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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好党支部评选细则热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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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好党支部评选细则(通用3篇)

五好党支部评选细则 篇1

“五好党支部”即:好班子、好队伍、好制度、好作风、好业绩

“五好党支部”评选条件:

(1)建设好的领导班子

支部班子政治坚定、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支部书记由党政负责人兼任,根据条件配备专职副书记。要求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心支部工作,熟悉支部工作的基本内容,掌握支部工作的基本方法。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做到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支部能按时换届,支委成员配备齐全,结构合理。

(2)培养好的党员队伍

党员队伍坚强有力,党员政治信念坚定,带头学习理论,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有发展党员计划,遵循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重点做好在工作一线的优秀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工作。党员队伍的年龄、知识结构明显改善。指导共青团做好推优工作,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3)建立健全好党建制度

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监督、思想

政治工作、学习制度、党费缴纳、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等制度比较健全。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较好。

(4)形成好的思想作风

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热心为基层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继承和发扬艰苦朴素、厉行节约的优良作风,保持清正廉洁。

(5)创造好的工作业绩

党支部能积极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使本单位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五好党支部评选细则 篇2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各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机关党委拟开展评选“五好党支部”和“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学校党委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精神,通过评选“五好党支部”和“共产党员先锋岗”,展示支部建设成果和党员先锋模范形象,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把党员的先进性落实到工作岗位中,为学校发展建设发挥积极作用。“五好党支部”和“共产党员先锋岗”评选与机关作风建设、效能提升工程紧密结合,以创建评比促规范,以典型示范带整体。

二、评选条件

(一)“五好党支部”评选标准

1.支部班子好。党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党支部委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党性强、作风正、威信高、表率作用好,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支部班子自觉接受党员的监督,积极发挥带头、带领和带动作用。

2.党员队伍好。党员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精神面貌好,能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健全,支部活动正常,工作运行规范,支部因地制宜建有党员活动室,有较为完善的制度,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规范,能够坚持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工作。党支部活动记录完整,《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管理规范。

4.活动开展好。定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文体活动和为民服务活动,党员参与率高,效果好。积极参加学校党委和机关党委各项活动。

5.作用发挥好。党支部围绕发展、服务大局,团结和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以一流的工作业绩,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共产党员先锋岗”评选标准

1.坚持学习进取,政治素质优秀。能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政治理论素质;政治上忠诚坚定,具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心系群众,热心公益;热爱本职岗位,坚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领导安排,工作责任感、事业心强;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

2.模范遵守纪律,作风形象严谨。能令行禁止,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严格执行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生活正派,慎微慎独,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无不良嗜好和不良生活情趣,能够树立机关党员干部形象。

3.工作埋头苦干,业务本领过硬。能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勇挑重担,真干实干,任劳任怨,不计名利得失;讲究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周到;刻苦钻研并熟练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业务能力。

4.讲求团结协作,工作成效显著。机关大局观念强、协作能力强、同事关系融洽,善于协调各方工作关系完成任务;工作严谨细致、精益求精,效率高、质量优,得到大家肯定和满意,为提高所在岗位的工作实效,发挥了比较明显的作用。

5.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善于接受新事物、学习新知识;工作中肯动脑筋、想办法,不畏难、不等靠,按时完成任务;能够结合本职工作的要求,主动提出改进和完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并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四、评选表彰

1、评选。以支部为单位,对照“五好党支部”评选标准、“共产党员先锋岗”评选标准,自主申报“五好党支部”和 “共产党员先锋岗”,并组织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机关党委组织党员评议测评,最后经机关党委会研究确定。

2.授奖。授予“五好党支部”牌匾,授予“共产党员先锋岗”流动奖牌。被授予“共产党员先锋岗”奖牌的党员,将同时给予物质奖励。

机关创建“五好党支部”和“共产党员先锋岗”评选开展情况作为向学校推荐先优的重要依据。各党支部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坚持标准,提高认识,积极参加创建活动,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和申报工作,以“五好党支部”评选标准作为创建标准,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夯实组织基础,增强组织活力,为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创建和谐校园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五好党支部评选细则 篇3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激励和调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打好基础。县委决定评选一批先进“五好”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适时进行表彰,现将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五好”党支部标准

农村党支部:1、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创双优”集中教育和“三讲三提高”主题实践活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发展环境有较大转变或改善。2、扎实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两评一定”活动,并取得实效。3、班子团结、战斗力强,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清正廉洁;支部书记率先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符合“双强”支书标准。4、积极开展争经济强村活动,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村集体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上年均增加10%以上。5、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制度健全并落实好,村风民风良好,村内稳定。6、坚持“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7、认真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每月播放收看四次以上,有规范的播放收看纪录。8、无违法、违纪党员。

党政企事业单位党支部:1、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创双优”集中教育和“三讲三提高”主题实践活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有较大转变或改善。2、积极参与县直机关党建品牌创建活动。3、支部班子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积极支持和协助本单位一把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4、积极参与驻村帮扶活动,为所驻村解决1-2个实际问题。在年终评议中,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0%。5、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有明显改善。6、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等各项制度健全。7、无违法、违纪党员。

(二)优秀共产党员标准

农村党员:1、积极参与“一创双优”集中教育和“三讲三提高”主题实践活动,思想解放,率先完成村支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2、积极参与农村无职党员定岗创星活动,事迹突出。3、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有较强的致富技能,率先致富。4、热心公益事业,贡献较大,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和较高威信。

党政企事业单位党员:1、积极参与“一创双优”集中教育和“三讲三提高”主题实践活动,思想观念进一步创新,作风明显转变。2、积极参与县直机关单位党建品牌创建活动。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4、坚守工作岗位,求真务实,遵守劳动纪律,职业道德高尚,生活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和较高威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标准

1、认真组织党员参与“一创双优”集中教育和“三讲三提高”主题实践活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有较大转变或改善。2、热爱党务工作,刻苦钻研党建业务,熟悉党务工作要求、方法和途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3、乡(镇)、村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两评一定”活动;县直认真组织党员开展县直机关党建品牌创建活动。4、善于做思想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党员和群众排忧解难,威信高。5、工作有创新精神,积极研究和应对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大胆探索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改进和加强本单位党建工作中作用突出,成效明显。6、分管或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

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教育、文化、卫生、企业、科技一线等基层单位的先进典型倾斜。同时要注意结构和行业分布。先进“五好”党支部与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人选不得重复。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得交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被评为各类先进:

(1)担任实职的县级领导干部;

(2)受到纪检、监察纪律处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存在严重信访事件的;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一票否决的;

(6)未经分管单位县级领导同意的科级干部;

(7)非中共正式党员。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

开展评选工作应坚持以下五项原则:1、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2、坚持自下而上,层层评选,上下结合的原则。3、坚持全面衡量,优中选优,科学考评的原则。4、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评选表彰程序

1、基层党组织层层评选表彰。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初选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初选名单农村报乡(镇)管区党总支(乡(镇)直报乡(镇)党委),县直单位报系统牵头单位党组织,县产业集聚区所辖支部直接报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乡(镇)管区党总支(县直系统牵头单位党组织)召开本管区(本系统)党员代表会议,从初选名单中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同时评选出先进“五好”党支部。对管区党总支、乡(镇)直(县直系统牵头单位、产业集聚区下辖支部)评选出的各类先进,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工委、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召开党(工)委会,进一步筛选并进行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召开表彰大会、下发文件、口头表彰等形式对评选出的各类先进进行表彰。

2、县委审核表彰。根据全县基层党支部数量和党员总数,县委拟表彰先进“五好”党支部50个(农村23个),优秀共产党员80名(农村4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0名(农村23名)。县委组织部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工委、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评选的各类先进进行审核。征求纪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信访等部门意见后,确定报县委研究表彰的各类先进名单。县委组织部将对评选出的农村党支部和先进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各乡(镇)要按照县委组织部拟表彰数额2倍的比例,按排名顺序进行上报。

三、几点要求

(一)评选表彰先进“五好”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工委和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把评选表彰与“一创双优”集中教育和“三讲三提高”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本单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广泛深入地开展向表彰对象学习活动,在党内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做贡献的良好风气。

(三)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工委、产业集聚区党工委)负责填写有关表格(附件2、3、4)。上述表格(一式三份)和推荐情况报告,以书面形式,于12月31日前报县委组织部组织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