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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植树造林的通知(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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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植树造林的通知(精选12篇)

关于植树造林的通知 篇1

一、提高认识,加强。

造林绿化是林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安全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推动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植树造林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责任制,形成合力,确保年造林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抓紧部署,落实到位。

请各县(市)区抓紧将年植树造林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村,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小班,明确业主,及时做好林地的清理和整地工作,以不误林时。

三、突出重点、加强示范。

要抓好迹地更新的同时,年造林要把握好以下重点:一是抓好年沿海防护林工程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建设。要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抓好主要交通干线一重山造林。在科学规划基础上,宜造则造、宜补则补,尽可能用大苗或速生树种造林,力争短时见效,尤其省厅补助项目要建设成为绿色通道一重山造林的示范段。三是抓好油茶新造林项目。年中央投资的油茶林示范基地和农业综合开发油茶项目,按照高起点高投入建设的同时,要求必须良种壮苗造林,确保实现丰产示范效果。

四、加强指导,确保质量。

要把讲究造林质量贯穿于造林工作的始终。针对当前林农对科学造林的需求不断增长,加强造林技术的指导服务,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对群众实行科学有效引导,使其在树种选择、造林密度和造林措施上实现优化配置,达到经济和生态效益最大化。加强对造林规划设计、种苗、施工、抚育管护、检查验收各环节的管理,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确保造林成效。及时按规范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造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五、备好苗木,做好调度。

要根据造林任务认真测算造林所需苗木的树种和数量,尽早做好苗木的准备工作。对于林木种苗不足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育苗补救、苗木调剂。从今年10月份开始,各县(市)区要认真开展年全市造林地准备进展情况的调度工作,并在每月13日、28日报送市林业局营林处。

通知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关于植树造林的通知 篇2

尊敬的业主(住户):

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了提高小区品质,能为业主提供更优美的环境,再次投资对小区绿化进行改造,委托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时代管理处全面协调实施。

与此同时,为了响应国家号召,树立“绿色家园,从我做起”的理念,做到人人营造绿色、人人拥有绿色,保护和美化我们的.家园。时代管理处于x年4月1日早10点在小区内将会开展“有我一棵树”的植树活动。届时我们衷心希望广大业主朋友们能报名参加,做一名绿色使者。

在活动期间我们将会安排专业人员陪同,指导您怎样正确植树及日常养护,希望您在栽种下幸福树、吉祥树。愿意参加活动的业主请到物业办公室报名,4月1日早9:40分在1、2号楼之间集合,宣布具体活动注意事项,并发放植树工具。同时提醒您尽量穿着轻便服装,以便于活动。

报名时间:x年3月27日至x年3月30日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关于植树造林的通知 篇3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广泛动员全民参与义务植树活动,推进我县国家公园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xx年2月3日(正月初七)-3月12日在全县范围开展"义务植树月"活动,现将制定活动要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安排

20xx年"义务植树月"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1、全县机关干部义务植树活动,时间为春节上班第一天(农历正月初七)。

2、乡村、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义务植树活动,时间为2月3日-3月12日。

3、全国"义务植树节"活动,时间为3月12日。

二、活动内容与要求

1、各乡镇和单位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可形式多样,如种植公仆林、村庄风景林、子孙林、爱情林、希望林等。

2、义务植树的地点可选择山地、村庄、河道、公园、房前屋后等。种植树种以珍贵、彩色和阔叶的乔木树种为主。

3、全县机关干部义务植树要按照每名干部职工种植3棵树(其中每名员干部种植10棵树)的要求,确定植树人员和规模;各乡镇要按照每人种植1棵树(其中员干部种植5棵树)的要求,确定植树人员和规模。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的植树任务归口到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综合确定。团县委和妇联要组织广大青年和妇女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建立"共青林"和"三八林"植树基地。各乡镇要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植树点,开展一次义务植树活动。

三、活动安排

1、春节上班第一天机关义务植树活动

(1)活动时间:2月3日(正月初七)。

(2)参加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

2、"义务植树月"和"3˙12"义务植树节活动

(1)活动时间:2月4日-3月12日。

(2)参加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各行政村及部分群众等。

通知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关于植树造林的通知 篇4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您好,3月12日是一年一度的植树节,为进一步改善园区居住环境,共同营造绿色健康的生活空间,花园社区在园区内组织开展“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家园”植树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x年3月12日上午9:30分

二、活动地点:

花园社区居委会楼下集合

欢迎您踊跃参加

联系电话:

通知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关于植树造林的通知 篇5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这一活动的教育意义,以开展活动为途径、以进行思想教育为主导,以建林护绿基地为活动阵地,扎扎实实,带领广大青少年:为美化校园献一份力量,为装扮社区出一份计策,为创办绿色奥运做一份努力,为维护生态平衡绘一幅蓝图。以植树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在我区广大青少年中扎实有效的开展绿色行动,局团委向各学校团队组织提出以下要求:

1、将三月份作为绿色行动活动月;

2、各校团队组织要通过各种形式使广大青少年充分认识植树节的意义;

3、充分挖掘利用各个活动基地,开展丰富多彩、形式简洁、效果突出的绿色活动;

4、积极开展变废为宝的活动,为绿色行动开辟多种途径;

5、充分发挥以团带队的作用,全团全队共同行动,使绿色行动成为“红领巾飘起来”主题教育活动的亮点之一;

6、将护绿活动与新课程改革相结合,组织团员队员积极开展观察记录、课题研究,使活动不断深化。

各学校要通过活动在广大青少年中树立3种意识:树立绿色行动的环保意识;树立从点滴做起,持之以恒的活动意识;树立关爱生命的奉献意识。

4月初,局团委将举行绿色行动专题总结会,并将表彰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以及优秀的活动。

在此,向各校提3点开展活动的注意事项:

1、要在广大青少年中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青少年充分认识活动的意义;

2、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避免活动流于形式;

3、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和经验材料

通知人:

关于植树造林的通知 篇6

各单位:

为了造福周边、绿化环境,公司积极响应造林活动,决定由公司管理干部牵头、长白班人员参与,于10月28日前南山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集合时间:10月28日8:50集合,组长负责点名,9:00出发。

二、集合地点:升旗广场

三、参加人员(142人)

人员表(略)

四、相关安排

1、各处室、车间按照上述名单通知10月28日参与植树的人员,所有参与人员带身份证和水杯,根据天气情况适量增加衣物;

2、组长负责当天铁锨领取、任务分配、效果验证、午餐组织等任务,并协助带队领导完成各项组织工作;

3、活动采用2人搭档模式,每人完成43棵树的种植任务;

4、后勤处负责提供铁锹、饮用水,做好餐饮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5、办公室为个别路段安排司机、皮卡车运送树苗,为每人发放一副手套,并结合后勤处安排活动验收。

五、其他要求

1、无故不参加者,考核其所在单位主任、处长100元/人次;

2、植树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带走,不污染环境;

3、植树人员在体验屯垦戍边精神的同时,应充分发扬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精神,体现心连心公司形象。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关于植树造林的通知 篇7

一、指导思想

我镇林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一个村在林中,人在景中美丽龙台。林业规划建设是森林覆盖率达33%以上,乡村林果飘香,道路树木成荫,溪河是生气勃勃的绿色美景。林业坚持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坚持兴村富民,产业增收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

20xx年林业建设以义务植树基地作为工作重心,以公民义务植树为抓手,具体任务如下:

1、镇政府建立义务植树基地一个。面积不小于100亩。各村民委员会建立义务植树基地一个。面积不小于10亩。

2、凡年满18岁至60岁的男性公民、年满18岁至55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外,人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至5株,或承担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它绿化任务。

3、加强退耕还林和天然林资源管理与保护

三、实施步骤

1、宣传活动阶段(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5日)

各村民委员会要召开一次动员大会,加强宣传。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适龄公民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各村委会要开展以“植树造林,建设生态文明龙台”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村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直接参加植树劳动、以资代劳、建设绿地、从事育苗管护和绿化宣传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深化公民对植树、护绿的认识,推动我镇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发展。

2、实施阶段(20xx年3月3日至20xx年4月18日)

各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文件的任务,认真组织,做好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建卡制度。要把植树任务细化落实到辖区每个组、家庭。栽植时严格按照技术规程的要求施工,栽后苗木有具体的管护措施,确保义务植树尽责率在90%以上,植树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不低于85%。

3、检查阶段(20xx年3月10日至20xx年4月30日)

各村民委员会于4月30日前将本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及义务植树统计表书面报镇林业技术推广站。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各村委会必须充分认识到国土绿化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本辖区绿化工作的领导。提早安排、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深入扎实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2、精心组织实施

各村民委员会要大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重大意义。要细化工作,精心组织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森林资源专人管护。

3、落实责任,提高义务植树履约率

各村民委员会要依照村民自治,严格适龄人员的责任,加强考核,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任务。镇政府要对各村的义务植树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村绩效考核。

通知人:

日期:

关于植树造林的通知 篇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竹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全民义务植树,是国家加快国土绿化的一项基本国策;全民总动员,采取不同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今年是实现"三大目标"、建设"生态青川·美丽家园"、"十三五"开局之年,为抓住春季造林有利时机,巩固、完善、提升绿化成果,现就加强全民义务植树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活动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推进国土绿化是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县域辖区内所有单位都要迅速行动,组织开展好今年"3.12"植树节各项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义务植树工作,切实加强组织,确保取得实效。县级各部门要和各乡镇主动搞好衔接工作,到帮扶的贫困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要以"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义务植树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墙报等多种宣传形式,全方位宣传义务植树活动,宣传全民义务植树在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扶贫攻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干部群众明确责任义务与认绿、养绿、护绿的意识,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营造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关心支持造林绿化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科学安排,适地适树造林

大力弘扬科学造林理念,加强科学造林指导,推广普及科学造林知识和技术,提高造林绿化成效。要根据立地条件,合理确定种苗规格、整地方式、栽植密度、树种配置等。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春季义务植树工作。

四、全民动员,人人尽责履职

凡18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至55周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棵,或者完成3个工日的整地、育苗、管护或其它绿化任务,每个乡镇巩固提升或新建义务植树基地50亩。

五、认真,及时报送信息

植树节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辖区内的各种义务植树活动信息报送到县绿委办,每单位不得少于1条;认真做好义务植树统计工作,确保数据及时、真实和准确。在3月18日前将义务植树工作及20xx年义务植树完成情况统计表报送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通知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关于植树造林的通知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造林绿化工作的有关,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步伐,实现我街道造林绿化工作快速健康发展,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一、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有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一章第十一条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2、《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三条规定:“义务植树是指适龄公民按规定参加无报酬的植树和种草、育苗、林木管护等绿化劳动。”第四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适龄公民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三至五棵或者完成相当于两个工日的种草、育苗、林木管护等绿化劳动。”第九条规定:“农民的义务植树劳动,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下达的任务组织。”第十二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按照规定缴纳以资代劳费。以资代劳费必须专项用于义务植树。”

二、义务植树任务下达的依据及数量

今年全街道义务植树任务是根据街道经管部门年底统计的各村劳力数下达的,年龄标准为男性公民十八周岁到六十周岁,女性公民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每人义务植树数量为4棵。

三、义务植树的地点

全街道义务植树的重点是荒山绿化、村庄绿化(包括房前屋后、街道)、围村林建设及近几年村村通道路两侧绿化。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规划出义务植树的地点(因占地在承包地和口粮地内所栽植的小苗不算义务植树任务)。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的,可以缴纳以资代劳费,以资代劳费为每人10元。

四、义务植树的树木标准

1、荒山绿化苗木:黑松树高40-50厘米,板栗树高1-1.5米。

2、村庄绿化苗木:樱花、玉兰等树干高1米,直径2厘米以上;黄杨等球径30厘米以上。

3、乔木:速生杨、国槐等胸径2厘米以上,树高3米以上;法桐胸径3厘米以上。

五、考核与奖励

1、工作考核:全民义务植树要求在4月10日前结束,按时完成街道义务植树任务并验收合格的村得2分,每缺5%扣1分。

2、街道将拨付一定资金对村庄主要街道绿化及围村林建设所栽植的树木实行以奖代补。

3、检查验收:4月底前,街道组织有关人员初步验收;9月底前,街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验。凡成活率、保存率达到90%为合格。

通知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关于植树造林的通知 篇10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绿色的工作要求,加快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实施办法》和《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规定,我区将广泛开展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居住在区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公民依照《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履行植树义务。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学校、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依照《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规定组织本单位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

二、参加形式

按照《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规定,各单位可采取“以资代劳”和“参加义务植树劳动”两种形式完成尽责任务。因我区义务植树基地立地条件差,栽植、管护等困难较多,栽植树木较难成活,为保证造林质量,提高造林成效,倡导各单位采取“以资代劳”,由专业技术人员代为其完成植树任务。

三、组织安排

各单位应做好本单位截至年12月31日前实有适龄公民人数的统计工作,于3月10日前将年参加全民义务植树人数统计表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干部职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区及其他无业居民的义务植树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义务植树规划,组织安排辖区内适龄公民义务植树活动。为统筹安排好全区义务植树活动,请各街道务必于3月2日前向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提报两个义务植树地点,并在4月20日、4月30日前分别将各自义务植树完成情况及年度全民义务植树进度统计表,上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区教体局、环保分局等部门要按照市绿委、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年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年“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活动方案》,通过建设校园环境、开设“绿色讲堂”、组织爱绿护绿征文、知识竞赛、图片展览、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做好校园绿化活动,把校园建设成环境优美、绿树成荫的.生态校区。各相关单位要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建设绿色校园活动情况及典型经验做法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区绿化委员会统一安排,在4月20日前到指定的区域,每人完成栽树3—5棵或完成相当于两个工日的绿化任务,包栽包活包抚育管理,当年成活率不低于85%。具体相关事宜请于3月20日前与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实行以资代劳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按照每人每年30元标准缴纳以资代劳费。缴费时间:年4月10日前;缴费地点: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农林局窗口。所缴以资代劳费按照《市全民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安排使用。

四、相关要求及检查验收办法

义务植树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保质保量完成植树任务。完成尽责任务的单位,经验收合格,持《全民义务植树登记证》到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加盖公章,作为完成尽责的依据,同时将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上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存档。

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于9月份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区义务植树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当年成活率在85%以上的为合格,达不到85%的,区绿化委员会将责令植树单位自备同品种同标准苗木补植,直到合格。对在义务植树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区绿化委员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拒绝履行义务的单位和部门,将依据《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加强义务植树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指定专人负责,要认真组织好本辖区、本单位的义务植树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积极性,确保全区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通知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关于植树造林的通知 篇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造林绿化工作的有关精神,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步伐,实现我街道造林绿化工作快速健康发展,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一、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有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一章第十一条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2、《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三条规定:“义务植树是指适龄公民按规定参加无报酬的植树和种草、育苗、林木管护等绿化劳动。”第四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适龄公民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三至五棵或者完成相当于两个工日的种草、育苗、林木管护等绿化劳动。”第九条规定:“农民的义务植树劳动,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下达的任务组织。”第十二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按照规定缴纳以资代劳费。以资代劳费必须专项用于义务植树。”

二、义务植树任务下达的依据及数量

今年全街道义务植树任务是根据街道经管部门年底统计的各村劳力数下达的,年龄标准为男性公民十八周岁到六十周岁,女性公民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每人义务植树数量为4棵。

三、义务植树的地点

全街道义务植树的重点是荒山绿化、村庄绿化(包括房前屋后、街道)、围村林建设及近几年村村通道路两侧绿化。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规划出义务植树的地点(因占地在承包地和口粮地内所栽植的小苗不算义务植树任务)。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的,可以缴纳以资代劳费,以资代劳费为每人10元。

四、义务植树的树木标准

1、荒山绿化苗木:黑松树高40-50厘米,板栗树高1-1.5米。

2、村庄绿化苗木:樱花、玉兰等树干高1米,直径2厘米以上;黄杨等球径30厘米以上。

3、乔木:速生杨、国槐等胸径2厘米以上,树高3米以上;法桐胸径3厘米以上。

五、考核与奖励

1、工作考核:全民义务植树要求在4月10日前结束,按时完成街道义务植树任务并验收合格的村得2分,每缺5%扣1分。

2、街道将拨付一定资金对村庄主要街道绿化及围村林建设所栽植的树木实行以奖代补。

3、检查验收:4月底前,街道组织有关人员初步验收;9月底前,街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验。凡成活率、保存率达到90%为合格。

通知人:

日期:

关于植树造林的通知 篇12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您好,3月12日是一年一度的植树节,为进一步改善园区居住环境,共同营造绿色健康的生活空间,花园社区在园区内组织开展“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家园”植树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x年3月12日上午9:30分

二、活动地点:

花园社区居委会楼下集合

欢迎您踊跃参加

联系电话:

通知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