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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整改通知书(合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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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整改通知书(精选3篇)

校车整改通知书 篇1

各幼儿园: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由乡政府牵头并联合公安教育部门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注意事项如下:1、各幼儿园必须与本园所有专职和兼职校车驾驶员签订责任状。2、驾驶员必须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四)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五)无犯罪记录,无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拘留处罚的记录;(六)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3、接送车辆必须是严格符合交通法规、安全管理政策等要求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轮胎、安全门、座位、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4、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位置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示灯,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载。5、校车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限速规定,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学校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9座以内校车须配备1名随校车专职老师,9座以上校车须配备2名随校车专职老师,并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

年12月19日

校车整改通知书 篇2

为进一步强化校车源头管控,确保广大学生平安出行。11月13日,湖南省株洲荷塘交警和区教育局联合开展整治,深入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地毯式、拉网式”的排查工作,对于有幼儿园校车隐患一律责令整改。

13日上午9:00开始,荷塘交警和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一起走访了荷塘区5所幼儿园,分别对校车标牌、驾驶员资质、停车指示标志、安全设备等进行了排查,其中发现一个幼儿园没有校车标牌,一幼儿园校车标牌还在办理中。对于有隐患的两家幼儿园分别下了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到位才能上路行驶。

荷塘交警认真按照“一车一档”的日常化管理,对有校车接送的幼儿园,要逐一与园长、驾驶员、跟车老师等见面,签订“校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并确保校车驾驶员与学校签订责任状,确保每个岗位都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杜绝事故的发生,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

荷塘交警表示,接下来大队将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违法违规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黑校车”。同时,对于严重违法行为,曝光违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和驾驶人,有效地震慑了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xx年xx月xx日

校车整改通知书 篇3

金摇篮幼儿园:

根据上级精神,你园接送学生的校车未办理《校车准运证》,存在安全隐患,责令你园停止使用。待手续齐全后,经批准方可使用。

c小学负责人签字:

被检查园负责人签字:

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