信编辑首选。

学生家长给孩子送物品一般不得进校,由家长把物品交给门卫,由门卫负责及时处理。老师在上课时不会客,家长须在门卫等候。

接送学生的车辆禁止入校,敬请停放在校门外区域的安全位置。

以上规定,重点是保证校园安全,也是保证师生在校平安工作、学习,不便之处,请家长及社会人士谅解支持。

另外,请家长能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防范未然。

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x中学

年2月10日

校园安全通告 篇6

农历二月初八是渣江传统赶集日,为确保学生安全,特通告如下:

1、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学校装有全方位安全监控录像系统,学校对强行进入校园,冲击学校正常管理的当事人,将要求公安部门严肃查处。

2、考虑学生外出就餐存在安全隐患,允许当天中午送饭学生家长临时进入校园指定区域,送饭就餐学生必须在临时指定区域就餐。

3、建议广大家长在学生上下学及中午回家就餐时间定时进行接送,确保学生路上安全。

校务室

20xx年3月18日

校园安全通告 篇7

农历二月初八是渣江传统赶集日,为确保学生安全,特通告如下:

1、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学校装有全方位安全监控录像系统,学校对强行进入校园,冲击学校正常管理的当事人,将要求公安部门严肃查处。

2、考虑学生外出就餐存在安全隐患,允许当天中午送饭学生家长临时进入校园指定区域,送饭就餐学生必须在临时指定区域就餐。

3、建议广大家长在学生上下学及中午回家就餐时间定时进行接送,确保学生路上安全。

渣江镇中心小学校务室

年3月18日

校园安全通告 篇8

各部门、各经营服务单位及全院师生员工:

为优化校园教书育人环境,保障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辽教电(20xx)21号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体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院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院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

校园内,禁止师生员工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以及其它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二、禁止无照人员在校园内经商。经学院同意并批准,在校园内的商业网点必须在指定地点经营。

违反前款规定的,学院可以责令其停止经商活动或者离开校园。校园内(含宿舍内)对违反本规定,经过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师生员工,学院可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对违反规定,经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校外人员,由公安、司法机关根据情节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x学校

20xx年9月28日

校园安全通告 篇9

尊敬的各位家长:

鉴于近期校园恶性伤人案件不断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在校安全,从20xx年5月10日起,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各项安全措施。现将学校安全管理规定通告如下,请各位家长给予大力支持并配合工作。一、为保证校园安全,上课期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严禁闲杂人员及机动车辆进入校内。二、请家长督促孩子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低年级学校尽量由家长接送,家长接送孩子一律在校门外等候,不准进入校内。三、学生学习期间不得擅自离校,中途确需离校的,请家长主动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同意方可离校,并进行登记。四、家长确有事进入学校,请与班主任联系,经保卫人员同意方可进入,并进行登记。五、凡居住或租住在我校教师宿舍的暂住人员,请在5月12日前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否则一律不准进校。六、凡未经同意,强行进入学校的,学校将向公案机关报警,并将当事人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以上规定,重点是保证校园安全,也是保证师生在教平安工作、学习,不便之处,请家长及社会人士谅解支持。另外,请家长能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防范未然。特此通告。

杨家桥小学

二Oxx年五月九日

校园安全通告 篇10

尊敬的学生家长、各界朋友:

您好!

首先,感谢一直以来您对我们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

高中生活是您孩子成长的关键阶段!伴着春风,我们迎来新的学期,为做好相关工作、帮助您及孩子更好地了解我校、新学期的学习生活做好充分准备,为了给您的孩子创造一个安全、静心、舒心的学习环境,使您的孩子能够安心、静心的坐下来读书学习,特将有关事宜通报如下:

1我校地处城郊,且实行封闭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准学生擅自请假离开校园,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校园的,必须班主任电话告知家长,家长同意学生请假离校的情况下,学生持政教处正规请假条方可在学校门卫处登记离校(如果学生请假,班主任不在学校时,可以让班主任给政教处值班老师打电话给您的孩子办理请假手续)。学生无请假条,一律不得离校。即使您前来接孩子也一定要履行请假手续,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发生。

2除周六中午学校开放时间外,其它时间禁止学生家长进校园探望学生。周六中午来校看望学生时,也请您在门口耐心等待放学后方可进入,并且要在午休之前离开。

3对于强行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谩骂闹事等影响校园安全管理的学生家长,学校除对相应学生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外,还将按照量化积分考评细则对学生和班级进行量化积分考评扣分

4对家长进校(含通过围栏递饭)送饭的学生直接做劝退处理,对叫外卖的学生也直接做劝退处理。器,微信编辑首选。

5学生家长给孩子送物品一般不得进校,由家长把物品交给门卫,由门卫负责及时处理。老师在上课时不会客,家长须在门卫等候。

6接送学生的车辆禁止入校,敬请停放在校门外区域的安全位置。

温馨提示

我校是无烟校园

请家长在校内不要吸烟。

以上规定,重点是保证校园安全,也是保证师生在校平安工作、学习,不便之处,请家长及社会人士谅解支持。

另外,请家长能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防范未然。

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禹州市第一高级中学

年2月10日

校园安全通告 篇11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迎接20xx级新生入学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根据学校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管理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1、学校公车和教职员工自备车一律凭保卫处颁发的《车辆出入证》和通行感应卡进出校门;长期送货车辆、学生自备车凭《临时通行证》进校;执行公务的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邮政车、工程抢修车等)需主动向门卫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方可入校,并遵守学校有关交通管理规定;其他外来车辆必须经过允许和登记后方能入校。

2、我校教职员工新购车辆请及时持有关证件到保卫处办理《车辆出入证》和通行感应卡,并请将《车辆出入证》摆放在挡风玻璃下方以便查验,特别是进出校园和在校园内停放时务必放在车内显眼位置。长期送货车辆、学生自备车主请凭学校关系单位证明和个人有关证件到保卫处办理《临时通行证》。

3、进入办公区和教学区的机动车必须停放在划定的机动车车位内,附近停车位不足需要临时停车时,也应靠边停放,不得影响正常的通行,特别是不得停放在消防通道上。家属区内停车应互相礼让。

4、机动车辆在校内行驶时应严格按照交通标识行车,严禁鸣笛、超车、急转弯、闯禁和高速行驶。

5、摩托车、电动车及自行车应有序停放在指定的区域,严禁在通道、门厅、各楼栋的进出口以及其他任何影响通行和校园环境的地方停放,严禁占用机动车车位。

6、严禁驾驶无证、无牌、非法改装的摩托车和电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7、请各单位、各部门利用开会时间向全体师生员工传达《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管理规定》(桂电[20xx]46号)精神。

8、保卫处将组织力量,在交警和学校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不定期对发生在校园主要道路、办公楼、教学楼和生活园区附近的违章违停现象进行现场管理和处置。对违章违停及车内无我校《车辆出入证》的机动车将予以贴单和锁车处置。

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师生员工积极行动起来,主动配合学校管理工作,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为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做出不懈地努力。

保卫处

年九月十日

校园安全通告 篇12

校园是读书治学的场所,保持校园安全、文明、和谐,是广大师生的共同责任、共同愿望。然而,校园内时有师生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汽车超速行驶、不按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和校纪校规,严重影响到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广大师生反映强烈。对此,学校曾多次发布通知加强管理,通过专题班会进行安全教育,交管部门进行了专项整治,但交通违法及肇事行为屡禁不止。

为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建设“绿色、和谐”校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武汉市交管局东湖高新交通大队和湖北经济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照校内交通标志、标牌的规定行驶,禁止超速,禁止鸣号,禁止逆向行驶;应注意避让行人,确保安全后通行;应按规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占道停车。

二、自20xx年10月8日起,摩托车不得入内,严禁在校园内驾驶、停放摩托车。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8日间,在校园内停放的摩托车由所有者立即自行处理。

三、10月8日后,将由公安机关对校内违法违规交通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校内驾驶、停放的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清理,一经发现,当场收缴,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特此通告。

武汉市交管局东湖高新交通大队

湖北经济学院

二〇xx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