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优秀5篇】》
某些事情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好的心得体会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优秀5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篇1
“零容忍”顾名思义即丝毫不能容忍,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得罪14亿人民。”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一个个鲜活案例触目惊心,让我感触颇深,也颇具震撼。
近年来,中央对反腐败一直都保持着高压态势,“零容忍”的态度,始终是“打虎拍蝇”同时抓,既让“老虎”无处立,也让“苍蝇”不乱飞。
对于小官小吏的腐败行为,群众有切肤之痛的感受,因为他们的那些腐败行为是完全被群众看在眼里的。而且近几年来一些落马的“小官巨贪”涉案金额巨大,让人震惊,影响非常恶劣,极大的伤害了人民群众对官员的信任,损害了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好形象。俗话说“养虎为患”,现如今是“苍蝇”不除,也成大患。基层贪腐猛于虎,官位虽小,贪腐金额却很大,甚至将贪腐之手伸向涉农扶贫资金。严厉惩治腐败,坚决打击腐败分子让其无处下手是当下反腐败势在必行的。
要惩治腐败,检察部门的严查严惩当然是有效手段,群众的监督同样也是最有力的武器,还要引入媒体监督、舆论监督,发现一个就举报一个,举报一个就查处一个,查处一个就惩治一个。在多方监督和严查严惩的有力配合下,才能将“苍蝇”彻底拍掉,才能纠正违反党纪法规的行为,使腐败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
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以此纪录片为鉴、警钟长鸣,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秉公用权、为民执政,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真正做到慎独、慎权、慎初、慎微,克己修身,见贤思齐。真正将廉洁从政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慎始慎终,争做“三严三实”的好干部,廉洁且自律。
2022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篇2
电力安全对我们从事电力行业工作者来说,是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确保安全有序用电,几经努力港电人规范了整个供用电网络,创造一个安全的用电环境。
在公司从事多年的电力工作,我的感受是,港电一线电力职工是一支能吃苦、讲奉献的队伍。我们在工作付出的同时,应时时刻刻将安全牢记于心。我们的生命安全,牵动着父母的心、牵动着儿女的心,更多的是维系幸福家庭的主心骨、顶梁柱。通过网络、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对全国电力、交通,煤炭等行业发生的安全事故报道的深入学习。
其根本原因在于有些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及现场安全管理不重视或存有认识误区。要杜绝事故,就要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结合供用电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执行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和消除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办法。
从全国发生的各种事故分析来看,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如履薄冰,需要谨小慎微,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麻痹。安全管理者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先在思想上重视。
首先消除对安全设备和保全设施的认识误区。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也实现高科技自动化,并被广泛运用到生产中。因此个别安全管理人员就出现盲目乐观思想,认为只要有了这些高科技装备,安全就有保障了,不会发生安全事故,工作中也就疏忽大意了,此种麻痹思想会埋下隐患,很可能导致事故的随时发生。
其次在职工培训上存有误解。在电力施工过程,甲方业主一味追求工期进度,没有投入时间,人力和精力来深入搞培训;还有很多新员工大多数是大中专毕业生,已在公司接受过培训部门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于是就降低了日常的培训。时间一长,由于没有很好的理论联系实际工作,安全意识就淡泊了。加上领导重视培训力度不够或者流于形式,而事故恰恰最容易发生在对业务知识生疏、现场安全施工经验少的职工身上。
再者这些事故也反映出个别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存在着对上级怕承担责任,对下怕得罪人,工作时又怕吃苦受累,造成形式主义、好人主义、官僚主义的局面,导致在执行和落实安全制度中出现管理真空现象。企业生产出效益,安全管理也能出效益。安全生产建设是涉及职工生命健康的大事,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长久稳定。
安全生产需要多管齐下警钟长鸣。通过案例学习有几点心得,安全生产一刻都不能松懈。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宗旨。设备虽好,也要有爱岗敬业,安全意识及业务综合素质过硬的职工团队去维护、操作。这是企业生产工程建设的最基本保障。增强管理干部的责任感和危机意识。
安全好不好,关键在领导。如一些电力工程建设要落实"谁施工、谁负责"的责任机制,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变结果考核为过程考核,形成动态考核评价机制。同时要制定完善的考核制度,明确不同层次考核的对象、内容并引入有关行业监督部门全程介入质监考核。例如:xx市在xx年就实行建筑施工水泥定点罐装及混凝土浇注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对未完成安全考核任务或发生安全问题的,要有相应严格的处罚制度,以此增强干部的危机感、责任感,促进逐级安全负责制的落实。积极探索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根据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实行的各项管理方式、手段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摸索与之适应的管理机制和有效办法。
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和内容丰富的安全活动,努力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共同构筑安全大堤。结合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落实"一法三卡"工作,大力开展好各项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竞赛活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利用各种载体和形式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到位。
综上所述,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不断探索、巩固和创新,努力走出一条适应企业生产建设安全有序、规范化的管理思路,时刻保持良好的、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做到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公司安全生产做出新的贡献。
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篇3
通过观看这部警示片,我们党员干部要更坚信一个道理,那就是: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一切违纪违法行为,自以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自以为靠得牢,没问题的;自以为滴水不漏,可以瞒天过海。殊不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个道理。一旦违纪违法,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不论是谁,概莫能外。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共产党员只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能真正弄清楚“我们是谁,我们为了谁,我们依靠谁”这几个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记得来时路,才能知道为什么而出发。要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党员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守道德和纪法底线,规矩做事,清白做人。要算好“三本账”。党员干部要算好人生“三本账”即政治账、经济账和家庭账,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防线,牢牢把好正确的人身航向,对得起组织,对得起家庭,更对得起自己奋斗的一生。
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篇4
在日常工作中,由于没有自觉地、经常性的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作业制度,造成日常作业中对规章制度的掌握还不够,还不能很好的应用到实际作业中,还没有完全达到用规章指挥作业的目的,造成了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来,铁路改革迅速,新的规章制度不断颁布,从而出现自身业务知识不熟练,自身岗位技能不达标,主动学习意识不强等诸多因素,给铁路安全运输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随着安全大反思活动的开展和推进,近期自己从安全管理方面,特别是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关键的卡控、干部作风等都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深感自身的安全责任,安全履职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通过认真反思,今后我在安全上要深刻贯彻这次安全大反思活动精神,引领思想工作,全面提升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安全警钟长鸣,时刻不能对安全工作有半点松懈。安全稳定事关处、段是否能良好的发展,事关我们每位职工的根本切身利益。如果安全意识树立不牢固、不到位,必然给安全生产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转变思想跟上安全形势;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提高安全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的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综合业务水平及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安全卡控重点,要做到全面了解和掌握,以确保处理事件安全、快捷;抓好反思活动。要把安全反思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通过从硬件上、软件上把对日常工作的认识、管理、工作作风等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从工作中牢固树立带着问题去工作,坚持从严管理,严格按章办事。对反思、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制定相关防范整改措施,建立问题信息库,定期复查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作;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在日常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帮助身边同事,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中。加强信息沟通,做好思想引导,为我处的安全稳定作好带头作用。
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5
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这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着力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结合人民的工作实际,全面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和基本要求,严格依法行使审判权,加强人民队伍建设。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人民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人民的各项工作中,指导和推动人民各项工作的发展。
一、认真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
所谓“理念”,实际上就是人们的一种观念、认识和信念,或价值观。我们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法治理念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审判权是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每一种审判制度都蕴含着一种法治理念,法治理念通过审判制度得以具体的体现,并在这种制度的实际运作中得到贯彻。其次,每一位审判人员在行使审判权中,都会按自己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对审判制度和诉讼制度的理解、对法律的本质、社会的观念甚至对人性善恶的理解,通过行使审判权来表现出他们的法治理念。再次,法治理念在社会上的推行或拥戴的程度可以直接表现为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的、大小和强弱,从而关系到全社会守法、护法、爱法的程度,影响到国家的法治化的进程和审判改革的成败。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法治理念,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审判制度。而有什么样的审判制度,也会引导人们形成什么样的法治理念。党中央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重大命题,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人民只有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人民司法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司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人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人民法官的头脑,保证人民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广大法官要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坚持党对工作的绝对领导。并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
二、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一种系统的理论提出来,在客观上应当认识到它存在的意义,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新形势下人民行使审判职能,开展审判工作的思想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人民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人民工作中的根本指导地位,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人民的各项工作中,指导和推动人民各项工作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真正树立审判权威的前提条件。审判方式改革首先是理念的变革,没有形成相对成熟的理念对其进行指导,容易导致改革的盲目性,理念的匮乏会造成思想的混乱、信仰的缺失,仅靠口号和群众运动式的动员不可能真正树立起司法的权威。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也是我们审判工作应当遵循的标准和追求的目标。
(一)真正做到司法独立、廉洁、高效
司法的独立性是裁判公正的前提,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干预。司法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必须秉公办案,不屈从权势,不徇私情,严格执法。同时,人民的裁判权事关生杀予夺,更必须置于严密的内外部监督之下,秉公用之,谨慎用之。在当前形势下,人民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尤其要注意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接受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人民的司法审判权,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方面,必须牢牢抓住这个根本。忘记了这一点,就忘记了人民审判权的来源,就会丧失正确的权力观。而牢记这一点,就可以有效抵御各种不正常的干扰,真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司法的廉洁性是指司法审判人员应当廉洁自律,不受各种利益的诱惑,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司法不廉是导致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人民法官作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应该做到清正廉明,一尘不染,让人民满意,让群众信任。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法官对贪赃枉法行为不愿为、不必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激励、保障、惩处和制约机制。不断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损害当事人利益、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人和事。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司法的廉洁只诗正的保障,裁判人员不廉洁,不可能作出公正的裁判,但廉洁的法官也不一定作出公正的裁判,因为裁判的公正还取决于法官的业务素质,是否遵循程序等多方面因素。司法的高效性是指司法审
判人员在裁判活动中必须讲究效率,尽量便民利民、努力消除各种不必要的延误
(二)确保裁判结果公正
裁判公正是指裁判客观真实,合情、合理、合法。也就是说人民对审理的案件,能够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正确地适用法律,依法作出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裁决。裁判是终结诉讼程序、启动执行程序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司法活动。因而,裁判是否公正,在整个司法公正中具有决定性作用和深远影响。结果的公正是裁判活动应有的要求,也是诉讼当事人的期望所在。党的_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赋予了司法机关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永恒的工作主题,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只有做到实体裁判公正,办案程序合法,裁判文书规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才能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要实现裁判公正必须做到:1、认定事实客观真实。事实客观真实,是裁判公正的基础和前提。如果事实失实,则无公正裁判可言。因而,我们在认定事实时,一定要依据证据判断规则,结合具体案情,力争使裁判事实客观真实,要坚决杜绝主观臆断,虚构甚至歪曲事实的现象发生。2、适用法律正确。法律是裁判的依据,是判断是否公正的基本标准。一般来说,适用法律正确则裁判公正,适用法律错误,则裁判不公。适用法律正确,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都适用正确。3、自由裁量合情合理。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幅度内,能否做到合情、合理,也是判断裁判是否公正的一个标准。在很多案件中,由于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幅度较大,自由裁判选择不当也往往造成裁判不公。因而,审判人员一定要正确适用自由裁量权,力争使裁判合情合理。要坚决杜绝假借自由裁量权,进行不公正的裁判。
三、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建立职业化的法官队伍
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公正和法官现代化,是司法改革的最终目标,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法治理念现代化是法官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一)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法官职业本身的要求。
在百姓的眼里,法官竖家和法律的化身,是社会正义和社会良知的象征。法官要不负人民的期望、不辱法律的使命,必须成为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法律专业知识深厚的、司法技能娴熟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审判工作的规律性和特殊性,要求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必须具有独特的职业素养和能力,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和丰富的痉?/a〉经验,并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知识背景和教育经历,接受统一的职业训练。这样才能使法官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不出现偏差,才能保证司法公正。通过法官职业化建设,可以逐步形成一个具有坚定的法治信仰、良好的专业训练、娴熟的司法技能、优秀的职业素养以及高尚的职业道德的整体,从而形成特有的职业传统和职业气质。近年来,我国许多学者、专家呼吁法官队伍应当由“社会精英”组成,要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这是因为法官肩负着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案件的重任。这不仅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经济秩序和治安秩序,关系到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的实现。因此,法官必须加强修养,使自己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法官如果不加强自身修养,就不会成为一个合法的法官。
要达到这一目标,法官必须坚持学习科学理论,即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用辩正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立场和方法观察事物、办理案件,正确、适当、合理地处理严格依法办案和“三个有利于”的关系,力求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实践证明,要做到这一点,法官只具有深厚的法律修养、司法技能和良好的品行是不够的,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三是法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这里所说的品行,不是特指法官职业道德,而是指法官作为一个普通人的个人品质和道德操守。法官作为社会的一员,应当遵守公民的道德规范,作一名好的公民。实践证明,一名好公民,不一定可以成为一名法官;但一名法官必须是一名好公民。法官只有在日常生活和处理个人事务以及社会关系中,模范地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才能得到公众的尊敬,才享有良好的个人声誉,进而树立法官的个人魅力和权威,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
(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实现“公正与效率”的需要。
当前司法改革的主要目标在于增强司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增强民众对法治的信仰和对法官的信赖。近年来,少数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极少数司法人员甚至徇私枉法,这与法官队伍素质不高有直接关系。解决这个问题,目前关键在于全面启动我国的法官职业化建设,以培育一支具有很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精湛的专业技能的法官队伍。只有全面提高法官素质,才能唤起人们对法官的高度尊重,才能赢得更高的社会公信力,才能真正树立司法权威,也才能使“公正与效率”世纪工作主题真正得以实现。
(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司法权威,保障法官司法独立的需要。
不难设想,法官的职业化有利于保障法官中立和独立的审判地位,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在现代法治国家,法官是维系国家法治的特殊群体,法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治的实现程度,对法律功能的发挥起着很大的作用。法官职业化的重要尺度在于审判的中立和独立程度,因为司法的中立性和独立性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审判越独立,法官职业的专门化程度也越高;相反,法官的职业化程度越高,就越能促进审判独立和公正。二者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地对法官提出严格的职业化要求,法官必须具有特殊而鲜明的职业素质和专业特征,这是一条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