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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实施细则【热门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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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实施细则(精选2篇)

互联网政务实施细则 篇1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55号)和全省政务服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工作部署,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目标,秉持开放、互动、平等、共享的互联网思维,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解决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创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式,满足互联网时代用户高并发、大流量、跨区域、多层次、高效率等政务服务需求,消除信息孤岛,促进部门业务融合,切实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持续有效推进政府治理创新,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问题导向、创新突破。针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时间长、盖章多、材料多、中介多、收费多”等问题,研究制订目标可达的解决方案,优化政务服务架构、完善建设机制、打通信息壁垒。

(二)总体设计、规范先行。根据国家和省的顶层设计要求,按照全市一盘棋、因地制宜的工作思路,建立覆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流程各环节的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推动政务大厅信息化管理平台与网上服务大厅的融合,最终形成市、区、街(镇)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三)统筹建设、分级使用。市级统筹建设基础性、公共性的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确保数据同源展示,系统无缝对接,应用统一发布,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集约发展。

(四)信息共享、安全可靠。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数据资源,发挥统一平台优势,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减少办事证明材料,简化政务服务流程环节。重视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技术能力,完善管理机制,全面保障平台运行和数据安全。

(五)优化服务、注重实效。以数据开放、技术创新为着力点,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实名认证注册,优化用户体验,增进互动交流,着力解决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加强政务服务水平的考核评估,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三、总体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具体要求,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建设市、区、街(镇)联动的南京政务服务网,并延伸至社区(村),全力打造纵横全覆盖、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的网上“政务航母”,建成以统一身份认证形成的一码、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形成的一网、线上线下集约办理的一门、面向社会公众的统一客户端,以及提供监督投诉的一号等“五个一”为特色的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水平,打造南京政务服务品牌。到20xx年,全面实施并完成“3456”工程。

促进三方融合:促进政府部门的供给侧改革、增强企业群众的需求侧感受、引导社会中介服务接轨等三个方面的业务融合、同网运行。

整合四大平台:整合全市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和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等四大平台,纳入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实行政务服务的全流程、产品化供给。

聚焦五化目标:聚焦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产品化、平台化、协作化目标,实现事项同码、服务同项、数据同源、标准同一、跨区域通办。

实行六统一:建设统一的管理体系、集成统一的服务门户、编织统一的用户网络、搭建统一的监管平台、延伸统一的业务系统、汇聚统一的数据中心。

四、主要工作

(一)理顺并搭建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体构架,对接国家和省政务服务的系列标准规范。

1.落实技术方案。按照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总体技术方案,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构架,明确系统设计思想、技术路线和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2.确立标准规范。制定“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规范和接口标准,形成统一的电子证照归集、比对和存储标准,自然人和法人统一的身份信息在线校验核对标准,公共支付和物流快递业务统一接入技术规范,实现政务服务数据信息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交换共享。

3.对接完善目录系统和事项库。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的要求,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内容公开。围绕“三级四同”(省、市、区三级,名称、编码、类型、依据相同)的要求,做好市区两级权力清单的补充完善工作。健全清单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改变部门网站政务事项发布方式,通过反向链接实现与全省政务服务门户相关内容与目录系统同步更新,严格做到一数一源、实时同步。

(二)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和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市、区、街(镇)、社(村)政务服务事项一网办理。

4.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为办事对象提供实名认证,通过全市网上政务服务“一次认证、全网通行”,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统一证照共享、统一搜索服务、统一咨询评议。制定统一的信息编码规则,市、区、街(镇)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各环节数据信息,统一由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归集、比对和存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满足政府部门审批过程中的证照审核、材料鉴别的需要,真正做到“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5.推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全省政务服务网办理。依据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以自建或统建网上服务两种方式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功能,并对接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现有自建或拟自建的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应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验证和服务流程信息的上传。同时,统一建设“云服务”平台,提供事项网上受理、结果反馈等基本功能,供所有非自建系统的政务服务事项使用。各级各部门应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互联网入口,统一迁移至全省政务服务网门户,方便企业和群众“一站式”获取所需的政策定制、“套餐”服务,众筹办事攻略。

6.升级改造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技术规范和业务要求,在技术架构、数据处理分析、任务分发、在线监管、安全防护等方面升级改造平台系统,对接物流快递应用平台,实现审批服务申报材料、证照批文第三方速递,进一步拓展综合管理平台的服务功能,增强对互联网办事大厅的支持力度。

7.开发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移动互联网客户端。依托“我的南京”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对接网上办事大厅的服务功能,广泛应用场景式办事导航体系、智能检索、智能标签、电子地图、搜索优化等智能化互联网技术,提升网上办事服务的便捷度和使用率。

8.建立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要求,建立统一的公共支付平台,满足非税收入收缴的网络支付,为缴费人提供通过政务服务门户的“一站式”支付服务。

(三)深化并推进网上联合审批和跨层级、跨区域联动审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协同办理。

9.改造和延伸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市级各相关部门应当改造业务办理系统,将业务受理、办理和结果反馈的相关数据实时上传到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及政务服务门户间数据互联互通。同时,将业务办理系统向区(园区)、街(镇)延伸部署,实现市、区、街(镇)三级一套标准服务、一个系统办理、一个口径统计。

10.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建立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应用的监督和考评机制,细化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提高平台应用率和信息准确度。在统一项目代码和数据交换规则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联动审批信息的跨层级、跨部门自动采集。

11.推进其他服务管理事项网上协同办理。大力推广多图联审、多评合一、多规合一、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等服务模式创新经验,准确把握公众办事需求,全面梳理服务关联事项,持续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服务环节,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

12.对接完善系统功能。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做好12345政务热线、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对接、系统完善和功能拓展,实现政务服务的全面覆盖。

(四)完善并细化全流程在线电子监察、绩效考核与数据分析,促进政务服务的规范运行和效能提升。

13.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开展绩效考核。按照国家和省考核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完善考评系统,对各区(园区)、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并定期通报考评结果。

14.加强对政务服务数据信息的分析运用。建立数据分析机制,建设完善数据信息分析系统,加强对政务服务数据信息的挖掘与运用,为提升和优化全市发展环境提供决策参考。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12月,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各部门围绕工作任务制定详细方案、排出关键节点、明确时间进度、落实工作团队;开展技术培训,解读建设指南,培训业务骨干;进行宣传推广和引导,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完成软硬件环境建设;年底前初步建成统一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完成事项动态管理平台向区(园区)的延伸,市级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完成向区级对口部门的延伸覆盖,各相关单位完成加载和维护政务服务门户相关板块和栏目内容,实现重点事项和热点事项的全程网上运行。20xx年,建成统一的人口、法人等基础资源库,市级政务服务达到国家三星级标准,全市50%的区达到国家三星级标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库、电子证照库、投资项目库等专题数据库建设,市级政务服务达到国家四星级标准,全市60%的区达到国家三星级标准;20xx年,市级政务服务达到国家五星级标准,全市80%以上的区达到国家四星级标准。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改善发展环境,抢抓发展机遇、释放发展活力的思想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务办,市政务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市政府办公厅、编办、政务办、法制办、发改委、财政局、邮政局、信息中心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总体协调、技术保障和督查推进三个工作组集中办公,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统筹部署,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专项落实,明确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分工,责任到人,攻坚克难,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和群众监督。组织媒体广泛宣传“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成效,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不断改善用户体验,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四)开展监督检查。要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作为重点督查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政务办等部门,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和督办,推动各地各部门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互联网政务实施细则 篇2

为进一步推动部门间政务服务相互衔接,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形势和要求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改进政务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2个部门组织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取得初步成效。福建省建成了电子证照库,推动了跨部门证件、证照、证明的互认共享,初步实现了基于公民身份号码的“一号式”服务;广州市的“一窗式”和佛山市的“一门式”服务改革,简化群众办事环节,优化服务流程,提升了办事效率;上海市、深圳市通过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和数据共享平台,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综合受理和全程协同办理。

但是也应看到,困扰基层群众的“办证多、办事难”现象仍然大量存在,造成群众重复提交办事材料、往返跑腿,给群众办事创业带来诸多不便。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型政府,亟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总结和推广试点区域的成功经验,借鉴发达国家依托公民号、社会安全号等开展面向公民社保、医疗、养老、纳税、信用等“一号”管理服务的经验,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简化群众办事环节、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畅通政务服务渠道,着力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二、总体思路

(一)基本原则。

1.问题导向,创新服务。以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为核心,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提高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2.信息共享,优化流程。充分利用已有设施资源,推动平台资源整合和多方利用,避免分散建设、重复投资。加强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互通和协同共享,发挥信息共享支撑多部门协同服务的作用,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3.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充分调动地方人民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促进各层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业务联动,强化制度衔接,构建跨部门、跨层级一体化的联合推进机制。

4.试点先行,加快推广。充分结合正在实施的信息惠民工程以及不同区域的信息化发展基础,选择条件成熟的区域和领域先行先试,完善标准体系和政策制度,分阶段分步骤实施,确保总体工作有序推进。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时间,在试点地区实现“一号一窗一网”目标,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模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号”申请。充分发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作用,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唯一标识,建成电子证照库,实现群众办事“一号”申请,避免重复提交办事材料、证明和证件等。

——“一窗”受理。整合构建综合政务服务窗口,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一网”通办。建成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推进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多点互联”,实现多渠道服务的“一网”通办,大幅提高政务服务的便捷性。

三、主要任务

(一)“一号”申请,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

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唯一标识,构建电子证照库,实现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件数据、相关证明信息等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认共享。在群众办事过程中,通过公民身份号码,直接查询所需的电子证照和相关信息,作为群众办事的依据,避免重复提交,实现以“一号”为标识,为居民“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目标。

1.建立居民电子证照目录。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工作,全面梳理涉及群众办事的政务服务事项,逐项梳理基本流程和办事依据,简化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推行群众办事相关证件、证照、证明等电子化,形成居民个人电子证照目录。

2.建设电子证照库。按照分散集中相结合原则,以电子证照目录为基础,启动电子证照库建设,在城区、街道、社区统一应用,并逐步向农村延伸,实现基础证照信息的多元采集、互通共享、多方利用。推进制证系统、业务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做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以电子证照库支撑各部门办事过程中相关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

3.建立跨区域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机制。为方便群众跨区域业务办理,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逐步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异地业务办理。

4.研究制定电子证照法规与相关标准。积极开展电子证照相关政策的研究和试点工作,为制定电子证照相关法规和政策提供实践依据。健全完善电子证照关键技术标准和跨地区互认共享标准,推动相关标准在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及所在省(区、市)的实施应用。

(二)“一窗”受理,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模式。

前端整合构建综合政务服务窗口和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后端建设完善统一的分层管理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推动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通共享、校验核对,建立高效便民的新型“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网上网下一体化管理,实现“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

1.建立政务服务事项优化管理机制。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延伸到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统一规范,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探索建立涉及多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协同办理机制。

2.升级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整合构建综合服务窗口。加快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功能升级,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分级进驻,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

3.整合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建设覆盖全国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统一管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实现与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和业务信息库的联通,逐步推进各级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互通和协同共享。

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等已有信息平台,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完成与各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实现相关审批数据、结果同步推送和业务协同办理。推进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确保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办理的流程、结果信息即时可查可用,做到办事过程公开,方便群众监督。

4.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围绕便民服务,通过综合政务服务窗口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对各级政务服务事项从受理、审批到出件的全流程监督管理,促进政务服务规范运作。拓展自助服务、社区代办、邮政快递等服务渠道,构建跨区域、跨层级、网上网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

(三)“一网”通办,畅通政务服务方式渠道。

以建设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为抓手,逐步构建多渠道多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便民服务“一张网”,实现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多点互联、“一网”通办。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手段,做好政务服务个性化精准推送,为公众提供多渠道、无差别、全业务、全过程的便捷服务。

1.构建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结合实名制,探索运用生物特征及网络身份识别等技术,联通整合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不同渠道的用户认证,形成基于公民身份号码的线上线下互认的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群众办事多渠道的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无缝切换。

2.构建便民服务“一张网”。梳理整合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服务、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社会工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公共安全等民生服务领域的网上服务资源,借助统一身份认证体系,联通各个网上办事渠道,构建便民服务“一张网”。结合不同接入渠道和受众特点,优化服务界面,提升服务渠道的便捷性和办事效率。

3.以大数据创新网络服务模式。有效整合“一张网”中的群众行为数据、电子证照库、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库等资源,形成为群众服务的大数据资源体系。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跨领域、跨渠道的综合分析,了解政务服务需求,不断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服务内容,做好个性化精准推送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实施步骤

以覆盖各省(区、市)的80个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为试点单位,按照“两年两步走”的思路,统筹设计、稳步推进。

20xx年,各试点城市开展证照梳理、电子证照库建设及相关标准体系建立等工作,研究形成与现有系统衔接过渡机制;基本建成电子证照库,完成与制证系统和业务系统的对接,实现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同步签发;建成统一的综合政务服务窗口、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完成自有政务服务流程的梳理、简化和标准化,形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建成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政务服务多渠道的统一认证。在试点城市内部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20xx年,跨省电子证照流转交换与网上身份认证体系全面投入应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基本建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和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基于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初步实现各试点城市间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基本公共服务事项80%以上可在网上办理。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完善“一号一窗一网”服务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向全国推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指导、支持试点实施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推进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要加强对有关业务管理模式创新、业务流程优化、强化社区应用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加大政策支持。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要研究加快推进“多号合一”信息共享,并适时推动“多卡合一”改革工作。促进大数据发展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统筹推动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

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试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明确工作步骤,认真研究部署,统筹做好政务服务目录梳理与流程优化、跨部门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多号合一”改革等工作。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省市两级共享交换平台对接、跨地市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等工作,确保“一号一窗一网”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标准规范。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要对现行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中与“一号一窗一网”服务模式不相适应的规定进行修改,加快推动制定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网上身份认证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抓紧出台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制定完善信息资源目录体系规范、数据共享交换等相关配套标准,开展网上办事、咨询服务流程和标准研究,加快推动“一号一窗一网”的改革与应用。要切实从群众利益出发,积极利用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等渠道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溯源、可核查。国家标准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和试点城市,制定电子证照数据格式、跨区域互通技术规范。

(三)加大财政支持,倡导政企合作。国务院有关部门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一号一窗一网”相关重点工程给予必要支持。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结合财力情况及“一号一窗一网”建设进度,通过本级财政对人员配备、信息化建设、日常运维等必要经费予以合理安排。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引入社会力量,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政企合作等新模式,合理开放利用数据资源。

(四)完善考核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效能评估和监督考核制度,开展绩效评估考核指标体系研究,以惠民效果和群众反响来检验考核信息惠民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提高“一号一窗一网”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认可度。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五)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公民隐私。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强化“一号一窗一网”信息化支撑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切实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及公民个人隐私。